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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祷文

主耶稣基督,

永生上帝的儿子,

求你怜悯我!

Lord Jesus Christ,Son of God, have mercy on me, a si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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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2011-03-08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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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圣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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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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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我的思考

《次经》简介

 

Fr. Jonathan Liu

 

次经又称“旁经”,(Apocrypha或Deuterocanon),Apocrypha的意思是“隐藏”,这些是存在于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中,但却不包括在希伯来圣经中的旧约书卷。其实,有些次经的经卷还是用希伯来文写,如“多比传”和“便西拉智训”,不过,这些经卷的原文已经散失,只有希腊文的译本被保留下来。次经的写作时间主要在两约之间。

 

一、次经的书目

 

宗教改革之后的新教会,完全把次经摒除于圣经之外,但是天主教、东正教、圣公会与部分路德宗教会却保留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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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7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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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好文转载

信仰纲要

 

(摘录自《公祷书(1979年版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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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我的思考

聂斯脱利、聂斯脱利主义与东方亚述教会

 

Fr. Jonathan Liu

 

在发表了《上帝之母马利亚》的文章之后,有牧师向我指出,“罗马教宗约翰·保罗二世已经为聂斯脱利平反。”因为早在1994年11月11日教宗与东方亚述教会的宗主教马尔·定卡四世(Mar Dinkha IV)在罗马签署联合声明,这份声明指出,天主教会接受聂斯脱利提出对于马利亚的称呼,即“基督之母(Mother of God)”或“我们上帝救主基督之母(the Mother of Christ our God and Savior)”

 

关于这一点,首先要先介绍一下聂斯脱利。聂斯脱利(Nestorius,约380-451),生于叙利亚的日尔曼尼西,曾任安提阿教会的长老。主后428年被东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任命为君士坦丁大主教。按谷勒本所著的《教会历史》中介绍了他的神学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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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1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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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我的思考

上帝之母马利亚

 

Fr. Jonathan Liu

 

五月份是教会传统的圣母月,这个传统大约起源于十三世纪末期,教会把五月敬献给圣母,效法圣母马利亚的懿言嘉行。一谈及圣母马利亚,很多弟兄姊妹似乎就会心里不舒服,他们有一种错误的认识,似乎只有贬低圣母的地位才能“高举”基督。若是教会中有人宣称说圣母马利亚乃是上帝之母,这无疑是犯了“异端”的大罪。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非常错误的、不敬的,且是要被定罪的。圣母马利亚是上帝之母,乃是正统教会的信条,被记录在迦克顿信经之内,是基督徒必须确信的真理。

 

要理解有关圣母为上帝之母的真理,就必须从基督论的角度来看,马利亚是上帝之母,不是说她生了至高独一的上帝,乃是指她生了神人两性的耶稣基督。因为,我们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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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1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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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我的思考

赌博是犯罪吗?

 

Rev. Jonathan Liu

 

有人认为,提这个问题似乎是非常多余的,因为很多弟兄姊妹都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说,赌博是一种罪。在中华文化中也把“赌”列在“五毒(嫖、赌、饮、荡、吹)”之中。大家反对赌博的理由一般是,赌博有不劳而获的思想,赌博容易上瘾等。但是也有基督徒却反驳说,他们去赌场赌钱只是如同工作一样,并不豪赌,并他们也有自己的底线,并不会赌得倾家荡产。这些基督徒认为,圣经并没用指出赌博是罪,甚至连赌博这样的字眼都没有,教会认定赌博是罪无非是因为传统的理由,其实没有圣经根据。他们只是小赌怡情而已,无伤大雅。

 

真是如此吗?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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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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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博士所著简式认罪礼礼文

 

(摘自马丁路德小问答)

 

悔罪者说:

 

亲爱的听告解者:我请你听我认罪,宣告赦免,来实现上帝的旨意。

 

我这困苦的罪人,在上帝面前承认我一切的罪。特别是,作为一个(仆人、婢女、等等),我伤心地在你面前承认,我没有忠心服事我的主人,因为在(这件事、那件事上),我没有照着所吩咐的去做。我激怒了他,使他出言咒骂。我在言语和行为上曾经得罪人。我曾经与同辈争吵。我曾经埋怨我的女主人,和咒骂她。我为这一切而伤心,并求主开恩。我想改善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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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7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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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主赐福这位可敬的老人,怀念在闸北堂的日子。
原文地址:朱伯华长老作者:标杆教育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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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6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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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圣像


救主受難日

 

全能的上帝,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昔日為我們甘心被賣,交在惡人手中,在十字架上受死:求你施恩眷顧你的全家,就是你的教會;聖子和聖父、聖靈,惟一上帝,一同永生,一同掌權,永無窮盡。阿們。

