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1 00:23)

四月份某个星期五的晚上,我一个人呆在家里,突然门外传来砰的爆炸声,紧接着,又是同样的两声。爆炸的声音不是很大,然而相当得清脆。我打开门,却发现对着我房门外面天花板上的节能灯泡莫名其妙得掉下来了三只,在地上摔碎了。
当时大约是11点多,两个小时以后,距离我一千多公里以外的地方,一个老人在忍受了将近三个月身体疾病的煎熬之后,撒手离开了人世。
她是我的外婆。
上次的博客还是在去年年底的时候更新的,里面讲到了外婆。那时候她正在我家,除了因为不久前摔伤的胳膊有些使不上力气,以及经常在无意识的状态下把小便弄到身上之外,其它方面都很好,精神状态不错。每天早上自己起床扶着楼梯下到客厅,吃饭的时候再扶着楼梯下到饭厅。那时候她的听力已经很不好了,跟她讲话需要大声。她已经不出门了,每天只是坐在取暖器前,静静得坐着。饭能吃大半碗,之后喝半碗汤。
紧接着,在过年之前回到了舅舅家里,突然就传来了她感冒的消息。本来就是普通的感冒,结果越来越严重,脸上身上腿上都开始了浮肿,肿到一碰就破然后流出水来。
有个在当地有名的开个人诊所的老医生,向舅舅建议说用人参煮水喂外婆喝。舅舅打电话告诉我妈,我妈突然就想起来了家里似乎有两盒别人送的长白山野人参,于是翻箱倒柜得找了来,全家人一起开车把参送了过去。
直到现在,我都记得当时看到外婆的那一幕:不能睡觉,不能躺下,只能坐着。可是,坐不稳当,只能半倚着。那张脸已经完全不是外婆的脸了,水肿使她眼睛都无法睁开。我坐在她旁边的时候,她紧紧得握着我的手,话说得相当吃力,可是我还是听清楚了:太难受了,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鲁迅在《父亲的病》里面说过:听说中国的孝子们,一到将要“罪孽深重祸延父母”的时候,就买几斤人参,煎汤灌下去,希望父母多喘几天气,即使半天也好。这句话说得其实过于刻薄,可是我现在总回想起那时候全家人把家里大大小小的礼品盒,柜子都打开找人参的情景。
据说,当然是后来听家里人说的,外婆走之前的那段时间非常痛苦,不能吃,不能喝,不能躺,不能坐,还不能入睡,只能在喘气的时候从喉咙发出沉闷的声响以及难受的呻吟。那段时间我不在家,本来父母和我通话次数就不多,仅有的几次他们也从来没有跟我谈论起过外婆,即便是人去世了,也没有人通知我。那还是在一个星期之后,所有的事情都安顿下来了,妹妹发消息告诉我的。
我其实当时有些愠色,只是觉得一遇到事情的时候,他们总是完全担待下来,在他们认为,我根本没有必要在第一时间知道,也不想因为这些事情而影响我个人的生活,所以总是习惯性的让我后知后觉,把一切都处理完毕之后,再告诉我一声,而我,似乎永远只能感受到他们的平静,淡然,安定,永远不必为他们分忧解难。
外婆去世的时候是这样,爷爷去世的时候是这样,小叔去世的时候也是这样。甚至在小叔去世半年之后我回到家里的第一天早上,面对空荡荡的房子我问起我妈的时候,她还在对我隐瞒。
外婆离开的这些日子里,我时不时得会想起她,似乎觉得她一直不曾离开,而只是因为距离我很遥远,所以暂时不能被我看见。
她一共生过八个孩子,前面六个都夭折。直到三十三的时候生下我母亲。母亲二十二岁的时候外公去世,之后外婆一个人一路走来,直到生命的终点。我们从来都不知道外婆到底幸不幸福,她似乎从来也没有跟谁说起过,无论幸福或者痛苦,她都隐藏在心里。常年都是忙忙碌碌的,为家里人操心这个操心那个,大家开心她就开心,大家不快她也不快,甚至遇到事情的时候总是把焦急和担心隐藏在心里,表面上依然让大家感受到她的镇定和坚强。
而母亲身上,又何尝没有外婆的影子?
