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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园聊斋”讲的是清末历史的残垣断壁、皇公贵族的前世今生。这些话题看似遥远,但却近在小鬼身边。曾经那些王公贵族如今也随着“存在决定意识”的规律转变为一介百姓、一位公民。这里,小鬼愿带大家再次走近他们,看看失去光环的“贵族”如今又是怎样的光景。不过首先声明,这里不是博物馆,也不是唠叨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地方。要说历史,大家就不如去博物馆翻看那些发了黄的陈年老帐。那么,这里既是小鬼的个人空间,自然也就免不了品头论足一番。俗话说“当面是人,背后是鬼”。那么说到鬼,人们即刻会将其与邪恶、肮脏联系起来。其实不然,人有人性,鬼有鬼格。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的固然有之,可重情、重义,积德行善的好鬼也不在其数,所以人和鬼只不过是个称呼,大家又何必在意呢。说到博客,小鬼认为纯属是“买方市场”的勾当,无论你怎样定位,看与不看的选择始终在各位看官手中掌握。小鬼能做的,只是尽心尽力地把真人真事告诉大家,至于孰是孰非,这些只能由您自各儿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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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著名京胡演奏家—张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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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佘海宁  一九九一年七月
 
 
    我原在吉林省社科院《社会科学战线》杂志编辑部工作。一九八一年年初,李淑贤同志给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来信,告王庆祥拿走她的材料,未经她允许,在多种杂志上发表有关溥仪的文章,要求吉林省社科院处理此事。一九八一年九月,人民日报“情况汇编”又刊载了《一个道德败坏的记者——王庆祥》,胡耀邦同志做了批示,为此,社科院组织了调查组,我先后多次参与调查处理此事。现就我所知,对事情的前后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据调查,《社会科学战线》编辑部最早找李淑贤约稿的是当时的编辑部副主任周雷同志。一九七九年下半年,他通过黄振华找到李淑贤约稿,之后又与李淑贤贾英华见面,议定由贾英华执笔撰写溥仪后半生。周雷同志到长春后,向编辑部的同志们说过这件事,大家也都知道有贾英华这样一个青年人已经在整理溥仪的资料并与李淑贤撰写关于溥仪后半生内容的稿子。
    一九七九年九月,王庆祥同志(当时王是编辑部历×栏目编辑)路过北京,周雷同志让王到李家继续约稿准备在杂志发表,并没有让王庆祥整理溥仪资料以及写溥仪的后半生。
    二、当年调查组向李淑贤和李的朋友人民出版社编辑沙曾熙等人,了解王庆祥八0年六月,从李处拿走溥仪日记以及贾整理过的溥仪资料以及贾撰写提纲、提示、采访线索、溥仪病例摘录、贾写的几页溥仪编年、部分文章底稿和与李共同为写后半生而写的回忆录稿时,李和沙谈到的情况,与后来《人民日报.情况汇编》反映的情况,基本是一致的。沙曾熙当时证明:李当时对王庆祥“了解不够,接触不多,所以她把资料、图片等全部交给他有点不放心,一再表示说这些材料最后不要带走。”王开始说借看,一次次地拿到旅馆,后来李向王要,王说:“已于前天寄回长春了。”其实王并没有寄出去,是他自己后来带回长春的。贾这时仍表示不同意王拿走他整理的材料,故此王对贾说,贾写的回忆录稿子发表时,署名:“李淑贤口述,贾英华记录,编辑部整理。”贾提出继续参加溥仪后半生的书和资料的编写,王说:“将来给你一部分。我回去后,马上发函给你单位,商量抽出你来,至少在北京可搞调查,材料寄给我们。”王当时还向贾询问了贾在稿子中所作的亲笔记号。以上这些基本内容当时调查时李淑贤和沙曾熙等都曾作过书面证明。
    三、据调查,八0年六月,王庆祥开始去李淑贤家,王怕李不让他拿走溥仪资料,于是,叫恰巧来京出差住在同一旅馆的编辑部主任王慎荣一起到李家商量,将溥仪资料整理发表之事。但王庆祥以后单独一人,采取先拿到手,造成既成事实的迹近欺骗的手段,王慎荣是事后才知道的,而且批评过王庆祥。
    王庆祥以组织名义从北京拿回资料后,一不上交组织,二不许别人看,利用贾整理的李回忆溥仪后半生的稿子和溥仪日记等一些资料,仅用两三个月就编成了二十多万字的溥仪后半生书稿。王拿回溥仪的资料后,编辑部并不知道王当时还拿来了贾整理的李淑贤回忆溥仪后半生稿子和为写后半生所搜集整理的上述资料。直到李淑贤揭发王后,他才被迫交出。我们找到贾核对时,贾当即指出王交出的回忆录搞不是全部,而贾搜集的资料也短缺了,贾为李写的几份座谈会发言稿以及贾搜集的溥仪病例和病情报告摘抄等,王也未归还。贾对我们说,王先拿走的材料,后来才补的清单,贾当时已无实物核对。
    四、自从《人民日报.情况汇编》反映了王巧取豪夺、侵吞他人劳动成果后,王开始否认于贾有任何关系,称八0年六月之前完全不知贾这个人。在调查处理王的问题时,王讲根本未用贾亲笔整理的资料,用的是另外140页的稿子,据当时了解这140页的稿子是李淑贤的一位街坊根据贾英华的稿子原样抄录的,因王未交出全部贾的原稿,所以140页的稿子看上去比贾笔迹的稿子多一些内容。从当时我与王当面对正调查的事实看,王说没用贾整理的回忆录稿和采访记录及资料是站不住脚的。另外,王还将贾写的文章底稿中已删去的部分抄入了自己的书内(见调查组《关于王庆祥同志抄袭他人文稿与文章,侵吞他人劳动成果问题的调查核实材料》)。
    五、在整理溥仪资料问题上,李淑贤对贾英华和王庆祥的态度曾反复变化。据调查,李淑贤与贾早期的合作关系,李自己起初并不否认,也有贾整理的材料和发表的文章为证,李淑贤也拿了稿费。八0年六月,王拿走材料时,李也表示过反对,还叫来了贾,当几个月后,王赶出了《后半生》的初稿,于当年十月三十一日李又与王补签了有关问题的协议,没有告诉贾,当八一年王违背协议私自发表文章时,李又叫来了贾商量告王,但也没有告诉贾关于自己与王签有协议,当李、贾告王后,在社科院调查此事时,王又到北京于六月与李签了新的协议(贾当时也不知道),此后李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开始否认与贾的合作关系,只强调与王庆祥的合作关系。虽然李的态度前后反复变化,使问题表面复杂化了,但实质应该说很清楚贾英华和王庆祥都曾先后是李淑贤委托的资料整理者和合作者。而王庆祥最初的工作充分利用了贾英华的劳动成果。
    事情已过了十多年,一些细节记不太清了,但我手边还有一份我当年起草的调查报告部分底稿,可供参考(见《关于王庆祥同志整理溥仪资料情况调查简编》[初稿])。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证明的材料内容执笔人:沙曾熙  刘淑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3b3bae0100gzvp.html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这是历史的真相——揭穿王庆祥的一系列谎言(王慎荣)原《社会科学战线》杂志主编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3b3bae0100gu1n.html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立此存照 (周雷) 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3b3bae0100guun.html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重申有关说明(张岩)——(商务部国际商报社)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3b3bae0100gvod.html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对一段往事的证实(原杂志社编务室综合编辑室主任)——林之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3b3bae0100gwn4.html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证明(一)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胡文彬)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3b3bae0100gx4r.html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证明(二)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胡文彬)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3b3bae0100gxxa.html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证明   中央纪委(陈汉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3b3bae0100gyr8.html

