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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8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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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8 02:12)

    前天看到《收获》主编程永新一个访谈(载《延河》下半月刊20125期),说到(他们)编辑提议作者修改的传统,至今还在坚持,“恰恰是这老套和传统,才保证了杂志作品的分量和质量”。还说道:“一篇小说从来稿到发表,编辑至少要看过三遍以上。”我觉的,这些我们杂志应该做到了的。访谈中还提到了《收获》这个“平台”成就了他,“包括巴金啊,后来很多老编辑和老师们,他们一点一点手把手的教给我很多东西,在别的地方,或者别的杂志里,可能就没有这个机会”,这话有点绝对,我想,我们做编辑,还是向前辈学到了很多,虽然无缘巴金,但我们这个“平台”也可成就我们,我们的主编们,也是用心做杂志的人,亦可以从中同样学到很多。

    之中还有一些真诚的说法,访谈题目叫《收获三十年》,这是一个做编辑的要好好阅读的访谈,很有让人启迪的地方。

    在我个人依然把《收获》作为国内文学杂志阅读的首选,每期必看。我们一个偏远地区的地市级刊物,还是不能气馁要有些志气的。我想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这些命名官员级别,应该不宜给杂志等出版物套上,只要有全国统一刊号,应该是平等的,《收获》《读者》《南方周末》等报刊,就不能认为是“省级”或者“准省级”,这只是需要我们这些人要好好做。如同省重点中学和县普通高中,每年各有学生考上北大清华,只是各自学校付出的劳动和努力,有着无法想象的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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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3 18:19)

得印三方;收到样刊一本;为小孩购《小王子》等书三册;为老婆购小米手机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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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1 04:01)

有些小说,并不靠奇异和噱头取胜,它有好的质地,以此映照现实和表达思考,依然为我们所称道。

《老樟树》下,又一个九年后,九九重阳节,三兄弟再聚会,这时候,三个男人已年过不惑,各有了自己不同的生活和人生经历,他们在这个日子还是喝醉了,就在树下,依然喝出了兄弟间的情深意长,生意有成家庭不如意的老三酒醒后,却听到了警察老大将要带走逃犯老三的对话……“九”是极数,还是变数呢?

还《债》,总有怎么欠下债的故事。村里的一个老人死了,临终,道出这个秘密来。这是惯常的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或者不把秘密带入棺材里的老传统。这个故事当中,我们发觉,其实人的善恶,就在举念间发生,但岁月要见证的,依然是人活着的曲折和艰辛。令人想起《迟到的罪述》(2期提交)中的那个女人,恶妻和善母的角色在她身上得到了辩证统一,同样的,说出秘密之时,她也是人之将死了。

翁婿相处的《亚时光》,三世同堂的《星期日》,和北漂男乘《列车穿过午夜寂静》之时,都是当下小人物最常态的生活之时段,三位作者这样把生活 “切面”展现出来,就是要我们更真实体察,人如蝼蚁,究竟要怎样才能活出尊严?

写《亲事》的小说,我刊一直发着,因为这个题材常写常新,那毕竟是人生的最美好的一个阶段。只不过这次呢,却是个意外的结果。

而在《婚礼歌手》演唱完童话般的爱情之曲调后,吃一个冰棍,感受到这《夏日清凉》却是再好不过,最有“90后”的她们俩知道,这天确实是盛夏之时。

(文中所提篇目,与是否会刊登没有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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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8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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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

下午四时,当我决定去那城的最后一刻,决定喊上王晓。这两个决定其实密不可分的,因为去那城,所以喊王晓陪伴,因为能有王晓陪伴着,所以我才下了去那城的决心。王晓这个人不是太有趣,有点闷葫芦,但是酒量还可以,这在好多次场合上我是亲眼见识过的,眼见为实,怎么喝,也没见他醉过。这次,我喊他,倒不是为去喝酒。

我这次去那城,不是外出公干,也不是商务贸易往来,更不是游山玩水,我是去见一个人,女的,她的名字叫浮云。对,就是神马都是浮云的“浮云”,一个很俗气的名字。是的,浮云是个网名。我知道一点浮云的情况是,她在那城经营有一家枸杞店铺,有老公,有孩子,我还知道她马上要把房子买到银城著名的老小区“民生花园”了。

再说这天天气不错,就像我刚走上讲台那时候曾经一位学生描写的那样:今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我心情也不错,在手机上喊了王晓之后,我和他分别乘不同方向的一路公交车从银城的东西两端各自的住处及时地赶往银城汽车南站,说好到售票大厅我们会合。

我在银城住的地儿离汽车站近一些,所以我先到了那,不一会儿王晓也到了。王晓看着我手里已经买好的两张车票,就把他出门老背着的几乎从不离身、时不时就会跑到前腹部的那个黑色电脑包双手往身后那么一推,这才问了我一句:

去那城干吗?

我只好如实相告:去会个女网友。

一听这,王晓再也不看我一眼,反身就往售票大厅外走。一霎时,我着急得脸上汗都下来了。现在离发车只有五分钟了,我票都买好了哎。我快步追了出去。

到后来,我是那么连抱带推地把他从一楼售票大厅推过安检,推到上二楼的传送电梯,推过二楼拥挤的快客候车厅,推过检票口,推着下了进站到一楼的楼梯,一直到把他推上那辆马上要开往那城的快客,我双手加上双臂还有我若即若离的前胸都跟他紧紧的,以致于我根本没来得及在意那些站内途中的旅客及车站工作人员和车司乘人员们投来的奇异的目光。王晓直到被我摁到车座位上了还在挣扎,一个劲儿地嘟哝:不地道,不地道。

我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上,侧身双手按在他的双肩上,众所周知,这个姿势既别扭又吃力。没有办法,他如果不去,我的那城处女之行肯定要泡汤。

车启动了,王晓不挣扎了。我也收了手坐正了。这么一折腾,我觉得我们都有点累。

说来好笑,在决定喊王晓一起去那城那一刻,我觉得我仿佛有种临死找个垫背的那么一种豁出去的悲壮气和义无反顾。也许,是对方“陌生的女网友”这个身份之故,总让我老感到这事有点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忐忑不安。我事实上除了我现在的妻子我唯一恋过爱的女人而外,我从来没跟另外的女人单独见过面,何况还是个陌生女人,我心里没底。恰好王晓他是我在银城唯一可以信赖的朋友,确切的说,是酒友,银城有句流传甚广的话说,酒越喝越近,赌越耍越远。我觉得说得蛮有道理。有王晓跟我一起去那城,再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了。

现在看到王晓如此地不愿意,我觉得自己确实有些不地道,光顾自己,没替别人想想。这一刻我觉得对王晓有点欠疚。

只见身旁坐着的他气鼓鼓地,一句话也不说,接着就从包里掏出他的笔记本上网小本,埋头上网,不理我。

没办法,我也拿起手机玩。浮云也手机QQ在线,我告诉她我已坐上到那城的快客了。她说,好的,我在车站接你。又说了些别的,比如,能不能从人群中认出来对方啦,要不要手拿一本杂志或者啥的做接头暗号啦,我沉浸在将要见面的美好期待中了,我都忘了告诉她其实我们来的是两个人。

车上我和王晓一路竟然无话。

 

 

