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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很久都没有上新浪博客了,
每次点开新浪博客都被那奇慢的速度搞得心烦不已,
本人从来都很懒,又不喜欢多愁善感,虽然偶有点文章,人总是要吃饭嘛,人总要写诗的么.
前几天偶然发现了个网站,名字叫开心网,发现能够无限传歌,还可以给朋友点歌,这太对我的爱好了.
所以跑去注册了个账号,以后就打算在那混.
我总是无聊的在这里传歌,主要还是留给自己听的,总想着要是有人也会听就好了,不过没有几个人会一首首的点链接去听.不传音乐,继续待在这里就没有必要了;不写文章,继续博客也没有必要了.
这个链接是我的开心网邀请链接,只要点这个然后注册,可以直接和我成为好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音乐就是我在网络上存在的生活方式,如果不觉得我不可理喻,也对开心网感兴趣,请去开心网和我成为好友吧.每天一首歌,是我对我的朋友的承诺,何况是老朋友呢?
原谅我这次懒惰吧,让你们自己来找我.
或者,等我一个个的邀请吧.
对电影《迷雾》的评论。
很长时间没有看科幻世界了,大约有五年,六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在很多人眼里,那是小孩子的玩意,对于某些人来说,人生存在宇宙更远的地方,和有限生命的自己是没有任何干系的。
那个时候,我并不了解为何对科幻如此的入迷,或许那个时候想象力对于我来说更为重要。如果是那样,我想我会厌倦的。人类一思考,上帝就会发笑,科幻有时候就是那种我们自己觉得严肃,而上帝一定会笑躺下的东西。而这些荒谬的东西,却恰恰是我们所需要的。
The Mist就是这样的一部片子。
我没有看过原小说,但我知道小说一定比电影好,因为电影总会有一些地方能被人诟病而被转移视线。本片一开始给人的印象,就是那种无聊的、故意找个原因让人陷入恐怖的那种套路,这原本是人做梦才会出现的东西-我想我们伟大的科幻大师也可能是由此获得灵感-被生搬上荧屏,总让人有种凭生幽怨强说愁的味道。一部电影的成功,在于它的剧本,正是原著的经典,让导演渐渐回到了它应该表达的主题。这也是难免的,科幻的真正魅力并不在于星球大战,也不在于异型怪兽,恰恰在于它所提出的匪夷所思的新奇观念,那深层次的东西绝对属于非主流,商业上是没有前途的。这和老无所依很多人看不懂,却总是追问杀手为什么不拿钱,那女人死没死一样。
所以,The
Mist想要做成功,并非易事。他既要追求特效,满足那些纯粹感官刺激人的视觉追求,也要承受着来自读过原著的人被指为垃圾的压力。
电影的主题是不能够放弃的,如果纯粹是想拍一部商业电影,那么导演绝对不会接拍这种题材。
而在一部以动作为噱头的电影里,想把主题深远化,真的是很困难,至少我在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总觉得很别扭,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分不清娱乐和严肃的界限,这样导致的结果,大概会是前半段让一部分人讨厌,后半段让另外一半人讨厌,这就是这片子被评分数实在不高的原因。
当然,如果我们不求全责备的话,这还是一部很优秀的科幻电影的,因为他的剧本是成功的。
不知道各位看过科幻大师么,美剧,在美国收视率极端的不好,剧情大多数是由一段一段的台词组成的,可以说是搭建未来舞台的话剧。同样是由科幻短篇小说改编的科幻大师,虽然动作戏不多,但花费未必就很少。
The Mist实在是可以再精彩一点的,说一段勇斗怪兽的故事,最后让父子俩跑出去,不过那就不是斯蒂芬的作品了。
影片中最大快人心的,肯定是那个疯女人被一枪击毙,设计那个疯女人是十分玩味的。美国人喜欢影射政治是出了名的,这种东西如果出现在中国,绝对会被指为不和谐因素。其实,我对中国的审查制度并没有什么诟病,诚如在美国都会有成群结队的愚民,还没有在思想上完全发育的土壤,怎么能够轻易的让所谓的精神错乱占据大众的精神领域。诚如老无所依的暴力、诚如The
Mist的怪兽,这些表象的东西。
影片结尾其实是有些不合理的,不合理的并不是自杀,而是迷雾散去,现实中迷雾往往是挥之不去的。一般人肯定会接受不了那样灰暗的结局,所以影片中这场迷雾还是散去了。
有人活下来,已经很不错了,悲伤其实不算什么。
来时有雨雨淋右行路人,去时天明明指一片迷雾;
十指缠绕绕不过花谢花开,时光轮转转不开世事无常。
黑白*2008*雪(题诗)
那一片迷失的黑白,
你已经被喧嚣替代,
历史单纯而简单的,
悄悄的诉说,
彩色的存在。
话说那遥远的西元二零零八,
掐指已去数万个日日夜夜,
繁华蕴藏,诧紫烟华,却曰:
“在家千日好,何处为家?”
雪落柔时融成钢,
暗中使伎俩,
世人皆不希望,
尔大笑三声,
冰若石时化为水,
忽而消逝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