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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法制新闻学院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
应用语言学、法律语言学。担任陕西省语言学学会会长、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修辞学会理事等职。
主要著作:
《法律语言:立法与司法的艺术》等专著5部、教材4部、《法律的语言本体》等论文50篇。现在主要研究法律语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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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际法律语言研究会、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所、中国政法大学共同主办的“第九届国际法律与语言学术研讨会”于2004年9月15—18日在北京召开。大会的主题是“法律·语言·语言的多样性”。
    参加这次研讨会的有来自美国、加拿大、法国、巴西、爱尔兰、以色列、澳大利亚、罗马尼亚、南非等16个国家及中国大陆、香港的学者100多人,我院法律外语系马庆林教授、新闻传播学院刘愫贞教授应邀与会。
    马庆林教授在分组会上作了题为“法律语言的语用学研究”的发言,引起了与会者的关注和积极的讨论。刘愫贞教授作为大会六位发言者之一,在闭幕式作了“法律语言的多样性”的专题发言,受到与会学者的一致称赞。
    这次高水平的国际性法律语言学术会议能在我国召开,意味着我国法律语言研究,在国际法律语言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标志着我国法律语言研究者的研究成果已受到世界的瞩目。 

 11月羊城广州仍然温暖如春,春意盎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校园仍然綠郁葱葱。2008年11月7日-8日,法律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年会在这里成功召开。
来自中国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三十余所高校的代表,以及美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马来西亚、俄罗斯等国的共110中外法学语言学学者汇聚一堂,畅所欲言,共同享受着这次中国法律语言学界两年一度的学术大会。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新闻传播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刘愫贞教授、刘蔚铭教授、马庆林教授、刘淑颖教授、陈静学老师一行六人应邀出席了本次法律语言学学术盛会,与中外学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日程安排,刘愫贞教授主持了第四组(Room 216)的学术研讨,并以《“礼”与法律语言的准模糊语词》为题做学术发言,引起与会者的共鸣与热烈讨论。
同时,刘愫贞教授还应邀在大会闭幕式上做会议总结发言。
刘蔚铭教授协助吴伟平博士主持了第一组(Room 201)的学术研讨,并以《语言证据范畴下的法律语言学研究》为题做学术发言,引起中外学者对中国的语言证据适用问题的极大兴趣,并展开了广泛的讨论。
    同时刘蔚铭教授还应邀主持了我国著名语言学家王德春教授的大会主题发言,以及来自美国的知名法律语言学家Janet Ainsworth教授的大会主题发言。
    马庆林教授主持了第三组(Room 222)的学术研讨,并以《美国法院案件审理的推理过程——由一则案例观之》为题做学术发言,也引起了大家积极的提问与响应。

    在本次大会上,还召开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年会,其中选举了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经民主选举,产生了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在新一届理事会选举中,我法律语言研究中心刘愫贞教授
和刘蔚铭教授当选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庆林教授被选为理事。

大会期间,我中心主任刘蔚铭教授还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邀请,作为专家对该院“增设法律语言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了评估,与该院同行专家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

本次会议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主办,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承办,国际著名法律语言学家、
英国阿斯顿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中心主任Malcolm Coulthard教授,
国际著名法律语言学家、美国乔治城大学名誉教授Roger W. Shuy教授及国际著名法律语言学家、香港城市大学Vijay Bhatia
教授等中外学者110人参加了会议,围绕会议主题“二十一世纪的法律语言研究和应用”
共同探讨法律语言学理论研究、法律语篇分析、法律翻译和法庭口译研究、法律语言研究的应用、法律语言教学研究、法律语料库建设和法律语音学研究七大问题,涉及到了各个层面的热点与关键问题。

本次大会是一次学术自治的大会,学术自由的大会和学术创新的大会。各位中外学者是本次大会的主人,没有多余行政化和官化的侵扰。他们畅所欲言,自由探讨,奉献自己全新的科研成果,使整个大会的学术性发挥到了极致!

