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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肃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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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司

管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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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李肃

中国

杂谈

杨建平 和君创业合伙人委员会轮值主席

 

【作者按】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委员会是中国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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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李肃

中国

杂谈

杨建平 和君创业合伙人委员会轮值主席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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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三联国美之争欲演“连环诉讼”
           和君创业发声明状告三联集团
 
    三联商社(600898)今日开盘后一股冲天,股价报出强势涨停的出色表现,显然是昨天(2月2日)
 
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改选成功,新大股东就此正式接盘的直接反响。昨日大会中,前大股东三联集团派
 
代表现场发难,认为此次大会的召开和董事会改选为“非法”,不仅遭到现场几位股东的强烈反对,而
 
且有小股东北京和君创业咨询公司作出针对性声明,认为三联商社陷入今日困境,皆由前任大股东的种
 
种违规违法行为多次侵害上市公司三联商社利益所致,并提出,若三联集团“一意孤行,坚持错误”,
 
将对之提起诉讼。
    声明全文如下:

和君创业咨询公司就“三联集团”

侵害上市公司“三联商社”股东利益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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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可乐

合资合同

百事公司

中国公司

工会

声明

财经

分类: 天府可乐品牌追索战

    近日,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工会委托和君创业咨询公司、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等各家中介机构,在给百事投资中国公司屡次发函均未收到回应的情况下,我们的律师亲自登门求见了百事投资中国公司的有关人士,但却遭到了对方无理的驱逐出门。而让人更为愤慨的是,在国内各大媒体披露了这一消息后,百事公司方面竟然继续无视事实、颠倒黑白,向媒体发布声明说我们“违背事实、无是生非”,并威胁将“采取必要行动、以正视听”。对百事公司方面的这一言论,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工会正式发布声明如下:

    2008年12月5日,我们将委托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裁李肃、上海和君创业咨询公司总经理汤浩、天府可乐创始人及工会代表李培全,在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吴辰带领的八名律师陪同下,再次亲赴百事投资(中国)公司上海总部以正视听。

    我们诚邀国内外一切关注此事的媒体界朋友,与我们共同前往百事投资(中国)公司,见证百事可乐的无理和强权。

 

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工会

和君创业咨询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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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百事公司

天府可乐集团

汤浩

中国

财经

分类: 天府可乐品牌追索战

 

近日,被广为关注的“天府可乐”品牌追索战日前又有了最新的发展——上周五(11月28日),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工会委托的律师在拜会百事(中国)投资公司相关人士之时,遭到了百事公司方面无理的阻挠和粗暴的驱逐。至此,百事方面已经单方面关上了与天府可乐集团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的大门。

据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陆宇介绍说,自2008年10月15日以来,中国天府可乐集团方面前后累计已向百事公司方面寄送了六次正式的公函与律师函,提出了一些合理的诉求。然而遗憾的是,百事公司方面对此完全置诸不理,还多次向媒体声称未收到任何来自天府可乐集团方面的文件或联系。因此,2008年11月28日下午,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受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工会的委托,派遣律师陆宇,亲自来到百事(中国)投资公司,要求会见百事方面的法务部人士,以就天府可乐品牌的追索事宜与其正面沟通。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百事公司的行政人员得知他是代表天府可乐工会的律师后,立即强横地予以拒绝,表示不会为其进行任何转达,尽管陆律师多次强调要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得到的答复均为:“我们百事根本不知道什么天府可乐,也不会去为你传达

(2007-12-0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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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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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原罪之辩(2006年12月—2007年3月)
 
:::在工商联民营企业权益保护会上讲话(2007年0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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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达娃之争

达能公司: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

 

 

我们收到由富而德律师事务所二零零七年七月六日代表达能公司的律师回函。对于此函,和君创业咨询公司作出如下答复:

 

第一,贵方回函态度让人震惊。回函之首贵公司就使用了“缺乏诚信”、“别有用心”、“毫无根据”等具有攻击性和污辱性的语句,而回函之尾又用威胁语言声称,“贵方应该了解故意提出任何无根据的指责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等等。这种以大压小、以强欺弱式的傲慢态度,很难让人相信是一个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地位和身份的大型跨国公司所应有的表现。回函不仅缺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起码的常识,也完全不是法律交涉文件中应有的表述方式,很有中国四十年前“文革”语言的味道。

第二,贵方回函内容极其可笑。回函一方面拒绝回答我们致函中所提到的核心问题:达能公司参股或控股光明乳业的竞争对手是否损害光明乳业的商业利益,可笑地用达能历史上给予光明乳业的技术品牌支持搪塞冲突。另一方面完全无视中国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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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达娃之争


和君创业向达能公司发出律师函

——希望更多光明乳业小股东给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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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

 

我们,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受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和君创业”)委托,谨代表和君创业,向所列公司发函交涉以下问题:

GROUPE DANONE(“达能集团”),先后通过其自身或其子公司收购了包括娃哈哈51%的股份、蒙牛酸奶业务49%的股份、正广和50%的股份、光明乳业20.1%的股份、汇源24%的股份、乐百氏90%的股份,持有七家中国本土知名品牌的大量股权或全部股权,并在相互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各大品牌厂商中占有董事会席位,直接违背了“上市公司不得同业竞争”的商业原则,侵害各家合作方股东的根本利益

其中,Danone Asia Pte Ltd(“达能亚洲”),截至2006年12月31日,持有光明乳业股份

(2007-10-0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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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原罪之辩(2006年12月—2007年3月)
 
:::在工商联民营企业权益保护会上讲话(2007年02月02日)
:::德隆文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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