甚至包括父亲,他们这一代人,在成长的时候正是物质条件极度匮乏的年代,青春最火热的时候是知识分子下放农村的年代,参加工作的时候是吃集体饭干多干少一个样,而真正到了孩子上学用钱的地方多的时候,又面临着国有企业破产不得不下岗的尴尬窘境。等到孩子长大了,社会环境又产生巨变,工作压力增大,生存竞争激烈,新一代各自组建家庭,过着按揭还贷的生活,更不要提是否有多余的精力和金钱去照管老一代。
他们幸福吗?我们不知道,他们幸福的焦点也似乎聚集在我们的身上。
而我们的幸福呢,从来都不曾在幸福的田野上驰骋,也不曾在双桨和湖面间荡漾。我们人生的轨迹似乎是有人预先设定好的,每走一步都不会有人问为什么要这么走,只不过因为大家都这么走,所以我们也跟着走或者说被推动着向前。童年的幸福是憧憬成长之后的梦想,而成长之后最渴望也最不可能实现的幸福则是回到童年;高中时期固执得以为进入大学校门的时候一定是幸福的,而大学在恍惚中虚度而过的时候,最难忘最回味的还是高中时期师生间的情谊同学间的友谊。
而社会呢,似乎一直在用房子,车子,票子去做诱饵对我们进行引诱,以为只要得到了他们,那就撷取了幸福。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在为每个人的命运进行规划,又对游戏的规则进行设定,让这个人只要有气息存在,就只能活在这双手构建的世界里,真实得运动着,虚幻得感受着,虚幻如云朵般飘来又飘走,真实则就在脸上在身体上刻下永久的符号打下永远的烙印。
所以,幸福从来就不曾真实存在过。
外婆走了,带走了她全部的故事,也带走了她的幸福和不幸。留下的,只有保存在我们脑海中关于她的记忆。直到有一天,这些记忆的载体都不存在了,外婆,这个曾经真实存在过的,跟我们有着深厚情谊和密切联系的人,也终将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个人,如同全部的我们,都只是世间一个匆匆的过客。所以,无论曾经发生过什么,都不重要。
而那莫名其妙掉落的三个灯泡,毫无偏差得选择在了我的门前,特定时机得选择在了那一天晚上,又似乎来自与世界平行的另外一个世界,只不过那里的时间更快一些。
那里的人们,似乎可以更早得知道我们所要面临的未来吧!

(2011-08-09 10:15)
A luz que o sol me dá
não chega para me aquecer.
O amor que o mundo tem
não vem dizer "Está tudo bem".
Tu nunca estás
comigo
E eu cresço aqui atrás
de ti sem ver o teu olhar.
Ao espelho chamo alguém
na esperança daqui te encontrar.
Eu nunca estou contigo,
contigo
Refrão:
Não vou ficar
Não quero ficar
Sozinho
Aqui sem ti
Não vou ficar
Não quero ficar
Perdido
Aqui sem ti
Depois de ti virá
alguém que eu possa abraçar.
Que eu queira a tempo inteiro
junto p`ra poder amar.
Que fique comigo
comigo.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兮,雨雪霏霏.
一年仿佛就是在地面上打了个滚,下去的时候满天杨絮,起来的时候已经一身雪花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妈告诉我,外婆把自己的私房钱交到她手上,说怕万一有一天她赶不上我和妹妹各自的婚礼.
盛汤的时候,眼前雾气缭绕的... ...
我害怕那个“有一天”的到来,明知这一天总会不可抗拒得来到.
平安夜,外面刮着风下着雪,我把圣诞树搬了出来,灯光像眼睛一样,一闪一闪.外婆坐在圣诞树边上,一动不动,取暖器橙黄色的灯光把她满是皱纹的脸庞镀成了一张老照片.
一会儿不跟她说话,她竟然坐在那里就睡着了.
下雪的时候,我顶着风,骑着电动车,雪花不断得往眼睛里钻,一进去就融化了,变成了水,慢慢的,慢慢的,从眼角,一滴一滴的,一滴一滴的,流了下来.
(2010-08-20 15:43)

早上起来,不想洗脸,不想刷牙,不想吃东西,只想喝水.
喝了,又想吐.
不想伸懒腰,不想开窗户,不想到处走动,只想继续躺着.
躺着,又闭不上眼睛.
