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法条集存 |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 分类:法条集存 |
删除了原第三条:“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因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冲突:“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 分类:零散之作 |
流水華年已自知,漸無一事敢成癡。泥坯骨相雕龍日,滄海塵煙轉眼時。
猶抱書如初識字,卻藏筆似未諳詩。等閒亦有秋風痛,只可思量不可醫。
| 分类:闲杂人等 |
| 分类:律者法也 |
1、物权法第181条增加规定了浮动抵押制度。浮动抵押,是指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包括现有的和将来可以取得的全部资产为标的设定抵押的一项新型担保制度。浮动抵押的标的物范围很广,包括机器、设备、原材料、库存、应收款项、产品、半成品、土地合同权利、专利权、商业信誉等;
2、规定在建工程、船舶可抵。物权法180条第1 款第5项;
3、基金份额可质押。物权法223条4项;
4、应收账款可质押。物权法223条6项,包括路桥收费经营权;
5、担保法第41、76、78条等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物权法区分了合同生效与物权变动,第15条规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物权变动原则: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
6、抵押权的实现途径和方式:担保法第53条规定,抵押权要经诉讼才得以实现。物权法第195条规定,可依抵押合同直接要求法院拍卖、变卖;
7、担保法第54条与物权法第199条规定的拍卖、变卖价款清偿顺序不同;(与担保法解释吻合,未登记的,不按抵押合
| 分类:诗词旧体部 |
| 分类:零散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