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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朗。生于雷州半岛。写散文和小说。文章散于见《城市快报》、《青岛日报》、《武汉晚报》、《福州晚报》、《信息时报》、《中国海洋报》、《千岛日报》(印度尼西亚)、《人间福报》(台湾)等百余家报刊,多篇作品被《小小说选刊》、《佛山文艺》、《青年博览》、《阅读与鉴赏》等杂志转载或入选中小学生课外读本。
 
   所有文字皆是心血之作,如要刊用或转载,请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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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勾引了你(2009-12-16 09:23)

             

 

小小说          发表于《扬子晚报》          罗朗


 

    郎书桥一直在心里磨着一把刀。

老板王大富把他的女朋友走,给他升了职,这件事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那一天,在公司的大门口,郎书桥看见王大富开来一辆宝马小汽车,打开车门,方丽裳躬身钻进去,留给他一个熟悉而完满的臀,那一刻,他感到天旋地转。

  白天上班时间,郎书桥兢兢业业。夜里,他咬牙切齿,常常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他在醉酒中浮想连绵,一时是他当老板,王大富给他打工,一时是他发了亿万横财,方丽裳跪求他原谅,一时是他勾引了王大富的老婆……勾引!这个念头让他兴奋不已,只有这样,他才能涤荡心中的痛楚和怨恨。

  然而,人人都知道,王大富的老婆梅小婧是一个冷艳的大美人。郎书桥明知不可而为之。他见过梅小婧,身材高挑,皮肤雪白,五官雍容华贵,像电影明星。他实在想不通王大富的这家伙,拥有如花美眷,为什么仍要拈花惹草。

  那一晚,梅小婧从健身房出来,走向她的小汽车,她穿一套阿迪达斯运动服,长发盘起来,风姿绰约。郎书桥手捧一束玫瑰花,蓦地从假山后转出来,挡在她的车门前。

  梅小婧冷冰冰地说:请让一下!

  郎书桥嗫嚅着嘴说: 梅小姐!这花是我送给你的……”

  梅小婧打开车门,头也不回地钻进去。郎书桥发急,按住车玻璃说:你老公有外遇!

  梅小婧了他一眼,开车。郎书桥跟着小汽车跑了一段路——像旧社会的叫化子跟着黄包车跑,他把心一横,狠狠地说:他抢走了我的女朋友……”

  梅小婧开已经离了几十米远,骤然停住,往后倒车。她把头伸出车外,饶有兴趣地问:你女朋友叫什么名字?

  郎书桥喘着气答:方丽裳!

  梅小婧的柳叶眉蹙了一下,又疑眸想了一会儿,遽然对郎书桥坚决地说:上车!

  郎书桥发梦也想不到,此后梅小婧频频与自己约会,逛商场、喝咖啡、看电影、游泳,人前人后,她总是挽着他的手,落落大方,也不怕撞见熟人。

  有一次醉酒,梅小婧泪如雨下,她问郎书桥:你现在心理平衡了吗?郎书桥早就猜测到她的心意,讪笑而不答,上前吻她。过了很久,她从床上坐起来,突然竭斯底里地大笑,说:是我勾引了你,而不是你勾引了我。他勾引了你的女朋友,我就勾引你……”

  王大富约郎书桥见面。两人站在码头的栏杆旁,面朝大海。王大富摘下墨镜,漫不经心地玩着它的腿,问:你要什么条件,说吧!郎书桥双手插在裤袋里,一抬腿把一块石子踢到海里,答:没什么。咱们都扯平了。只要你抛弃方丽裳,那我就离开梅小婧……”

  王大富不置可否,他把车开走了,又折回来,探头咂嘴问郎书桥:就凭你这熊样,怎能追到我老婆?能说说吗?郎书桥仰天大笑,摆出一副玩世不恭的嘴脸,说:是她追我的!她说,她居然输给方丽裳这个小妞,真是人生的奇耻大辱,她要报复你,也要报复方丽裳……”

  方丽裳离开这一座城市的那天,郎书桥也被解雇了。

  郎书桥去车站送方丽裳。他的目的达到了,居然不费吹灰之力,从她离开他那天起,他朝朝暮暮都想着这样一个结局,而不是破镜重圆。车差不多要开的时候,他忍不住问:你就真的贪他的钱?

