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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摄影

杂谈

分类: 行摄天地

    蒲甘,是我缅甸之行最喜爱的城市,它是历史古城、佛教文化遗址,以数不胜数的佛塔成为世界上少有的景观。现在的蒲甘是一个“建筑艺术保护区”,包括了老蒲甘、娘无、明迦南村和新蒲甘。在蒲甘的三日四夜里,我们或骑单车或乘马车穿行在约25平方公里的蒲甘,处处可见大小不一的佛塔矗立在乡间田野中,寻访一座座形形色色的古塔,这些沧桑古朴的佛塔散落在蒲甘的黄土地上。年年岁岁人不同,岁岁年年塔依旧,从繁华喧嚣的现代都市来到贫瘠质朴的乡村,恍若隔世。晨钟暮鼓是佛寺的永恒主题,我没有披星戴月的基本功,就只能勉强做个追逐落日的人。斜阳西坠,在瑞山佛塔上看着太阳慢慢地落下,残阳如血,暮色苍茫,乡间田野上千塔沐金,在塔上观日落的人们被这种天地间的大美深深慑服,沉浸在一种莫名庄严神秘的心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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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6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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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见闻

摄影

分类: 行摄天地

所有去过曼德勒的人,大多都愿意用最大的激情去表达和演绎乌本桥。而当我看到他人关于乌本桥的摄影作品时,经常感觉到自己的相形见绌,遗憾并没有利用好瞬间变化的光线条件,也没有去挖掘更佳的角度。但观看的要点之一,便是置身其中,置身其中才能最大程度地接近一个地方的美丽。从这一点说,每一次旅行,每一次徘徊的不忍离去,每一次驻足的心灵拥抱,都是唯一和不可替代的。于是,我依然冒昧地写着我的乌本桥,表达我眼睛里的乌本桥。

    到达乌本桥已是六点钟,远远地,只见那座著名的桥横跨在湖面上。湖水清澈如明镜,湖边是种着玉米的耕地和叶已落光的枯树。桥上身着粉红袈裟的尼姑和降红色袈裟的和尚飘然走过,给那座暗哑灰色的柚木桥平添了许多风情。

    这是世界上最长的柚木桥,有1200米长,984跟木桩支撑。乌本原是一处低洼地。旱季积水成泽,湿季更是湖水上涨,当地的村民出入有诸多不便。当年的敏东王为了解除乌本村民的交通困境,下令修建这座桥。桥上的材料,全部用优质柚木做成,而这些柚木,是从阿瓦城拆卸下来后搬运过来的。如今岁月变迁,经历了百年风雨,柚木桥仍然屹立在湖面上。

走近桥面,只见许多柱子都已退尽色彩,变成了灰蓝色的朽木,有一些柱身裂开了几道逢,中心由于长年的风化已被掏空。而桥面的柚木板却平整地铺在排在一起。桥上走的,多数是游人,也有当地人,和附近寺院的和尚。令乌本桥更著名的是它被缅甸人称为“爱情桥”,当初建桥时,桥头桥尾和桥中共建了六座亭子,以供行人遮阳躲雨。在缅甸人看来,六座亭子体现佛教的“六和精神”:即身和同居、口和同语、心和同志、德和同守、见解和共同进步、利益和共同享有。深受佛教思想影响的缅甸人相恋时,无论多远都会赶来登爱情桥,立誓永葆这六和和睦互敬的精神。

走在乌本桥的夕阳中,觉得一树、一舟、一屋、一人,皆成美景,一种人在画中走的感觉。落日很美,站在乌本桥上,看落日,有回到诗词画中的感受。远处的枯树与小船,如同漂浮于画中,那种宁静致远,让人几分沉浸,入画入心。体会平静如镜湖面,悄悄染上一抹瑰丽色泽,然后由浅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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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1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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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西风东渐,2011年的最后一天。

    在家中看到不远处旧村里燃放的焰火,节日里施放烟火,用意无非痛快地燃烧一次,以期愿更加灿烂顺畅的一年。照亮夜空的是烟花,至于照亮心情的,在歌声中就可以找到。

    江苏卫视的跨年音乐会,新老歌星纷纷登场,走马亮相也恰如一场璀璨的缤纷焰火。当看到周笔畅的现场和张国荣全息影像“深情相拥”让我热泪盈眶,周华健、李宗盛,歌还是唱得那么好。

    节日里,共同放纵一把,祝愿我爱的人爱我的人,生命里都有燃烧的时刻。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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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9 00:16)

