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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这东西(2009-09-09 22:21)

Linda久不曾见QQ上露面。今日太阳从西边出居然上线了。她跟我说了这样一个故事:

她的一个同事,跟她同岁(30还不到),有个孩子7岁了。丈夫在深圳做生意。起初,丈夫叫她也一起去深圳,但贤惠的她考虑到家里有老人要照顾,孩子也还小,就没去。几年过去了,她有些后悔了,跟丈夫提出要辞职去深圳的要求,丈夫却又不肯了。女人知道丈夫在深圳有了别的女人,可丈夫也不曾提出跟她离婚。他在深圳买房买车,他说,也可以给她在家里买一套房,但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去深圳。

男人还爱她吗?显然不是。如果爱,为何要抛弃妻子独自一人在深圳生活?一年见2次面的夫妻,是什么夫妻呢?牛郎织女?况且这牛郎的心早已变质,与当楚二人琴瑟和好时完全两样。另一个温柔乡更使他眷念罢了。

男人若不爱她了,为何不离婚放彼此一条生路?她还年轻,完全可以再给自己一次选择的机会。难道是他内心

吉他(2009-09-09 22:18)

    我能正确记忆到小时候的事情大约在4岁左右。那时随父亲离开乡下我爷爷奶奶居住的青砖黑瓦燕子屋檐还有瓦松的四合院,去他所任教的中学校园里生活。父亲正值盛年,年青有为。印象中父亲当时已任教导处主任一职,同时还担任高三某毕业班的班主任。父亲很黑,面若包公,一脸的严肃。但父亲也很年轻,与学生相处融洽,如同兄长。那个年代刚恢复高考没几年,父亲的有些学生年龄稍长,与他同龄甚至比他年纪大的都有。我记忆里总有那么几个男生总爱跟父亲一道傍晚时分去草场打篮球,随后带着一身臭汗来我家吃我妈妈做的可口的饭菜。而年纪较小的学生里面,有一个叫欧阳彦彦的,是个校园民谣歌手,常背着把红棉吉他,来我家找我父亲聊天,他的吉他就挂在客厅挂历的旁边。醒目且具诱惑地被我装进幼小的追寻浪漫的一颗心里。

    那时他穿短袖白布衬衫,喇叭裤,梳偏头。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吹口哨……几个同学在绿茵草地上随处一坐,开始弹唱“可爱的女孩,我的热情像大海,每个水珠为你滴,每朵浪花为你开……”我妈妈牵着我的手散步经过,也常不自禁地被他们的歌声

论上海住宅楼的倒掉(2009-07-03 22:29)
事件回顾: 6月27日5时30分,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在建楼盘工地发生楼体倒覆事故,并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樱侠闲话: 倒楼事件并不是什么稀奇事,但这次住宅楼齐刷刷从根倒塌,倒得那么完整,倒得那么有性格。这次,网民一反常态,忽然没了以往那种对恶性事件的质疑、愤怒、指责等激烈的反应,纷纷玩起了一句话评论,读起来幽默且有想象力。樱侠从中挑了几个有趣的:
1.  变形金刚到上海了。
2.  第一次见倒房倒得这么有性格的。
3.  房子没有倒,它只是在做俯卧撑而已。
4.  这是开发商商的行为艺术吗?
往事是一场宿醉(2009-07-02 19:22)
回忆若能下酒,
往事便可成一场宿醉。

