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鳝是一道菜。
热锅热油,将活的鳝鱼放进去,盖上锅盖,待锅中鳝鱼不再发出响动后掀起锅盖,放调味料,如盐之类,不可少的是酸豆角之类的酸菜,然后便算做得了。端出来的鳝鱼像蛇一样盘起来的,所以得此名。
我喜欢吃的时候先将头部去掉,然后将鳝鱼从中间撕开——只用双手的大拇指和食指——去掉肠子再慢慢吃。用上手的吃法,很过瘾。有时会有点苦,因为鳝鱼的胆给落里头了。
家乡这边能买到的鳝鱼绝对是绿色食品,纯野生,细细小小的。不像大城市,只能买到饲料催出来的那种粗壮鳝鱼。
盘鳝是外婆的拿手菜之一,以前外婆能下厨的时候经常做给我吃。
但我喜欢吃这道菜,除了味道可口之外,感情也是其中因素吧。曾有同学来家里吃饭,看到鳝鱼盘起来的样子,就难以下咽,而我则大口大口地吃得畅快。
跟外婆一起可算朝夕相处了这么多年,记忆最深刻的就是这道菜,外加号称“秦氏炒饭”的蛋炒饭,和蒸蛋羹。
可惜,外婆老了,所以我好多年吃不上了。
如今,则是再也吃不上了。
这便是外婆留给我的记忆。多与食物有关。
比如我下了晚自习想吃炒粉,外婆会在睡觉前走到县城的另一头从夜市上给我带
(2009-07-16 10:51)
2009年6月29日,我为自己生下了一个亲人。
男孩。
一个将与我一辈子捆绑在一起的人。
我爱他。


(2009-04-27 12:33)
真的没有想到,在为即将出生的宝宝准备衣物时,妈妈会从她密密匝匝堆满东西的柜子里,翻出我出生时穿过的衣服、戴过的帽子、系过的围兜、可能根本没穿过的鞋子。
这3件衣服被珍藏了20多年,却毫发无损,除了长袖的袖口有些许被我吃手吃出来污渍,白色的布料被岁月染上了洗不掉的黄点。



某猪的博客里,关于我的链接名字是“泡泡猪”。
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总是搞错彼此的名字!
在我MSN好友的昵称里,我把她写成了我的名字。
她不是“泡泡猪”,她是“沫沫猪”。
已经不太记得这两个名字的由来了。
好像是因为当时我迷恋于玩泡泡龙的游戏,而得的吧?
刚巧,她喜欢一个名字带“mo”的球星,我便给她起了“沫沫”这个情侣名字。
年月太久了,记忆模糊了。
但很多事情就是这样,过程已忘,结果却清晰地留了下来。
所以,“泡泡猪”“沫沫猪”叫到了现在。
我们的关系也保持到了现在。
虽然性格有差异,但曾经还是一起吃吃喝喝过,一起疯疯癫癫过,一起搂搂抱抱过,也一起睡过。
现在,天各一方,几乎无法见面,在彼此的网络联系人里也只是日复一日地挂着,但当有诉说需要时,还是能毫无隔阂地交流。
作为朋友来
一
楼下新开一家面包店,打出8折优惠的牌子,我和老妈路过就顺便进去看看。贵,真贵。转了一圈,也没看见合适我们购买的,所谓特价面包的柜台也空空如也。终于,我和老妈同时在一排面包柜台里发现了一只飞舞的苍蝇。“服务员,你们这面包怎么有苍蝇呀?”我和老妈一副消协委员的姿态冲向了收银台。一个正烤面包的男人,没有任何表情地看了我们一眼,走向了我们说的柜台,拿出苍蝇正占据的那碟面包,随手放在了收银台后的架子上。“真是敷衍哪,明明那些柜台都是相通的,却只拿那一碟面包……”我和老妈嘀咕着走出了面包店。估计,店员都在想:这两人存心来捣乱砸场子的,转了半天不买东西,还找出只苍蝇!
二
我和老妈都喜欢看电视剧,并且看电视剧都有喜欢发表评论,现将评论模式总结如下:
老妈:这人真是傻子!
我:那实在。(意为那真是、那确实,家乡话)
……
老妈:这人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我:那实在。
……
老妈:这个男人家怎么这么拖泥带水的,真是!
我:那实在。
(2009-01-31 11:41)
时间过得真快——
这句话很老套,可是在今天我还是忍不住要说的。
去年的这个日子,大约也在这个时候,我和大胖拿到了红本本。
并且以很经典的表情在民政局窗口前拍了一张照片。
在那天之前,我可心急坏了。
生怕大雪减慢了大胖回家的脚步,让我们错过了定好结婚的黄道吉日。
当清晨大胖那张相对白嫩的脸,出现在我勉强睁开的眼帘前时,我终于松了口气。
天遂人愿啦。
于是,一年就这么从指缝间过了。
都说第一年是“纸婚”,可见这第一年是多么脆弱呀。
站在这第一年的尾巴上,我想,我们还是经受住了考验的。
虽然彼此还算熟悉,但还是会有各种意想不到的矛盾。
争吵,冷战,分歧……平心而论,幸福还是多得多的。
磨合着,磨合着,相互之间便越发懂得适时地让步和妥协了。
再加上偶尔的浪漫。
我很满足了。
(2008-11-24 18:57)
上周决定去医院报个道。
大早出门,兜兜转转竟还回到了小区南面的朝阳区妇幼保健院。
早知道这么近就有家专科医院,我跟老妈就不用赶那么远了。
对这家医院的印象不错,环境干净,人也不多。
墙上关于家属陪同分娩、亲自给宝宝剪脐带印脚印、免费孕妇讲座、宝宝游泳等广告吸引了我,我动了在此生产的念头。
来医院的大都是肚子很大的准妈妈了。
像我这样肚子瘪瘪的倒是另类。
就连问诊台的护士都说我去早了。
这这这。。。。。。
不是第一次当妈,紧张嘛。
医生给我开了个彩超,说是排除下宫外孕。
我做的是不用憋尿的那种,因为怕疼,裤子都脱穿得很狼狈。
但是接过检查结果单,看到那个小小的白点点的时候,我突然变得好高兴!
这就是我肚子里的宝宝哎。
医生说,宝宝长得挺好的。
真开心。
(2008-11-10 12:36)
怀孕了。