在出站口很容易地我就认出了浮云,虽然我第一眼看去,觉得那个女人就是浮云,但她的脸还是在我这里幻化了一下,就如同我原先见过的黑白照片在药水中逐渐成像的过程似的,我觉得,她人跟她QQ空间里的照片有一点点区别,但区别不大,最终她本人跟我在网络上认识的那个浮云还是重合了,一致了,她就是那个照片上的人,那些照片上的人,实际上就是此刻见到的她本人不同时刻的剪影。她笑着看我,我突然觉得很亲切,我向她招了招手。直到面对面站着时,我们看着对方,均不由自主地把身子向外趔了一下,因为我们把双手都插在衣兜里,是的,我们明显地有点初次见面的激动。之前,我们基本什么心都在QQ上谈了。这时候我才记起来,把身旁的王晓介绍给她,我像个成熟的社交人士一样大方地说,这位,是我的朋友王总。

话音刚落,我看见王晓脸腾地一下就红了。我知道为什么,因为王晓本来并不是什么总,他的真实身份是银城鼓楼电脑商场某品牌专卖店的售后服务人员。之前,我介绍过几次王晓为王总,从没发现他会红脸,也许那是些酒场,大家个个红光满面,没人察觉,或者,许是浮云长得有点漂亮,让他没有提防得住也未可知。我宁愿相信是后者,我知道王晓从本质上来说,一直是个单纯的人,我们是惺惺相惜的一类人,所以他现在这样子我不感到奇怪。

但我还是觉察出浮云在看到我身边还有一个男人时脸上的那么一点点不快,这在我意料之中。那不快稍纵即逝,不易察觉般的,令人都怀疑这表情曾经闪现。她微笑着说,你好!跟王晓打了招呼。当然她双手还插在风衣的双兜里,只不过并没有再趔身子。她的眼睛笑起来像黄沙古渡的月牙湖一样弯。王晓红着脸说你好你好。双手把怀里的电脑包沿腋下往后那么推。

我们从车站出来,在街边上停了一下,我看到那城街道上的车流,明显不如银城的多,但其中却不乏好车,我发现了一辆奔驰着的银色宝马6,这让我很高兴,因为我的网名就叫宝马也是马。俗吧。浮云看了一下手腕,说,马上六点了,我们还是先吃饭吧。我笑着说,你是地主,客随主便。我觉得我们既熟悉又陌生,一些话,似乎都是故意把“熟悉”这个信息传递给在场的第三个人王晓的。犹如我,显得自来熟些,实际上,是出于为了掩盖第一次见面的可能的尴尬。浮云,作为女的,尚能大大方方的,我也就随波逐流加上稍有发挥了。我们一起步行穿了两条街,就进了一家餐馆。我们其实无数次说过的,她说你到那城来,我请你吃羊脖,我说,真的吗,不会骗我吧,好啊,太好了,一言为定,难道是真的真的真的吗……当然,在QQ上,这些都是不同的日子里,她邀约我到那城的时候,提到请我吃最好吃的这句,我紧接着分别回答的一些话,当然里面还伴随了一些丰富的QQ表情,譬如亲吻啦,拥抱啦,内牛满面(泪流满面)啦——不说了,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哦。

到里面的一张方桌旁,我和王晓并排坐了,浮云坐我们对面,她说,要不,我把我的同学叫来吧,是个美女。我突然觉得浮云是多么善解人意,因为,她没有忽略和准备忽略我的朋友王晓,明显的两男一女聚在一起,总没有两男两女聚在一起那么协调顺眼。我说好啊。她拿起手机拨了个号过去,通了,从通话语气上,明显听出她们之间那种女人间说话的腻味,她说出来吃个饭。可听上去对方在推脱,好像说晚上有事。她就换了不容置否的语气说,这边两个银城来的朋友,她不忘抬眼扫视我们一眼,说,俩帅哥,一起吃个饭,限你五分钟到。然后挂了。

接着她唤过服务员来让我们点菜,我说,不熟悉,还是你来吧。王晓也摆了摆手。她就眼不看桌上的菜单看服务员的脸:凉羊脖三斤,枸杞苗……四个盖碗。那服务员拿着点菜单和圆珠笔走了。报完菜后,她才说,这是清真餐馆,不让喝酒,完了再说吧。我盯着浮云看,我觉得,说话的她,真实面对的她让人心里踏实,但我此刻突然不知道说什么了。

王晓也不说话,因为,这个人,他原本就不善于在人面前说话。

我明显觉得,尽管我们见了面,都显得很轻松,尽量随和,但不容置疑,我们还是不熟悉的男女,我只好没话找话,问她,你是穆斯林吗?

她说不是。我于是接上一句,我们也不是。

真的,接下来不知道说什么了。在网上聊天,我们几乎熟悉到无话不谈,现在好像觉得说什么都不太恰当。

菜上来,盖碗茶也添上水了,对面的浮云站起来了拉了一下椅子。她的同学到了。

只听的呀一声轻叹,人就在我们对面了,只见她一只手里捏着口罩和白色的iPhone 4,一只手随着放下了很大的一个包,一边摘下脑顶的太阳镜,一边把它们一一往包里装。浮云问打车家里来的吧?她说是的。浮云接过她脱下来的深色风衣外套,替她搭在椅子的后背上,她最后解下围在脖子上好几圈的雪白的披风或者围巾,随手搭在椅背的风衣上。浮云让她坐,坐下来后,她才顾得上看对面的我们俩。

这次我也有点的脸上发热,我看到的这个女人比较饱满,黑色蕾丝衣边的毛衫很薄,领口开得不是太高,我就发现,在浮云还没做介绍之前,王晓的脸早就红了。

浮云说,这是银城来的宝马作家,这是银城来的王总。我们说你好你好!她说你们好!浮云介绍说这是我高中同学,姓高,高天流云,叫她流云大哥好了。她听浮云这样一介绍,就冲浮云莞尔一笑,好像这名字有一段秘而不宣的往事。我也听出来了,“高天流云”也是个网名。

那时候,我正对着的是她,但我不敢直视她,我觉得我真龌蹉真没出息。

菜上来了,果然,这被横切成圆片的凉羊脖真好吃,浮云说,好吃吧?没骗你吧?我唔唔地点着头,然后喝了一口盖碗茶。

我反过头来,问认真埋头吃着的王晓,那么王总,你的网名叫什么?

王晓也不好意思抬头往我这边看,看熟人一般扫了对面的浮云一眼,才小声说,流氓兔。

倒是浮云似乎听清了,呀了一声。流云大哥呢,明显怔了一下,当我故意说“大声点没听清”的时候,她却替他说,流氓兔!王晓简直面红耳赤了。

我们出来时,才发现天已近黄昏。街两边的一些单位和店家的招牌灯霓虹灯都忍不住似的亮了,路灯好像刚开,瞌睡人的眼的样子。这是那城主干街,叫朝阳街,朝阳街中间的隔栏里,栽有一些高大的刺槐树。浮云说,这是那城最近才评出的市树。我们在街边走着,就听到了树上面的鸟叫,我听出那是乌鸦,果然看到树头上有大朵大朵的鸟巢,和黑色的翻飞的它们的身影。这时段那城街上人流很少,也许是晚饭口,大家基本上都在家里吧,所以那城这会我觉得是特别舒服的。那城将晚的这个时候,我觉得跟银城大不一样,它是安静的,让我有一种依恋,我觉得,这一刻,我都找到了一种回到了老家阳城的那种踏实感。我们一起在朝阳街走了好久,也可以叫漫步街头。我跟浮云边走边说,王晓跟流云在后面并排走着,也听他们嘀咕着说话。