花盆里,一片叶子,两片叶子,三片叶子,四片叶子,五片叶子,六片叶子,七片叶子,八片叶子,每一片都蔫着,打不起精神.
地上,散落一堆的黄叶.
出去走走吧,我对自己说.然后裹着毛衣,我推开大门,一阵风吹过来,落叶和石子满不情愿得进到了屋里.
门口的梨树挂了一树的果子,叶子早就没了,一地的烂梨,每天打扫,每天都往下掉.
越到海边风越大,风越大,越是有海鸥教着劲儿得做低空盘旋.海水依旧是浑浊而肮脏,一只不怕冷的狗追逐着浪花,欢天喜地得来回奔跑.
然后,我又走回家.掏出钥匙,插进钥匙孔,往左轻轻一拧.
开门,关门.
(2010-06-01 21:33)
影版《欲望都市》1和2之间相隔了两年,两年过去了,其实,除了演员们越来越衰老之外,一切都不曾改变.
每个人都不曾改变,从第一季到现在的电影2,凯瑞天秤座摇摆不定的性格,如同她的穿衣风格一样,从来没有统一的个人标准.几乎每一种类型的衣服她都要尝试,厌倦千篇一律的机械复制.她穿得太淑女了,会觉得紧绷,太浪女了,又会觉得不够收敛;颜色太单一了,会觉得单调,太多色彩出现,又会觉得不够庄重.所以,与其他三个女人都有统一的个人风格不同,凯瑞的衣服,还有她的性格,真的是最复杂,最让人琢磨不透的.
所以,你见过凯瑞炫耀过自己的衣服或者是首饰吗?从来没有.太多变,太多的性格,所以最后反而没有性格.
类似的,还有她的鞋子,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每一双都绝对不相同.不知道每个人是不是都有这样的感受:衣服可以破,可是鞋子不能.鞋子吸收了人的底气,如果脚冷,那么你会感觉全身都冷;而如果鞋子不能给你自信,上身穿得再华丽,那都无济于事.
凯瑞就是这样,她那么爱护她的鞋子,其实就是保护她的底子.在电视剧电影里面,看到她自信满满得走在大街上,你以为她真的从内心深处就自信吗?她能做到像瑟曼莎一样,就算身陷尴尬的境地,也能保持好自己的风范吗?不能,她绝对不能.
所以,她必须小心翼翼得保护好自己的鞋子.
好像是在第四季,有一集中,她在街头被人抢走了鞋子,这一戏剧性的场景让她窘迫得不能自已.她躲进了理发店,打电话让米兰达给她送鞋子.换成是其他三个女人中的任何一个,都不会这么做.何必呢?打出租车回家不就行了吗?要是离家近,或者干脆打赤脚走回去.
所以在电影2里面,凯瑞在阿布扎比遇见了旧爱,情不自已得接吻之后,她立刻感觉到了罪恶感,觉得对不起比格.她要的完美的爱情是不能有污点的,如同雪白的床单上最厌倦有毛发或者污渍出现一样.她打电话告诉了比格,她其实是想自己的内心得到宽恕,并且得到对方的原谅.有什么用呢?去赴宴是她自己的决定,即使去之前,夏洛特已经警告她她这是在玩火.她很清楚自己这一去的后果,更何况,她也是本着玩火的心态去精心打扮的.
现在出事了(很明显,这算不上什么“大事”.接吻的时候两个人是自然而然的,毕竟旧情人一场,毕竟两个人也不是仇人),她开始觉得后悔.玩火之后才觉得愧疚,主动犯错,然后又主动承认错误,这算什么呢?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错误其一;其二,闯祸了又不能承担心理的自责,这又何苦?
总体上来说,电影2比1要稍微好一些.因为1里面实在是根本没有发生什么事情,纯粹的无痛呻吟,尽管2也差不多如此,只不过,在故事情节上,比1稍微那么丰富了一些,前后衔接也更加紧凑,更符合电影的特点,情节与趣味才是比较重要的,因为这毕竟不是冗长的电视剧.
花了大量的镜头去展示阿布扎比的奢华和自然景观,当然,这也算是大力得推动当地的旅游.然而,还是免不了落入《欲望都市》以往的窠臼:情感或者生活出现了问题,所以,极力得想逃出纽约.选择到了一个人间天堂去度假,结果百般不适,到最后还是发现纽约更适合自己.