         溥仪著作权引发“案中案” 王庆祥诉黎园侵犯名誉

 

                               2009年12月17日 新京报 张弘 

 

溥任律师公布“盗窃资料”;王庆祥诉其侵犯名誉

  

    溥仪著作权引发“案中案”

  - “溥仪日记著作权案”追踪报道

本报曾经报道,同心出版社出版的《我的前半生(附十年日记)》中的《溥仪10年日记》,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侵犯吉林省社会科学院退休研究员王庆祥著作权的诉讼案。近日,溥仪弟弟溥任的代理人黎园在自己的新浪博客“黎园聊斋”中公布多份资料,称要“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画皮,还其本来面目”。针对此事,王庆祥的诉讼代理人、北京市铭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建平表示,“一个月前,我们已经向法院起诉黎园侵犯名誉权并索赔20万元,法院已经受理。”

   

   黎园博客:王庆祥骗取资料

作为《我的前半生(附十年日记)》的授权者,黎园曾经多次对媒体表示,王庆祥1980年6月以《社会科学战线》编辑部的名义,从溥仪的遗孀李淑贤那里骗取了资料,并窃取了作家贾英华的劳动成果。昨日,记者在“黎园聊斋”上看到黎园提供的证据:人民出版社《人物》杂志1979年创刊时的编辑陈汉菊、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胡文彬等人提供证明,证实最早帮李淑贤一起整理包括日记在内的溥仪遗物的人是作家贾英华。

对于王庆祥的起诉,黎园称自己并没有搞人身攻击,“我只是披露了真相”。

  

    王庆祥律师:将公开证据

    王庆祥的诉讼代理人马建平说,此次诉讼就是针对黎园的在博客发表的内容,因为现在正是年底,法院急于清理今年的案件,所以还要等一段时间的开庭通知。“一旦法院宣布开庭,我们将把起诉状和准备好的‘答记者问’向社会公开。”

    马建平表示,黎园在博客贴出的一份1981年的《人民日报》内参(作者为张岩)涉嫌泄密,其来源也无法核实。1983年,《人民日报》内参刊出了溥仪妻子李淑贤致当时领导人的一封信,彻底否定了张岩的报道,但是,黎园又不公布这个。针对这一纠纷,1988年吉林省组织部责成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做出了结论,王庆祥没有张岩所说的那些问题。第三,1990年,王庆祥和李淑贤共同起诉贾英华著作侵权(后被判败诉)。王庆祥说,“我的问题,组织上已经有了结论,法律肯定会为我讨还清白。”(记者张弘)

2009年12月17日(2009-12-17 07:53)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证明的材料内容

 

执笔人:沙曾熙  刘淑云

 

    我俩(沙曾熙、刘淑云)是李淑贤与溥仪的结婚大媒。

    前不久,看了王庆祥编写的《末代皇帝最后一次婚姻再解密》一书,认为一些描述与事实有出入,现仅就我们所知,给予部分澄清说明。

    一、我们(沙曾熙、刘淑云夫妇)是溥仪与李淑贤结婚的大媒,对他们夫妻的生活较为了解。贾英华书中关于李淑贤与溥仪搞对象的经过,是采访过我们夫妻的,当时谈了,我们所知道的一些情况,书中所选其基本事实是正确的。

    二、对贾英华与李淑贤两家关系的了解,两家关系较密切,如1976年贾英华给李淑贤搭地震棚,给李淑贤取溥仪逝世后的补贴等。贾二十多岁时,李淑贤还让沙曾熙给贾英华介绍过对象。

    三、在王庆祥拿走材料前,李淑贤主要领先贾英华帮助她纪录,撰写有关后半生的材料,曾合作过。后来大约在1979年秋天,由沙曾熙介绍王庆祥,胡文彬三人(胡与沙系人民出版社同事)去李淑贤家谈约稿事宜。

    四、王曾以不正当的手法拿走手稿前后的情况李淑贤在80年6月某天打电话让沙曾熙和贾英华一起到她家里,向王庆祥要回手稿和资料,因李淑贤当时对王庆祥的情况不甚了解,头一天我们三人商量过贾提出,如王不给让派出所民警出面也要向王把资料要回来,李当时同意贾英华的意见。贾曾责问李淑贤,为什么不跟他商量,李说:曾给贾厂里打过电话没有找到贾。并说,王推说在李家看不完,只好一次次借到旅馆看。我们三人当面向王庆祥索要时,他说已寄往长春了。1991年有关方面向我了解这一情况时我也说:李主要对王不了解,接触不多,所以不便把资料、图片等全部交给王,有点不放心,一再表示说这些材料最好不要拿走。王开始说借着,一次次拿到旅馆,后李向王要,王说:“已于前天寄回长春了”。

    五、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贾英华提出这些手稿是自己写的,材料是他自己整理的,必须有他参加写作。我们三人商量好,由沙曾熙出面,当着李淑贤和贾英货的面向王强调提出这一要求,这是当时李淑贤同意的。沙向王提出,王当时表示同意贾参加写作,但以后却竭力反对。李淑贤起初是同意贾英华参与写作的,事后因王坚决反对,最后李淑贤矢口否认让贾写书之事了。

    六、在王庆祥拿走手稿后,王私自以自己的名字发表,李淑贤得知后,曾想起诉告王庆祥,并向王讨回资料。后来李淑贤因与王庆祥在稿费问题上达成协议而放弃诉讼。但此后李淑贤对王庆祥也曾几次因稿费问题等发生纠纷表示不满。而贾英华在当时却不知李淑贤私下与王庆祥签有合同一事。

    七、王庆祥在《再解密》一书中(第12页)讲婚礼上,我们夫妇的照片王“见过原版片,可以明显看出完全没有裁的问题”,“没有照上”而不是裁去了这些说法是完全不对的。我就知道原版照片上有我们夫妇。原版照片我们手中也有,可以查看。

 

    特此说明如上

 

                                                      执笔人:沙曾熙  刘淑云

                                                      2003.10.20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这是历史的真相——揭穿王庆祥的一系列谎言(王慎荣)原《社会科学战线》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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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立此存照 (周雷) 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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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重申有关说明(张岩)——(商务部国际商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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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对一段往事的证实(原杂志社编务室综合编辑室主任)——林之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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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证明(一)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胡文彬)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3b3bae0100gx4r.html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证明(二)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胡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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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证 明   中央纪委(陈汉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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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溥仪日记版权纠纷案原告王庆祥胜诉