后来我们就走到了那城宾馆门口,浮云停下来提议说先给你们登住处吧。弄好后,我们就去KTV唱歌。

 

 

订的包间在负一楼,门口没有穿来穿去的戴着耳麦穿黑衣服的一干年轻人,这让人生了对那城不同于银城的好感。

音响效果出奇的好,各自唱了几首歌,这让我有些自信,多唱了几首。他们三个在玩骰子,看样子非常好玩和快乐,哇哇乱叫,竟然没人顾得上为我鼓掌。我有些失落。于是我放了歌曲原声加入到他们中间。

茶几上原来有一个转盘,里面有一个滚珠,浮云刚好按到了“抱一下”,见我坐下,其他两位一致说,抱,快点抱。于是浮云上来抱了我一下,他们俩马上鼓掌。轮到我按,滚珠就停到了“喝三杯”这一格,就喝了。轮流按键,选项还有“每人喝一杯”,“都不喝”,“献歌一曲”,“邀请共舞”……我觉得最好不过的是 “亲一下”,我感觉浮云的额头有点凉,尽管她放在我腿上的手心是滚烫的,而与流云“抱一下”后,我确实强烈感觉到有一种气息,让人酒量剧增的同时,她的丰满,让我每“抱一下”她都感觉到身体很难受。

后来我就喝大了,被送回到宾馆里,我醉不知道了。

半夜却醒来了。手机看时,凌晨三点多。我爬起来,开了灯,在卫生间盛了一壶水烧,我渴死了都。烧水的时候,我才发现,另一个床位上空着。那么,王晓人呢?我看到,他的电脑包在写字台上放着,却不见他的踪影。我马上给他打手机,他关机了。

是这样的,下午那会儿浮云给我们俩就登了一个房间。我很渴,但是水实在太烫了,只好拧了一瓶宾馆的收费矿泉水喝。我不知道我怎么才能找到王晓,是我喊他来那城的,我有点担心他,后来只好安慰说,他尽管人有点闷,有点呆头呆脑,但一个大男人,也不会出什么意外吧,何况我知道,那么点酒,只能让他喝得更清醒。

我才发现电脑包旁边,有一个字条,是用宾馆的简易铅笔写在宾馆提供的小便签纸上的:

 

亲:我回店里了,你睡得好香,我却睡不着,好梦。浮云

 

我拿起手机,却没有打电话,其实浮云的手机号码我一直有,但我从来没有拨过,我们只限于QQ联系,已经成为习惯。所有的事似乎都是这样,往往习惯保持下来,就变成了约定俗成。我想了一下,还是没有拨她的号码。手机上QQ,浮云的头像是黑白的,她不在线。

我突然觉得我这个人很不可爱,在那城,我也能喝得啥都不知道!但也没办法,如果身边没有王晓,我说不定就适可而止了。我穿上衣服,下到一楼服务台,叫醒了值班的服务员。我问了我们回来时的情况,她说,你们确实是四个人一起回来的,说又开了个新房间,就在现在我住的这个房间的隔壁。我叫上她,让她给我开一下隔壁房的门,我说,我朋友喝多了,我不放心,想看看,他手机关机了。

反锁了,打不开。服务员无奈地摆了一下手中的门卡看了我一眼,似乎征询我,要不要采取强制措施非常规打开它。我知道如果我坚持,门肯定是可以打开的,报警都行,我看她那意思。

我说算了算了,看来他在,只要没乱跑就好。

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发着呆,对着那个电脑包,对着那个字条。

我于是打开王晓的电脑包,取出他的上网小本,我打开后,在网上浏览了一下,看了半天,也没啥新鲜的。他的QQ有密码,我登不了。

硬盘上,有些一克赛尔文件,全是他负责的客户信息,他音乐收藏里连个mp3都没有,电影也没有收藏一部,他确实是个无趣的人。后来我在图片收藏夹里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张美女照,这是这个文件夹里,除了了系统默认配置的那几张风景图片外,唯一的一张人物图片,这是他自己收藏的无疑。我看了一眼,这女人很漂亮,很对我眼缘。我想,王晓总的说来,也不失为一个有趣的人嘛。再看第二眼时,我突然发现,这个人其实好面熟,最后我确定她是谁了,难怪这么顺眼,尽管,照片上的她,并没有穿黑色蕾丝边的衣服,但某些部位,还是很显眼的。

我关掉电脑,我喝了好几杯已不烫的开水,上了几趟卫生间,睡意却纷沓而来。躺下后我很快睡过去了。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王晓已经在我房间里都洗漱好了,他趴在那里用他的小本上网。我的手机QQ上,浮云对我说今天我带你们去黄河圣坛玩吧,我有车的,也不远。我说回银城还有事,下次有机会,再说吧。她就说,那我送你们去车站吧。我说好吧,这次来那城,挺开心的。问她银城的房子买好了没?她说,过些天就装修了。我说,挺好的。很快,我们就搬到银城去住了。她说。接着她发了个顽皮的QQ表情给我。

九点刚过,浮云开着她的红色马自达来宾馆接上我和王晓,送我们到那城汽车站。王晓的黑色电脑包,还是老往他的腹部跑,他即便和我并排坐在浮云的后车座上,也还在一次次从腋下往后那么双手推他的电脑包。

回银城的快客上,王晓上他的小本,我上我的手机QQ,我们座位在一起,依然一路无话。我偶尔看看身旁的他,我就想着,每次喝酒,我往往就喝得不省人事,他一次也醉不了,所以我才会放开来喝,这就是我们常常要在一起的秘密。只是这次在那城没看见他到底醉了没,我也没想着问他这个。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2012-02-28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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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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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寒郁的短篇《孤步岩的黄昏》(《黄河文学》1期,《小说月报》4期选载,左岸文化网“八零以后”栏目重点推介),整个文体呈现一种向上的态势,唯有“向上”,才有所指,当然“世外”的一种寄托,逃离,决绝和寻找的话题也间或伴随,文本的“向上”之所指,确实是要得的。这样一来,意境上,就有些亦真亦幻的美好,就一如出污泥的荷,有高洁的一种立意在了。成难的短篇《比邻而居》(《黄河文学》4期,《小说选刊》5期选载),一把钥匙开了两个房间(处所)的门,并非仅仅是叙述的噱头,她巧妙地将一个人的处所设置为二,两处感受,已然完全不同,以此反射和互见人物,这样一来,人物的处境和思绪开始变得立体和探幽起来,就像3D或者《盗梦空间》那样的电影,我们小说通常的令人遗憾的叙述平面感就被消解掉了,这个比较聪明。

两个小说,在文本意义上说,都有新意,有这个方面的睿智之处,唯有此,它们才会在优秀之作当中脱颖而出,被选家看中。

祝贺两位“85后”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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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阅读原创作品的时候,着迷是很好的一个体验,首先它让我着迷,至始至终,这是最好的。

我为小说家自己表现出的神态而高兴,尽管他(她)在文字背后肯定掩藏了一些他们不想示人的秘密,但有时候确实就是一样的人心。

我喜欢酒后失态的人,他离我多么近啊,后来我醉了,稍微清醒的人将我送回家,我侄子那一天告诉我:酒越喝越近,赌越耍越远。我觉的已经不是近,而是亲,就像亲人的亲一样。

这样一群人,他们写作着,是要近和亲的,这是前世注定一样,就像我所体验的,认识一个人,就是认识所有人那样,没有另外的人,你给他良善和真,他给你同样,都一样,也许就那句俗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即便在别处生活和交往,到头来,在最无助苦闷和觉得有幸福和快乐的时候,总觉得,还是他(她)最知道,尽管不一定要告知彼此。

