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大学进行婚前守贞教育,引起很大争议。前几年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有几位四川的大学生发表了一个宣誓保持婚前童贞的宣言。这种观点在当今中国已经是少数人的观点了。在西方国家,也有人搞类似的活动,他们当然更是极少数。
我在1989年所做的一项北京市随机抽样调查表明,无论两人确定关系与否,有过婚前性关系的占样本的15.5%。而根据最新的调查资料,婚前性行为在上海准备结婚的女性中已达到59%,在广州更高达86%。这个比例直追西方性革命之后的婚前性活动水平。美国《今日心理学》杂志的调查声称,该杂志女读者中有78%有过婚前性交行为。《花花公子》杂志在70年代初的一项以已婚女性为对象的调查表明,55岁以上年龄组中只有31%有过婚前性交,最年轻的年龄组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却高达81%。最极端的数字来自瑞典,男女两性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均高达95%。在那些婚前性行为已成大多数人的行为的国家,很难认为这种行为还是违反社会性规范的行为。因为所谓规范就是大多数人的行为准则。某种行为一旦成为大多数人的实践,就不应当被认为仍是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行为了。
概括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