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四类合同纠纷
·一房二卖 ·逾期办理房产证 ·货不对板
·价外收费
有买卖交易,就会有纠纷。伴随着东莞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和楼价的高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所难免。近日,记者就东莞市房屋买合同纠纷,采访了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彭书红。彭书红告诉记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主要表现为四种类型,一是一房二卖,二是逾期办理房产证,三是货不对板,四是价外收费。
为利一房二卖
案例:2006年12月11日,余某与某公司签订《××商铺认购协议书》,购房定金为10000元,余某须于2007年3月31日前付清总楼款的40%,若其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缴付首期款,则取消购楼资格,公司有权出售该物业,余某所付定金不予退还。双方签订认购协议当日,余某向公司交付了定金10000元,公司出具了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