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扩大了西北政法大学在全国法律语言学界的影响,增进了学术交流,为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语言学科的发展必将起到推动作用。

关于法律语言与法律文化的讨论,网友都有很好的意见,发表了一些对学科发展极有见地的看法,我仔细地研读了这些宝贵的见解,很有收获,我非常感谢大家,为此,我在大家意见的基础上,也简单地谈一点个见,就教于各位,也算是对此前的讨论作个总结。
 
    “语言是以特定的民族文化形式表达思想的工具”
 
    语言,不仅仅是符号,它还是以特定的民族文化形式表达思想的工具(申小龙,1995)。语言总是特定历史文化的产物,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文化现象,都要在语言中留下投影。宏堡特有“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二者的统一程度超过了人们的任何想象”的名言,他认为,语言是民族的最大特征,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它同时又承载着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因此,研究语言必须与民族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的研究相结合。语言从它的形成、搭配、组合、应用,都牢牢地扎根于其特定的文化之中。在语言的各个元素中,词义与文化的关系在语言与文化的双边关系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词义是语言交际系统中最基本的使用单位,在它那具体表达形式所充盈着的意义内涵中,与周围的文化事实相互渗透,相互影响。这就是说“语言的文化意义首先也最为外在地表现在词语身上。而文化无论是做最广义或是最狭义的理解,它最终都将被语言所记载所表达,成为词语所反映的对象。”(苏新春《汉语词义人文研究论纲》1993)可见,语言的文化性是语言与生俱来的一种属性。例如,我们经常说到的一个词“法”。且不说它的词义类聚的文化意义,也不说词义形式的文化内核,单词义个体在不同的语言中,就有很不同的意义,希腊语、罗马语中的“法”义,就与汉语不相同(详见梁治平的《法辨》),究其缘由,只因文化不同所致。世界上各种语言都是以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方式表情达意的,只是这种结合,都因其民族文化的不同而不同。与世界上其他语言体系相比,汉语在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上重意合、重具象、重精简、重模糊,这既是汉民族整体性思维特征的表现,也是汉语最重要的文化特征。汉民族思维的整体性,表现在语言上,是把意义放在整体中定位,正如美国夏威夷大学教授成中英先生所言:汉语实际上,是熔语法学、语义学、语用学三位一体的语言体系。对于这样一种个性独具的语言,我们不能套用西语那种把形式分析作为终极目的的研究方法,“这样的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必须用中国文化的眼光看待汉语。”(季羡林《神州文化集成序》,新华出版社,1991)而中国的文化,季先生认为:“可以归纳为普遍联系和整体观念”的特点,他还用一个例子作说明:“西方印欧语系的语言,特别是那一些最古老的如吠陀语和梵文等等,形态变化异常复杂,只看一个词儿就能判定它的含义。汉语没有形态变化,只看单独一个词儿,你就不敢判定它的含义。必须把它放在一个词组或句子中,它的含义才能判定。使用惯了这种语言的中国人,特别是汉族,在潜意识里就习惯于普遍联系,习惯于整体观念。”(季,1991)这说明汉语特定的组句构词方式,更需要从其特定的文化角度进行研究。汉语的特性,决定了从中国文化的角度研究它,是一条与汉语事实很接近的路径。法律语言是汉语的一个功能性变体,它只是汉语的一种社会方言,它本身并不具备完全独立于母语的语言体系。所以,它必须服从于母语、受制于母语。
 
    “法律在实质上是一种文化的表现形式”
 