  方丽裳神经质地笑了,答:不。是因为王大富的一句话……他说,我比梅小婧更有魅力!你知道,梅小婧一直是我的偶像!

  郎书桥对她的答案半信半疑。他行走在街头,觉得头昏脑胀。高楼大厦,熙熙攘攘的车辆和人,五彩缤纷的广告和霓虹,这一切在他的眼中,显得空洞而讨厌。

看不起(2009-12-11 16:43)

 

【随笔】    发表于《济南日报》    □ 罗朗

 


 

中国人所有复杂、微妙的人际关系都可归纳为“看得起”和“看不起”两个方面。

典型的看不起人的神情是这样的:昂头,颈项硬梆梆地撑着,眼睛白多黑少,下巴向上翘,嘴撇得像瓢儿一样,哼的一声,鼻孔能喷出一溜冷汽……

大多数的看不起是自上而下的,比如上级看不起下级,主子看不起奴才,富人看不起穷人,城里人看不起乡巴佬,高个子看不起矮个子,强壮的看不起羸弱的,漂亮女人看不起丑陋女人,等等,这似乎是人之常情。不知动物界是否也有“看不起”的现象,如果有,老虎大概是看不起猫儿狗儿的,猫儿狗儿则看不起耗子和蟑螂。被别人看不起,心里不好受,甚至认为那是一种侮辱和损害,或为此而干出白刀子入红刀子出的事来;而一旦“承蒙被看得起”,便觉得面上有光,沾沾自喜,或感激涕零,乃至为报其知遇之恩而两肋插刀。

然而,下级也会看不起上级,甚至比上级看不起下级更厉害一点,只是一般不表露出来,常会在恭送对方远去的时候对着他的背影在心里甚至脸上做出一个卑夷的神色。一个女人看不起一个男人,那肯定不可能爱上他,如果她心里看不起他,却嫁给了他,那大概爱的是他的钱吧。妻子看不起丈夫——嫌他窝囊,在吵架的时候说:“……我当初真是瞎了眼。”假如他真的窝囊,便忍气吞声,否则就会一巴掌掴过去。儿子看不起父亲,倘若不是因为他的品德问题,那么世间最大的不孝莫过于此。小学生一般不敢看不起老师,大学生则普遍看不起老师;也有一些人读到了博士,反而看不起小学时候的教师,他真是白读了。若果朋友看不起我,我一定要跟他疏远或断交,王侯将相与贩夫走卒结交,前提就是看得起他。假如丈母娘看不起女婿的话,她的脸上最能体现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受丈母娘的白眼,又不愿跟妻子离婚,这样的男人实在太苦了。“文人相轻”,文人谁也看不起谁,与此相似的是大家庭里的妯娌,我看不起你的穷外家,你看不起我的样貌和学历,或你的衣服过时我的发型老土什么的;亲家之间也最容易互相看不起,就像《围城》里的方家与孙家一样,“彼此请过客,往来拜访过,心里交换过鄙视,谁也不满意谁……”

人生于世上,总会看不起一些人,同时又被一些人看不起。有时也自个儿看不起。

美丽到脚(2009-12-08 12:44)

 

小小说          发表于《扬子晚报》          罗朗


 

曲菲雅这一阵子爱上了敷足膜。

曲菲雅买的这个是日本产品,价钱不菲。她的闺中密友唐小华曾跟她讲过:“过往国民党反动派‘武装到牙齿’,咱们女人要美丽到脚!”敷足膜这玩意儿就是她介绍的,刚在国内兴起,一些都市丽人趋之若鹜。

对于自己的容貌,曲菲雅一向十分自信。标致的五官,芭蕾舞演员一样的身材,就算生了孩子之后,曲线也不见变形多少。她曾在小说《围城》里读到这样一句话:“丈夫是女人的事业。离婚就等于失业。”一时忍俊不禁,暗想:“钱钟书在说我呢!”她大学毕业不久就嫁给了丈夫,现在已经34岁,一直没就过业,只是相夫教子。结婚十年,她从来都不担心会“失业”。

