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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本。你厌倦了吗?它大概一周后会上市,说说关于它的故事吧。
那年我二十四岁,年轻,一顿饭能吃三碗,一场球能跑十公里,一年要喝大两回。都是规矩,不能改的。
也是那年,《北京桂花陈》写完,穷到滴血。一个书商在网上看了后,和我联络:小二,有生之年我一定会出版它,你的任务——就是接着写下去。
罗小二是我当时的网名,很久不用了,如今听上去就像是在叫别人。很抱歉,冬天的我比较脆弱,也比较爱怀旧。
后来那个书商成为了我的挚友,而《北京桂花陈》,则成了他的滑铁卢。
他先后找过三十一家出版社,全部被拒绝。后来他不再做书商,投奔了有着
伟大的科幻小说大师阿瑟.克拉克曾有一个习惯,在他创作受阻时,他会离开书房,去影院观摩一部简单到粗暴的动作影片,吃着爆米花,哈哈大笑着,和陌生人一起愉快的度过九十分钟,当他离开影院,来到大街上时,那个令人沮丧的创作焦点往往迎刃而解,仿佛天启一般,答案就此出现在他眼前。
不知道在创作那部令人癫狂的《2001:太空漫游》时,他去过多少次影院,也不知道在遥远的斯里兰卡办潜水学校的他,是否还需要在晚年时一再的步入影院。
大师已去,斯人不在。
创作是一件艰难而美妙的事情。斯蒂芬金在他的《论写作》中也曾提到自己的瓶颈,遭遇艰难时,往往会沿着郊外的小路一气走上十几里,看树,看天,看风景,总之就是不要想刚才遇到的那个问题,回到家时,答案或许会浮现,或许,仍然躲藏在哪里。
我也有过类似的感受。当然不是在小说上。我一向是一个不注重情节的家伙。我在主题和情绪中写作。气场不曾笼罩我,我便不会坐在书桌前。只有在影像创作时,我才会反复的在脑中演练画面的走势,节奏的脉络,瓶颈来到时,我或许会选择进城和一些盲流打会牌,又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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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见一个男人,英俊,邪恶,叼着雪茄,披着斗篷,在灯光阴影处冲我说话——老罗啊,钱不是问题,问题是——
坦白说后面的话压根我就没听了,光听见那一句我就心花怒放,笑着笑着就从梦里醒过来。
醒来真是糟心啊。
我从不反感钱,我只是比较反感挣钱。钱挺好,挣钱不好。太累。
二十二三岁时,我曾经设计过自己三十岁以后的生活:
1、 没单位,当枪手,哪里有片子拍就去哪里;
2、 世界没有我的名字,拿钱就走,大碗喝酒,四处风流;
3、 偶尔也回北京,买一小公寓,养一只乌龟或者蜥蜴,反正就是不需要人天天去管的那种;
4、 也读书,偶尔还写,但写完就删,胸部不大的女人一般不给看;
5、 朋友都老了,结婚的结婚,嫁人的嫁人,我在黄昏时抽烟,一个人深更半夜穿着连帽衫去跑步;
6、 任何人都别想领导我,我也不想领导任何人;
7、 挣来的钱都放在鞋柜里,每次只带五张出门;
8、 清晨醒来坐在马桶上做梦是我最开心的事情,什么时候活着,什么时候死去,无所谓,爱谁谁;
9、 朋
花了两周时间修订《北京桂花陈》。八年前,我开始写这本书时,没想到八年后我会再次与它相逢。时光如果真的可以预料,我的确想知道再过一个八年,我是否还能依然如此矫健。
修订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远比我想象的复杂。面对尘封已久的文字,我们不仅需要进去,还需要出来,不仅需要感性,其实更需要理性。八年前我写道:一群三十岁的老男人挺着小肚腩向我款款走来。如今三十岁的我,在子夜台灯下不禁大笑,继而沉默。
每一句话都像是回旋镖,最终总要飞回自己手里。
我并不是想修改自己的青春。我只是想在自己变老之前确定青春是否依然存在。五年过去了,它可以再版,可以再次出现在人群。我当然不能更改它的颜色,也不想换掉它的服饰,如果命运允许,我只希望能将当年某些不合时宜的表情抹去,一些矫情做作的迎合掩盖。
有一些人写作需要去很多地方,看很多风景,而另一些人,却只需要呆在一个房间,有一张安静的桌子。有一些人一生都在写一本书,不断的涂抹不断的修改。而还有一些人,毕生都在寻找,究竟哪一本书才会是我真正想要的。
我
为什么这么多人想搞艺术呢?我想答案可能是:因为可以睡懒觉。
熟识我的朋友都知道一条铁律,中午十二点以前不要给我打电话,天塌下来都只能发短信,至于回不回,那完全取决于我睡醒后那一瞬间的心情。
我他妈怎么知道我是不是还在做梦呢?你看——艺术家就臭牛逼——假装不闻人间烟火,假装人生在别处,假装昨夜又梦回唐古拉山。
朱文在《弟弟的演奏》一书中曾写到几个想当诗人的大学生,他们油印了一百本自己的诗集上校园
就这意思。
朋友将我送的《最后的情书》拿回家,当枕边书看,以前他都是当入厕读物看的。我一直认为这是一种褒奖。非一般读物才能入厕。这本书他个人认为不太适合入厕,倒挺适合入枕。他媳妇翻了几天后,忽然在某个即将入睡的子夜,凝了会神,说道,老罗这是想主流了吧?这小说不像他写的啊。
真是贼啊。用陕西话说那就是:这铝子的眼光毒得很嘛!
