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搞博客五周年。来看看才发觉
原来写了这么久了。虽然没什么名堂,但是偶尔来翻翻,还是挺佩服自己的。呵呵。
好久没来新浪。因07年把写日志的习惯挪到了QQ空间。QQ每日必上,新浪就变得可有可无。瞧,我果真是个喜新厌旧的人。
从文字聊天室到论坛到博客再到微薄。我终于追不上形式了。世界变化太快,人的行动也越来越快。耐不下性子来看,更没有性子来写。一切的人在急匆匆,急火攻心。没头苍蝇一般的钻营。速度速度,忙了半生,却不知道忙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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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新浪搞博客五周年。来看看才发觉
原来写了这么久了。虽然没什么名堂,但是偶尔来翻翻,还是挺佩服自己的。呵呵。
好久没来新浪。因07年把写日志的习惯挪到了QQ空间。QQ每日必上,新浪就变得可有可无。瞧,我果真是个喜新厌旧的人。
从文字聊天室到论坛到博客再到微薄。我终于追不上形式了。世界变化太快,人的行动也越来越快。耐不下性子来看,更没有性子来写。一切的人在急匆匆,急火攻心。没头苍蝇一般的钻营。速度速度,忙了半生,却不知道忙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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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五周年 |
有过这样的经验,初识一人,被他喋喋的夸赞:你真是好,真是妙,你世上仅有天上绝无……搞的我怪不好意思起来。不由自主的受他控制,假模假样的装起来。装到后来,真他妈累。面皮一扒,露出本来面目。这人大惊失色,仿佛我辜负了他,欠了他80吊铜钱。训化教育不成,他也趁势露出本来面目,骂道:你这个贱人!
唉!前翻高歌颂语言犹在耳。突然听见赤裸裸一声贱人!吓得我花容失色,急忙双手颤抖,将那人拉进黑名单。从此怕了。别人再来夸我,不禁心有戚戚。
他有什么目的?什么来路?为什么?算了,我哪里有这些时间去搞明白弄清楚。我这么懒这么不耐烦。就索性都不理不睬。
我有多好?可以好到毫无保留对着陌生人交代我的前尘往事,祖宗八代,理想抱负,现实牢骚,职业收入,身高体重,夫家阵势,娘家来路?我才没那么好。我一贯鬼鬼祟祟遮遮掩掩。我就是有太多见不得人的事和太多不想见人的事。你算老几?看了我几篇文字,就欣然自荐引为我的“知音”。逼迫我从了你,任你摆布?
再见有人夸我,一概不理。爱咋咋。我不稀罕某某乃是个高官厚禄,某某乃是个风流才子。关我P事。少给我一副你看上了我,是我的荣
小女今日回家,有些反常。竟没用我的河东狮子吼便乖乖练琴写作业。晚饭的时候,和我说,老妈,我今天默写拼音只错了四个!咦?五个错了四个还这样骄傲自得?她急急分辨道,是所有的,全部的,都加起来的!!
那有什么了不起,老妈我,当年一个也不会错。
哼,她说,娜娜老师都表扬我了呢。说我进步最大。上一次是个大零蛋,上一次对了三个,这次只错了四个哎……我们班的小朋友,就数我错的最少
也难怪了,答案在这里了。原来是第一次尝到了做好成绩学生的滋味儿。美味无比,不愿放下。所以回家来鼓起余勇自觉学习呢。
前几天高考。网络报纸新闻上突然又齐齐关注起“孩子”来。最滥最多的,什么“父母应该对孩子说的几十句话”“培养孩子的好性格”,好比那泛滥成灾的“心灵鸡汤”。夸夸其谈说,要如何如何给孩子乐观自信等等等等美好的性格……。
总之,做父母真是越来越难了。在孩子面前也要带起面具来,不能打不能骂不能指责比较期望过多。只要耐心爱心和关心外加一点点虚伪的伎俩哄着孩子自我感觉不错即可长大成材,变成家庭社会的栋梁。哈哈!!!