那一天,唐小华说:“古代的男人看女人,‘上看头,下看脚’——这出自李渔的《闲情偶寄》,可见脚的重要。”曲菲雅表示不解,说:“男人哪有闲暇看你的脚呢?”唐小华说:“如果一个女人长得很丑,她在头上下的功夫多了,就顾不了脚;但像你这样的美人儿,手指脚趾都不可忽视。试想一下,有一天,你赤脚走在木地板上,男人紧紧盯着你的脚看,如痴如醉,那才体现了真正的魅力呢。”曲菲雅点头说:“他从没抚过我的脚丫,更别说细看。”

曲菲雅的一双脚大小均称,脚踝玲珑剔透,脚趾娇柔别致,乍一看去,会让人联想到摆在酒柜上的高脚杯或收藏在壁柜里的玉器、瓷器。唐小华指出:“美中不足之处是皮肤还不够薄和嫩,特别是胼胝,离‘婴儿足’还有距离!”

足膜的使用方法跟面膜差不多,敷在脚上,几天之后便开始陆续脱皮,连足底厚厚的角质层也能被撕掉,露出鲜嫩的新皮肤。曲菲雅非常得意。晚上,她躺在沙发上,十分煽情地把一只脚伸过去搁在丈夫的膝上,他正聚精会神地看新闻,并不在意,她就把脚挡在他眼前,悠悠地晃着,他张大口作势去咬,她“咯”一声笑。

唐小华说:“女人的青春容颜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就跟地球上的石油、煤炭资源一样,随着时间的推延,终有一天会耗尽。而‘色衰则爱驰’,这是定则。”她有一天十分兴奋地告诉曲菲雅,她偶然间发现自己的锁骨奇美,如今穿衣总会刻意坦露锁骨——这是一种美的资源的发掘。曲菲雅因此想,敷出一双滑嫩水灵的“婴儿足”,也是对身体美的一种开采吧。婚姻需要新鲜感。

那一晚,丈夫捧着曲菲雅的一只脚,万般柔情,一次又一次地摩挲,缠缠绵绵。曲菲雅的心底潮水般泛起悦愉之感。也就是第二天,她在不经意间发现了丈夫与一个妙龄女子的亲密照,就在他的手机里,忘了删除的。

曲菲雅向唐小华哭诉。唐小华的双脚红肿刺痛,她说这是足膜的主要成分“水杨酸” 过度刺激皮肤而造成的过敏反应,医生叫她停止使用。曲菲雅问:“这么多年来你都不结婚,你的美丽双脚是给谁看给谁抚弄的?”“白骨精”唐小华有点伤感,眼圈也红了。她五年前跟一个男人分手,从此独身,她一直想着复合,无奈这个愿望跟 “反清复明”的事业一样艰难和渺茫。

她俩相拥在一起,猩猩相惜,不免生出悲观的意念。青春的消逝、红颜的老去和爱人的负心,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能不能得到和守住幸福,真的要看个人的造化!

 

对一个疯子的信任(2009-12-05 12:20)

 

          【小小说】      发表于《渤海早报》,《读者俱乐部》转载      □ 罗朗

 


 

我天生有两大畏惧,一怕深渊,靠近幽潭或倚在船沿俯视大海,便觉双腿酥软;二怕一切锋利的器具,比如剃刀,所以我从来不让理发匠刮我的胡子。我信不过他。

有一次回乡,在村前的一棵大榕树底下,我看见有人在理发。我走近细看,大吃一惊,那理发匠竟是村里的精神病患者,丁有大!小时候,我也让他理过发,当时他还没发疯,手艺很好,至少没有按着我的脑袋生薅硬拔,那手推剪也使得利索。有一天放学,我看见一大群人在路边围观什么,随即又惊恐地拔腿逃蹿,边跑边叫,疯子追来了!我也跟着跑。此后,我常见丁有大指天骂地,或头戴一只椰子壳,手操一根通火棍,一二一,向前走十步,站正,向后转,再走十步……