    法律语言学研究的对象,是法律与语言之间的各式各样的关系,而其中极为重要的,应该是法律语言与法律文化的关系,因为“法律实质上是一种文化的表现形式,与传统、习惯等文化因素密切相关。埃尔曼认为‘法律移植是将某些制度和规范从一种文化移至另一种文化。’法律文化依赖于一种久远的历史习惯和传统,是一个民族长期的生活方式、宗教伦理、思维方式等的沉淀和凝结,具有极强的地域性、民族性,深深地融会于人们的观念和意识中”(张影,2002)。因此,我们可以说,法律语言是法律文化的重要构件,是法律文化赖以形成和传承的形式与手段,是以最精细而微妙的方式向法律文化施加影响而不允许抗拒的力量因素;同时,法律文化又是法律语言存在的背景条件,它无时无刻不对法律语言进行着渗透和控制。法律语言同民族共同语一样,在本质上是一个民族的意义和价值系统,它体现着民族法律文化的特点,规范着法律文化的深层结构。中国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它造就了中国法律语言特有的风貌。中国法律文化主要是“家国不分”、“礼法并用”、“重义轻利”、重型轻民“等义务本位的宗法制模式。争讼,是绝对的坏事;法律也被认为是“必要的邪恶”。在中国法律语言中,有一个绝对不可小视的词“礼”,它几乎成了传统法律文化的全部内容。它的概念相当难界定。它可以是个体的基本生活信条,可以是治国理家的根本纲领;同时,它也可以是对他人进行道德评判和法律裁决的最后依据,也可以是渗透于社会各个领域的一种精神。(详见梁治平《礼法文化》三联书店,1994)“礼”它又是“人定法的基础”(崔永东《中西法律文化比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儒家认为“非礼无法”,“礼”既是道德原则,也是自然法则,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普遍性。如果我们不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这个特性,只对现行的法律事实和法律条文进行探究,我们所要研究的法律语言,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一些意义和价值,研究的成果可能就有流无源,有来龙而无去脉。因为,当我们描述秦汉时期的法律语言面貌、述说其特点时,我们不能不将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制文化贯穿于全过程;当我们评述《唐律疏议》的立法语言风格时,我们必须联系唐初的“德礼为政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立法思想以及“以准于礼、德主刑辅”的法律文化背景;当我们阐释法律语词“定分止争”、兴功禁暴“时,我们自然会考虑商鞅的法律思想及他关于法的作用的论述。“法文化孕育和造就了法的语言,语言本身又具有文化的属性,因而法的语言就必然成为法文化的组成部分,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辩证关系”(刘红婴《法律语言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也许有人会认为,这种看法适合于古代的法律语言研究,对现代法律语言的研究没有太大作用。一种民族文化,就是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存在的根。只要这个民族存在,其文化就不会绝根,也不会断裂。一种传统文化,总是一种现代文化的历史渊源,而现代文化也总是传统文化的历史延伸,法律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经历了若干年漫长岁月积累而成的文化成果。研究现代法律语言既离不开现代法律文化,也绝对割不断与传统法律文化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法律语言的法律文化研究,是一种方法也是一种途径。因为我们所关注的,不是法学本身的问题,也不是语言学自身的问题,我们关注的是法律与语言之间的关系,是在法律文化环境下语言应用的问题,因此,在法律语言研究中,我们无法避开法律文化而就语言研究语言。这种方法和途径,是我们研究法律语言诸多方法、途径中的一种,它既不可能取代其他任何一种方法和途径,也自然不能被其他任何一种方法所代替。
 
    在讨论中,不少网友认为当前不应提倡再建一个“法律文化语言学”,我个人是很赞成这种观点的。
情系灾区 播洒爱心(2008-12-25 16:27)

 5月12日,四川汶川突发强烈地震,震灾,撼动着整个中国和每一个中国人的心。震波殃及陕西省部分地区,致使汉中、宝鸡地区受灾严重,陕西省内的震灾,同时撼动着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及其广大社员的心。

地震发生后,九三学社陕西省委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献爱心活动,社的各级组织和广大社员通过各种渠道向灾区伸出援助之手。