我爱她,毋庸置疑。对她,却顺我自然。
自食其果
周末,特意下厨演习刚学习的“正宗红烧肉”。步骤一点也没有错,热情一点也没有灭。咕嘟咕嘟炖带皮的大块猪肉,咕嘟咕嘟,一个小时。满屋里香飘万里。
我想,哼,叫你们说我没有拿手菜;哼,待会儿你们回到家来馋死你们。打电话给那男的,说,在打羽毛球,打完这局就回家。给离家出走的他闺女打电话,说,我和张思宇在玩呢,挂啦!啪!一声,我象被谁掐住了脖子,差点噎死。有其父必有其女,二人惯于一点点也不尊重我这职业家庭煮妇。真命苦。
罢了罢了。和至亲的人咋么生气,怎么认真。宽宏大量的原谅他们顺便安慰我自己。开始擦地板。卧室客厅阳台洗手间——还没回来,一个也没回来。
开始朝窗外看。
小的派张思宇打电话了,阿姨,点点想在我家睡觉,我妈妈说让点点在我们家吃饭睡觉……阿姨,阿姨,阿姨,行不行呀……阿姨……
啊,行行行,可以可以可以……你们好好玩吧……我竟然那么和颜悦色温柔有加。
大的连个电话也没有,一夜未归!!!!!!
我气的没吃饭。
独守大床,看书看到10点,肚子开始咕噜咕噜叫。红烧肉的气味绕梁三日,此刻正在我鼻孔间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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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
初遇是在《爱人》上。读书比较挑,图书馆里面只选几个作者的,杂志只看爱人和青年文摘。因看到醍醐灌顶的字,去找写出这样的字的人。名字叫阿琪。以为是个小孩子,偶尔投中了一稿,过眼烟云,昙花一现。不是么?取出我初中时候的周记,也能找一篇两篇的“席慕容”味道的文章出来。没怎么狠在意。
却,总是不期而遇。在文摘上也有。有个叫37度女人的杂拌杂志,被拉面馆拆分了压在餐桌的玻璃台下。有幸的我坐的那一桌,两篇全是她。
然后就买了这本《偶尔寂寞》。坐在小区的公园长椅子上,读到脖颈发酸。阳光一寸寸移到头顶上。抬头张望,眼前一片光晕。女儿还在小树林里面和一个小女孩兴致勃勃的玩蚂蚁。有一只小麻雀在脚边的沙地上洗澡。全身的毛都抖松了,象条狗那样将全身匍匐在沙子里面,拱一拱,眯着眼睛,小脑袋枕在沙坑上。身边的篱笆上开满白色黄色粉色的蔷薇,风吹来,花瓣簌簌的落。
恍若隔世。从阿琪的世界回到自己的世界来。
竟有这样的女子。这样深得我心。写出我想了许久,日夜徘徊不知如何表达的文字出来。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心底已经把她引为知己。回来去新浪博客,在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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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
好久没来了。今夜有些闷闷的。把背景音乐换了。偶尔听到的声音,喜欢,留恋。所以搜集了来放在这里。我的朋友们不知道还在不在。还忙不忙。
今天是母亲节。回妈妈家去过节。
欢笑的时候忘记一切。安静下来后,却是更深的寂寞。明天明天不知道去哪里,会怎样。
前不久和红袖添乱见面。她问我幸福不。我说不。她说,看你的从前的博客好像你们现在挺好的。我说,唔。那个时候还没有清醒吧,还没有看清楚一些事情吧。她笑说,是啊,和谁在一起到头来都是一样的。一样的不过如此而已。而已。
完了,她说,虽然不幸福,我们也要装幸福。
我说,是么?我该怎样装呢?我累了。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幸亏还有我的妞妞。爱那个男人一场唯一的感谢和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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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是猫有趣,我觉得俩都有有趣。
住在楼房里,养猫的人家越来越少了。可是千年被驯养的习性,使生活在人的周围的野猫也很亲近人。
这只小黄猫有四个兄弟姐妹,全是黄色的。它的妈妈倒是一只大黑猫,看来猫爹的遗传基因很强大。其他三只猫崽子有些怕人,这只却非常活泼爱闹。所以它很讨人喜欢。几乎每天从东家窜到西家,吃着百家饭。连隔壁的大狗“玛丽”也和它是好朋友。
引猫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