我们都有亲人,我们时时被包容。

但觉得,我的价值在他们那里,他们的才华个过人之处,他的最爱同时也只有我知道,这就是快乐无比的。

表的神态,肯定不是要装出来的那样,里的人心,也不是要力图强调的那样,就像他的刚开始的作品。每次读卡夫卡,首先读《乡村大道的孩子》,这个开始,是那么让人愉快和自然。

 

我为什么喜欢张惠雯的一些小说,因为那些,还没有进入到企图或者掌控当中去的,在推门进去的那时刻,我喜欢这个时刻,之前的幼稚,之后的卷槽,都是我不愿要的。

恰恰,这个时候,我来介绍他们的作品,通过杂志刊物的介质,这是一些年轻的,新鲜的,纯真的,把自己很好地带入到文章的人,我喜欢这样的作者,其实,我们主编先前也这么个的,比如,你可以查查签约的那些人,当初就是如此。

张惠雯读了那么多,一路写来,还保持着她的开始的那种呈现,虽然功夫已经了得,我觉得还是不企图和掌控什么为要。还有,估计她也没跑过奖走过评论家的关系,就是那样的写作者和刊物的两清的关系,好得很。这里不排除一种情感的倾向,就如同,她能对你一句话一个建议一个要求的那种尊重;再有,她也具有女作家那种善于吸纳一切美好的特质和消解的天衣无缝的才能。我们看好这样的作家,这样作家的作品,没有复杂的背后出台的故事,理应得到加十分的尊重。

为什么又要说张,在于,阿舍曾经对我说,“持续的美感”之“久”,张的小说可以给我这个,这确实在我是不多见的,况且,她同我日常交往的其他的文学上朋友一样,那么简单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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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7 18:22)

好多时候,我们阅读的舒适感在于,那样的文字,不着痕迹的自自然然,不是有意的拙笨,不是有意的讨巧,这样的阅读,应该是最愉快的。

总的说来,短篇小说写得力拔山河气盖世或者试图作为三板斧的力量方面的追求,都是不可取的,尤其是女性作家试图用小说这个文体进入政治或者几十年的血泪史啥的的企图,看上去很恐龙。大女人不一定非要作义愤填膺或者咬牙切齿状吧?

目前我们的女性作家之所以活跃,我考虑再三,她们的写作状态,基本上是比较专心和有韧性的,她们喜爱自己写这件事;恰恰那些有才华的男作家们,有朝一日一旦成名,兴奋点开始由写这件事转入到其他方面,他们开始变得外向起来,沾沾自喜起来,坐吃山空起来,后来有一天又一出手,也不是不好,但就有点调子不稳,一般来说,新长篇只会成功一半,所以要让原先他们的读者或者评论家感到失望了……

 

其实好几天前,我跟朋友聊天,说起评论家李建军,他是少有的不太“肉麻”的评论家,问题在于,我发现,他的参照系有两个,一是19世纪到20世纪的俄罗斯文学,一个是可当中学语文教材(课文),这当然是正的,但还是狭隘了点,一切以此二者作为标尺,是无法量出长短粗细的。但他总归是有自己的参照系,不像有些人根本就没有,只会肉麻,混个哄吃大喝。

 

有人发纸条对我说(你转的这篇)张惠雯的小说我没看出什么好来,请说明一下。还有一位还读出了她行文上的啰唆。这里我不便说什么,因为每个读者都是要作者去尊重的。我要说的是,我们这些写文章到一定程度以后的读者,总还是脱却不了以阶级斗争论来分析文章中心思想的习惯,确实是先前我们的教材有点“左”造成的,写什么固然重要,但抱着为写什么而写什么的想法,文章肯定会不自然的。

文章里面有自己,体温和迟疑以及欲言又止的语气里,我们会跟作者跟文字息息相关心心相映。张惠雯的小说首先是自己的,写好自己的小说,其实就是贡献了文学这条大河,同时,她的小说恰好操了我们的心,而不是像我们相当一部分人,慌操心,操闲心,面目还要脸谱化。

文学是另外一种东西,不同于事件。要看好看的,其实新闻比小说和电视剧都好看,比如重庆,就比王跃文小说好看,“艳照门”就比毛片好看,“最美妈妈”比主旋律电视剧好看……好的文学,影响是持久的,是可以常读下去的,肯定不是视觉盛宴或者偷窥后那样的暗喜和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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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6 00:38)


文字见(只字未动,全文呈现):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b7800f0102e1k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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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5 01:29)

 

张惠雯 

 

“但是我请求你重读一遍《三次相遇》,全神贯注于自己的内心世界,你的青春年华,你的爱情,你年轻时那种莫名其妙近乎疯狂的美好激情,那种无愁可言的苦闷……”

——涅克拉索夫致屠格涅夫

 

“我只见过她四次,但每一次追忆起来仍历历在目。她令我印象深刻……”

——亨利•詹姆斯《四次相遇》

 

我第一次看到的是她的画像。那是2006年的冬天,我从国外回到生长的那个小城市。中学时代的朋友们都已经结婚、发胖,谈论着单位里的人事变动和孩子。每个人都对我很亲热,令我感激,但我们已经没有什么话可说了,只是劝对方吃菜喝酒,相对傻笑着。这样的见面、聚会让我觉得疲倦,后来我就很少出门了,我发现我几乎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在家里,我同样无所适从。天异常寒冷,房子里没有暖气,只有一台轰轰隆隆的空调机,放在客厅的一个角落里,喷出一股干燥、含着灰尘味儿的热气。但当人从那个角落走开,走到另一头去,阴冷就又把人包围了。好多天都是阴沉的,我父母认为很快就会下一场雪。但雪一直没有下,天空只是灰着。临近春节的时候,哥嫂都放假了。他们在靠近空调机的地方摆上麻将桌,开始整日整夜地打麻将,有时候还会来一些别的人,他们的朋友。午夜,我在楼上房间里躺下,听着那哗哗啦啦的麻将声和谈笑声,感到一切都像是毫无希望。他们打得如痴如醉,似乎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任何值得人投入精力的活动。有时候,他们叫我配手,我总是断然拒绝。每当我流露出反感时,他们就诧异地看着我说:“那你让我们做什么呢?”……连我自己也无事可做。我带了一些书回来,却看不进去一页。我在房间里呆坐着,把一本本书翻来翻去,最后又扔到一边。在这种沉闷的气氛里,什么也无法按它应有的方式进行,什么也不能激发一点想象、一点活力。

我因为父母而回家,但我和他们也没有多少话可说。有时候,我们一起坐在厨房那个巨大的铁煤炉前取暖,在被油烟熏黄的墙壁前面,我觉得自己也变得和他们一样老了,一股憋闷的情绪油然而生,我起身走出去,那条卧在煤炉旁的狗立即惊醒,跟到外面,我想它和我一样厌倦这毫无生气的生活。我带它沿大路向南走,折回来,再向南……我们在寒风里走着,空旷的马路上卷起一层薄薄的尘土。街上行人稀疏,想必人们都躲在家里,坐在他们的牌桌上、炉子边,坐在他们喷着灰尘的空调机前、经年不换洗的丝绒窗帘下面,弓着背或是腆着肚子,目光混浊,心灵畏缩。看见狗挺着身子往前奔跑,我竟感到振奋,我大声喊它、吹口哨,有时就和它一起跑起来。在人们眼里,我一定像个傻子,可这就是那些日子里唯一让我感到快活的事。