六月二十四日,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副主委刘斌一行携全省九三学社社员的捐助之托,不辞余震中路况地势险峻,一路艰辛辗转,前往受灾严重的陕西省汉中市,在汉中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汉中市委主委李钧的陪同下,抵达略阳县重灾区,来到白水江镇的青泥河中心小学,看望了在帐篷中坚持上课的学生,并现场实地考察了不能使用的教学危楼,将三万零五百元人民币捐赠给该受灾小学,为学校重建校舍,孩子们早日恢复课堂奉献一份援助爱心。九三学社陕西省委还表示愿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继续帮助该校重建校舍。同时,为帮助灾区的学生们尽快地走出震灾的阴影,抚慰孩子们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中遭受的心理创伤,进一步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就在完成了对略阳县受灾学校青泥河中心小学的捐助活动后,刘斌副主委一行立即亲抵略阳县政协、略阳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通过与其沟通磋商,确定了九三学社陕西省委教育文化委员会在此前拟提出的计划方案,并决定于7月份组织震灾区的学生在西安举办一次励志夏令营活动。

零八年七月十一日下午,由来自略阳县一中的23名师生在西安交通大学拉开了“爱心奉献,重建家园”励志夏令营开营仪式的帷幕。其中,带队老师3名;学生20名,均为平素品学兼优、且在抗震救灾事迹中表现突出的高中学生,其中一名孩子的母亲在地震中因公遇难。

开营式上,洁白的营服映衬着张张朝气蓬勃的笑脸,火红的营旗随风飘舞。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陕西省委主委周卫健、省委统战部副部长赵苏智分别致辞,对孩子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寄予孩子们以期望,坚定树立“战胜困难,重建家园”的勇气与信心。同时,参加开营式的还有大力参与支持此次夏令营活动的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三所大学的中共党委统战部和基层委员会负责人。九三学社社员、陕西华兴集团董事长刘建军积极为灾区灾后重建奉献一份爱心,鼎力支持社省委组织的夏令营工作,并为此次活动慷慨资助人民币壹万元。开营仪式在欢快而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七月十二日至十五日,由九三学社陕西省委机关工作人员及医务志愿者全程陪伴,为期五天的夏令营活动对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三所大学的校区、学生公寓、文史场馆、实践基地等设施进行了参观。

在西安交通大学,在东校区参观了校史展及图书馆;与当代名师等专家学者专场对话;与交大师生进行交流,百忙中的交大医学院院长欣然亲临会场,同时参会的还有美国抗震救灾志愿者代表,灾后放松疗法的心理辅导与联欢活动并举,还有少年班大学生的成才经历演说,大大开阔了学生们的视野,丰富了学生们的阅历,激发了他们立志博学的决心。

西北大学大地质学教授、地震学专家做专题报告,系统的讲解地震原理及防震避灾知识;在西大地质博物馆,在大批珍贵的化石前,地质学教授以他博学的诙谐把深奥的科学知识通俗化的表述,使孩子们在盎然的兴趣中增进了对自然科学知识的认知和渴望。

陶醉于长安大学渭水现代化新校区如画的风景,孩子们在环境优美的校园里留连忘返;在长安大学参观了我国目前唯一的高科技风洞实验室、亲身体验了乘坐于飞驰在汽车检测试验场垂直弧形跑道的大客车里的感受、参观了大型风雨操场,大家感受到了科学的伟大,体验性实验性活动极大的增长了学生们的见识。

学生们还感悟了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秦兵马俑博物馆悠远的历史文化,领略了自然博物馆及历史博物馆的无穷奥妙、观看了大雁塔北广场霓红斑斓的音乐喷泉、认识了钟鼓楼广场等著名景点。通过了解历史、亲近自然、崇尚科学帮助他们走出地震留下的心理阴影,抚慰了震灾对他们心灵造成的伤害。

为期数天的夏令营活动虽然短暂,但这四天的活动收益所带给孩子们内心战胜困难的坚强斗志和赋予他们精神上发奋学习的激励力量却将使他们受益终生,孩子们心灵的收获远远超过了预期的目的。西北政法大学刘愫贞教授满含深情的为孩子们做了“在灾难中成长”的专题报告,无不深深扣动着孩子们的心弦;社省委常委佘振伟为孩子们讲述了政党制度建设和九三学社的发展史,使孩子们进一步了解我国政党制度下,作为民主党派之一的九三学社在我国社会发展中所作的贡献。夏令营的闭营仪式上,孩子们难以掩抑内心涌动的巨大鼓舞与感动,流着不言屈服的热泪,纷纷畅言吐露心中熠动的共同决心:用坚强战胜困难,用奋发努力学习,励志酬报社会,励志酬报祖国。

