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福建网民游精佑的42岁生日,虽然他已失去了人身自由,无法与家人和网友共度生日,但家人和网友并没有忘记他。今晚有部份网友在北京为他举办庆生会。据我所知,有网友给游精佑寄去了生日贺卡,希望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能从人道主义出发,把网友生日祝福传递给游精佑,同时给他送上一碗生日蛋面。
附:网友给游精佑的生日祝福语(收集了很多祝福语,相同的祝福语,只选其一发出):
监狱的空间是多么小,监狱的时间是多么长,我们的呐喊和祝福都是多么无力的微渺,您能听到么?尽管世道如此苍凉,令人绝望,我们还是选择——和你在一起!——网友朱毅
在黎明前的黑夜真诚的祝愿为社会公平正义而坐牢的游精佑先生,早日获得自由,公道自在人心,阳光将因为您的生日更加灿烂!——
四川遂宁林业工程师邓永固
生日快乐!游先生,您
女户主用燃烧瓶抵抗暴力拆迁
2009-11-22 01:57:24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http://news.163.com/09/1122/01/5OMIKLCH00011229.html
中国新闻网11月22日报道
央视《经济半小时》11月21日播出节目“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以下为节目实录:
今天我们来关注强制拆迁的
(转自http://tdrddd.blog.sohu.com/137383139.html.一名律师不能去会见犯罪嫌疑人,南开区看守所称,是担心犯罪嫌疑人会伤害到律师。在我多次交涉后,预审警官才同意我进去会见,两个警官一直陪着我。李英贵被带进会见室后,警官叫他坐在审讯椅子上,还给他带上了手铐。我已经没有危险了,可警官却不愿出去。其中一个,竟然坐到了我旁边。警官不时地提醒我,这个不能问,哪个不能说。我质问,如果不问基本案情,怎么提供法律服务呢?警官说,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不能问案情。我反问,《刑诉法》有这样的规定吗?年轻警官不信,说要去查相关规定。过了十多分钟,他进来了没有再吭声,估计是没有找到规定。会见完后,老警官告诉我,下次再来会见,还是带一个律师来吧,最好不要违反看守所的规定。
在“游精佑案件”中最受伤害的是整个社会
作者: 江 月
2008年2月10日,福建省闽清县一青年女性严晓玲离奇死亡,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为了弄清事实真相,给死去的女儿讨回公道,苦苦上访一年多,但是没有任何结果。之后,游精佑等人帮助林秀英将其口述的案情发到了网上。不料,游精佑等人也因此锒铛入狱。
在游精佑案件中,首先受到伤害的是三个网民,其次是相关人员的名誉,但是,最受
这段时间以来,我所写或转发的与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相关文章总是遭到隐藏。这些文章非常理性,为何还要给隐藏,到底是谁害怕谈这起案件?
使我无法理解的是,我转发《中国青年报》评论文章也遭隐藏。要知道,《网民因言获取罪何时了》的作者是人民网舆情室秘书长,这可是官方正面人物,而不是什么敏感人物呀?
我原来的搜狐博客遭关闭,肯定是与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有关。那时,我已经写了很多篇关注此案的文章。当时所写的博文基本上得到了推荐点击率也很高。既能搜狐会予以推荐,看来不会是他们在为难我,到底会是哪方神仙怕谈这起案件呢?
我以为,你们能隐藏我搜狐博客文章,还能隐藏我其他十几个博客的文章吗?
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是这些年来最大一起因发帖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奇案,说它是最大的一起,是针对被抓人数之多,说它是奇案,是因为指
转自2009年11月21日《中国青年报》,全文见http://news.sina.com.cn/o/2009-11-21/072216644288s.shtml。作者祝华新是人民网舆情监察室秘书长。
网
友 因 言 获 罪 何 时
了
祝华新(人民网舆情监察室秘书长)
福建网民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因上网发帖而以“诬告陷害罪”被捕后,开庭受审,成为本周微博客和BBS上热议的事件。
福建省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去年突然死亡,警方结论是“输卵管妊娠
转自郭老学徒的博客,网址是http://laoxuetu.blog.sohu.com/137083952.html
不要面子,才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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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要说帮助他人上网喊冤的游精佑等人有罪的话,可以给他们一个贴切的罪名:有损面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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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近二时,我正乘车赶去北京南站,突然接到艾未未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成都市公安局终于寄来了信访回复,他们在回复中称:金牛区公安分局西安路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严格依法履职,不存在非法拘禁等问题。
这份回复也是玩了一下“躲猫猫”。艾未未投诉的问题,除“非法拘禁”外,还有“暴力执法”之事。“不存在非法拘禁等问题”,排除的是“非法拘禁”。那么这个“等”,是不是包括了无“暴力执法行为”?从文字表述上玩游戏,无非是想回避打过艾未未一拳的问题。
艾未未应蒲志强律师之邀,以证人身份来成都市,为谭作人一案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