我偷偷问叔父:乡亲还让丁有大理发、刮脸,就不怕他突然精神病发作?叔父不假思索地答:十多年间,他只复发过两次!平日跟常人无异。太危险了!我摸着自己的咽喉,同时想到那一把泛着白光、锋利无比的剃刀,相度一下下刀的位置,心中不寒而栗。我觉得乡民的意识太麻木,甚至愚昧。我又问:镇上现在有许多发廊,何必冒险让他来理呢?叔父憨笑,说:你不晓得,方圆几里上了年纪的人都喜欢丁有大的技艺,特别是刮脸,没有哪个师傅刮得比他舒服……”

榕树下惠风习习,蝉声聒噪,几个鲐背白首的老人闲坐在一起,大声聊天。人群中,丁有大专心刮一个人的胡子,一把剃刀在他的喉头眼皮耳边,滑来滑去。他偶尔也插一句话,或呵呵一笑。他身边放着一只大箱,里面装满了推剪、剪刀、篦子、剃刀、刷子、荡荡布等,古旧而简陋,他理一个发需一个钟头,慢条斯理,一丝不苟。

没有人忌惮一个曾经的疯子,真是不可思议。我住在城市里,什么都要留心和戒备,曾有人上门推销阳江十八子菜刀,我隔着铁门说什么也不让他进来;也曾有一个抽烟的陌生人请我抽一支烟,我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这是一种生活常识。按照我的想法,要和丁有大坐在一块吃饭或聊天,我都会精神紧张,如芒在背,别说让他架一把刀在脖子上,任由他宰割。

后来,我的叔父无意中又说,丁有大长期吃药,家徒四壁,如果乡亲都不让他理发,没有生活来源,日子将会过得更加困苦……

不如卖猪肉去(2009-11-30 17:59)

                      

 小小说          发表于《城市快报》          罗朗


 