送别之时,略阳一中的师生对参与此次励志夏令营活动的三所高校,尤其是主办此次活动的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再次表示深深的感谢,学生们整齐列队对九三学社陕西省委的领导致以深情的鞠躬,藉以表达内心无限感激之情。

 

 
 
 
 
 
 

11月羊城广州仍然温暖如春,春意盎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校园仍然綠郁葱葱。2008年11月7日-8日,法律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年会在这里成功召开。
来自中国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三十余所高校的代表,
以及美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马来西亚、俄罗斯等国的共110中外法学语言学学者汇聚一堂,畅所欲言,共同享受着这次中国法律语言学界两年一度的学术大会。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新闻传播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刘愫贞教授、刘蔚铭教授、马庆林教授、刘淑颖教授、陈静学老师一行六人应邀出席了本次法律语言学学术盛会,
与中外学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日程安排,刘愫贞教授主持了第四组(Room 216)的学术研讨,并以《“礼”与法律语言的准模糊语词》为题做学术发言,引起与会者的共鸣与热烈讨论。
同时,刘愫贞教授还应邀在大会闭幕式上做会议总结发言。
刘蔚铭教授协助吴伟平博士主持了第一组(Room 201)的学术研讨,并以《语言证据范畴下的法律语言学研究》为题做学术发言,引起中外学者对中国的语言证据
适用问题的极大兴趣,并展开了广泛的讨论。
    同时刘蔚铭教授还应邀主持了我国著名语言学家王德春教授的大会主题发言,以及来自美国的知名法律语言学家Janet Ainsworth教授的大会主题发言。
    马庆林教授主持了第三组(Room 222)的学术研讨,并以《美国法院案件审理的推理过程——由一则案例观之》为题做学术发言,也引起了大家积极的提问与响应。

    在本次大会上,还召开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年会,其中选举了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经民主选举,产生了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在新一届理事会选举中,我法律语言研究中心刘愫贞教授
和刘蔚铭教授当选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庆林教授被选为理事。

大会期间,我中心主任刘蔚铭教授还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邀请,作为专家对该院“增设法律语言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了评估,与该院同行专家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

本次会议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主办,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承办,国际著名法律语言学家、
英国阿斯顿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中心主任Malcolm Coulthard教授,
国际著名法律语言学家、美国乔治城大学名誉教授Roger W. Shuy教授及国际著名法律语言学家、香港城市大学Vijay Bhatia
教授等中外学者110人参加了会议,围绕会议主题“二十一世纪的法律语言研究和应用”
共同探讨法律语言学理论研究、法律语篇分析、法律翻译和法庭口译研究、
法律语言研究的应用、法律语言教学研究、法律语料库建设和法律语音学研究七大问题,涉及到了各个层面的热点与关键问题。

本次大会是一次学术自治的大会,学术自由的大会和学术创新的大会。各位中外学者是本次大会的主人,没有多余行政化和官化的侵扰。他们畅所欲言,
自由探讨,奉献自己全新的科研成果,使整个大会的学术性发挥到了极致!

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扩大了西北政法大学在全国法律语言学界的影响,增进了学术交流,为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语言学科的发展必将起到推动作用。


 
 
 

 2008年12月6日-7日,澳门“首届两岸四地语言学论坛”在澳门理工学院举行,来自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本地的约60位学者专家,围绕法律语言研究﹑两岸词语比较及四地语言规划三大专题发表论文,共同商讨语言学的理论和实践的问题。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刘愫贞教授和刘蔚铭教授应邀出席了本次语言学论坛,与四地学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取得显著成效。

 