     近些年每年都会上一两次鼓浪屿,看着鼓浪屿一天天在“沦陷”,觉得无限惋惜。为了避开人流,特意在周一上了鼓浪屿,选择走安静的福州路--安海路--内厝澳,心中无事,容与徘徊,每个房子都有自己的命运和轨迹,一条条细腻的巷子都不长,像诗行像短句。     穿行在街巷中,完全没有喧闹拥挤,随手拍下一些老房子、客栈、咖啡馆,一直喜欢纯美而丰富的黑白和灰色影调,而有关鼓浪屿的摄影题材比比皆是,所以这次就试着用黑白照片来表现那些陈旧的刻满岁月痕迹的街巷和房子。

    “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鼓浪屿的老街巷揣着自己的旧梦不知将走向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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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8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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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

村落

禾田

    以前每当长假要到时,内心总是摇摆茫然,愿望从四面八方来,却发现自己并没有一个可以明确的去处,而今年却是第一次内心笃定地要回老家。短短的六天时间里,我和远道回来的弟弟以及一路跟随而来的好友叶子母子俩开始了回乡之旅。

    老家之于我虽不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却是我和弟弟年少时每逢暑假被“寄放”的地方。一个孩子拥有在乡村度过的童年,是幸会的际遇,长大以后我们常常因为这样的经历自诩,能够拥有这样的童年生活,如果现在的我们爱真、爱美,那就是因为我们爱那些乡土生活的缘故。

 

大宅。 新旧房子毗邻而生。老房子土墙黑瓦,鞍型山墙高高耸起。宅子内光线阴暗,木楼梯窄小破败。一排排房间纯为木结构,墙壁、地板、门窗是被梅雨和霉湿侵蚀成暗黄色的木板。新房子一般给孩子住,老人守着老宅,就如大姨家。门前花草种得繁盛,四处攀援的牵牛花,海棠花、太阳花在墙根开成一片。它们都是结实的花朵,点缀着平常院落的门庭。

 

电影院。  沿着老街,来到电影院。电影院早已关闭多年,一堆暮年老人围坐一起闲聊、抽烟。昔日电影院门前热闹景象,几近一场春梦,没有留下丝毫痕迹,现成了拉面线的场地了。

见此我倒是既无欣喜,亦无悲凉,世界的方式,从来不由你我。

 

老房子。那里已无人居住,曾经的院落已是杂草繁杂,华丽精细的木雕结满蛛网,残损却又栩栩如生,如同一种静默的昭示。走到街上,新的房子旁边定紧挨着未拆去的老房子,被时代的潮水反复而无情地洗刷只留下断壁残垣,上面写着语录,文革动乱、市场经济,一样样都浸染到此地,唯一不变的是周围沉寂的山峦和河流。

 

河。我不曾了解过这条河的历史,想是大樟溪的支流,河流从镇中间穿过,小时常和舅妈到河边洗衣物,那时的河水好清澈,女人们在河边洗衣、洗菜,孩子们游泳嬉戏。河曾是这镇的一条血脉,提供了养分和活力,现在有了自来水,人们已经不再需要它,干涸变小,河床显现,原来竹林掩映的河边到处充满垃圾。

 

大喜乡。一个高山围绕与世隔绝的村庄,山景、水库,与村落农家,令我们的心思和嗜好都十分简朴。在那里,我们过上了烧柴做饭的日子,每天晚饭毕就停止一切活动,除了睡觉。整个村子沉浸在黑暗和宁静中,裹着这个季节里特有的草和泥土气味,我们安然入睡。

 

闇亭寺。曾经在当地享有极高声誉的寺庙。寺庙大厅保留着近乎完美的纯木结构,颜色沉淀,兀自端然,整个建筑蕴含着文明、生活方式、内心信仰。雕梁画栋的屋脊,让人仰首观望,物在,人依附其上的心血和精力也被留存下来。只是门前坐着谈笑风生的僧人已让寺庙显得不那么静谧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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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2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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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胡杨

生命意识

分类: 行摄天地

    想看胡杨,想得很久了。这次新疆行总算如愿,虽不是最好时间但已很满足,一直坚信事事不能总是圆满,但凡有过就好。有这样的心态反而觉得能看到那些蕴涵悲剧性精神内涵的枯死的胡杨、半黄的胡杨也是一种幸运。在轮台沿着沙漠公路前行,进入沙漠深处不禁被眼前的景象惊呆、震撼,在一片干旱、盐碱的荒漠中,孕藏着如此完美、如此迷人的自然景观。一棵棵胡杨就是一个个具有情感的生命。在沙漠中我看到了成片枯死的胡杨,胡杨树干上那死不瞑目的眼睛、干涸裸露的身躯,特别是看到那些触目惊心裂痕深如壑的沟纹心会颤栗。