我在想,有什么是已远去
是不可追,不可念,不可得的
如昙花一现般,渐逝的往昔

然而,还有什么是残忍的,
它正粗暴而凶狠地,吞噬着美好的
像雨后初晴般清新稀薄的未来

我的纸篓渐满。
里面哽咽着,那些日显沧桑的记忆。

旧时光(2009-07-02 13:58)
原来,那些旧时光里,
还藏着个记忆中的甲乙丙丁。
我记得很清晰。很久以前
他们日日笙歌,唱得人陶然而醉。

那些旧时光,它们一直缠绕着我
它们在昏暗的灯光下,灼灼生辉。
它们替我保存着,曾经孤独而细碎的呼吸
还有,墙壁里传出来的
被时间驱逐了的,那些遥远的笑声。
Farewell(2008-03-14 10:23)
    在我的心情辞典里面,有多种不同的farewell。
    早晨起床,洗漱完毕准备离开时,我都要审视一下自己的房间,拉拉床角的褶皱,叠好换下的睡衣放整齐,梳子有没有放梳妆台?窗户有没有关?灯是否还亮着?电扇是否还在工作?Ok,一切安好。我可以上班去了。关门的瞬间,就好像一次farewell。
    每一次的别离,我都把它当成一次farewell。即使是最要好的朋友,我们握手言别,或者给彼此一个bear hug,就此别过,后会有期。分手时说好下次再见。请不要对以后有太多的期许,即使相见有期,亦可能是遥遥无期。
    而每一次的两难取舍,也会经历一次farewell。拿感情做个比喻:如果命运给你两份爱情,红玫瑰与白玫瑰你只能选其一,你会挑选哪个?选了红玫瑰,白玫瑰就该跟你farewell,而要使舍弃红玫瑰而选了白玫瑰,心里亦会不甘,而耿耿于怀。难!
仲春三月吃社饭(2008-03-10 21:47)
不能看日历。日子过得太快了。

今天一翻日历,我不禁惊呼一声:“呀,是到吃社饭的季节了吧?”
记忆里社饭的香味开始在我的味蕾上飘闪了……

记得小时候,每年春天都能吃到家里做的社饭。
做法跟普通的饭不一样。首先要到园边地角或溪边采撷鲜嫩的社菜(青蒿),把它洗净剁碎,在石板上把苦水揉尽,然后放在锅里焙干,与切成碎颗的腊肉拌葫葱炒香。其次,按三比一的方法,把三分之一的粘米煮到半熟,再把三分之二的糯米倒入锅内与粘米煮熟,然后把事先炒香的蒿菜放进锅里拌合均匀,盖上锅盖焖上半个 钟头就可吃了。这种方式煮的社饭具有饭香、肉香、菜香三味。人们吃这种饭的时候,食欲大增,吃了一碗,还想吃第二碗........。
大抵,我们恩施人是十分懂得利用山里的各种绿色植物资源,青蒿这种常人不吃的东西,在我们那里都能利用来做菜。(还有合渣,一次带一个外地朋友去深圳一家土家菜馆吃这个东西,完了问她“好吃不?”她答曰“有一股青草味儿”。笑死我了)这青蒿,比合渣里面的青草味儿还要重!是大自然的味道!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
花开了,花开了!(2008-03-09 20:58)
花开了,花开了!
早上去关山荷兰风情园散步,满园春色关不住,花花草草的都探头探脑的钻出来晒太阳啦!
且看:
  
今天想来说一部我不怎么喜欢几度让我要按停止键却强忍着把它看完的电影。
看完它的理由,是因为主演是妮可基德曼。

《婚礼上的玛戈》是一部讲述家庭关系的电影,故事从尼克·基得曼饰演的母亲和其儿子参加久未联系的姐姐波林的婚礼开始,讲述了家庭关系,夫妻关系,邻里关系,未婚夫妇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矛盾重重,猜疑,敏感,敏感,疏离……
一切都像失去了控制。故事情节很难让我的情绪调动起来。摸不着头脑。

不过,妮可还是讨人喜欢,演技纯熟到位,她在剧中Margot的造型,颇似《绝望的主妇》里面的Bree。
有一个场景印象最深,Margot跟姐姐家人在院子里吃饭,她接了姐姐宝琳的短,说宝琳不敢看人的眼睛,经常跟人说话的时候眼神飘忽到别人的头顶,几次都让她误以为头上沾了什么东西。
宝琳愤怒地不露声色,对Margot的儿子说,你妈妈小时候很会爬树,见什么就爬什么。
Margot的儿子问她,“妈妈,你可以示范给我看看吗”。
Margot说现在不行,以后吧。
姐姐宝琳说,就现在吧。院子里就有棵树。
Margot不甘示弱,说,好吧。她很英勇地爬到树的上端,happy地大声欢呼。此时的她,倔强而孤芳
一职难求(2008-03-02 22:56)
即使是半倍地降低以前的工资水准,不断地扩大职业搜索范围,却还是一职难求。
这使得我憎恨起了武汉。

我憎恨武汉的理由很充分。
因为这一职难求,我开始考虑去超市做导购,去做1000块左右的廉价翻译,去摆地摊……
林林总总,让我这个在深圳如鱼得水的英语专八的“人才”来了武汉变得一无是处,仿佛什么也不能干。

所幸的是,睡觉还是到天光,还不至于寝食难安。
还是一样地潜水上网,逛街访友,买盗版牒回家看。
天一样的蓝,花一样的香,阳光也一样的温暖。
心怀信仰,也没有因了一职难求而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