    这次语言学论坛,按讨论内容分为三个主题:法律语言研究,两岸词语比较,四地语言规划。根据日程安排,刘愫贞教授在“法律语言专题组”以《中国历代判词语体史论纲》为题做学术发言,引起与会者的共鸣与热烈讨论。同时,刘愫贞教授还主持了6日上午的“法律语言专题”。12月7日上午,刘蔚铭教授以《我国司法制度下语言证据适用的窘境和路径》为题做大会主题发言,对语言证据适用过程中将会遇到的概念冲突、制度冲突、观念冲突和实践冲突进行了探讨,同时指出了语言证据适用的两条路径,也取得了满意的成效。

 

    本次会议由澳门社会进步协会﹑澳门九鼎月刊社和澳门语言学会联合主办,旨在通过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有助各地区制订合乎现实需要的语言政策,同时有助于推动澳门语言问题的解决。在澳门回归祖国的过渡期﹐语言是个重要的问题﹐被列为过渡期的三大问题之一。回归后﹐语言问题的解决有了很大进展,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法律和司法方面﹐中文的使用仍然被人垢病﹐中文立法还有待加强。此外﹐两岸四地虽然都是使用汉语,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地语言各具特色,两岸四地的中文运用也有一些差异,语言的交流和整合出现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鉴于此,这次“首届两岸四地语言学论坛”借此探索语言问题﹐推动澳门学术的发展。

 

    此外,在论坛上发表论文的还有﹕著名法律语言专家王洁﹑廖美珍﹑杜金榜﹑刘红婴、李振宇等;著名语言学家﹑中国语言学会会长侯精一﹑袁晖;法学专家何超明﹑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米健﹑青海民族学院王作全等;语言规划专家﹑国家语委王铁琨,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振兴﹐香港城市大学王培光﹐台湾政治大学何万顺﹑李酉潭;著名社会语言学家﹑中国社科院张惠英﹑北京语言大学曹志耘﹑国家语委苏金智﹑南京大学徐大明﹑暨南大学郭熙﹑清华大学赵丽明等。

 

    本次论坛具有重要的语言学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澳门日报、澳门华侨报、澳门互联网站、教育部官方网站、中国中央电视台官方网站、中国广播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湾广播中心“你好台湾网”、中国新闻网、新浪网等诸多海内外媒体纷纷对此次“两岸四地语言学论坛”进行了报道。


 

群山生活(2008-09-06 22:15)
这是我和我的小女陈播雨在一起。请老师观看。 
由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主办的陕西省语言学学会第五届代表大会暨语言研究与教学研讨会于10月20日在陕西师大汉学院召开,与会代表共70余人,分别来自陕西师大、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省教院、西安工程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京大学、咸阳师院、咸阳西藏民族学院、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学院、安康学院、渭南师院、商洛学院、陕西师大附中、西安市85中等20余所高校和中学,另有部分研究生列席了会议。
     本次大会的议程主要有二:一、换届选举;二、学术交流。大会开幕式由学会秘书长、陕西师大文学院韩宝育教授主持,陕西师大周德明副校长、陕西省社科联学会处刘为民处长、陕西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王斌武同志、陕西师大国际汉学院院长陈学超教授、文学院院长李西建教授应邀到会并致辞,邢向东教授代表文学院讲话。
     大会共选出理事29名,常务理事19名。陕西师大文学院胡安顺教授当选会长,郭芹纳教授、韩宝育教授、西北大学文学院刘百顺教授、政法大学慕明春教授当选副会长,陕西师大学报杜敏教授、政法大学王俊荣副教授分别当选正、副秘书长,政法大学刘愫贞教授当选名誉会长。 
     选举结束后,新任会长胡安顺教授代表新一届理事会作了简短的讲话,他表示衷心感谢各位与会代表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新一届理事会将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以饱满的热情开展学会的各项工作,积极开拓,不断进取,不断创新;要加强自身团结,加强与省社联、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系,加强与各地会员的联系,并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同时希望所有会员继续关心和支持学会的工作,共襄大业,使陕西省语言学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能够为语言的教学和研究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产生更大的影响。
     本次会议共收到学术论文48篇。学术交流共分三个阶段,前一阶段为大会报告,后两个阶段分别为小组报告和小组自由发言。邢向东、刘百顺、王玉鼎、胡安顺、白振有、韩宝育、兰宾汉、赵学清、周政、杜敏、刘忠华、郭沈青、张文元等代表先后作了学术报告,内容涉及到汉语方言、近代汉语词汇、汉字与文化、古汉语语法、汉字研究、诗韵改革、精品课程建设等方面。
     大会闭幕式由新任秘书长杜敏教授主持,会长胡安顺教授作了总结性发言。他指出,这次会议准备充分,程序紧凑,会风严肃,气氛活跃,讨论热烈,学术含量高,各位代表通过会议对目前省内的语言研究概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同时进行了近距离的接触,增进了友谊,建立了联系。会议的特点有六:1.发言积极,老会员的热情很高;2.论题的涉及面较广;3.研究陕西方言的文章较多;4.代表给理事会的建议较多;5.与会的老会员较多;6.与会者有了中学教师的代表。之后,他对陕西省的语言研究进行了回顾和展望,希望今后的研究能进一步开阔视野,扩大研究范围,重视语言的应用研究和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重视系统性研究和特色研究。要排除浮躁,注意积累,建立打造精品的意识。要加强与外界的交流,争取机会多参加学术会议。 
 