    胡杨的美丽依附于严酷,生命再现于死亡,“ 一千年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它为恶劣环境而生,为尊严而存。从新疆回来脑子里常常浮现的是胡杨在荒漠里的身影。有很多美丽的摄影作品,呈现的是胡杨那种金子般色彩绚烂的美,而我觉得比之更美的是胡杨林那种经历过活生生的抗挣过所反映出来惨烈的美,虬枝乍然、躯体崩裂的景象,都有一种膜拜的生命意识浸透其间,还有死亡对生存的羡慕,生命对死亡的哀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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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30 00:00)
分类: 随想感录

      博客写了五年了,今天进入自己的博客,仔细数了篇数,从2006年始到现在,共百来篇。鼠标一拉一拖,把几年来的文字和影像以及当时的心情与思考都重现出来。感谢有博客,一清二楚,这些虽是生活中的某些片段,但也是我的“明日记忆”。倘若某个年纪,记忆力真的严重衰退,我不会紧张,只需进入博客拖拉回味,前世今生便都重现眼前。

    我们活在手机里,我们活在博客里,虚拟世界有如一个庞大无边的“生命银行”,你把今天的记忆存储到里面,明日提取,宛如隔世。然而你必须请求老天保佑,千万别失忆到记不得自己的博客何在甚至忘记了自己曾经开过的博客,那将是一桩何其伤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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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8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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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音乐情愫

    (转载) 从来都认为,张学友是华人男歌手中最会唱歌的明星,对于一个歌手来说,有这个,我觉得已经足够。他拥有那无法用词来形容的天籁,演绎着一首又一首的经典。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在十七岁的初恋第一次约会/ 男孩为了她彻夜排队/半年的积蓄买了门票一对/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三年的感情一封信就要收回/她记得月台汽笛声声在催/播我的歌陪着人们流泪/嘿… 陪人们流泪。
  
  朴素的歌词开头,一个温馨幸福到令人妒忌的爱情故事。雨季、初恋、第一次约会、演唱会,美好的一切。男孩子是爱她的,他会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孩拿出自己半年打工或者省吃俭用下来的积蓄彻夜排队来买演唱会的门票。演唱会是精彩的,女生听到心醉,在爱情的世界里一切都是美好的。
  总是有一些事情来破坏平静却幸福的生活,在女孩子20岁的时候,他们终于要分来,或许男孩子收到家书必须回到远方的家里,抑或他要去远方的城市求学……。在月台上他们流着眼泪拥抱在一起,舍不得放开,无情的火车终究带走了她心爱的男孩和她的初恋,陪伴她的只有月台上在孤独的飘荡着的学友的歌声,她们一起流泪……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在二十五岁恋爱是风光明媚 /男朋友背着她送人玫瑰/她不听电话夜夜听歌不睡/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成年人分手后都像无所谓/和朋友一起买醉卡啦OK /唱我的歌陪着画面流泪/嘿… 陪着流眼泪
  
  二十五岁,爱情变了,爱人变了,唯一不变的她还是来听学友的演唱会。
  
  已经工作了的她光明正大的与别人热恋着,她非常小心的呵护着容易破碎的爱情,可是男人依然背叛了她,与别的女人在一起鬼混。在别人面前,她坚强的忍住眼泪,看上去对失去这段畸形的感情无所谓,为了摆脱心中的忧伤,她选择和朋友同事一起老消弭时光,酒吧、迪厅、KTV里,她成了常客。在K房里,她默默的点了一首学友的歌,终于,她再也忍不住,看着背投的画面,边唱边流泪。
   
  我唱得她心醉 我唱得她心碎/在三十三岁真爱那么珍贵/年轻的女孩求她让一让位/让男人决定跟谁远走高飞/嘿… 谁在远走高飞/我唱得她心醉 我唱得她心碎/她努力不让自己看来很累/岁月在听我们唱无怨无悔/在掌声里唱到自己流泪/嘿… 唱到自己流泪
  
  为爱所伤的她,从此惧怕爱情,怀疑男人,她将自己长久的埋头于工作之中,直到她八年後,她终于鼓起勇气再去爱一次。三十三岁,已不再年轻,她深深的知道这份真爱的珍贵,她为那个男人做着一切她能做的事情。然而,这一切仍然止不住悲剧的到来,一个年轻女孩找到了她,女孩说她抢走了她的男朋友,请她把男人还给她,这让她想起了25岁的自己,那个当年深爱着一个背叛自己的男人的傻女人。她选择了放弃,让男人和年轻女孩远走高飞。
  
  又一次被爱情伤害,已经开始变老的她只能努力的用化妆品来掩盖着一道又一道的伤疤和岁月留下的痕迹。她再一次来到了演唱会现场,听学友唱歌,台上的学友唱到情深处,终于忍不住在歌迷面前落泪,她轻轻的跟着哼着旋律,在掌声中默默的流泪。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在四十岁后听歌的女人很美/小孩在问她为什么流泪/身边的男人早已渐渐入睡/她静静听着我们的演唱会.
  