是啊,生活在别处.身在其中的时候,你看不见生活有多美好;跳出去了,对比产生了,你才能发现自己才是多么得离不开自己一贯的生活圈子.
不知道会不会有电影3,不过不用等到那时候,也能大体得猜出会上演什么.这种冰糖葫芦式的串烧的确需要得是所有的山楂都具有一定的共性,比如大小啊,颜色啊,否则的话,那还真串不起来.
对比前段时间结束的《绝望主妇》第六季,差不多也是如此.令人失望的是,第六季的最后一集拍得实在是不怎么样,我个人认为,应该是所有集中最差的了.不知道是抢时间还是节省资金,简直是草草收尾.
不过了,美剧都是这样追求荒诞性,比较超现实主义.
的确,eldorado在现实中,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2010-05-26 11:37)
85公斤,这是一个历史记录,在85公斤的重力下,我的旧床在很不小心得松落了一只钉子之后,便开始节节断裂.最后没办法,逼得我去宜家搬回来摆在展厅里看起来最结实的床.
当然,这是三个月之前的事,三个月之前还是冬天,一出门就得把自己裹得像只粽子.当开始感觉到上楼梯需要大口喘气的时候,我眉头一皱,于是把牛肉猪肉从菜谱上皱出去了,牛奶酸奶奶酪紧跟其后.
三个月之后,也就是现在,78公斤,差不多是去年到上海时候的体重,记得从落地时候起,身上的汗水就一直没有间断过.本以为天气热胃口会差,怎料汗越出人越饿吃得也越多,最后,水分都蒸发了,留在体内的是超浓缩的脂肪.
肥肉是越长越多,胃口是越吃越大,所以,势在必行的减肥行动在半个月之前,就开始了.
减肥的感觉,真的是苦不堪言.
饿的感觉只要人是处于清醒状态,那就无时无刻不充满着每一寸神经细胞.
糖是禁忌,因此可乐,果汁,蛋糕都不能吃.
盐要少吃,酱油绝对不吃,而醋却要多吃.
除了鱼肉,其它的肉类都戒掉.
每顿饭不能吃得太饱,以前在麦当劳一次吃三个巨无霸,煮辛辣面一次煮三包打四个鸡蛋,现在,却只能喝一小碗味曾汤,吃一条鱼排,以及不到十粒开心果.
绝对没有主食,大米小米面条面包统统没有.
还是感觉到饿的话,那只能吃苹果香蕉.
或者是用喝水代替.
就这样,饿了三天之后,肚子明显小了一大圈,五天之后,以前紧勒着肚子的裤子后来都必须系腰带了.一个礼拜之后,洗脸的时候甚至都觉得下巴变尖了.
当然,好处不止这些.因为吃的肉少,水果蔬菜增多,喝水也很多,所以,上厕所的次数是较以前频繁了数倍.所以,身体也觉得轻了许多.
所以,还需要继续坚持.
还是朋友的话说得对:减肥只能靠挨饿.
(2010-05-22 07:23)
回归,有时候是意味着回家,当然,那是针对有家的人来说的.
没有家的人,可以是无脚的鸟,飞不动了自然会落地,也可以是荒漠里的橄榄树,只因为周围太空旷,所以从不曾有回音传来.
小学快毕业的时候,父母曾把我寄养在一个亲戚家,不过是两个来月时间.可在我的印象里,那段时间就像十年二十年一样得漫长.每天黄昏的时候,夕阳把大地染得一片深沉的血色,房屋的阴影就像是这一大片血污中的血痂.随着光线越来越暗,黑暗从东方像一张蜘蛛网一样把一切都紧紧得包裹,然后吞噬.我诚惶诚恐,那种没有家找不到方向的感觉远比这黑暗更加沉重.
当月色开始让我的身后出现影子的时候,我总是不顾一切得奔跑,奔跑,像是要挣脱背后那张随时把我抓住的大手一般,直到看到那些个褐黄色的亮得像瞳孔一样的灯光,我才慢下脚步,才开始大口大口得喘气,才开始觉得双腿变得沉重起来:越是离目的地越近,越是打心底得不想立刻到站.
