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死了,工作太忙所以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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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 分类: 胡思乱想 |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到这日却发现,运气还没用完。”
人有“分享”的天性,有些人比较正常,有些人非常极端。我显然属于后者,总是迫不及待地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强推”给别人,甚至完全无视对方的感受。
杜然也是这种人。上周,他很严肃地对我说:“跟你商量个事……如果你不看Ayn Rand的The Fountainhead,我就和你绝交。”这么甜蜜的威胁,我怎么会拒绝?但他没想到,我变被动为主动——虽然我智商平平,但搜商极高,两天之内我就购买了
奇怪的是,我偶尔会听几首中文新歌,但英文歌曲一般却以怀旧为主,或者说,我新发现的歌,其实已经很老了。反正我也老了。
1. Oasis - I'm Outta Time
已经有七、八年没听
自己不学无术,却又好为人师——这就是我。
千辛万苦淘来的书,翻过两页就再也不碰了——大家都一样。
半路出家,半懂不懂,做了一些和英语相关的工作。教过书,发现新概念没那么容易,GRE没那么难,发现雅思、新托福的所谓技巧无非是拙劣的骗术,发现预测考试和预测地震差不多荒唐,发现某些口语大师其实应该去参加“谁的发音最恐怖”大赛;做过翻译,发现有些所谓的资深译者水平还不如字幕组的网友,发现能做好汉译英的人几乎没有,发现很多译者翻译出版的书,不是没人看,就是在害人。
还好,我一直停留在没人看的阶段,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害人,但我知道我曾经是受害人,虽然只是轻伤。有太多的“经典”和“必读”在我看来就是毒品,让你上瘾,取你性命。由于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所以就不列举名字了。我想做的,是把我认为有价值的精品推荐给别人,满足自己的“分享强迫欲”。如果我真想学好英语,学会用英语“表达”,我肯定会去啃这些东西,而不是……
以下内容是我纯主观的看法,你可以不屑一顾,可以嗤之以鼻,当然也可以自愿上钩。
(注:音频视频我喜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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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有一年没更新博客了,终于可以证明自己有多懒了。
有朋友很善意地问:是不是太忙了?呵呵~~~在天津生活了近四年,其实工作的时间加起来也不到两年。其它的......当然,如果忙着上网、忙着贪吃和忙着睡觉也算“忙”的话,那我倒真没闲着。
第一次创业无疾而终,我的惰性是部分原因;
签了五份翻译合同却全部拖稿,最长的能拖一年多,我的惰性“要负全部责任”(为什么打引号只有一个人知道*_*);
在天津新东方的短短半年,密集的雅思、GRE课、VIP部教师的面试和培训......这么多强制劳动也没能带来任何改变。看着国外考试部的搭班老师们如此敬业,我只能对自己冷笑,而我的惰性却哈哈哈哈。表面上,我选择离开是因为 “家庭原因”,而实际上,不说了。对不起所有相信我和被迫相信我的人。
坐在武汉的家里敲着键盘,心态却没有任何变化,唯一的感受是:在天津的这四年(凑个整数好措辞)是我一生中最悠闲、最散漫、最空虚、最放肆、最无奈、最莫名其妙、最不可思议的日子——虽然一事无成,但我却真正享受过了传说中的“自由”,尽管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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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异格/文
有人做过统计,在22部007影片中,有21部出现了詹姆斯·邦德喝伏特加酒的场景。在许多国家,人们能说出的唯一一个俄罗斯品牌也是伏特加。
琳达·希梅尔斯蒂(LindaHimelstein)的新书《伏特加之王》(TheKingofVodka),为我们展开了彼得·斯米尔诺夫(PyotrSmirnov)谜一般的传奇人生。
1831年,斯米尔诺夫出生在俄国的一个农奴家庭,父母都是文盲。他居住的小村子实在太偏远了,走夜路的时候要敲打手里的铁棍,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才能吓跑潜伏在树林里的野狼。可是对于目标远大、才智过人的斯米尔诺夫来说,一切都不是障碍。他白手起家,上演了改变世界的商业神话。到1886年,他已经统治了莫斯科全城三分之二的伏特加市场。很快,他的伏特加酒就成为了沙皇餐桌上的首选。
据传,当年毕加索为了迅速成名,用身上仅有的一点钱
1、英语的觉醒: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5652ad010006gh.html
2、突破英语的核心——(句子结构):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5652ad010006py.html
3、怎么用地道的英文表达这些话: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5652ad010006v1.html
4、翻译与写作的“诀窍”之——主语的选择: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5652ad0100074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