  四十岁了,青春已经彻底的和她告别,但她还是和年少时一样,喜欢听张学友的演唱会。终于结婚了,所有的爱情所有的伤害,在现在都只被她深埋在心底,都是财富。她深爱着自己的丈夫,他们有了孩子,是个女孩,像她年轻时一样漂亮。
  
  丈夫不放心她,陪着她来听学友的演唱会,台上的歌手也已经在岁月中褪去浮华,成熟的演绎着每一首歌曲,丈夫不喜欢音乐,终于忍不住靠在椅子上睡着。当学友唱到《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时,她终于再也不能抑制,再次流泪,女儿一脸惶恐的问妈妈为什么哭,她不回答,她只是静静的听着,样子很美……
      

    这首歌是今年张学友在1/2世纪演唱会(厦门站)上第一次听到的,过去许是听过的,只是那时年龄不够、阅历不够,不明白也不能记住。喜欢他的歌十几年了,虽然没有歌词中的经历,可是却是在这一次演唱会上这首歌让我为之动容、恍若隔世。

   从来没有一首歌能够如此完整的诠释一个故事,从来没有一首歌会去演绎一个平凡女人的爱情故事。《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却做到了,朴素简练却足以让人震撼的歌词,干净清澈却足以让人感动的吉他伴奏,加上张学友无可比拟的声线,不是完美两个字可以形容的,如果你还没听过,给自己点时间,喜欢上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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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0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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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驴游杂记

    每个让人留恋的地方,必有其独特的风韵,绍兴亦是。于是便有了一次我主张的旅行,四个女人在某个周末完成了一次短暂而充满单纯快乐的旅行。

   回来后一直忙于琐事,无法静下心整理绍兴的文字和影像,一搁就一个多月过去了,也就懒从中来。她们仨在回来不到一周的日子里就把帖子如鲜花般依次绽放开来,看到麦儿的“悠游”、棉花的“呓语”、叶子的“醉爱”,我知道她们一个更比一个酣醉。

   也许是女性的角度,她们仨对绍兴的描述和感受之精准、真切让我佩服,想想我若写也不会更比她们“活色生香”,而我现在也只剩下一滩斑驳的残绪,便只好不了了之,就把她们的链接发至此,权当作我思我感,也算无尾之尾。谢谢她们的勤奋:)

http://blog.sina.com.cn/u/1767714730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1757df0100qco1.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06d4a80100s0m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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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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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杂谈

    周末到书店,一下子买回了十几本书,心情很喜悦,就像女人买回一堆漂亮衣服一样开心,许久没这样了。自搬新家,舍弃了很多的旧书,也曾听进了家人一再说的不要再买,书橱要放不下了的话。我确实有所改进,也因为读书时间越来越少,平日只订阅《南方周末》、《三联生活周刊》,一周就这两份,都看不完,信息量太大,时间又太少,脑子不够用,能装下10%就很不错。一直就有床头放书的习惯,但凡记事以来睡前必要要有书相伴,否则难入睡;办公桌周边总是躲躲藏藏夹着一些书,闲来便翻上一页,就好比偷吃零食。

   阅读是需要环境,还有一颗安静的心。去年那场考试,硬是在图书馆清心寡欲地坐了整整十天,那样费劲的书我也读得津津有味,甚至还读出了心得。流年已换,谁也不能阻挡,life is nothing,好在还有阅读让人冷静与避免空虚。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穆勒说“人处于境,需要极微之物寄托情怀。它是全功能的:鼻涕、鼻血、受伤的手或膝盖,哭泣,或是咬住它,憋住不哭.....对于我们来说,极微之物不过是阅读、电影、旅行、音乐、知己与酒。”

    希望在家里的各个角落都能拿到书,不同的心境不同时间阅读的书也不一样,所以读的书也自然是一个“乱”字了得。心情窒闷时,一本好书,渐觉悠然,书是自我安慰最妥贴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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