   法院认定:《〈我的前半生〉附十年日记》来自《爱新觉罗?溥仪日记》

                          http://www.cyol.net 2009-12-14  舒晋瑜

 

    王庆祥起诉同心出版社一案,近日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确认王庆祥是1996年6月天津人民出版社的署名为“爱新觉罗·溥仪遗稿、李淑贤提供、王庆祥整理注释”的《爱新觉罗·溥仪日记》这一作品著作权人之一,享有著作权;被告同心社2007年9月出版的《〈我的前半生〉附十年日记》中的《溥仪(1956—1967)10年日记》侵犯王庆祥依法享有的著作权,赔偿王庆祥经济损失人民币7万元,被告同心社和被告长春联合图书城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王庆祥对该书享有的著作权的行为。 

  王庆祥提出,他是经爱新觉罗·溥仪夫人李淑贤女士的合法授权,根据溥仪日记原件和溥仪手稿原件,并参阅历史文献和档案资料,经过多年劳动整理、注释、汇编成书的。1996年6月,《爱新觉罗·溥仪日记》一书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王庆祥和李淑贤女士一起与天津人民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协议书》,并将该书署名为“爱新觉罗·溥仪遗稿、李淑贤提供、王庆祥整理注释”。王庆祥认为被告同心社未经其同意,擅自把《爱新觉罗·溥仪日记》一书中的日记正文抽出,更改书名为《〈我的前半生〉附十年日记》,并将署名改为“爱新觉罗·溥仪著”,其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同心社认为,其出版《〈我的前半生〉附十年日记》是经溥仪的胞弟溥任先生授权的合法出版行为。2007年,溥任先生的代理人与同心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协议,并提供了《溥仪10年日记》的电子文档,同心社遂出版了《〈我的前半生〉附十年日记》一书。被告认为其出版的《溥仪10年日记》是溥仪先生创作的作品,不是原告王庆祥注释整理的演绎作品,因而没有侵犯答辩人的著作权。 

  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为:第一,原告是否享有《爱新觉罗·溥仪日记》著作权;第二,二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法院认为,王庆祥通过整理、注释爱新觉罗·溥仪的日记遗稿而完成《爱新觉罗·溥仪日记》,原告在整理、注释过程中付出了创造性劳动,《爱新觉罗·溥仪日记》具有独创性,是在爱新觉罗·溥仪所写的日记作品基础上产生的新的作品,王庆祥属于《爱新觉罗·溥仪日记》一书的作者,享有著作权。被告同心社出版的《〈我的前半生〉附十年日记》中的《溥仪10年日记》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爱新觉罗·溥仪日记》中1956年后的溥仪日记正文部分除276处文字、标点不同外,其余内容相同,应认定《溥仪10年日记》来自《爱新觉罗·溥仪日记》。 

  关于溥仪日记的版权纠纷,核心问题在哪里?王庆祥表示,由于溥仪写日记时并未考虑出版,因而存在诸多既要面世就必须解决的问题。比如原文无标点、无分段、缺文少字、内容分记、文序混乱,以至或涉个人以及家族隐私,加之又关联太多的历史事件、人物、大小细节等,无疑是需要整理和注释的。所以,想出版溥仪日记,就必然要遭遇两大问题:一是溥仪合法继承人的合法授权,到底谁有整理和出版溥仪日记的合法授权?二是要对溥仪日记原件进行原始性的且能够完全达到出版要求的整理和注释,到底谁付出了整理和注释溥仪日记的真实劳动?“版权纠纷的核心,就是要明确回答这两个问题。我认为自己能够做出响亮的回答。”王庆祥说。 

  王庆祥在30年前选择了研究溥仪,把20世纪中国史研究的历史切口放在了溥仪生平上,走访了当年还健在的溥杰、润麒、李玉琴、李淑贤、李国雄、杜聿明等大量知情人,查阅了存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央档案馆以及东北三省档案馆与溥仪相关的大量历史档案,取得了重要而珍贵的第一手资料,撰写并出版了包括英、日、德、韩等语种共70余本著作。然而,由于研究溥仪的深入,惹出种种官司,也是他没有料到的。王庆祥分析说:“因溥仪日记引发的纠纷,其本质就是溥仪研究的选题,溥仪的传奇经历本身就具有稀缺性,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所以在溥仪身上引发的所有研究层面和所有研究课题都备受世人瞩目。”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证 

 

                           中央纪委(陈汉菊)

 

    1981年前我在人民出版社《人物》编辑部工作。1979年上半年着手《人物》创刊号的组稿工作,在这期间,我认识了李淑贤和贾英华。具体情况是:

    一、大约在1979年7、8月间,《新华文摘》编辑部胡文彬同志对我说,溥仪先生的妻子李淑贤保存了溥仪的日记本,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如果你们需要,我可以帮忙联系,我将这一信息向刘冬青做了汇报,老刘认为可以先去看看。我先后到李淑贤家去了两次,一次是胡文彬带我去的,主要任务是认认门,初步了解一下情况;另一次是我和刘冬青,这次是向李了结详细情况,确定是否约稿。

    第二次到李家,李向我们讲述了她与溥仪的后半生、周总理对他们的关怀及她在文革中保护溥仪日记的情况。以此同时李还谈了与溥家的关系,所以她对这些日记特别严加保管。听了她的介绍,我们请她写一篇有关总理关怀、教育溥仪的回忆录,如果写的好,我们可以连载。她说自己身体不好,文化水平也有限(朝阳医院的护士,身体的确较虚弱),准备请邻居小贾(即贾英华)帮忙写。小贾很好,是一工厂的团委书记,一直照顾她,也喜欢写文章,帮她整理了一些资料,溥仪的日记本也是他帮助整理编号的。说着让小贾将一箱子从里屋拿出来(谈话时贾一直在场),我和老刘看到了整整一箱编了号的日记本,并抽出一些看了看。随即,我们提出了组稿意图和时间要求,至于谁执笔、署名等问题,由李、贾自己商定意见。这一次我们与李、贾整谈了半天。

    二、1979年9月至年底,为稿件与贾英华同志接触多些。贾英华到编辑部来了好几次,主要是商量修改意见(稿件名好像是《周总理关心溥仪二三事》)。因时间紧,我们希望贾尽快能拿出成稿,当时小贾好像提出现在边上班边写作,短时间拿出来有困难,编辑部可否替他向他工作单位发函,给其集中写作时间的要求。我们可能与其单位联系过,但是采用什么方式联系记不清楚了,厂里也没同意给贾写稿时间。

