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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1 18:30:04
    标签:杂谈
       

    案例一 :

    时间:中午12时许

    地点:眉州路750号的海明珠游泳馆

    事故:9岁男孩游泳时溺水,生命垂危

       

    昨天中午12时许,一名年仅9岁的小男孩在眉州路750号海明珠游泳馆游泳时不幸溺水。

    截至昨晚11时记者发稿时,医院仍在进行抢救,由于缺氧过久,小孩生命垂危,医生表示即使最终抢救成功也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

    男童溺水没及时被发现

    昨天中午12时许,林先生到眉州路750号海明珠浴场的室内游泳池游泳。“我刚把头潜下去,在1.5米水深处看到水池底有个小孩,于是我立即呼叫

    救生员。”林先生回忆说。

    一名救生员与林先生一起将小男孩救起,但发现其已经没有呼吸,游泳馆的医生随即赶到并对小男孩进行了急救。

    “当时我把过脉,他(小男孩)几乎已经没有脉搏。”游泳池进行健康检查的医生说。随着人工呼吸的进行,小男孩大口大口往外吐水,但依旧没有呼吸。随后赶到的救护车将其送往新华医院抢救。

    事发时该游泳池仅有不到10个人在游泳,池边有一位工作人员。“游泳池水很清澈,可能是由于反光和游泳池边的一根柱子遮挡视线,导致救生员没有发现溺水的小男孩。”林先生看来,小男孩已经溺水超过10分钟。“和他一起来的小男孩还以为他独自回家了,没想到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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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14 21:15:57
    标签:杂谈
        地震了,博客一直登不上去,这会儿款都捐好了,才终于登上录了,我的老公在浦东亲历摇晃的那一刹那,回来跟我说:他们从楼上走楼梯往下撤的过程总共有四五分钟,因为每层楼都有人加入下行的队伍,所以走的很慢,但是没有人吵闹,大家只是随着人群慢慢的往下走,周围很安静,只听见脚步声扑通扑通的响,气氛很压抑,到了楼下脚踏地面的那一刻,我老公说真的有一种再世为人的踏实感,下楼的时候真的好怕一个震动就再也看不见我和宝宝了。晚上到处打电话,给河南的妹妹打,给西安的伯伯打,一个个联系通了才放下心来,国家今年多事之秋阿。
       至今为止,还有一大担心,我亲爱的公公婆婆随着一个老年旅游团出去旅游了,可能前两天正在西安,他们也没带手机,至今联系不上,担心中,还好一个团的人都是他们单位的人,因为都是老年人还有医生随行,略略放心一点点,但他们一天不回来我们就一天睡不安稳阿。
       我爸爸妈妈现在是整天守在电视前,关注着一切,我爸爸年轻时候当兵大概是七十年代初吧,去云南援助过地震灾区,当年还刨出过人,经历了这回的地震,看到电视上惨烈的镜头,我更加敬佩我爸爸。
      珍惜生活,珍惜家人,珍惜爱,愿中国远离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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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06 21:07:09
    标签:杂谈
     今天早上八点半,照例骑自行车经过莘庄地铁北广场的沪闵路水清路路口,突然发现路口人比平时多了些,仔细一看,晕哪,有一个人倒在地上,头边一滩血,挂在路边的红色宣传布胡乱盖在身上,脚露在外面,边上倒着一辆不知道是摩托车还是电动车,前边一辆空的上海康城班车停着,怀疑是肇事车辆,几个警察在拍照勘查现场,看来人已经死掉了,我虽然也曾经接触过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子,但是都是在案卷中看到死者的照片,那可是经过整容的,这回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现场,死者离我也就三四米远,真的很震撼,发誓我以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从现场来看,应该是肇事车右转时把骑车的受害人刮倒在车轮下的. 下午三点出去,再路过那个地方,现场只留下淡淡的血迹,想起上午躺在那儿的人,心头一阵乱跳,郁闷,又是一个不归人.唉,上海这两天不安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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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04 14:07:59
    标签:杂谈
      夫妻结婚若干年,中间协议离婚一次,离后不久女方找到男方,说“我怀孕了,孩子是你的”,于是复婚,孩子两岁了,实在过不下去,男方遂要求离婚,协议不成诉至法院,女方人居国外,委托代理人出庭,法庭上,离婚双方皆无异议,女方代理人忽当庭拿出一份两年前男方签字的取款凭证,要求分割,男方遂言两年前是有这么一笔存款,但是取出后至今已经两年,女方自称无工资收入而出国读书,男方工资亦不高,此笔款项家庭开销已经花光还不够,法庭要求男方说明钱款具体去向,男方一时难以提供,要求庭后补充,法庭不许,遂判决此款还存在,男方应向女方支付此款二分之一。判决后,男方郁闷不已,你当庭提证据,我咋能当庭拿出对应的凭证呢?法庭至少应容许我回家取来吧。上诉,开庭时男方拿出厚厚一叠家庭各项开销凭证,可想而知,对方律师一句“拒绝质证”就此 OVER,男方超级郁闷。听完这件实事,我也替他郁闷,只有建议他申诉。可是心里总是好像憋着个东西,写出来可能会舒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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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5 20:57:31
    标签:文化