 

 
                            
 

 

  
 
 
 

参加学术沙龙活动(2008-02-06 07:37)
2007年11月29日下午2:30—4:30,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第一期学术沙龙活动在雁塔校区大会议室成功举行。来自法律语言研究中心的学术指导刘愫贞教授、中心主任刘蔚铭教授、研究员马庆林教授和刘淑颖教授,以及外国语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不同专业的法学研究生和法制新闻学院的本科生23人汇聚一堂,从不同角度畅谈法律语言学研究。

本期沙龙活动的主题是“法律语言文化与法律语言研究”,主持人为刘蔚铭教授。首先刘蔚铭教授向大家介绍了“中心”的专家、教授和青年研究人员,然后各位学生一一做了自我介绍。接着刘蔚铭教授向大家介绍了“法律语言研究中心”成立的学术背景以及成立后法律语言学界和校方媒体的反应和信息报道情况,以及“中心”的重大事件和机构设置及研究方向等信息。

接着,刘愫贞教授以“法律语言文化与法律语言研究”为题做主题发言。刘愫贞教授首先详细讲述了法律语言学作为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遇到的困境和辛酸,其次论述了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从无到有的艰难发展历程,同时也谈论了汉语界、英语界和国外的法律语言学研究现状和发展状况。更重要的是:刘愫贞教授强调了法律语言学研究在实践中的重要性和光明前景。然后,刘愫贞教授转入第二个主题——法律语言文化。刘愫贞教授运用栩栩如生的例证,深入浅出地论证法律语言文化现实价值以及古代判词研究的现代意义,显示出深厚的学术功底。各位与会者仔细聆听,认真做笔记,常常对刘愫贞教授生动表述发出会意的笑声。整个主题发言很成功,气氛和谐愉悦。

之后,马庆林教授对法律语言、法律语言学和法律英语的概念、特点和差异做了讲解,同时通过案例介绍了国外法律语言学的研究情况。法学研究生刘卫斌同学通过例证接着讲述了法律语言用词的含混和精确问题,以及法律翻译中的社会背景和法律背景,指出了语言对法律的重要意义。

本次沙龙活动内涵丰富,学术质量很高,与会者都不同程度受到了很大启发。由于时间关系,与会者更多的思考、问题和论述将在下一期学术沙龙活动中做更深入的探讨。会后,全体与会者合影留念。

作主题发言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发布)

 