    三、因为是《人物》的创刊号,又要在1980年1月初出版发行,所以时间非常紧迫,对文字要求也很高。从当时贾英华所写稿件的实际情况来看,短时间修改好有一定难度,如果改写为溥仪日记摘抄,又不符合《人物》的风格。于是,我们将这一情况告诉胡文彬同志,并请他帮助审阅此稿,胡阅后也有同感。考虑到为写这篇稿件,小贾付出了很多心血,应为其想想办法。特别是老胡,觉得不给这篇文章找出路,就对不住小贾和李淑贤。不久胡告诉我,他已与吉林《社会科学战线》的周雷(系胡同学)联系,向他推荐了此稿。这篇稿子有了去处,我们也放心了。以后因工作调动离开了《人物》编辑部。

     因时间已久,只能回忆这些大概情况。        

    

                                                      中央纪委(陈汉菊)

                                                   2004年3月7日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这是历史的真相——揭穿王庆祥的一系列谎言(王慎荣)原《社会科学战线》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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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立此存照 (周雷) 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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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重申有关说明(张岩)——(商务部国际商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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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对一段往事的证实(原杂志社编务室综合编辑室主任)——林之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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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证明(一)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胡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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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证明(二)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胡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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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2日(2009-12-12 07:16)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证 明(二)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

   胡 文 彬  

 

    2001年8月东方出版社出版的王庆祥《末代皇帝最后一次婚姻再解密》和2001年10月文史出版社出版的王庆祥《溥仪离开紫禁城以后》两书中均有《是是非非李淑贤》一文,文中多处涉及不符合历史事实之处。在此我将自己所经历和了解的真实情况再次重申如下。

    一、1979年5-6月份,人民出版社筹办《人物》杂志。初期人手少,当时负责人刘冬青同志委托我代编辑部组织一些稿件。为此我先后访问过丁玲、莫文骅、叶圣陶、张闻天爱人刘英同志。这期间,我从原人民出版社资料室沙曾熙同志那里得悉溥仪妻子李淑贤同志手中存有溥仪生前的日记,其中记载了周总理与溥仪的谈话材料。于是,我拟了个选题:“记周总理关怀溥仪二三事”,并请沙曾熙同志一起去拜访李淑贤同志。大约是7月中旬左右,我在沙曾熙同志陪同下来到北新桥草原胡同李淑贤同志家。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末代皇帝的妻子,因此印象比较深刻。我对李谈了约稿设想,请李给予支持。李淑贤同志当时谈话内容主要有两点:(1)由于文革和溥仪的死,对她打击很大,精神上的刺激使她记忆力很不好,身体很糟,许多事情需要慢慢回忆,一下子很难想起。溥仪的遗物在文革中损失很多,所剩无己,还在清理之中。(2)李说自己文化水平不高,身体也不好,这些年来在生活各方面多亏原来邻居一位小青年(姓贾)给予照顾和帮助。目前是这位姓贾的小青年在帮助她清理溥仪的遗物,其中日记等材料也是小贾在整理。因此,要写稿的事需要与小贾同志商量,要是写的话也是由小贾执笔,算是合作。于是,我们相约在方便的时间里再见面,并请把小贾同志约来一起商量。

    二、一个星期后的一天,李淑贤同志约来了原来邻居小贾同志,通知我见面。这是我第二次见到李淑贤,第一次认识小贾同志。经李介绍,我知道这位人叫贾英华,在一家工厂里当团委书记,平日间抽时间帮助李淑贤整理溥仪的遗物。谈话中,贾英华介绍了一些溥仪生前、死后及文革中的一些情况,显得对溥家的事情了解不少。在谈到溥仪的遗物时,李淑贤和小贾把溥仪留下的一些笔记本摆在桌子上,逐一作了介绍,并说这些本子上的统一编号都是由贾英华同志做的。看了这些东西之后,我们开始商量写稿的事,我再次谈了约稿的意图,要求并希望能尽快写好,准备在《人物》杂志上连载。当时也曾谈到如果内容多,写得够水平的话,将来可以考虑在出版社出书。但当前的任务是写好第一篇回忆文章,以由此引起各方面的注意和重视。最后,李淑贤同志表示要完成这篇稿子需要贾英华执笔,以合作的形式来完成,小贾表示同意。我离开时给小贾留下电话、地址,要他有事进行联系。

    三、8月初,《人物》杂志编辑陈汉菊同志由外地返京,组稿工作交由陈汉菊同志主管,我只是协助陈汉菊同志工作。为了接上组稿关系,8月9日我陪同陈汉菊同志去拜访李淑贤同志。与李见面时,我告诉李今后由陈汉菊同志与他们保持联系。几天后,8月13日下午我接到贾英华同志的电话,约于当晚到李家再谈谈组稿意图和要求。当晚七时左右,我们到了李淑贤家,与李、贾二人见面。这次谈话的要点有二:(1)贾英华同志提出在短时间内完稿太紧张,能否解决他时间上的困难;其次要我再详尽些谈谈稿子的要求。(2)我当时较为详尽谈了组稿的要求,告诉他大胆写,可以多引证些原始材料,突出周总理对溥仪的关怀,只要先写出来再修改,不要怕写不好。这次谈话中我还谈到了溥仪这批材料的重要历史价值,希望贾英华同志抓紧时间整理出来,将来可以利用这批材料写出更多的东西。

    四、9月初,贾英华将他所写的初稿交到《人物》杂志编辑部。陈汉菊同志看后又交给了我看,要我提出意见。我仔细看后,觉得稿子写得并不理想,需要充实修改。考虑到贾英华工作之余要完成写稿任务有困难,于是编辑部决定借调小贾在家专心写作此稿,并责成陈汉菊同志与贾所在工厂进行联系。当时,由于发稿在即,所以也曾考虑先选载有关周总理关怀溥仪的谈话日记,但由于日记内容零散,且数量不是太多,所以还是请小贾继续完成回忆文章,何时写出来何时用。后来,经与工厂磋商借调事不成,而没有实现小贾脱产写稿的计划。小贾同志仍然利用业余时间整理材料,继续修改稿子。

    五、在贾英华同志改稿期间,我听到编辑部内部的言论,觉得稿子不理想,是否刊用没有把握。我觉得此稿是由我找李淑贤同志约的,小贾又为此花费了不少心血,倘若不能采用的话,有些对不住小贾,责任在我。况且我从自己学历史的角度看,这批材料很有价值,应当得到正式发表。于是我私下写信给长春《社会科学战线》编辑部,向他们透露了李淑贤手边存有溥仪的有关材料,试探他们是否愿意刊用此类文章,信中也曾谈及建议他们可以考虑将来出丛书的事。大约是8月间以后,我的下个年级的同系同学王庆祥从外地来京,前来看我,谈话中我曾谈及李淑贤手中有溥仪日记之事,并告诉他有一位姓贾的小青年正在整理这些材料,撰写文章,《人物》杂志已约了稿子。此后,我从别人口中知道王庆祥曾去李淑贤家约稿之事。