在这样的一次散步中,我遇见了中学时代的一位同学。我留意到他并不是因为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他,我只是看见一个气质不俗的人从对面走过来,他身材瘦高,穿着牛仔裤、黑皮茄克,脖子里围了一条灰白色条纹的毛线围巾。他的头发稍长,但很自然,并非那种刻意留长的艺术家发式。他身上有一种干净利落的洒脱神气。如果在某个大都市街头看到这样的人,我可能不会注意。但在那个沉闷、保守、连衣着也庸俗而臃肿的地方,这个人却鹤立鸡群。

我们相遇后的第二天,他就到家里来找我,邀我去他的画室,我才知道他在文化馆工作,还是市书画协会的会员。我记得我们去他的画室的路上,下起了雨,只是细碎的雨花,又像微小的雪粒。我忘了我们在路上都说了些什么,但突然有一个人会笑起来,另一个也会马上加入进来。我觉得这个我以前不曾联系过的人比其他朋友都天真可爱,他滔滔不绝地说话,喜欢发笑,他和我谈他的画,而不是谈他小孩儿的幼儿园,而且他身上那种自然、满不在乎的气度让我颇有些惊讶,这种气度我在国外那些呆子留学生中间很少见到。

他的画室就是单位后院一栋旧楼的一个二楼房间,冷得像一个冰窖。但他居然藏着电炉子、白酒和袋装花生米。我们在房间里喝酒,吃着发潮的花生,起初发抖,后来又出汗。他问到我的狗,我说它至少是一个活物,在这里,活物是不常见的。他深表赞同,高声笑起来。他问我去过的地方,要我描述这些城市。然后,他问我在巴黎和纽约去过哪些博物馆,看过哪些名画。我东拉西扯地说了一些,当提到亨利•马蒂斯时,他立即说,他不久前在网上买了一本他的画集。“太贵了,”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不过,买这些东西我还是舍得花点钱。”那些真迹看上去一定很不一样吧,他问道。和画册上的效果不一样,你这种懂画的人才应该去看,我笑着说。但他听了怔一下,然后沮丧地说他哪儿也去不了,这辈子就会窝在这个小地方。我转移话题,提到不少馆藏珍品是个人捐赠,尤其在美国,博物馆几乎就是富人们捐赠出来的。他轻蔑地说,国内的有钱人只知道收藏古董,他们根本不懂艺术。沉默一会儿,他又开始谈画,从安格尔的古典人体画谈到德加的舞者……他的记忆力惊人,谈论时双眼炯炯有神。突然,他站起来,走到一个角落去,因为灯光昏暗,角落整个地陷入阴影中。他从一堆似乎是框架和纸板的东西里搬出一幅画,我这时才惭愧地想到我根本没要求参观他的作品。他小心翼翼地把这幅油画抱到一个灯光稍亮的地方,倚在窗前放的那张破桌子上。我走近去,看到一幅纯蓝背景上穿白衣的女人的半身像。我也许在画像前看了很久,与其说是画本身吸引我,不如说是画里面的人吸引了我。画里的人,我不能说她漂亮得出奇,但她脸上那种神情却是我没有见到过的,那是一种极为纯净的天真,一种细致入微的温柔,具有恰好的、自然的感染力,似乎它退一步就会变成愚蠢,而进一步又会变成娇媚。在这间陈旧的屋子里,在浑浊昏暗的黄灯泡的光里,它更显得不可思议。画中人的眼睛里掩饰着一种轻得难以察觉却又令人印象深刻的羞怯和憧憬,这憧憬既让人感到幸福的悄然滋润,又有点儿令人迷惘。

后来,我发觉他在偷偷瞥视我,赶忙说:“我看呆了。”

他朗声笑起来。

这就是她的画像。

 

过后,我和这位朋友又见了两次面,每一次都谈得很愉快。在我临走前的两三天,他突然打电话给我,邀我去他的画室吃火锅。我想到那个冰窖一样冷的画室,想建议去别的地方,正犹豫着,他似乎察觉到了,马上补充说,画像的主人也会来。于是,我明白为什么我们不能去外面吃了。六点半,我准时找到那地方。我刚走进二楼的楼道,他那间小屋的门突然开了,一个女人探身朝我瞅了一眼,又迅速闪回去。楼道里没有灯,只有从两头的窗里透进来的一点外面的光,因此我什么也没看清。很快,我的朋友出来了。

我走进屋子时,仍然和朋友说着话。她并没有来迎接我、做自我介绍什么的,我只是扫到一个身影在桌子那儿站着。但似乎要掩饰自己强烈的好奇心,我没有刻意去看她。我脱掉大衣和手套,把它们搁在贴墙放的那张小床上,才朝她站的地方走过去。小电炉和椅子都被挪近那张桌子,一个矮方桌(也可能只是个倒扣着的箱子)被放在一张椅子旁边,上面铺着报纸。朋友正在调整它的位置。他笑着回头对我说:“咱们随便点儿。”我说:“我就喜欢这样。”没有盖盖子的火锅正在电炉上冒着白花花的蒸气。那张桌子上也铺着报纸,摆满了盛着食物的碗碟。她在桌子那儿忙碌,背对着我。但当我走得更近一点时,她转过身子。她穿着一件青色的高领毛衫,腰间系着围裙。她转过身时的样子令我想到,她刚才之所以背对着客人,并非她不讲礼貌或故作冷漠,而是因为羞怯。我们见过一些姑娘,她们似乎不怎么爱理人,但实际上是她们不知道该如何行事。但她又和那些姑娘不一样,因为她脸上并没有装出来的冷漠,也没有局促僵硬的表情,除了一点不安,那张脸透出一种温柔而又富有青春气息的热情。

她对我笑了一下,竟然没说话,又微微低下头去理她的菜叶。但她并没有转过身去,只是稍微侧着身体。我说:“准备了这么多好吃的?”她又笑了一下,看着她的菜叶说:“没什么东西,也不知道够不够……”我又问:“需要我帮什么忙吗?”她轻声而急促地说:“什么都不用你干,你快去坐下歇歇吧。”她脸上的神情就像那幅画像一样令我暗暗惊讶。

“有点怕生人,尤其怕见外地人。听说你要来,刚开始吓得不敢来。”这时,朋友走过来,打趣地说。她这才抬起那双明亮的眼睛看了他一眼,又看着我说:“你别听他乱说。”

我们两个喝白酒,她喝汽水。朋友说她一喝就倒。她不断跑来跑去地端菜、拿漏勺、换小碟。每当他把话题引到她身上、开她的玩笑时,她都会轻声地抗议着,找个借口站起来找点事儿做。可后来,当我们的酒越喝越多,即使她走开的时候,朋友的眼睛也紧盯着她。他似乎忘了我的存在,完全关注她,他开始碰她,她好像还不习惯他当着一个陌生人的面这么做,不经意地躲闪着。尽管我几乎从一进门就知道他们的关系,但还是觉得尴尬。偶尔,我们的目光碰到一起,她眼睛里竟流露出羞愧和歉意。