话说——
刚才我跟老妈专程去小区附近的饭馆点了餐带回来做晚饭,安稳地进楼、上电梯、按上楼层号,不一会,电梯门开了,我们走出来,楼道里的灯平常一直亮着,今天却怎么跺脚都没反应,我嘲笑老妈没力气,老妈趁势感叹自己老了,还嘀咕着说靠在门边的放灭火器的箱子怎么不见了,我站在家门口发现隔壁的隔壁怎么突然多加了一道防盗门,昨天好像还没见着呢,最后,我掏出钥匙,恐怖的事情发生了:钥匙塞不进门孔里去啦!勉强塞进去半截,却拧不动,我暗自琢磨,就出去一小会,难道有人把我们家给盗了?一激灵,钥匙掉了,拾起钥匙正要继续塞孔工程,意外看见了门牌号。。。。。。汗!走错门了!
四处找了找摄像头,可别明天被保安拉去问话,还有还有,幸好那屋里没人,否则。。。。。。如何收场?
听林志颖的歌,总让我感觉回到了十七岁。
十七岁的我,在干些什么呢?
上高二。
依旧讨厌背政治和历史。
刚分了文理科,因为分科考试时物理化学分高而选择了理科。
暂时没有感受到高考的压力。
很少看课外书。
下课了会跟周围的同学下五子棋,用算术本画的最简陋的那种。
早已脱离了假小子的形象,跻身乖乖女行列。
有一个追了我一年的男生还是继续对我好。
似乎没有喜欢的人。
……
二十七岁的我能清楚地知道十七岁的我是怎么过的。
可十七岁的我却从来不曾想过二十七岁的我是什么样子。
十七岁的我有一盒林志颖的正版卡带。
初中时花十元从同班男同学那里买来的。
他对我没有特殊感情。
所以,他不会送给我,只会卖给我。
现在他应该已经当父亲了吧。
高中毕业时,我把卡带送给了一个超喜欢林志颖的好朋友级别的男同学。
现在这位同学好像找到了人生真爱,再也没了消息。
就连我的婚礼都毫无解释地没有出席。
那盒卡带或许也早已不知遗落何处了吧。
另一位好朋友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