的确,每当回忆一段旅行的过程,最快乐心情最舒畅的那段时间并不是逛旅游中的那些个景点,而是人还在旅途,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之前的那种因为期盼所以带着些许紧张的轻松.如同登山,最有乐趣的是在爬山的时候累的满头大汗,真正到了最高点,那感觉不由你细细品味,实际上你品味不完全,而真正到了下山的时候,迎来的是那种因为离别与割舍而怅然满腹的心情,最难受,也最无奈.
回归,我们回到哪里去呢?我们回得去吗?如果真有月光宝盒,真可以时光逆转,那我希望记忆也可以被刷新,而不要被叠加.记忆太重,那会让大脑无法承受,即使那些个胡说八道的专家整天在宣扬,人的大脑记忆存储细胞仅仅只被利用了不到三分之一.
细胞可以在某种条件下可以显得无限,而我们的情感却不能超负载.如同地球如果按照面积计算,那么何止能容纳几十几百亿人口,而现在才不过五六十亿,我们就已经感觉到,地球快要爆炸了.
因为地球在转,所以你也跟着在转.每当华灯初上的时候,有多少人是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那个几十几百平米的建筑单位里.因为有灯光,所以可以避一避黑暗;因为有家人,所以可以避一避孤单.因为有沙发有床,所以可以放松放松脚;因为有食物有水,所以可以填补填补肠胃.
因为是一个近似封闭的空间,所以我们不必担忧他人的窥视与干扰;可是,如果回到这样的一个环境里,依然让你无法缓解心里的寂寞,所以,你也会走出家门,走进黑暗,寻找一片更加绚烂的烟火,寻觅一段更加温暖的情感.
所以,家,它也许可以不必依附在一个建筑单位里,心里有家的两个人,哪怕在火车硬座上相互偎依一宿,那都能感觉到家的安定;心里面没有家的人,住的越宽大越舒适,他的内心也就越紧缩越逼仄.相对论说宇宙有形而无边,其实人心又何尝不是如此?
而心里面不需要家的人,他就真的可以做到四海为家.回归对他们来说又有什么意义?来时的路已经看不见,所以只能一往无前;丢掉了起点,那也就意味着消失了终点,终点已茫然所以可以漫无目的,起点不确定那就没有必要向后退却.
这么看来,从小失去双亲的孤儿,他们可以最不幸,也可以最幸运:不幸的是,丧失了家庭的温暖,他们的人生和常人的相比要显得欠缺;幸运的是,没有了家的牵绊,他们前进的步伐或许比常人会更轻松.
只不过,很多这样的孤儿体会更多的是被遗弃之后的孤单,因为缺少家庭,所以他们可以更需要家庭,而一旦把这个想法扭转,那就可以变成,因为没有家庭,所以也就不会再想要个家庭.比如,一个女人因为穿过裙子,知道裙子的好处,所以她会疯狂得再买裙子;一个男人因为没有穿过裙子,所以裙子对他来说只是一种存在,却离自己遥远,因为他不会想要说去买裙子自己穿.
而一旦这个男人产生因为没有穿过裙子,所以必须拿来试试,试玩之后感觉还很好,然后他在情感上,可能会依附上裙子.
对不起,请不要对这样的现象这样的男人横鼻子竖眼然后指指点点.我们每个人其实都一样,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不过都是在这两种情况中二选一:这个东西原来你没有,所以你想要;这个东西本来你没有,所以也不想拥有.
越是想要,越是没有,可能会造成心理上的落差,也会造成那么多人疲于奔命;而越是没有,越不想要,反而会让人暂时满足.一个男人不会为穿一条裙子而夙兴夜寐,因为没有了产生问题的根源,所以他也就不会有问题;而一个整天想着穿裙子的男人,他在现实条件下只能痛苦得去忍受别人的指责与非议.
其实不怪他的怪异,只怪我们不能容忍.选择既然存在,那就有它存在的价值,所以选择这个选择,不过是因人而异.为什么朋友和敌人一直对立而存在,其实就是因为我们人为得希望周围的人都和自己一样,然后把选择不同的人视为怪物,然后横加指责.
敌人可以完全被铲除吗?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即便发生了,敌人不存在了,那么我们也同时不会存在.只要我们存在,选择就永远存在,因为做选择的人必然存在.狼没有了,羊也不会生存下去.对于草来说,羊就是狼.数量太多,消失的速度就会大于新生的速度.没有了草,就会没有羊.而同一种遗传基因占据整个羊群,它们的后代也会逐渐退化,然后消亡.