朋友发现酒喝光了。他已经有点儿醉了,十分亢奋,我不知道这是因为酒精,还是他心里那种强烈的感情在起作用。我建议不要喝了,他不同意。他要马上到楼下买酒,我说我去,但他命令我坐在那儿不要动,说他虽然是个穷人,虽然没有出过国,但不是连一瓶酒也买不起。他站起来去找钱包,我也要站起来的时候,坐在对面的她突然说:“你就让他去吧,你不让他去他会生气的。”我似乎无法违抗这个命令,因为我刚才执意要去也是担心我留下来会令她尴尬,但她这句话表示并没有这个危险。

他走了,屋子里立刻显得寂静。我想找个话题,但想不出任何有意思的话题,我对自己有点生气,索性闭着嘴不说话。

这时,她先开口了:“你再吃点吧……”

我说:“我差不多了,歇一会儿吧。”

她点点头,也不看我,伸手把我的碟子收过去,把里面的一点东西倒进她身后一个塑料袋里,又从桌上拿起餐巾纸,把碟子仔细地擦干净,轻轻放回我面前。我看着她做这些动作,她看起来比画像里那个人还要美,她的美似乎又在这轻柔的动作和身姿之中,具有一种瓷器般柔润动人的气息。

我道了谢,说:“我见过你的画像。”

她看着我笑笑,说:“是去年画的了。”

我问:“你们认识很久了?”

她说:“快一年十个月了,我们是文化系统培训的时候认识的,我是初中老师。”

“你教什么?”我笑着问。

“我教音乐。”她说。

“真好,一个唱歌,一个画画,艺术之家。”我说。

她怔一下,往前俯着的身体缩回去,原本直射在她脸上的灯光突然变暗了,可我仍然看到她的脸红了。我察觉到我说错了话。

过一会儿,她换了个轻松的语调说:“你去过很多地方?这种生活真好……他特别羡慕你。”

“居无定所,不过,也算自由。”我说。

“自由多好,”她诚恳地说,“在这个小地方,每个人都盯着你、说你的闲话。你去的那些地方……真想象不到,我只听说过名字。他给我讲了,他说起来很激动,你不知道,他在这儿根本没有朋友。他不喜欢和那些人说话,现在有你这样的朋友。而且,”她突然抬起头,看着我说,“你了解他,你也不嫌弃他……”

她谈起他突然变得滔滔不绝了,令我多少有点儿扫兴,我冷淡地接道:“我为什么要嫌弃他?”

她没有觉察我口气里的冷淡,仍然激动地说:“你不经常回来,不知道家里的变化。现在很多人都很势利,他们觉得他穷,整天还想得那么高,可他懂的那些东西他们谁也不懂,谁也不关心。他们就会笑话他……”

她停住不说了。令我惊愕的是,她垂下的眼里闪动着微微的泪光。那双眼睛久久地盯着铺在她膝盖上的一小块围裙(她一直系着围裙) - 它是浅灰色的底,蓝色的圆点图案。我想我最好装作没看见,于是我把目光转到其他地方,说:“这些人自己又怎么样呢?捞一点好处,搞一点钱,觉得就是了不起的成就。可他们怎么想都不重要,不值得计较,关键是了解他的人喜欢他就行了。”仿佛为了讨好她,我又补充一句:“我们都了解他。”

过一会儿,她恢复了平静,说:“你说得对,那些人都不值得计较。他人很好,这你都知道。我们在一起……刚认识不久的时候,我那时有肝病,不是传染性的,但不知道大家怎么传的,反正那些学员都避着我。他说这是歧视,”她说着,突然笑起来,“他偏偏和我一起吃饭,偏偏把我吃剩下的菜扒到他碗里,大家都觉得他疯疯癫癫,连我都害怕了,我怕传染他,虽然医生说不会传染……可他就是这么傻气,我没见过他这么傻的人。”

我心想,如果不是你,而是别的女人,他可能也会这么做,因为他明显就是会做出这一类怪异行动的人,任性、不顾后果……而你是个恋爱中的女人,愚蠢得看不到这一切。

但她脸上此时浮动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仿佛她自己坠入到一些遐想中去了。等她回过神看见我,她脸上的红晕更深了,这使她异常美丽,仿佛她整个人被一种柔和美妙的光照透了。突然,她勇敢地直视着我,用一种少有的镇定态度说:“你一定知道我们两个的情况,你不要以为我们只是那种……那种要找刺激的人,我们俩都是认真的。如果不是打算和他长久在一起,我就不会这样,我不是那种人,”她停了一下,看着我继续说:“我们会结婚的……这些,他也告诉你了吧?”

我被她的美丽和语气打动,撒谎说:“我知道,他都对我提起过。”

她说:“真的吗?”

但我看到她的样子,心里清楚她并不需要我回答,她早已相信是真的,而且为此幸福。我不禁为刚才的想法而羞耻。我想我之所以那么想,是因为我想泼她的冷水,我多多少少有点嫉妒。后来,我把她瓶子里的饮料往我的杯子里倒一点,和她碰了杯,祝愿他们早日在一起。她感激地笑了,不好意思地说:“说了这么多我自己的事儿,你可能都不感兴趣……”

我争辩说:“我很感兴趣,我应该谢你,你信任我,愿意对我说。”

“你人太好了。”她说。

“时间久了,你会发现我并不好。”我说。

她笑了,说:“我不信。”

我笑笑,轻轻叹口气。

过一会儿,她说:“听他说,你快要走了?”

“再过两天。”。

“那下次什么时候回来?”

“还不知道。”我说。

“我希望你早点回来。”她声音很低地说,似乎为这么一句话感到害臊。说完,她几乎是悄无声息地站起来,走到桌子那儿去了。很快,她捧着那个盛汤的小罐回来,往火锅里加了汤。她对我说:“他快回来了,我先煮上些菜,他一回来就能吃了……”

 

2008年的冬天,我回来后不久就给那位朋友打电话。如果说我这两年在国外怀念过什么家乡的朋友的话,可能就只有他了。我在电话里建议马上去画室找他,他告诉我那间房已经没有了,被公家收回去了。后来,我们在一家餐馆里碰面,他出现时令我大吃一惊。他看起来至少老了五岁,甚至给人一种不怎么整洁的感觉。他以往那种笔挺、潇洒的姿势没有了,背似乎塌下去了一点,他的眼睛曾具有因对一切怀着热情而似乎逼视着观察对象、希望将它看透的炯炯神采,但现在,它仿佛松弛、黯淡了,常常看到别的地方去。他似乎没什么问题可问我,于是,我试图谈一些能引起他兴趣的东西,但他看起来并不感兴趣。我又问起他的家庭、作画的进展,他总是说“还是老样子”或者“就这么回事儿。”后来,他对我说他被人家“踩”了,说那个到省城参加作品展的名额本来是他的,但领导给了别人,他等了几年的机会就这么没有了。他又提到画室,说连这么一个破烂地方也被人家抢走了,分房子的希望更是泡沫也没有,他现在什么都没有……每当我试图说些安慰的话时,都被他淡漠地打断。他一直要啤酒,最后,他似乎高兴了一点儿,骂骂咧咧地谈起他的同事和领导,称那些人都是骗子,还讲了一些无聊的笑话。

结完账,我们坐着喝茶。我问:“她现在怎么样?”