星期天,小丁叫我跟他一块儿卖猪肉去。
    我们天蒙蒙亮就去到了肉菜市场。猪肉行一眼望过去红红白白,肉色耀眼,已经支解开来的瘦肉、五花腩肉、排骨、尾龙骨、猪肘子、猪肝、猪舌等等纷杂陈列,蔚为壮观。我们的铺位与蔬菜行接壤,那边却是一片绿色素净。
    小丁人长得像范伟,穿一件白色背心,面前挂一条围裙,一挥猪肉刀,脸上横肉凸现,很专业的样子。他叫我快把眼镜摘下来,说:“皮肤就够白了,还要把腮帮子剃得这般青亮,怎么看都还是一个小公务员。”我向不远处努努嘴,那边有一个同行的女孩子,20岁的年龄,面目妩媚,穿一件吊带衫,只见她一条纤纤玉臂抡起亮晃晃的大刀往屠案上砍,铿铿铿,骨断肉裂。小丁笑说:“卖豆腐的叫‘豆腐西施’,那她应叫作‘猪肉西施’!”
    市场渐渐热闹起来了。我稍稍眯一下眼睛,听见市音沸腾,平日爱清静,以为鸟声虫声风声雨声总比人的嗓音好听,此刻两耳人声喧嚣,却也不觉得讨厌。小丁高声叫卖,低声和顾客讲价,我主要负责割肉剁骨。那四五把屠刀,小的尖细锋利,切肉如豆腐,大的很有厚重感,泛着白光,剁起骨头来毫不费力。有顾客说,要一斤五花腩!我相度着位置下刀,心中暗暗掂量,往秤上一称,一斤稍有余!小丁向我竖起拇指称赞,隔了一会儿,他说:“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之前,先把他消遣了一翻——要十斤精肉,上面不要见半点肥的,又要十斤肥肉,上面不要见半点精的,再要十斤寸金软骨,上面不要见半点肉……哈哈,你说咱们会不会碰见这样的顾客呢?”
    刚说完就来了一个挑肥拣瘦、镏铢必较的大妈,小丁一边陪着笑脸为她服务,一边偷偷向我做鬼脸。其实,这里十之八九的交易都是这样,不愿吃亏是人的本性,生活中可以任着性子挑剔和计较的机会不多,用这种市井心理对待亲人、朋友、同事,他们都要反脸,但在遵循市场规则的前提下,运用小小的技巧,获取小小的利益,得到小小的精神胜利,却是理所当然的。小丁说:“我们要理解并满足他们,这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我深以为然,于是也露出标准的八颗牙齿去招呼客人。
    我刚开始时怕埋汰,双手戴着白色透明的手套,后来觉得动作不麻利,便脱掉了。我的手摸在猪肉上光溜溜油腻腻的,有一股腥臊味刺鼻,又用这手去收钱、找钱,上面都沾染了些血肉。我乜斜着眼睛看“猪肉西施”,只见她耳朵里塞着MP3,嘴里嚼着口香糖,正捧着一只化妆盒,很熟练地抹了一下眼影。另有一个小伙子,身后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他时不时转过身去用一根食指像螳螂一样在键盘上打字,被他握过的鼠标,泛着可鉴的油光……
    小丁买了几罐啤酒来,我俩一边喝一边做生意。我打着酒嗝与顾客谈价钱,然后比画着挥刀使劲砍棒骨,那种感觉真痛快自在。小丁也喝得满面通红,说话浪谑而粗鄙,完全不见了平日谨小慎微的性格,他甚至仗着酒勇走到“猪肉西施”的铺位去搭讪,只一会儿的功夫,“猪肉西施”就被逗得咯咯地笑,身子抖动如花枝……
    收市的时候,市场外早已是万家灯火。我和小丁埋头在一只纸皮箱里数钱。“争名于朝,争利于市。”我此时一点也不厌恶那铜臭味,却有农民收获稻谷一般的喜悦,屈指一算,剔除成本,所得的利润比我俩的工资收入要高得多。小丁望着我苦笑说:“不如从此就卖猪肉为生吧!”
    我和小丁每天都衣冠楚楚兢兢业业地坐在办公室里工作,朝九晚五。我们这里经济欠发达,工资待遇不高,楼价却不低,因此常发的一句牢骚是:“不如卖猪肉去!”这个猪肉铺是小丁的表弟开的,他正在和一个女孩子谈恋爱,如胶似膝,听说小丁周日来替他看铺,高兴得拢不了嘴。他一大早就携女朋友出城游玩去了。
    晚上,小丁把今天的经营所得尽数交给表弟,作为酬劳,表弟请我俩上饭店饱餐一顿。他对我俩卖猪肉的嗜好和行为大惑不解,他说:“真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衣衫整洁正儿八经地坐在办公室里工作……”

 

蜻蜓(2009-05-02 21:46)

 

                     

                     【散文】   发表于《新课程报》    □ 罗朗

 


 

    蜻蜓没有蝴蝶那一身缤纷妖娆的衣裳,也没有蹁跹曼妙的舞姿。它的身体清爽而俊俏,颜色单调,红色的、蓝色的,还有古铜色的,少有花里胡哨的装缀。它飞行迅速,喜欢在低矮的天空中来回穿梭,而不爱优哉悠哉地徜徉,它是不擅长舞蹈的,伶仃的翅膀缺乏灵动和韵律,连一个翻转和招展的动作都不会。它从不拈花惹草、倚红偎翠,对五彩斑斓的鲜花、甜蜜芬芳的花蕊毫不垂涎。它最美丽的一种姿态是停驻在池塘边、枝丫上——特别是光秃秃的枯枝,夕阳斜照在池水上,染成殷红色,晚风轻吹,它的身体随着枯枝微微晃动,水面细细漾出一些涟漪,过了很久,暮色四合,一切渐渐变得朦胧不清,它在无尽的恬静和孤单中,倏地展翅从水面滑过,轻轻一点……

    成群的蜻蜓漫天飞掠,那一种慌乱和热闹景象是孩提时常见到的。村野的黄昏,我骑在水牛背上悠悠然赶回家,天气燠热,我已经和水牛在“水鬼潭”里泡了一晌,水牛的屁股上粘着一块黑不溜湫的泥巴,我的头发还湿漉漉的,我所走过的田埂和荒地长满了狗尾草、酢酱草、含羞草和不知名的小草,那一群红蜻蜓贴着草地低飞,密密麻麻,从牛鼻子或我的额前掠过,我几次骤然出击,却不曾得手,于是我从牛背上跳下来,挥舞一条柔软的树枝,疯狂地追逐和扫打,蜻蜓纷纷坠地,我哈哈大笑。此时霞光满天,水牛吃得肚子饱胀,而我已饥肠辘辘,远望村庄袅袅升起的炊烟,我抽动手中的枝条,驱牛回家。