每一年夏至的时候,太阳都热烈亲吻着在冬天被他远离的那一部分,而半年前他热吻的另一端此时却是严寒的冬天.太阳回归的时候,大地总是用绚丽多彩的装扮去迎接他的到来.
而我们的回归,就像太阳一样,那不是因为放弃了目的地,而是为了再次站在原来的起点.从前有的,你不可能带走,一点都不可能被带走.
(2010-05-11 22:15)

菲菲是个猛女,传说中的猛女.
用一句话去总结,那就是菲菲见到男人就像饿狼见到了小羊羔.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主动的女人,每当她左右摇摆着大屁股向你迎面走过来的时候,你都能感觉到胯下凉飕飕得一阵冷风吹过.然后对着你说话的时候,那眼睛忽闪忽闪,顾盼流离,身子如同筛糠一样抖动不停,并且,一定是左手搭着你的肩膀,右手很自然很服贴得放在你大腿内侧平时你搓澡都尽量避免搓到的皮肤最敏感的部位.
还好,我不是她的菜.认识她的时候我还处于嫩得能捏出水来的年龄,她见我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叫我老公,并且还大大方方得挽着我的胳膊,另一只手搂着我的腰.
我在她的怀抱里,紧绷得就像一只刚从开水里捞出来的小河虾.用旁边人的话来说,这阵式简直就像一只老母鹰叼着一只小公鸡.
晚上,她把周围的人都支开,就剩下我倆在一个房间里,当她扑到我身上的时候,我就感觉是一只巨大的水蛭用软绵绵油腻腻的肉铺天盖地得帖到我身上,连吸血的时候,都不让你感觉到疼的那种.
那时候我才110斤,瘦得就像七喜包装纸上面的人一样,脱毛衣的时候如果露出上半身,那绝对是一张刚从医院取回来的胸透片子,只看得见肋骨.
所以,当菲菲搂着我把我的头埋在她那硕大无比的胸部的时候,我真的是觉得相当得舒服.我摩擦,我揉捏,我亲吻,突然得一瞬间,我竟然想起了小时候吃奶的情景,我在我妈怀里也是那样又摸又吸吮的.
就在这时候,菲菲把我的手放到了她的腰间,我被动得一把捏下去,只抓到了沉甸甸的一把肥肉,然后,我抽动了一下,胃里的东西就开始上升了.
全部,全部都从菲菲的两个大奶子之间流淌了下去,肚子上黑压压的一大片掺杂着黄色呈丝状的东西,那是晚上喝的鸭血汤,吃的南瓜饭.
一瞬间,我俩都目瞪口呆.
菲菲还是菲菲,菲菲还是叫我老公,即便是当有一天她终于有了自己老公的时候,她还是毫不顾及得这么叫我,用胳膊勾着我的脖子,半个身子紧贴在我的身上,并且与我的身体呈七十度斜角,一条大腿插到我的两条大腿之间那么站立着.
我和她老公都感觉到格外得尴尬.
菲菲也有她的温柔,不过,一般人是看不见的,菲菲把最温柔最软弱的一面紧紧得包裹了起来,把自己变成一只浑身挂刺的红毛丹.
只有当菲菲弹钢琴的时候,我们才能从她的脸上捕捉到那种很安静很沉醉的女性的柔软.
菲菲的确是音乐学院的钢琴高手,她的音乐都是古典的,感性的,细腻的.
离开了钢琴,菲菲依旧是菲菲,她一天都离不开男人,这是她自己亲口说的.
除了弹钢琴,菲菲最拿的出手的就是西红柿打卤面了.她只需要最简单的东西,却能做出能让人惊奇的味道.她自己和面,自己擀面,然后用刀把面皮切成面条,从锅里捞出来的时候,一根一根粗细均匀,闪闪发光.
当我滔滔不绝得夸奖她做的美味的时候,她起身离开了桌子,扭着碎步,晃着上半身,眼睛直勾勾得钉到了我的脸上,然后一步一步像我走来.
菲菲的确应该算作是一个美人,她有四分之一的维吾尔族血统,眼睛大圆而深陷,鼻子又高又直,嘴唇薄且红得鲜血欲滴.