 

【宣召經句】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

 

舊約經課  以賽亞書52:13-53:12 (或) 創世記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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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我的思考

写给一位神学生的信

 

亚楠弟兄:

   

平安!对于你要采访我的这些问题,我只能大致简单地回答你了。当然,首先作为一个被采访者,我的身份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我的神学背景与牧会理念。我是圣公会牧师,属于美国联合福音圣公会(the CEEC),这是一个坚持福音信仰,但也是奉行主教制的教会,基本上,我们教会的信仰为兰柏四规所划定:1、新旧约圣经包含一切得救的要道;2、使徒信经是洗礼的标记,而尼吉亚信经则是信仰的陈述;3、耶稣基督亲自设立了两个圣礼——圣洗礼与圣餐礼;4、坚持历史性的主教制。所以,我对你所提问题的回应,都必须在这个范畴中,不能被逾越。

 

你已经看过我的两篇文章,一篇是我蒙召的经历,另一篇则是我认为最为感动的事,那就是到你家乡事奉的经历。我的蒙召确实有些“传奇”色彩,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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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0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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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我的叙事

除草记

 



早年去安徽进行神学培训的时候,我住在感恩的家中,我着实羡慕他家宽敞而又种满瓜菜的后院。我每天早上都会去他家的那颗无花果树下看看,有没有已经成熟的果子,若是发现了,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摘下一个,用手搽搽干净送入口中,那种清香与甘甜的感觉真是美妙极了。我梦想将来退休之后,也可以拥有一块,哪怕不是很大的院子,可以满足一下我栽种的乐趣。没有想到,这个梦想居然在美国就这样实现了,只是梦想与现实总有很大差距的。

 

自从打算买这房子的时候,打算种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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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拿单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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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約拿單,年近不惑;
黃浦江畔,滬邑人氏;
青少年時,蒙主垂憐;
賜予信心,得救重生;
罪雖深重,寶血潔淨;
救主不棄,呼召傳道;
近二十載,素餐屍位;
主恩浩瀚,終究不棄;
恩賜神職,賦予統緒;
重新立志,再獻活祭;
聖道宣揚,聖禮恭行;
善牧群羊,仰賴聖靈。

 

使徒信经
1.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
2.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
3.因着圣灵感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4.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于十字架,受死,埋葬;
5.降在阴间;第三天从死人中复活;
6.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 
7.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8.我信圣灵;
9.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圣徒相通;
10.我信罪得赦免; 
11.我信身体复活;
12.我信永生。阿们!
尼西亚信经

1.我信独一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和有形无形万物的主。 
2.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前为父所生,出于上帝而为上帝,出于光而为光,出于真神而为真神,受生而非被造,与父一体,万物都是借着他造的;
3.为要拯救我们世人,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贞女马利亚成肉身,而为人;4.在本丢·彼拉多手下,为我们钉于十字架上,受难,埋葬;
5.照圣经第三天复活;
6.并升天,坐在父的右边;
7.将来必有荣耀再降临,审判活人死人;他的国度永无穷尽; 
8.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和子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 同受尊荣,他曾借众先知说话。
9.我信独一神圣大公使徒的教会;
10.我认使罪得赦的独一洗礼;

11.我望死人复活;
12.并来世生命。阿们!

亚他那修信经
1.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
2.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上帝,
4.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如是,父是上帝,子是上帝,圣灵亦是上帝。
16.然而,非三上帝,乃一上帝。
17.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
20.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上帝。
28.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上帝。
29.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上帝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上帝,又为人。
31.其为上帝,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依其为上帝,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彼虽为上帝,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彼为一,非由于变上帝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上帝。
36.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
37.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39.升天,坐于全能上帝父之右。
40.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并供认所行之事。
43.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44.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上帝与人成为一基督。
38.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39.升天,坐于全能上帝父之右。
40.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并供认所行之事。
43.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44.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
迦克墩信经
我们跟随圣教父,同心合意教人宣认同一位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
他是真上帝,也是真人,具有理性的灵魂,也具有身体;
按神性说,他与父同体,按人性说,他与我们同体,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
按神性说,在万世之先,为父所生,按人性说,在这末世,为求拯救我们,由上帝之母,童女马利亚所生;
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独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
二性的区别不因联合而消失,各性的特点反得以保存,会合于一个性格,一个实质之内,而并非分离成为两个位格,却是同一位子,独生的,道上帝,主耶稣基督;
正如众先知论到他自始所宣讲的,主耶稣基督自己所教训我们的,诸圣教父的信经所传给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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