“她是谁?”他抬起那双眼皮松垮的眼。

“画像的主人。”我笑着说。

“噢,你说她,哈哈,”他突然大笑起来,“我猜就是。你还挂念着她?她知道了今天晚上一定高兴得睡不着了。”

我尴尬地说,“不至于吧。你们还是那样……发展着?

“当然,老样子,谈不上什么发展,就那么回事儿。”他说,不笑了,脸上立刻现出熟醉者那种木然。

我们又说了些闲话,但再也没有提起她。

又过了几天,一些中学的同学邀我吃饭,我随口提到他。我注意到大家脸上都带着一种含糊、悻悻然的表情。后来,一位善于应酬的同学说:“不知道你和他还有联系,就没叫他。那就打电话叫他也来,大家也很久没有见过他了。”不知道为什么,尽管我并不想让他来,但仿佛是要和这些表情怪异的同学做对一样,我把他叫来了。我发现没有一个人和他相熟,也没有几个人和他说话,他闷声喝酒,很快又喝醉了。我把他送回家时,他妻子也在。她开了门,看见我扶着他,立即转身走开了。他家里的状况令人难过,一间比他的画室大不了多少的屋里,拥挤地放着床、书架、饭桌、旧箱子,唯一像样的家具是一张双人沙发,没有卫生间,没有分割开的卧室……一切显得陈旧、杂乱。他妻子是个很普通的妇人,从我们进门,到我把他安顿在沙发上,最后告辞离开,她都一直冷脸坐在饭桌旁的凳子上。

后来,我尽管常常想到约他出来谈谈,却考虑到自己已主动联系过他两次,还是决定等他的电话。一个多星期后的下午,他给我打电话,说要回请我,约我晚上去酒吧。

晚上,我如约到了他说的地方,发现那地方是个旧库房改造而成的舞厅,只有一扇小门,连窗户也没有。他等在门口,看上去已经喝了不少酒。我随他进去,看到昏暗中倒是人影攒动。尽管灯红酒绿,这里却令人感觉异常憋闷、昏沉。他对我神秘兮兮地笑着,带着我往吧台挤。然后,我看到她坐在那儿。她的头发比我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长多了,从中间清晰地分至两边,滑过她的肩膀和胸部,直垂到腰间。她瘦了,脸型几乎变了,那头女巫式的过于笔直、漆黑的头发更衬托出她的瘦削、憔悴。我在她旁边坐下来,我们在吵吵嚷嚷的舞曲和说话声中寒暄了两句。大家都要了啤酒,朋友迅速喝干一瓶,就拉我去跳舞,我拒绝了。他搂着她和我的肩膀矫情地说:“那我去快乐了,这位女士就先交给你照顾了。”他这时已经半醉了,脸上带着糊糊涂涂、有些讥讽的笑意。他仍然塌着背、歪着肩膀,但显得很快活。我拉住他,想让他坐下来,但他笑着挣脱了我,跑到舞池里去。很快,他物色到一个单独扭动的女人,就凑到她跟前,两个人对扭起来。

开始,她还盯着他们看,他们移动位置,她的目光也随之移动。她脸上始终淡漠地笑着。后来,舞厅里换了更快节奏的音乐,慢扭的人们开始疯狂摇摆起来,舞池里昏暗的灯光也熄灭了,只有一道道惨白的光不时扫过那些陷于黑暗中的脸。

“他又快喝醉了。”她终于转过头对我说,“你没有来的时候,我们就喝了不少。”

“看得出来。”我说。

过一会儿,她把空啤酒瓶推到吧台服务生那边,又要了一瓶,对我说:“你还没有喝完吗?喝那么慢!快喝,喝完再来一瓶。”

她监督着我,一看我喝完,即刻把瓶子抢走,另要一瓶。

她看起来不像起初那么淡漠了,于是我问:“你还好吧?”

“还好。”她说,顿了一下,很镇定地说:“我离婚了。你已经知道了吧?”

“我不知道。”我说。

她也不觉得惊讶,继续说:“你上次走了不久我就离婚了,我决定了就去做。”说完,她豪迈地仰头抽了一大口啤酒。

“那你现在……自己住?”

“住我姐姐家,寄人篱下。”

“还在学校教音乐?”我问。

“嗯,还有一口饭吃。”她说完,笑了一下,又灌了一口酒。

我没说话。

“我离了,可他没有。”她又说,笑出了声。

我低着头,但感觉到她正看着我、等我的反应,我只好抬起头看着她,她那张脸仍笑着,在灯光里显得干燥而苍白。我说:“我没想到……”

“算了,”她摆摆手打断我,“不用同情我,我自己都不想它了。”然后她转过脸,继续喝她的酒。

过一会儿,朋友回来了,一气痛饮了半瓶啤酒,对我挤眼笑笑,说:“随便喝,不要替我省钱,这个我还请得起。”然后,他邀她跳舞,她不去,他自己就又去跳舞了。

她把她的酒喝完,又把他剩下的半瓶酒也喝了。然后,她软弱地往吧台上俯着身子,手里仍拿着那个空酒瓶。当她突然回头往舞池里看时,那个侧面显得冷硬、尖刻。她脸上已经没有过去那种神情了,那动人、微妙的柔美仿佛也从她身体和一举一动中消失了。

“我们去跳舞吧?你想不想跳舞?”她趴在吧台上歪着头问我。

“你去吧。我不会跳。”我说。

“胡说,谁都会跳,你不去我也不去啦。”她说,把头伏下去,漆黑的头发就把她的脑袋和肩膀整个覆盖住了。

我突然感到一阵厌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到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呆坐在这里,面对一个蓬头乱发的女人。舞池里乱扭的男男女女,还有这些在吧台附近挤来挤去的人,他们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为什么要和他们混在一起,这震耳欲聋、粗俗得可怕的舞曲,我为什么要忍受它?

这时,她猛然抬起头,又把她的空瓶子朝服务生推过去。

“不要再给她酒了,你没看见她喝多了吗?”我烦躁地对服务生大声说。

她似乎吓了一跳,睁大那双半醉的眼看了我一会儿,低下头,很久不说话,也不看我。我想我刚才的态度伤了她的自尊心,有点后悔,但也不知道怎么挽回。我朝舞池里搜寻着,希望看到我的朋友,招呼他过来,但每次我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面孔一闪而过。

突然,她伸手紧抓住我的胳膊,神情严肃地说:“我想出去,快点,我难受。”我立刻拉着她往外挤,快到门口时,她松开我的手,自己跑出去。等我跟到外面,看见她正扶着街边一棵树呕吐。我急忙回去要了餐巾纸和水。我担心走过去会让她觉得难堪,就站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等着,直到她回过头找我。我们走到舞厅侧面的一小块空地上,她漱口,又用水把餐巾纸弄湿,反复地擦手和脸。在外头清冽寒冷的空气中,她熏醉的脸渐渐清醒了,水湿的皮肤苍白得有点发青,那双画过的眉显得更浓黑了。

“对不起,麻烦你了。”她看了我一眼,说。

“怎么会。你现在觉得舒服一点没有?”