只是,这一次,因为坐着,我没有感觉到跨下嗖嗖的冷风,而是不由自主得,双腿自动并拢,夹得紧紧的.
菲菲过来之后,把我两腿掰开,整个大屁股一下子坐到我的右边腿上,沉得我差点整个摔到桌子底下去.
最后,我和她分吃了一碗面条,一根一根得吃下去的.
面条的一头在我嘴里,另一头被她用嘴唇紧紧得吸着.
这是菲菲惯用的伎俩,她管这叫“接吻猪”.
这就是菲菲,我们都管菲菲叫“大老姐们儿”.
菲菲就是菲菲。
(2010-05-07 17:55)

小宋不吃葱,不吃姜,不吃辣椒,只吃少量的大蒜.
小宋不吃汤面,只吃炒面;不吃花椒,只吃胡椒;不吃墨西哥辣酱,只吃意大利番茄酱.
所以,我做饭要做双份儿的:一份自己喜欢的,一份自己看了就讨厌的.
只有一种东西是我们俩都喜欢的,那就是黄油烤土豆,上面再浇上熔化的奶酪.用叉子叉起土豆的时候,会牵出很长的奶酪丝,这感觉,像极了吃拔丝苹果.
当然了,奶酪的臭味也是令人发指的,并且,在厨房做一次,事后,无论是喷除臭剂,还是使用香薰,都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让满屋子的臭味消散.
可这臭味对小宋来说,影响力微乎甚微.能让她觉得臭的东西只有两个,一个是鱼,另一个是虾.
把范围扩大了,也就是说,她不吃任何水里面长的东西,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
天底下怎么还会有这样的人呢?我真的想不通.小宋饿极了的时候,会自己跑进厨房,煮一大锅的意大利面,捞起来以后,直接把番茄酱和奶酪混进面里,撒上盐和胡椒,然后,就那么津津有味得吃起来了.
这么“粗制滥造”的面,怎么会好吃呢?这也是我一直想不通的一件事.
有段时间,我吃鸡翅吃上了瘾.这东西,小宋是从来碰都不碰的.买一只鸡回来,她只吃鸡胸肉,这倒好,我最怕别人跟我抢鸡翅和鸡腿了.
那两天实在是鸡翅吃过量了,结果,一下油腻得什么都不吃不下去了.
我突然想念起白菜,豆腐,海带,香椿,荠菜,荸荠,等一切素净的东西.
于是,打了两个鸡蛋,放了两棵小白菜,油盐都没放,煮了碗面条.这一下子勾起了我的食欲,找个词来形容,那就是“饕餮盛宴”.
小宋对此嗤之以鼻:这东西,是人吃的吗?
这东西怎么就不是人吃的呢?这和只放番茄酱的意大利面不是如出一辙吗?
只怪有些习惯,的确是天生的罢了.
(2010-04-27 17:28)
礼拜天的早上,我和小宋决定去海滩上走走.不巧,刚赶上涨潮,沙滩都被潮水覆盖住了,昏黄色的海浪把看起来很脏的泡沫推到了岸边,就像是焯排骨时锅里翻起来的灰白色血沫子.
我们都没有抽烟.快两年了吧,我们都已经忘记烟嘴的味道了.
那次,天空要比现在阴沉,刮着大风,海水比现在要愤怒,也更脏.我们在海边抽烟,喝酒,最后有人提议要下水洗澡,我的头已经被海风吹得嗡嗡作响了,看着那铅灰色的海潮,我噗通一下跳了进去.
他们一把把我拽了上来,最后的结果是,每人对着大海撒了一泡颜色像隔夜茶一样的的尿.
小宋是女人,让她对着大海可能比较有难度,关键是面朝大海,那就意味着背后就必须贡献出白花花的屁股.
于是,我们每个人丢给她一个喜力的空瓶子:瓶子不大,真的,全部装满了估计也就一升.
就瓶口那是真的很小.

阴天,压在海面上空的乌云很厚,重得似乎马上就要一朵朵坍塌下来.难得的是风很小,所以,我们都不觉得冷.
快中午的时候,太阳却出来了,可是,风也开始由弱变强.小宋庆幸带了件大衣出来,我没有大衣,我只有肚子上厚厚的脂肪.
我们回来的路上,一个人也没有碰到,周围就像是一座空城.
空空如也,空空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