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招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的设立、招生及培养,是应对社会发展对高层次美术人才的需求,它瞄准我国艺术文化的前沿课题,以出作品为主、采用交叉性、课题性的培养模式,为新型创造性美术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平台。通过发掘具有良好素质与优秀创造潜质的人才,使该学位的人才与成果体现我国美术创造的时代水平。
二、报考条件:
1、富有创造潜质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造型艺术家与设计工作者;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学历要求:①大学本科毕业,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 ②大学专科毕业后,必须具有3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奖者(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
4、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表应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无工作单位者需要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央美术学院招生体检标准》规定的体检标准。
在中央美术学院2008届毕业典礼上的讲话
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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