    六、从是年10月间以后,我与贾英华同志只见过几次面,看过他写的《寸草春晖天地长忆——回忆周总理关怀溥仪二三事》的初稿,也看过他编写的关于溥仪的大事记和回忆录的提纲、草稿。但由于我不再协助《人物》组稿工作,所以对小贾同志搞的这些东西只是一般性的表示了支持他继续与李合作,将合作写作继续下去的希望。此后十余年来没有再同李、贾二人见面和联系。直到《人民日报》上发表《末代皇帝的后半生》的消息之后,我方知贾英华同志这些年来仍然埋头搜集整理有关溥仪的材料,并取得了成果。

    1991年1月20日我曾就此事写过“证明”,并在文末注明:“以上均属个人经过、见过,故特此证明。”时过十年之后,本已“结案”之事再次被肆意颠倒,不免令人感到惊讶,故重申于此。

 

 

                                  中国红学会副会长、中国艺术研究院红研所研究员  

                                                胡文 彬
                              

                                              2004年10月18日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这是历史的真相——揭穿王庆祥的一系列谎言(王慎荣)原《社会科学战线》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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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立此存照 (周雷) 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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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重申有关说明(张岩)——(商务部国际商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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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对一段往事的证实(原杂志社编务室综合编辑室主任)——林之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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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证明(一)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胡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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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0日(2009-12-10 08:29)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证 明(一)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

   胡 文 彬    

 

    1979年五、六月份,人民出版社筹办《人物》杂志,初期人手少,当时负责人刘冬青同志委托我代编辑部组织一些稿件。为此我先后访问过丁玲、莫文骅、叶圣陶、张闻天爱人刘英同志。这期间,我从原人民出版社资料室沙曾熙同志那里得悉溥仪妻子李淑贤同志手中存有溥仪生前的日记,其中记载了周总理与溥仪的谈话材料。于是,我拟了个选题:“记周总理关怀溥仪二三事”,并请沙曾熙同志一起去拜访李淑贤同志。大约是七月中旬左右,我在沙曾熙同志下来到北新桥草原胡同李淑贤同志家。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末代皇帝的妻子,因此印象比较深刻。我对李谈了约稿设想,请李给予支持。李淑贤同志当时谈话内容主要有两点:(1)由于文革和溥仪的死,对她打击很大,精神上的刺激使她记忆力很不好,身体很糟,许多事情需要慢慢回忆,一下子很难想起。溥仪的遗物在文革中损失很多,所剩无己,还在清理之中。

    (2)李说自己文化水平不高,身体也不好,这些年来在生活各方面多亏原来邻居一位小青年(姓贾)给予照顾和帮助。目前是这位姓贾的小青年在帮助她清理溥仪的遗物,其中日记等材料也是小贾在整理。因此,要写稿的事需要与小贾同志商量,要是写的话也是由小贾执笔,算是合作。于是,我们相约在方便的时间里再见面,并请把小贾同志约来一起商量。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李淑贤同志约来了原来邻居小贾同志,通知我见面。这是我第二次见到李淑贤,第一次认识小贾同志。经李介绍,我知道这位人叫贾英华,在一家工厂里当团委书记,平日间抽时间帮助李淑贤整理溥仪的遗物。谈话中,贾英华介绍了一些溥仪生前、死后及文革中的一些情况,显得对溥家的事情了解不少。在谈到溥仪的遗物是地,李淑贤和小贾把溥仪留下的一些笔记本摆在桌子上,逐一作了介绍,并说这些本子上的统一编号都是由贾英华同志做的。看了这些东西之后,我们开始商量写稿的事,我再次谈了约稿的意图,要求并希望能尽快写好,准备在《人物》杂志上连载。当时也曾谈到如果内容多,写得够水平的话,将来可以考虑在出版社出书。但当前的任务是写好第一篇回忆文章,以由此引起各方面的注意和重视。最后,李淑贤同志表示要完成这篇稿子需要贾英华执笔,以合作的形式来完成,小贾表示同志。我离开时给小贾留下电话、地址,要他有事进行联系。

    八月初,《人物》杂志编辑陈汉菊同志由外地返京,组稿工作交由陈汉菊同志主管,我只是协助陈汉菊同志工作。为了接上组稿关系,八月九日我陪同陈汉菊同志去拜访李淑贤同志。与李见面时,我告诉李今后由陈汉菊同志与他们保持联系。几天后,八月十三日下午我接到贾英华同志的电话,约于当晚到李家再谈谈组稿意图和要求。当晚七时左右,我们到了李淑贤家,与李、贾二人见面。这次谈话的要点有二:(1)贾英华同志提出在短时间内完稿太紧张,能否解决他时间上的困难;其次要我再详尽些谈谈稿子的要求。(2)我当时较为详尽谈了组稿的要求,告诉他大胆写,可以多引证些原始材料,突出周总理对溥仪的关怀,只要先写出来再修改,不要怕写不好。这次谈话中我还谈到了溥仪这批材料的重要历史价值,希望贾英华同志抓紧时间整理出来,将来可以利用这批材料写出更多的东西。

    九月初,贾英华将他所写的初稿交到《人物》杂志编辑部。陈汉菊同志看后又交给了我看,要我提出意见。我仔细看后,觉得稿子写得并不理想,需要充实修改。考虑到贾英华工作之余要完成写稿任务有困难,于是编辑部决定借调小贾在家专心写作此稿,并责成陈汉菊同志与贾所在工厂进行联系。当时,由于发稿在即,所以也曾考虑先选载有关周总理关怀溥仪的谈话日记,但由于日记内容零散,且数量不是太多,所以还是请小贾继续完成回忆文章,何时写出来何时用。后来,经与工厂磋商借调事不成,而没有实现小贾脱产写稿的计划。小贾同志仍然利用业余时间整理材料,继续修改稿子。

    在贾英华同志改稿期间,我听到编辑部内部的言论,觉得稿子不理想,是否刊用没有把握。我觉得此稿是由我找李淑贤同志约的,小贾又为此花费了不少心血,倘若不能采用的话,有些对不住小贾,责任在我。况且我从自己学历史的角度看,这批材料很有价值,应当得到正式发表。于是我私下写信给长春《社会科学战线》编辑部,向他们透露了李淑贤手边存有溥仪的有关材料,试探他们是否愿意刊用此类文章,信中也曾谈及建议他们可以考虑将来出丛书的事。大约是八月间以后,我的下个年级的同系同学王庆祥从外地来京,前来看我,谈话中我曾谈及李淑贤手中有溥仪日记之事,并告诉他有一位姓贾的小青年正在整理这些材料,撰写文章,《人物》杂志已约了稿子。此后很久,我从别人口中知道王庆祥曾去李淑贤家约稿之事。

    从是年十月间以后,我与贾英华同志只见过几次面,看过他写的《寸草春晖天地长忆——回忆周总理关怀溥仪二三事》的初稿,也看过他编写的关于溥仪的大事记和回忆录的提纲、草稿。但由于我不再协助《人物》组稿工作,所以对小贾同志搞的这些东西只是一般性的表示了支持他继续与李合作,将合作写作继续下去的愿望。此后十余年来没有再同李、贾二人见面和联系。直到《人民日报》上发表《末代皇帝的后半生》的消息之后,我方知贾英华同志这些年来仍然埋头搜集整理有关溥仪的材料,并取得了成果。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