漫说气质(2007-11-03 21:41)
 中国文人重气质风度,历朝历代莫不如此。孔已己虽穷困潦倒至极,却依然不脱他那区别于非读书人的“长衫”,即为典型例证。
当今社会,文化人更看重自身的气质风度,而大学生尤重于此。在毕业洽谈会上,为显示自己“有风度,气质好”,给招聘者留下良好印象,西装革履手提保密箱者有之,借款买高档服装着身者有之,甚至不惜花费巨资整容换颜者亦不乏其人,更别说专门去美容美发店扮靓自己的大多数了。他们错误地把气质风度等同于美服佳容。
众所周知,一个人的气质风度决不仅仅是他的外在形象,更非其娇好的面容华美的穿戴所能独标的。
气质与风度,所指并不相同。“气质”一词,《辞海》《辞源》都释为:或人的生理或心理等素质,或风骨风格两义。《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解释为人的相对稳定的个性特点和风格气度两义。“风度”《辞源》释为仪容气度风格气派;《辞海》与《现代汉语词典》释义相近均指人的言谈举止姿态。以上权威释义,毫无质疑地使“气质”重于内而“风度”重于外。
“气质”作为内质要素的综合,它应包括知识,品德,性情,才智和人生观价值观等要件。一个人的气质便是这诸要素融注于这个人,使之成为他的精神,成为对其处世待人言谈举止难于剥离的看不见的指挥棒。如同咸盐入水只知其咸难见其盐。
“风度”即人的言谈举止等外在行为的综合体现,它与“气质”相为表里水乳交融。内在的精神要靠外层来显现,而外显的东西一定来自内质,有什么样的内质就会有什么样的风度,两者之间相谐不二。李白是我国古代继屈原之后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的清逸潇洒的风度,曾使无数文人墨客为之倾倒,何也?不是他“眸子炯然,哆如饿虎”的面容,也不是他“长不满七尺”的身材;而是他的“落笔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才智诗品,是他的对自由的热爱和不倦追求,是他的不畏权贵的独立人格。正是因了这些内在的素养和气质,才赢得后人无止的景仰,让无数卑微的生命在局促的境遇中,也能体验到崇高,感觉到尊严。这便是李白伟大之所在,这便是李白让人称羡之所由,这便是李白的气质和风度。
鲁迅先生是中国文化的一面旗帜。他既无伟岸的身躯,也无俊朗的面容,但他的风采卓然,不仅当时的青年视他为导师,以他为楷模,即使21世纪的今天,青年人依旧视他为精神领袖,人格榜样,依旧艳羡他光彩照人的风度。他的风度来自他的内在气质,即他的丰厚的学养,他的透彻的洞察力以及他的决不妥协的硬骨头精神和不媚俗不合污的特立独行的人格等内质因素的综合.如果没有了他的《呐喊》《伪自由书》,他的《两地书》,他的日记,没有了他与反动势力的不屈斗争与革命者的真挚友情以及他对中国共产党的崇敬和热爱,我们还能感受到他的引人的魅力和辉辉的风度吗?
钱钟书先生的儒雅风度,是世人所仰慕的.他的儒是建立在深广的文化底蕴上的儒,想当年他以横扫清华图书馆的气概,博览群书,大悟大得,为自己积淀了丰蕴深厚的才智知识,使他在以后的学术研究道路上,步履清盈步伐坚定;他的雅是建立在超凡脱俗卓卓特立的处世观价值观上的雅.有了这样的学识和品格,他才能为我们写出经典的《谈艺录》《管锥篇》《围城》,为自己建立起了让人仰止的文化昆仑.
顾准是当今青年的楷模,他一生所表现出的追求真理的坚定执着, 显示了一个为信仰而殉道的共产党员的风采.他的睿智与坚毅,他的为真理而舍家不顾命的精神,他的坚持独立思考不为压力所动的人格,都是当代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网络学子敬仰与挚爱的原因.他们视顾准为自己寻找的”魂”的象征.顾准的一生其实就是”中国20世纪由激扬辉煌到困顿沉重的一页信史”.顾准的可敬可歌,顾准的令人心灵震撼,顾准的伟大照人的风度,一句话,是他矢志不渝的与其凄惨人生的交织起来的那种高尚精神的外现.
从以上个例,我们不难看出,要想有风度,先得练内功.古人有”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告戒;今人有”要让一个空虚无聊的人容光焕发,读书是最好的营养品”之说.可见风度来自内质,而内质的积累要靠道德的不断修炼、品格的不断完善和发奋的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