    有一种蓝色的大蜻蜓常常闯入庭院,停在篱笆或鸡舍的茅草上,它的警惕性不高,受了鸡犬的惊扰之后,稍稍飞动一下,马上又在另一个地方停下来。我发现了它,无论正在做什么事,都会止步,然后蹑手蹑脚、平息敛气上前,突然伸手袭击,成功的机率很高。我很高兴,用食指和拇指夹住它的翅膀,看了几眼,它其实没什么好玩的,它不是鸟儿,可以豢养在笼子里,不是蝉,会鸣叫,不是蟋蟀,会打架。我捉它在手里,很快就感到兴味索然,但又不能白白放了它,最后,我把它的翅膀撕去一半,让它飞走,它飞得不高也不远,往往会让鸡啄去。

    小时候所做的一些事情是不可思议的。每一次走在路上,只要遇见蓝色的大蜻蜓,我立即猫着腰上前去捉,然后把它折磨死,我的快乐就在于捉它或弄死它的那瞬间。我现在想,那些年少无知的岁月,我不懂得什么是生命,什么是自然。有一次,我看见一只蜻蜓站在水牛背上,觉得十分有意思,于是我躺在草地上,睁着眼睛一动也不动,等一只蜻蜓飞过来立于我的额头,但我的耐性非常有限,等不到那一刻。那一种想法很有趣,那时候觉得好笑,现在回想起来,也觉得好笑。如果真有一只蜻蜓飞来,立于我的额角,我不知还会不会把它弄死。

 

三腿狗(2009-04-27 11:30)

    

          

           

               【小小说】   发表于《新课程报》,入选《2009年值得小学生珍藏的100篇故事》一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 罗朗

 


 

    黄昏,中年男人从小区出来,散步到海边,身边跟着一条三腿狗。

男人锁着眉头,脸色和那日暮时分的天色溶和在一起,显得沉寂,他对三腿狗不冷不热,并没有多少怜悯的意思,有时,他走了几步,三腿狗撵不上,他就停下来,掉头看着它,等它赴上去了,接住再走。三腿狗走得很艰难,样子很滑稽,它断了的是一条前腿,沉重的身体靠另一条前腿支撑,有点不胜负荷,每走动一步,先是单腿向前一探,接住后腿齐跳,趔趔趄趄的。

一条小石子路弯弯曲曲的伸向海边。

三腿狗对一路上来来去去的狗不理不睬。那些狗,美丽而高贵,快乐而无忧,它们自由自在地追逐和嬉戏。有时候,它们靠近三腿狗,饶有兴致地看它的断腿和古怪的走路姿态,或龇牙裂嘴对它狂吠几声,或默默地弓着脊背与它对峙,或伸出爪子去挑拨它,然而,它始终一声不吭,神色恹恹的,了无生趣,它们便不理它了。

走了一会,男人停下来,坐在石椅上抽一支烟。

三腿狗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趴下。它决不挨近男人,或匍匐在他的脚下作亲昵状,它把三肢摊开,脑袋扛在草地上,让大块的耳朵盖着,只有那一双墨黑的眼睛,深邃如潭水,一动不动地盯着男人。男人似乎在想着什么遥远而恒久的事,出了神。有一对粉色的蝴蝶飞过来,在它的头顶蹁跹而舞,它的眼珠迅速转了一下,身体却纹丝不动,蝴蝶绕了几圈,随后飘然而去。