                                                胡文彬

                                            一九九一年一月廿日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这是历史的真相——揭穿王庆祥的一系列谎言(王慎荣)原《社会科学战线》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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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 (周雷) 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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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有关说明(张岩)——(商务部国际商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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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对一段往事的证实(原杂志社编务室综合编辑室主任)——林之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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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段往事的证实

林之满

(原杂志社编务室综合编辑室主任)

 

    王慎荣同志在七八十年代,一直担任我社领导工作。他写的《这是历史的真象》证词是客观的、真实的,完全符合历史事实。

    一九七九年我在《社会科学战线》任职,这年年末,周雷同志欲调往北京,临走前,他交代各项工作,其中,他将组织出版《溥仪的后半生》一书的工作交给了我,因为我当时负责编辑《社会科学战线》丛书,《溥仪的后半生》是“丛书”之一。

    当时编辑部很多人就已经知道了李淑贤和贾英华正在合作动笔撰写《溥仪的后半生》了。

一九八○年春天(大约“五一”节前)我受我们社委托到北京与李淑贤谈关于组织出版《溥仪的后半生》事宜。王慎荣同志向我布署了工作进行的具体步骤。他让我先到天津人民出版社找历史室的编辑赵智海,然后到北京与周雷一起协商〈溥仪的后半生〉的出书计划。

    我们初次商定组建一个“写作小组”,成员:李淑贤、贾英华、周雷,另外杂志社选出一个,天津人民出版社选出一人。

    我与赵智海根据周雷告诉的李淑贤的住址,找到李家。她住在一个普通的北京四合院的一间小屋。当时只有她一个人在家,家中显得很冷清。我俩说明来意,她很高兴,也有点惊喜,好像她还未从“文革”余悸中走出来。

    她当时就要去拿溥仪的一些材料,我觉得一切尚无正式头绪,不该冒然去动这些材料。我示意赵,赵理会我的意思,我俩走出李家说到应向单位汇报,然后才能启动这些干系重大的资料。

    回到长春,我向领导全面汇报了事情的经过。编辑部还没有就这项工作有任何的决定。但是我知道,这决不是我们编辑哪一个个人所该承担的。当然在这之前之后,编辑部没有也不可能让王庆祥撰写《溥仪的后半生》的动议。

    后来王庆祥总在寻风问底,显得很焦急的样子。当时他还骂骂咧咧的。我想大概因为组织没派他去做这项工作罢。过不多久,我知道王庆祥以编辑部的名义要来溥仪全部资料,包括贾英华亲笔整理的文稿和李淑贤的回忆录等,仅两三个月时间就据此编出了两本书。很显然,王庆祥充分地窃取了贾英华的成果,这是人所共知的。

 

 

                                      林之满(原杂志社编务室综合编辑室主任)

                                         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这是历史的真相——揭穿王庆祥的一系列谎言(王慎荣)原《社会科学战线》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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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立此存照 (周雷) 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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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重申有关说明(张岩)——(商务部国际商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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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重申有关说明 

  张岩(商务部国际商报社)

 

    去年以来,我相继看到了文史出版社出版的《溥仪走出紫禁城以后》一书附录的《末代皇帝最后一次婚姻再解密》一文,以及东方出版社出版的《末代皇帝最后一次婚姻再解密》一书(均署名王庆祥编),深感缺乏职业道德的王庆祥先生并未接受以往教训,痛改前非,仍在凭空编造与历史、事实明显相违的谎言。

    最近,在《溥仪纪念馆》的网站上,再次看到了王庆祥对我本人以及《末代皇帝后半生》一书作者贾英华的造谣、侮蔑、漫骂和攻击,丧失了中国文人应有的品德,令我感到不齿和愤慨!

    在王庆祥所编著的《溥仪走出紫禁城以后》书中附录的第466页中,公然指名道姓地提到了我的名字(张岩),并在《末代皇帝最后一次婚姻再解密》书中,居然编造出我与《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作者贾英华是“亲属关系”,以及在其编撰的《我的丈夫溥仪》等书前言中诬我为“一个毫无职业道德的实习记者”云云,颠倒黑白、信口雌黄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公开侵犯了我的名誉权。上述两家出版机构居然不经调查核实就出版如此荒唐的出版物,对他人进行无端的毁谤和攻击,是极其不严肃和违背新闻出版职业道德之举,作为一名在新闻战线上连续从业三十年的高级记者来说,有责任说明真相,同时保留对王庆祥和上述有关出版社起诉的民事权利。

    王庆祥与贾英华有关《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的著作权问题曾对薄公堂。我在1991年4月为澄清有关历史事实,向人民法院提供了有关证据,撰写了“有关说明”一文,并且出庭作证。在王庆祥败诉的十几年后,他仍然四处散布与人民法院正确判决截然相悖的谎言欺骗世人,而有关出版社亦极其不负责任地公开出版充满辱骂语言(如“无耻之徒”“欺世盗名”等等词语)的出版物,令人震惊!看来净化出版市场、整顿出版队伍是多么重要!

    有鉴于此,作为一名较老资格的党的新闻记者,为负历史责任,我再次将我当年经历的有关情况,作如下陈述和说明,以求拨乱反正,还历史真相。

    我原为人民日报正式记者。

    1979年下半年,与贾英华同志因工作相识,得知其几乎在工作之余及每晚都要到李淑贤家与她一起写关于“溥仪后半生”的书,使我很感兴趣。

    当年十二月的一天,我去贾英华家,正巧碰到李淑贤也来着贾英华(贾因为工厂开会尚未回来)。李淑贤正与贾的母亲津津乐道贾英华,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李淑贤。

    因久闻其名,所以对李淑贤的谈话很注意,李淑娴说:英华真不错,不像现在年轻人没事在外面胡闹,他每晚到我那里很辛苦哇,我们俩一起整理溥仪的回忆录,我记性差,英华常把从外面查来的资料及溥仪的日记来提醒我。他心很细,把一些要回忆的问题事先写在纸条上,每天让我准备,他记下后再整理。如果没有英华,根本写不出这些回忆文章。等等。

从李淑贤溢于言表的话语中,即看出了李对贾的感激与首肯,也看出小贾的努力勤奋与扎扎实实的回忆录整理寻访工作。

    为了帮助贾英华早日写成此书,我曾几次带着贾英华到人民日报资料室(当时人民日报社还在王府井大街)查阅过有关溥仪的资料。

    当贾英华撰写完《阳光.春风、溥仪和我》等文章后给我看时,我觉得写的很不错,便直接介绍给本报(人民日报)文艺部叶幼琴等编辑,她们即有同感,并安排再人民日报《战地》杂志很快刊出了。因为我和人民日报社一些同仁比较了解贾英华与李淑贤都撰写“溥仪后半生”一书的情况。所以在王庆祥(当时为吉林省社科院人员)以不正当手法卷去贾英华亲笔撰写的写作提纲、写作提示、寻访线索、溥仪部分编年、溥仪病历摘抄,以及李淑贤回忆等等,不久竟以自己单独署名连续发表时(所以才引起李、贾状告王庆祥),出于一名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和强烈的是非感、正义感,并应李淑贤、贾英华两人的共同要求(在北京团结湖李淑贤家提出),写出了人民日报内参稿《一个道德败坏的记者——王庆祥》并由人民日报总编室正式编发在人民日报内参“情况汇编”上,当即引起了中央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注意和重视。

