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援工伤工人刘汉黄
我们是一群在广东打工的外来农民工,有些曾经在打工期间受过工伤,在看到了《南方都市报》6月16日A05版《讨工伤赔款遭拒,捅杀两台湾高管》的报道后感到很震惊,在痛惜工厂经理的同时,也为工伤工人刘汉黄的遭遇抱不平,报纸上说刘汉黄进厂才干了一个月,就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不得不切掉右手掌到手腕处以挽救性命,之后因工伤赔偿问题一直与厂方进行协商,以求讨回应得的工伤赔
声援工伤工人刘汉黄
我们是一群在广东打工的外来农民工,有些曾经在打工期间受过工伤,在看到了《南方都市报》6月16日A05版《讨工伤赔款遭拒,捅杀两台湾高管》的报道后感到很震惊,在痛惜工厂经理的同时,也为工伤工人刘汉黄的遭遇抱不平,报纸上说刘汉黄进厂才干了一个月,就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不得不切掉右手掌到手腕处以挽救性命,之后因工伤赔偿问题一直与厂方进行协商,以求讨回应得的工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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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马喜生通讯员/王创辉)本报此前报道的“刘汉黄杀人案”日前有了新进展。东莞中院对刘汉黄所提出的伤残赔偿上诉进行了判决:维持第二人民法院的判决,判展明五金公司赔偿刘汉黄177293.37元,扣除已支付的8608.5元,尚应当支付刘汉黄168687.87元。刘汉黄于杀人后被东莞市检察院批捕,目前正在看守所等待审判。
嫌仲裁赔偿太低提起诉讼
2008年9月22日,刘汉黄进入东莞大朗展明五金公司工作,签了一年劳动合同,约定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770元,入厂时,展明五金公司没有为刘汉黄办理工伤保险。2008年9月28日,刘汉黄在操作铳床时右手掌被压断。
2008年11月26日,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刘汉黄的伤残达到五级,未达护理等级,符合安装掌部假手。一个月后,刘汉黄向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大朗分庭申诉,该庭于2009年1月14日作出仲裁裁决:由展明五金公司一次性赔偿刘50713.7元。
刘汉黄认为赔偿偏低向法院提起诉讼。
焦点在假肢更换费用
2009年5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展明五金公司扣除前期医疗费用后,还应赔偿刘汉黄168687.87元,但是双方当事人均不认同该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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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黄,我的兄弟
我们一样作为农民的后代
都市给我们的又能是什么
恍然间,我们开始置身于一个“草莽英雄”的时代。在网络丛林中,新的英雄豪杰是刘汉黄。这位来自贵州,在广东东莞展明五金制品厂打工的26岁小伙子,于6月15日手刃该厂三位台湾高管,并致其中两人死亡。
这可真是“布衣之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了。因此一点也不奇怪,点开网上对此新闻的跟帖,多数网民已毫不迟疑地以“好汉”、“英雄”来称呼刘汉黄,“向刘英雄致敬”的网络动作不断重复,“杀得好”三个字所代表的最直观的网络情感遍地流淌。至于偶尔一些看似理性的声音,则被毫不留情的网络口水淹没了。
让我们看看事情的缘由。据《南方都市报》6月16日
《南方都市报》6月16日A05版《讨工伤赔款遭拒,捅杀两台湾高管》
那时候,刘25岁。“身高一米七多一点,长得很瘦;有点内向,不善表达。不过,对人很客气,别人帮他一点忙,他就谢个不停。”一名熟悉刘汉黄的员工对《财经》
刘汉黄操作冲床。进厂的第七天,2008年9月28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一台运转的冲床机器砸下来的瞬间,刘汉黄右手来不及躲闪,掌部和手指的骨头被砸碎,经诊断,为“压砸毁损伤”。在救治过程中,由于伤情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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