         又抵制法国货了,经营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的家乐福首当其冲,收到了若干短信,听到了不少号召:抵制家乐福17天,和开奥运会的时间一样长!我自诩是比较爱国的,抵制家乐福别说17天,170天也没问题,因为莘庄这边大卖场太多了,走了家乐福还有至少七八个。可是除了抵制法货又有其他什么办法呢?抵制了17天,第18天以后人家还不照样吃香的喝辣的过舒舒服服的过日子?想当初大学时候碰上美国轰炸驻南联盟大使馆,于是当年的愤青高喊抵制美货;前两年上海抵制过日货,现在又是法货,一路抵制过来,没发现啥大的效果,只不过网络上热闹一番,自以为为国为民做了一件大事而已。可是,我现在已经不是愤青了,我得想想,抵制过以后咋办,当然,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想出来的也不一定是什么高明的方法,但是总要想想吧,至少,我想了,也许,你也想了,那么将来就不是软弱的鸵鸟式的“抵制”两个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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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25 21:07:51
    标签:杂谈
          开发商开发了小区,却把规划好的小区管理用房偷偷登记到自己名下,那也罢了,然后给业委会、物业调拨了只有规划用房的五分之一还不到的尚未出售的居住用房,偷天换日,小区管理用房就被挂牌,准备出售,真是利欲熏心阿,还好居民发现了,去房产交易中心提了异议,房子才暂时保住了,但是底下要走的诉讼之路还很长,居民极其郁闷。利益最大化,一个俗之又俗的问题,其实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但是盗亦有道,我好佩服楚留香啊,流氓中的佳公子,强盗中的大元帅,真希望我们这个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世界也处处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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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16 14:34:13
    标签:杂谈
        今天女儿满两周岁啦,小精灵一般到处跑,叽叽喳喳说着话,想起来还真有点小得意。邻居前两天很开心的请我们去看她家养了八年的宠物龟,我一看也就巴掌大的一只龟趴在盆子里一动不动,八年的时间啊,养个宠物寄托爱心,嘿嘿,我的宝宝要是养八年就上下学啦,亭亭玉立的一个漂亮姑娘,多好,虽然现在我们也经常把她当宠物逗着玩。因为有了女儿,生活充满了快乐,所以我对丁克甚至丁狗充满同情,当然,哈哈,人各有志,也许人家对我这样的“孝女”生活也挺鄙视呢!快乐的女儿,健康的成长,开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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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01 21:35:42
    标签:杂谈
         每年一度的春运大潮来临,人流滚滚而至交通站点,当然火车站汽车站这些大众化交通枢纽首当其冲,看着那汹涌的人潮,有时候忍不住会想:车站案源(准确来说应该是客源,不过按照俺的习惯说案源也没啥错的啦)真好,俺的案源要有这么好就好了,嘿嘿,当然这想法有点难登大雅之堂,所有的人不管是不是当事人估计都会砸我板砖(也是应该砸的,整天盼着人家打官司啊,我自己都想为这想法砸自己了)。但是不管怎么样,春运这一地球上最大规模的有规律的年度人口迁徙活动确实是独一无二的,本来春运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节难”,今年倒好,遇上了几十年一遇的雪天。其实,下雪本来挺好的,如果这几场大雪再往前推两个月,别和着闹哄哄的春运挤在一起,大雪也只是一场大雪了,南方的这些雪对于社会的影响会小的多,政府送送温暖,孩子堆堆雪人,工人买件厚衣服,就这么过去了,说不定还有不少快乐的画面。现在倒好,大雪夹杂着春运,广场上焦急的人群,困在高速上的乘客,四方奔走的领导人,回不了家郁闷的务工人员,这些洁白的雪成了罪魁祸首。看来,这场雪来得极其不是时候,雪本无情,雪也不会完全遵循人的意愿,我喜欢洁白的雪,但是这场雪你还是来的别太猛烈了,温柔些吧。
        我自己不用回家,不直接参加到春运大军中,但是我还是希望所有回家的人路上平安,早日到家,就如同我是律师,但我不希望出现睚眦必报,人人都来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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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3 13:49:28
    标签:职场/励志
        老孟大清早去法院开庭,刑事的,两个被告人把受害人打成重伤,老孟是其中一个被告的辩护人。来到法庭,还提前了三五分钟,被告人家属-----一个大男孩也到庭旁听,在威严的国徽之下,“吉时”一到,法官及人民陪审员入座,两名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来,本来交头接耳的谈话声嘎然而止,老孟同志正觉得有啥好象不太对劲又不大说得出来的地方,法官一敲法槌宣布:现在开庭!接着开始一通庭前例行的纪律宣告和当事人身份核对。啊!老孟终于悟出来哪儿不对了:老孟的当事人没来,被带来的被告人有一个是同案的被告人,这没错儿,但是另外一个呢?随着法官核对被告人的声音一下子停下来,大家都晕掉了:法警把被告人带错了。无奈之下,法官只好做主让法警赶紧重新去看守所提人,待会儿再审。老孟同志因为有别的事情已经约好时间,只好先回所里(还好我们所就在法院对面),让那个家属在法庭候着。十点钟,我正在办公室和老孟讨论案件,大男孩气喘吁吁地冲进了办公室:“孟律师,这回带来的没错了,法官说可以开始了,快去吧!”我立即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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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28 18:57:49
    标签:房产/置业
          今天上午参加一个听证会,关于强拆的,双方达不成协议,拆迁方申请强拆,听来听去,实质焦点就是一个:老太太想给自己还没有出生的孙子也要一份份额,仔细一了解,原来要拆迁的房子里有三个户口:老太太两口子,还有一个已婚儿子,儿媳妇是外来嫂,户口还没到,但是经过斗争也得到了一份儿,所以他家的安置人口是四人,现在老太太又提出要给将来的孙子也来一份儿,再仔细一询问,儿媳妇还没怀孕呢,我立即对老太肃然起敬,子子孙孙的事情安排的好妥帖阿,将来他家孙子真幸福,人还没影儿呢房子都准备好了,那可是虹桥那里的房子阿,一下给安置了两套两房还不同意,直接接触到上海的拆迁房政策,不由得我等需要花大量money买商品房的新上海人口水直流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