    胡耀邦总书记看了这期“情况汇编”(1981年9月24日第442期)后,作了重要指示:“请中宣部注意这件事。有关思想战线队伍风气问题,务必适当注意,风气不好,贻害长远。”

当时的中央主要领导胡耀邦同志指示后,中宣部出版局当即批写了意见:“王庆祥同志的问题,是否请吉林省委宣传部查处酌处,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行我们。”对上述意见,中宣部各位部长均传阅并圈阅同意。

    谁知,正当中央责成吉林省委组成调查组对王庆祥问题调查之中,李淑贤的态度突然发生变化,由原来强烈要求状告王庆祥,变成不想告王庆祥了,而且居然否认让贾英华多次找我并在见面时请我写“内参“的事。为此,我心存疑惑,几次约见李淑贤以正视听,她却一直避而不见,令人疑愤。

    事后才知,因王庆祥见情况不妙,曾偷偷来北京,以金钱为代价拉拢李淑贤达成新的协议。由此,李观才变了卦,不仅不再去告王庆祥,而且违心矢口否认与贾英华合作写书的客观事实。由于李淑贤的出尔反尔,不仅使吉林省调查组调查王庆祥的工作搁浅,也使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起来了。

    事情还不仅如此,翻手覆云的李淑贤又在王庆祥的策动下(见王庆祥与李的书信录)来到人民日报社,以躺倒在人民日报社不走相威胁,要求“内参”发文更正,并以“统战对象”名义给胡耀邦写信。考虑到李淑贤的特殊身份,人民日报为平息此事,又以中间态度发表了李淑贤的一封信,并加了一则长长的客观的编者按(见人民日报“情况汇编”1983年3月第52期)。

    李淑贤在这封信中,既否认了她与贾英华当面请我写内参状告王庆祥的事实,也否认了与贾英华当初的密切合作。据本人所见所听和许多当事人证实,这是完全违背事实的!李淑贤的行为,在我们报社(人民日报)的知情人中,引起了极为强烈的反感。这是因为李、贾的合作大家有目共睹,有共同署名的公开发表文章为证——发表的一应有关文章,均署为李、贾二人,特别是贾英华主动表示李淑贤生活困难,稿费他自己分文不要,建议全部寄给了李淑贤。报社同仁对李淑贤的出尔反尔实在无法理解,而对贾英华的磊落行为,一直报以敬佩。

    早在1980年6月,即在王庆祥拿走贾英华整理的资料和手稿后才三个月就泡制出了“溥仪的后半生”的几十万字书稿,在×杂志单独发表。稍有常识的人不难看出,王庆祥如不利用贾英华的劳动成果,如何能成文?!正如旁听了《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著作权案的国际出版权权威郑成思先生在撰文中所说:“在法庭辩论中,贾曾指出过:倒是王的作品中使用了贾所整理的成果。在法庭审理的证人作证中,均可以发现事实上是王侵犯了贾的版权。主审法官在1991年11月一次庭审中,曾要求王庆祥宣读一下溥仪日记中一段不足200字的原文,而王庆祥结结巴巴的竟十几分钟未读明白,他承认溥仪日记文字极难辨认。从这种阅读溥仪日记的速度可以看出,王庆祥从1980年6月到9月这三个月里,若不利用贾英华已整理的成果出书,而是从头开始以溥仪日记为素材,不要说三个月写出一部书的初稿,恐怕他连溥仪日记本身都难以辨认读完。(见“中华儿女”杂志1993年第6期)

    我曾认真对照了王庆祥的书与李、贾发表在人民日报“战地”上的文章,王有些确是原封不动的照抄。王庆祥巧取豪夺贾英华的劳动成果,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连王庆祥本人也无法否认,也不是“突变态度”的李淑贤所能遮掩的。法院的判决,已经给了这段历史一个极为公正的结论。

    然而,在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之后十余年的今日,王庆祥不思悔过,反而在其书和文章中出言不逊,公然撒野谩骂当事人,进行肆无忌惮的人身攻击,显然已经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

今天,当我们追思胡耀邦同志当年对此事的指示,并统观整个事实过程,更加感到作为一名专业历史研究人员——王庆祥反历史的作法令人唾弃,他的职业道德败坏应遭全文坛痛斥!

 

 

                                                     张岩(商务部国际商报社)

                                                    写于1991年4月

                                            补充重写于2005年2月19日于北京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证据一)

这是历史的真相——揭穿王庆祥的一系列谎言(王慎荣)原《社会科学战线》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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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证据二)

立此存照 (周雷) 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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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周雷(2009-12-05 07:34)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立 此 存 照

                      周 雷

                  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一、1977年底,我受中共吉林省委文教书记宋振庭的委托,筹备创办大型学术刊物《社会科学战线》。

  1979年7月18日,我在北京组稿过程中,经黄振华同志介绍,结识了李淑贤同志,开始商谈关于溥仪后半生历史资料的回忆、搜集、整理、编写、发表、出版等事务。作为《战线》杂志的创始人和负责人,我是亲自负责这个重大课题的组稿和编写工作的。当时就知道贾英华同志早已开始帮助李淑贤同志记录回忆和整理溥仪资料。上述选题计划和组稿情况,我回长春后曾向《战线》编辑部交代过,并正式列入组稿计划。

 二、1979年9月,编辑部分管历史学的编辑王庆祥同志出差路过北京,我曾让他到李淑贤家去,重申约稿之意,并没有确定由王庆祥负责整理、编写溥仪后半生的史料和传记。

 三、1979年冬,我已决定由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正式调到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工作,抓紧办理我在《战线》杂志经手的各项事务,以利交接工作。那年11月9日至15日,我最后一次代表杂志社到北京、天津办理善后事务,曾于11月8日凌晨草拟了一份名为《最后一次京津之行需办事项》的备忘录。其中第四项为《战线》丛书组稿、编辑、出版事务,第三项任务是:“《溥仪后半生》一书,需进一步与李淑贤同志联系,落实编写计划,并与天津出版社商定出版计划。”(见第5页)