男人站起来,继续向前走。走了几步远,回头望一眼三腿狗,三腿狗仿在睡梦中乍醒,蓦地跃起,飞快地撵上去。

这时候暮色四合,路静人稀。眼前的大海传来轻微的涛声,像熟睡的婴儿的呼吸。三腿狗显得有点亢奋,出乎意料地吠了一声,加紧脚步,姿势显得更趔趄,在夜色中像一只幽灵。渐渐地,大海与天空溶成一色,溟溟漠漠,天海间隐约可见几粒星宿,又似是刚刚点起的渔火。男人在沙滩上坐下,面朝大海,三腿狗也趴下来,依然是怯生生地隔了几步之遥,做出一个古怪的姿态,不过,这一回它并不盯着男人,它伏在那里,眯缝起眼,望向那无边无际的茫茫大海。

不知过了多久了,时光像那一个个涌上岸的浪花,悄悄地消逝,又后继不休。男人开始自言自语起来,像是一问一答,三腿狗微微抬起头望着男人,轻声呢喃。后来,男人向它伸出一只手,它愣了一下,随后站起来,挪到他的身畔,耷拉着脑袋。

男人问三腿狗:“你是不是想着妈妈?”

三腿狗呜呜咽咽,声音含悲。

男人狠声说:“如果不是你,你妈妈怎会被车撞死——妈妈好好地牵着你走路,你偏要蹦啊跳啊,又不长眼睛,哼……”他伸手抚了一下它的断腿,语气又有点软:“你以后也蹦不了了!”

三腿狗用嘴亲一下男人的手。男人一把推开了它……

回家的那一条蜿蜒绵长的小石子路,走了无数次了。三狗脚奋力撵在男人的脚后,晕黄的街灯投在他们的身上,一长一短的影子,是那么的孤寂。

 

求一支爱情上上签(2009-04-12 09:16)

 

                        【随笔】     发表于《武汉晚报》     □ 罗朗

 


 

    前年在香港,我偕同姐姐去黄大仙祠上香。传说中的黄大仙有求必应,香火旺盛。在络绎不绝的香客中,我发现了几个妙龄女郎——明眸皓齿,妆扮时尚而开放,她们一排跪于阶前合十作礼,默默祈祷,随后,每人拿起一只签筒,上下有节奏地摇晃,发出“笃笃笃”的声响,倏地,一支签跳出来,跌在面前。

我推想,她们要求一支爱情上上签吧。

这一个美好的年龄,除了爱情,还有什么缠结于心的事要向神灵卜决呢?世俗之人求神拜佛的目的不外乎发财、升官、祛病、延年、生子,功利心很重,我唯独不认为善男信女祈求天配良缘有什么功利心。我看到,那一张青春稚嫩的脸,诚意甚笃,也许,此刻心里许下的愿,是和梦中的那个男孩子邂逅,他对自己微笑,或传给自己一个脉脉柔情的眼波,就那么简单。然而,这片刻的光景她想过了一百次,一千次,却没有实现。

在杭州的一间佛寺里,我也见过一个少女久久跪在观音菩萨面前,神色如泣似诉,观音无限慈悲,仿佛对她的心事悉知悉见,抚慰她的是那伴着木鱼声的梵音。

人们热切憧憬甜蜜美好的爱情,渴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本是很平凡自然的事,然而,人生有太多的遗憾和不如意,总是事与愿违。张爱玲说:“我以为爱情可以克服一切,谁知道它有时毫无力量。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啊!总有那么一个人、一段情让你神魂颠倒、刻骨铭心,却永远把握不了,毫无办法,那个时候,也许你会想到万能的神灵。

不知那几个香港女孩求得的签果是什么,我想,她们爱得多真切、多虔诚,那求神的心便有多真切、多虔诚,但愿她们梦想成真。

 

               

                 【随笔】   发表于《武汉晚报》    □ 罗朗

 


   

刘备兵败之后,投靠了曹操,为免曹操疑忌,他韬光养晦,每天到后园种菜,亲自浇灌。关羽、张飞不明玄机,对大哥说:“兄不留心天下大事,而学小人事,何也?”后来他又寄身于刘表,郁郁不得志。一日,有人送来牦牛尾,无以解忧,便取尾亲自结帽,干起老本行来,孔明见了很严肃地对他说:“明公无复有远志,但事此而已耶?”

