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九七年香港回归,中央人民政府透过《基本法》授予香港「行政权、立法权和独立的司法权」,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根据宪政伦理,香港「独立的司法权」是相对于本港「行政权、立法权」的「独立」而已,绝非「独立」于其权力来源即「一国」主权,这是应有之义,也属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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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九七年香港回归,中央人民政府透过《基本法》授予香港「行政权、立法权和独立的司法权」,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根据宪政伦理,香港「独立的司法权」是相对于本港「行政权、立法权」的「独立」而已,绝非「独立」于其权力来源即「一国」主权,这是应有之义,也属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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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最近表示,「改革要从党和政府头上开刀,坚决打破背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利益格局。」话是讲得不错,但真正要落实,恐怕李白名句「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要改为「政改难,难于上青天」!
难在何处?恰恰就难在盘根错节且环环相扣的利益格局。比如,你要改革镇一级政权架构,由全民直选产生,那么,县级掌握人事大权的官员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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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官如果缺乏对「一国两制」及《基本法》的认同,会导致司法独立蜕变为「司法至上、法官治港」,扰乱宪制秩序和法治环境,令社会整体利益受损,犹如「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可能将香港带往极其险恶的境地。因此,行政长官在任命法官及法援署署长时,应要找一些真正认同「一国两制」及深刻理解《基本法》的法律精英,不可以让满脑子殖民时代价值观不知「一国」主权为何物的人士占住位置。
候任特首梁振英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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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面对中国当前的改革进入了深水区、攻坚期,面临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重庆模式」是以个人专断为内核,以政治运动为手段去博取一时的轰动效应,惟其偏离民主与法制轨道,不足为训。与此相反的是,汪洋在广东勇于探索,就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政治体制改革发表一系列观点,且从价值观角度论述政改的方向。对于「中国向何处去」而言,汪洋话语及其打造的「乌坎模式」无疑有着较为正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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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下午接到廉政公署总调查主任来电,表示「流浮山饭局经多方取证调查,结论是无任何人触犯任何法例,因此终止所有调查,案件撤销」。此乃意料中事,听后心中油然而生一句话:「真金不怕洪炉火!」
回想今年二月十日晚,我和时任梁振英竞选办公室主任罗范椒芬等一行前往流浮山「小桃园酒家」与几位新界乡事选委沟通,了解原居民对新界村屋历史遗留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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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体制改革无疑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高瞻远瞩的顶层设计,也需要切实可行的推进步骤。因此,最近汪洋在广东力推的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社会建设,要向既得利益集团开刀的改革探索,引起中外舆论的关注。
我一直认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价值观,因而比较注意广东省委在「观念先行」方面的举措,觉得比较正路和开明。兹举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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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在「党的建设」中,「反腐败」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但反腐败的结果,却是愈反愈腐:不仅贪腐数额愈来愈大,贪官级别愈来愈高,贪腐情节愈来愈恶劣,到头来,负责反贪执法的反贪局长、政法书记、纪检书记、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不少都沦为贪腐分子。市场经济的资源在权力扭曲下不仅没有实现优化配置,相反向官商勾结的特权阶层倾斜,少数人掌控了大部分社会财富,大多数人并未恰如其分地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社会矛盾愈来愈尖锐,群体性抗争事件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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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特区政府问责班底的筹组进入最后阶段,候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强调用人唯才、不分新旧,选人才时要求对方有理念、担当及政治能力,并要求新班子多落区听取民意,向市民问责。新政府组班用人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以组成一支有德有才的管治队伍。
反对派竭力抹黑梁振英的用人方式和标准,大肆营造「梁振英任人唯亲」、「『党人治港』将取代『港人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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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战术而言,此次立法会拉布战,似乎黄毓民、陈伟业、梁国雄满足了对社会极端不满的少数族群民粹情绪,始作俑者成了舆论焦点是大赢家。实际上,与其说是「三恶」策略高明,倒不如说是港府和建制派政治水平低劣。
第一错是港府。早在两年前「五区公投,全民起义」人心丧尽,政改方案在民主党附和下在立法会高票通过的大好形势下,应趁热打铁,乘势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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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七月一日,香港在中央CEPA安排,个人游、大型国企来港上市、人民币离岸服务等一系列挺港措施发酵作用下,政局、经济、民生「否极泰来」,曾荫权自然可以吹着口哨步入礼宾府接过董建华的特首印绶。然而,今年七月一日梁振英可没有这么幸运,曾荫权交给他的是一个烫手的「山芋」,第四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