 那年11月间,我到李淑贤家访问,见到了李本人和她的合作者贾英华。李介绍说,贾英华是她的街坊,几年来不仅在生活上帮助她,还协助她回忆整理了溥仪的历史资料,而且写了一篇关于溥仪后半生的回忆文章。我与李淑贤、贾英华共同商定了《溥仪后半生》的编写计划,诸如从溥仪特赦回京,在植物园,在全国政协,一直到去世的过程。又商定了记录李淑贤回忆和整理文字、图片资料外,还要加强外出访问和社会调查等事宜。李淑贤、贾英华提出,因李淑贤年岁大、身体弱,要由贾英华负责外同调查工作,希望我们提供介绍信。我同意以《战线》杂志编辑部的名义,起草印制一些专用介绍信给贾英华使用。事后,李淑贤让贾英华到我的住处(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所在地——恭王府天香庭院)进一步具体商量过此事。李淑贤当时态度很明确,是让贾英执笔来编写《溥仪的后半生》这本书的。双方已约定,书稿先在《社会科学战线》杂志上发表部分片段,然后将全部书稿列为《社会科学战线丛书》的一种,交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发行。我还提议为李淑贤和她的合作者贾英华照了一张合影留念。

 我回到长春后,将在北京与李淑贤、贾英华共同商定的编写方案和出版计划如实向编辑部作了报告,当然也告诉了历史编辑王庆祥。我依约起草打印好专用介绍信,加盖了《战线》杂志社的公章,让王庆祥于1980年1月寄往北京,供贾英华在北京调查访问时用。

 四、我于1979年底调来北京之前,将组织编写出版《溥仪的后半生》一书的任务全部移交给接替编辑《社会科学战线丛书》的林之满同志。

 1980年4月17日上午9时,林之满约请天津人民出版社的责任编辑赵智海同志来与我商谈《社会科学战线》杂志、丛书等的出版事务。根据这次会谈的结果,我在当天的《工作日志》的“备忘”栏中,记录的第5件事是:“拟筹组《溥仪的后半生》编写级,李淑贤、周雷、贾英华、杂志社一人、出版社一人组成。争取今年拿出初稿,明年改定发稿。”直到此时,杂志社仍未确定由王庆祥参与此书的编写工作。

 事后,我提供了家庭住址,让林之满和赵智海直接与李淑贤见面,把我们商定的有关《溥仪的后半生》的编写方案和出版计划告诉她,征得她的同意。

 五、综上所述,据我所知,《战线》杂志社并未正式委派王庆祥与李淑贤签订“合作”的合同,更未明确决定由王庆祥个人包揽此书的编写任务。

 1980年6月,王庆祥以〈战线〉编辑部名义从李淑贤处拿走了所有关于溥仪后半生的整理过的材料,带回长春,据为己有,秘不示人,闭门谢客,独自编写书稿,并非组织上的安排,应由他个人负责。

 六、王庆祥拿走贾英华整理的材料后,又不肯兑现当时对贾英华的许诺,未将贾抽调出来参加该书的编写工作,引起贾英华的不满。1980年8月10日下午7时,贾英华来到我家(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内——车公庄大街6号4号楼424室),讲述了王庆祥背信弃义的行为,要求伸张正义,希望见证人黄振华出面澄清事实。我因公务在身,便让我爱人富丽带贾英华去走访黄振华谈这件事。据说,黄振华当时答应给《战线》杂志社去信联系,结果不知如何。

 七、1981年11月10日,《战线》杂志社派黄树民来找我和富丽,调查王庆祥的事情,并让我写证实材料,我应约写了《关于〈溥仪后半生〉问题若干事实的回忆》一文。黄树民取走这份材料时,谈起王庆祥的案子,我才得知李淑贤和贾英华告了王庆祥,因此王庆祥受到过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上的审查和处理。

 

                                                         周 雷

                                            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溥仪研究第一人”画皮,还其本来面目

这是历史的真相——揭穿王庆祥的一系列谎言(王慎荣)原《社会科学战线》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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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近20年时间里,围绕溥仪遗著的著作权纠纷就从没有停止过。本报曾报道过的,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我的前半生〉附10年日记》著作权之争一案,今年6月公开审理后,终于在事隔5个多月后有了阶段性结果。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定同心出版社侵权,要求被告向原告王庆祥公开致歉,为其消除影响,并赔偿7万元。昨日,同心出版社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明确表示,此案判得很蹊跷,“我们肯定要上诉”。

 

  出版社被判侵权赔偿7万元

 

  2007年9月,《〈我的前半生〉附10年日记》一书由同心出版社出版。吉林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庆祥认为该书附赠的《溥仪(1956-1967)10年日记》,涉嫌侵犯由他注释、整理的1996年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爱新觉罗·溥仪日记》一书的著作权,其中正文部分除276处文字、标点不同外,其余内容相同。随后将同心出版社和长春联合图书城有限公司起诉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该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定同心出版社侵权,要求被告在全国8家媒体向原告王庆祥公开致歉,为其消除影响,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赔偿经济损失7万元人民币。对于这样一个判决结果,原告王庆祥对记者表示很满意,“我很欣慰,这不是一件小案子,对我而言,它牵扯到我这辈子的研究成果。”

 

  法院没弄清日记与注释

 

  对于判决结果,同心出版社长助理宛振文感到十分惊讶。他认为法院有两个问题没弄清楚,“一是这本书出版时,我们用的是溥仪弟弟溥任代理人黎园给的一个软盘,并签署了授权协议,除非法院判决这个授权不能成立。二是应当明确原告王庆祥的著作权限,他只是将日记进行了整理和注释,其著作权应当归谁享有?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吗?”宛振文说,代理律师付明德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并明确表示,他们肯定要上诉。

 

  记者随即拨通了律师付明德手机,他肯定地回答,“同心出版社所出版的《溥仪10年日记》是溥仪先生从1956年-1967年间所写的日记,没有包含原告整理注释的任何内容,因此,溥仪先生当然是他的日记的作者。该日记的著作权当然也只能属于溥仪和他的法定继承人,除此之外,任何人都不享有该日记的著作权。”他认为,原告显然是错误地把《溥仪日记》这一原作品当做其演绎作品的一个“不可分割”部分。

 

  人民日报发文骗稿经过

 

  提供给同心出版社书稿的溥仪弟弟溥任代理人黎园认为,自己授权出版的《我的前半生(附10年日记)》没有任何侵权的问题。“我手上有大量的证据证明,王庆祥当年从溥仪(1967年去世)在世的唯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李淑贤那里骗走了溥仪日记的原件。适当的时候,我会公布这些证据,我不怕起诉。”黎园说,手头掌握的资料中,就有人民日报1981年编印的文章《一个道德败坏的记者——王庆祥》,披露了当年王庆祥在吉林省《社会科学战线》任记者时,以“约稿”和“协助整理”为名,从李淑贤手中骗走13本《溥仪日记》及近百张溥仪照片,但王庆祥此前曾向媒体介绍称,该书是他花费多年劳动,整理、注释而汇编成书的,共56万余字,溥仪日记原文约为20余万字,其余30余万字为王庆祥注释、整理的内容。王庆祥强调说,该书出版前,他曾与溥仪继承人李淑贤和天津人民出版社三方签署了《出版合同》,因此,该书署名“爱新觉罗·溥仪遗稿,李淑贤提供,王庆祥整理注释”。本报记者蔡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