小人之事,即是胸无大志的营营役役的鸡毛蒜皮之事。想想自己每天的生活,碌碌如蝼蚁,全是关羽张飞所指的小人之所为。在肉菜市场里,我跟肉菜贩子讲价,镏铢必较;煮饭之前,我习惯先用米水浸泡青菜,以去除农药;用过的纸皮、看完的报纸我都收藏着,然后拿去卖给废品站;我还学会了穿针引线,缝补衣物……

这一辈子就这样混下去,真是悲哀。我跟朋友张三说起这种疑惑,他心有共鸣,他说以前吃完晚饭,突然觉得没事可做,就帮老婆剪指甲,现在发展到为她涂指甲油,五彩缤纷的那种,十只手指涂完,耗时一个钟头。我又跟李四说起这种苦闷,他也深有同感。

读《金刚经》,其发起序是这样的:在舍卫国举行的法会上,有一千二百五十个大比丘来聆听,说法之前,释迦牟尼佛着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在城中,无论贵贱贫富挨家挨户地要饭,然后回到原来的地方吃饭,饭后,把袈裟衣钵收拾好,又开始洗脚,洗完了,放置好蒲团,盘坐在座位上……在如此庄严隆重的佛法盛会上,如来出、入、行、住、坐、卧,穿衣、吃饭、洗足,此举是不是小人之所为呢?不是的,这是如来以身作则,在生活细节上说般若妙法,其本意是嘱咐弟子要在寻常小事上任运自然,不著相。

我想,换作我们凡人浅俗的观点,就是平常人,做平常事,应有一颗平常心。

 

回家(2009-02-15 09:24)
   

 

                    【随笔】    发表于《浙江工人报》     □ 罗朗

 


 

     中国人回家过年,其规模、路径、根深蒂固的情怀和似箭的归心,令我想到候鸟的迁飞和鱼的洄游。比如,大马哈鱼每年从日本东北部的大洋中出发,横渡鄂霍次克海,穿过千岛群岛,绕过库页岛,最后抵达中国黑龙江,在那里产卵,它们迢迢千里艰难跋涉的目的是繁衍后代,此外,有的鱼洄游是为了觅食或越冬。而回家过年,为的是享受那一份久违的浓浓的亲情。

有人描写过这样的回家路线:先坐飞机降落到省城的机场,由省火车站坐火车抵达市,由市汽车总站坐大巴抵达县城,再转小巴到镇,由镇坐拖拉机到乡,再由乡坐牛车,经过一条崎岖颠簸的山间小路,回到村口,这时,远远看见亲人贮立于家门口,翘首等候……如果把这一条九曲十八折的返乡之路首尾倒过来,则是他在成长中一步一步离开故土,走向外面的世界,越走越远,为了实现人生理想而挥洒青春和热血的过程。回家过年,是一趟多么温情而激荡人心的旅途啊。

每一次我在电视里看见春运期间,火车站前成千上万的人,拖着沉重、巨大的行李,携老扶幼,将男带女,神色倦怠却又显得亢奋难抑,摩肩接踵,推推搡搡,朝着进站口一步一步地挪动,我的眼眶就发热。那时,普天下人只有一个共同的平凡的炽热的心愿——回家!没有什么事比这更重要了。

往往离过年还有很长时间,家里的亲人就在电话一次又一次地催问归期,先是问你回、还是不回家过年,确定回了,又问大约的回家日子,等到年关渐近了,再问具体哪一天动身,坐什么车,转什么车,和谁结伴,行李多不多……絮絮不休。家里早就进行了大扫除,刷墙抹窗,被子浆洗过了,又放在冬日里晒过,腊肉已经挂在屋檐下,鸡养肥了,春联和炮竹等年货也准备好了,就等远方的你回家。

另一头,自从起了回家的心,早早就去打听了车程和票价,又逛了几次商场给家人买礼物,几只行李袋也翻出来检查过了,看大小轻重怎样搭配才好拿,还思虑该带多少钱在身,藏在哪个口袋安全……启程了——长长的汽笛声,滚滚的车轮,匆匆的脚步,走过千山万水,一路风尘仆仆,终于在年根底下,一脚踏进了熟悉的家门,看到那几张熟悉的笑脸,那一刻,所有的舟车劳顿之苦全抛于九霄云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