坦白说,《最后的情书》是我小说创作道路上最主流的一次尝试。我想我在随后几年都不可能比它写的更主流了。我曾经想过这么一个问题:如果我不和你们一样去生活,那么我说的话是不是和你们要听的完全背道而驰。
我本就不是一个对主流完全嗤之以鼻的人,就好像我对于艺术片与商业片的态度一样。艺术片这种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而商业片要想保持一个持续的高水准,其实难度更大。
对于像我这种人来说,假期是可有可无的。我随时在休假,也随时在工作。
最后一次有领导的概念,还停留在2007年的冬天。我为什么不能在一个单位长久的待下去呢?究其原因,想必是害怕稳定。不知从何时起,我便认定了稳定且有规律的生活是一种瘟疫,它能使人迅速变老,并陷于某种不可逃脱的网中。我妄想自己永远都是少年,骨子里还随时准备离开。
北风吹的时候,鸡鸡就不由自主的硬了。可仔细一想,这又何尝不是另一张网呢?
秋风秋雨中,墨黑的子夜里忽然钻出两人来,拦了我车。我停下,见是两个穿红袖章的家伙,叼着烟,一老头一中年人,我开了车窗,中年人满脸带笑的说,登记一下,登记一下。
我问,为什么?登记什么?老头说,车牌号,电话号码。我说,我就住这啊。他说,是啊是啊,住这也要登记。我又一次问,为什么?中年人嘬了口烟,说,嗨,这不国庆嘛。
我恍然大悟,接过本子和笔来,唰唰唰的胡乱写了几个数字,递给他们,也不看,笑笑着就收了。要走了我忽然又开了车窗,追着他们的背影问了一句,你们不会整晚都在这守着吧?
他们说,那可不,一夜一夜。我摇了摇头,开车进村了。
今夜回来又见两人窝在那大凉伞下,穿了军大衣,叼着烟,在黑暗的夜雨中一明一暗。这茫茫夜色中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离天安门直线距离都得五十公里以上,明天就是国庆了。可国庆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就要人整晚整晚的在这守着呢?
听说这是村委会分配的任务,政府是给钱的,除了发衣服还发钱,老头老太太们踊跃报名,还生怕轮不上。反正也是年纪大了闲着没事,在村口坐
2009-9-20
《最后的情书》出了?本以为又被搁置了呢。你手上有没有能卖的?我记得以前你博客上曾经有个淘宝店卖过你的书,能不能放上面几本,满足一下俺们焦急企盼的心情?
突然想,这书要是出现在背包旅行客栈那样的地方,被那些独自在路上逛游的人在夜不深人静的时候偶然间在客栈的书架上翻到而后吸引,想来是件挺特别的事情,尤其是在大理。
真要搬家啊?你这猫猫狗狗花花草草桌桌椅椅的,搬起来还真是大动干戈呀!要不在网上把它转租出去,说起来这可是某某某的故居啊嘿嘿~~(没有规定说对死了的人才能叫故居吧?)
罗尘于2009-9-23 0:10:26的回复:
在大理时我一直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