“好多了。谢谢你。”

“那就好。”我说。

她仍然在擦她那双手,她似乎努力控制着,尽量平静、缓慢地做这个动作。但那双手突然抖起来,她勾着头,低声哭起来。

“别哭了,好了……”我说。

“我难受,心里很难受。”她说。

“我明白。再想想,总会有办法的。”我说。

但她立即反对,抽噎着说:“不会,不会,不会有办法。”

等她稍稍缓和一些,我又说:“他也很为难,他对我说过,主要是孩子……”

“我也有孩子,这他没有对你说过吗?”她抹抹泪,抬头看着我。

“没有。”我惭愧地说。

她凄然地笑了一下,说:“他很小,我现在一个星期只能见他一面,我不配当他妈妈。算了,算了。说什么都没有用,我现在都明白了,是我自己笨,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走到这一步的,我现在算什么?他的姘头?”

“你别这么说。”

“啊,那你让我怎么说?别人不是都这么说吗?”她看着我,又笑了一下。

她说:“还记得上次见面我对你说的那些话吗?你现在觉得可笑吧?笑话我吧,看不起我吧……”

“我不会看不起你,我敬佩你。”我说。

“谢谢你,谢谢你,如果你说的是真的……”

我打断她:“当然是真的,我没有必要骗你。”

“至少你还看得起我,哪怕就你一个人还看得起我。”她说着,抬起手捂住脸。

我毫无办法,觉得规劝、安慰都是多余的,只能站在她旁边。后来,她止住哭,轻声说:“你能帮我把衣服拿出来吗?我想回家。”

我回到舞厅里,没有找到他,只好结了账,托服务生转告他我们先走了。坐在出租车里,她又恢复了那种淡漠的表情,一直朝车窗外看着,这表情就像一扇紧紧关闭的门,把我们隔开了。一路上,谁也没有说一句话。下了车,往她姐姐家住的那栋楼走,她说:“我其实不想回来。但也没有其他地方去。”我迟疑了一下,问:“你还想去别的地方坐坐吗?”她说:“我不是这个意思。”这时我们已经走到楼下,她站住了。我明白她的意思,说:“那我就把你送到这儿了,你上去吧。”她说:“好的。”她往昏暗的楼洞走去,突然又回过头问:“你下次什么时候回来?”我说:“一两年吧。”她抬手压住被风掀起的头发,对我笑了笑,那张消瘦的脸蓦然间变得鲜明,蒙上一层忧伤的纯真。“希望你早点回来。”她像上次相遇的时候一样说。

我刚跨过马路,走到街对面,就看见朋友从一家小店里跑出来,看来他一直等在那儿。

他和我一起走着,笑嘻嘻地说:“她喝多了吧?闹情绪了没有?这种事儿还得麻烦你。不过,我也没法送她,被她姐姐姐夫看见不好。”

我说:“她急着回来,我当时找不到你。”

他问:“你把她送上去了?”

“没有,我把她送到楼下,不过我听着她上去,进了门。”

“幸亏你没上楼,任何人上去都会受到详细盘问。”他说,又叹口气:“女人就是麻烦,还是你这生活好,单身汉,自由自在。谈什么恋爱,浪费时间。你才是看透了。”

我冷笑了一声说:“你不招惹她就没有麻烦。”

过一会儿,他又问:“对了,你干吗把账结了?”

我说:“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儿。”

“说好了我请。”他说。

“谁请都一样。”

“不一样。”他似乎生气了。

我没理睬他。

这时,我们走到旧影院那儿,路灯的光照在这个废弃的灰色建筑上,在墙上、柱子上形成一扇扇光带和暗影。我们几乎同时注视着这悄然移动的、柔和而晦暗的波纹,注意到它就像一幅画,而我们的侧影也错落、重叠地印在其中。我们走得近了一些,他突然笑起来,用肩膀顶了我一下,我也笑起来。有一瞬间,我们仿佛又回到上次相遇的时候,一些相通的、细微却美好的感觉又在我们心里苏醒过来,仿佛我们还是那两个对很多事物怀着不可理解的热情、对另一些事物怀着不能容忍的厌恶的青年,仿佛我们还可以在冰冷的屋子里一边冻得发抖一边热切地谈论爱好与幻想,对世俗抱着高贵的满不在乎,珍视着自己可怜的孤独……可这神秘的交流、这快乐的时刻稍纵即逝。我们很快又走进飘着灰尘的灯光里去了,我身边这位朋友又是一个懦弱、虚浮的人,一个面容呆滞的醉汉。小城冬日的邋遢、沉闷、阴暗,那些活动着却了无生机的人,一种没有希望、仿佛永不会前进的生活……这一切就像浓雾笼罩住人的心,让它感觉不到任何鲜活、光亮和洁净。

走到交通灯口那儿,我们立即分手了。我要继续向南走,而他要向西转。临走时,他说:“改天我请你吃饭。”我说:“再联系吧。”但几天后,我就走了。

 

两年多过去,我再回到那里时,已经联络不到他了。在一次同学聚会中,我问起他,大家说他去某城市打工了,进了一家广告公司,“听说混得还不错”,他们说。但没有人知道他的联络号码。

“他的家人呢?”我问。

他们说也跟去了。

饭局快结束时,我问起她。

他们先是很惊讶,过后都仿佛心知肚明地笑起来。他们说他出去后不久,她也嫁人了。他们还笑说她没有扶正希望,住在姐姐家也讨人嫌,似乎姐夫对她动了手,她后来自己搬出去住,常有不三不四的人去敲门,名声也臭了,不过,最后总算嫁出去了,对方是跑运输的,她嫁过去就是当免费保姆,照顾俩孩子,哪有这样的笨女人,自己的孩子不要了,最后给别人的孩子当保姆……他们用那种有点猥亵的兴奋语气谈论着她,不惜添油加醋,似乎每个人对这件事儿都掌握了详细信息。在这个地方,唯一能引起所有人交谈兴趣的就是男女偷情的话题,唯一能让所有人都发笑的就是手机上传来传去的粗俗段子。

离开餐馆后,一位女同学和我坐同一辆车,又说起她的闲话,而我只是木然听着。

后来,她问我:“你见过她吗?”

“见过两次。”我说。

她有点儿得意地说:“你见她的时候她还算漂亮吧?不过,你要是现在看见她,就认不出来她了。”

“应该不会。”我冷冷地说。

“怎么不会?”她脸上显出夸张的鄙薄神情,“你不知道她现在看起来多老!我上次在街上看见她,带着孩子,一开始都没认出来是她,穿着一件男人的夹克,一点都不讲究了。”

她的腔调和表情都让我厌恶,我提前下了车,步行走回家。

晚上,我呆坐在自己房间里,回想起那幅画像和画室里短暂的交谈。那是将近五年前的事了,我想到我自己也已不是当年那个人,我跨过中年的门槛,许多过去的冲动、热情如今都让我觉得可笑。可我还是难以接受别人说她面目全非,难以接受这乏味、令人窒息的生活会毁掉仅有的一点生动和纯真,把我们珍视的东西都带走……

后来那些天,当我一个人走在街上,我会留意周围的人,希望能在人群中看到她。我也曾到学校附近,到她姐姐的住家那一带走动,我很想再见到她,想知道她现在的生活,我不知道这究竟是出于好奇心,还是别的什么。那时候是仲春,小城依然肮脏、嘈杂,但街边大树的茸绿、阳光里的一抹清透、空中的飞絮都带着某种不真实,有时甚至让我觉得心里那个不期而遇的幻想并非幻想,而是下一秒就会发生的事。在这漫无目的的游走中,那些回忆也变得越来越清晰,精细无比。但直到我离开,我都没有见到她。这似乎也是意料之中的事,那些在你心里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人,通常就是你再也不会遇见的人。

《收获》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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