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窗外的天空慢慢掉色,房间里的每个角落都渐渐地暗沉了下来。植物,被褥,玩具,拖鞋,台灯,扔在地板上的书,一切都突然变得悄无声息。一个不在旅途中的人,会被时光和琐碎之事逐渐地磨平。就像一块平躺在山涧的粗糙石头,因为花草和溪流的打磨,逐渐地会变得没有伤害和威胁。心里的欲望和希望成为灰烬,相互对抗在午夜的平行线之间,没有尽头,也寻不到开端。养花,做饭,打扫,阅读,终究是变成索然无味的事情。
一个人若打开了一扇门,必定会关上另外一扇门。为什么有时人心所要的,总是那些触摸不到的东西。
少年的婚期将至,妻子是一个从大山里出来的女孩,皮肤黝黑,长发,说着蹩脚的方言。有时在集市里遇到,她红着脸哧哧地闷笑,手里提着蔬菜和金鱼。她的丈夫跟在后面,抱着鱼缸和孩童的新衣。
多是因为有了孩子,所以才有了结婚的打算。这与城市里的爱情形成对比,或许因为这里的贫瘠,情感匮乏,生母多不愿意取走母体里的生命。而有些村落出于男尊女卑的风气,长辈鄙弃女孩,会用残忍的手段使之消失。这与印度女孩群体逐渐减少的现象一样地不堪,印度每年会有五万个被迫堕胎取掉的女婴,这些数字令人触目惊心。
少年始终没有带着妻子去做孩子的性别鉴定,在这一点上,他令诸多人敬佩。有了孩子,付诸婚姻,并把孩子生下来,好好地抚养他长大成人。虽然贫穷,但多一个孩子或许也会有所乐趣。
城中见惯多数不小心受孕的女孩,因为无力承受孩子的出生以及龌龊的婚姻,不得不取掉孩子。她们是一些内里不够强大的母亲,她们热爱的是自己,并非世界和新生命。有时没有知识,没有遭遇和欲利,人或许就会单纯和善良很多。但痛苦和灾难,却一样都是平行的。只是贫穷的人没有把痛苦和灾难看成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劳作和汗水,在这时成为唯一对抗孤独的武器,并且这件武器准确锋利,可以轻易带走不开心的生活和过去。
小时候,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听课的少年,会用文具盒隔出一条界线。每次我的手肘一越界,他就会用铅笔小声地敲打桌面示威。老师一听见响声,丢开粉笔回过头来查看的时候,他就立马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孩子的世界,总是小心翼翼保护,不想被大人发现。他常拉过我的作业去抄,并用海带丝和巧克力饼干和我交换,作为答谢。
学校门口有很多的大榕树,他总是爬得最高,然后站在树上用小果子扔我,一边哈哈地大笑。他不习惯我安静的乐趣,总是捉弄我。久而久之,我也就习惯了他的调皮。
少时我最怕的科目是数学,于是便常常在数学课上口吃。记得有一次,戴黑色镜框的数学老师叫我起立解题,我支支吾吾口吃着说不出话来。心中的答案,即使是在过去了很多年之后的现在,我也依旧记忆犹新。因为长时间的站立,老师并没有给我机会坐下。他咄咄逼人,半笑不笑地直视着哑口无言的我,像是一种无端的讽刺。全班同学哈哈大笑起来,那是一种近似渴望瞬间消失在世界间的昏阙,因着一个孩童的固执与不知所措。突然间同桌拉了拉我的手袖,让我坐下来,他始终是没有发出笑声的那一个。他站起来帮我回答了问题,一个极其简单的问题。
长大以后,我知道,若一个人处在不知所措的困境之中,那并不代表着他是不冷静的。如果给他多一点机会,其实他可以变成全世界的掌声。这对一个身心有缺陷的人来说,该是理性的人能给予的最大的安慰。
凌晨时分,我穿过楼下那条漆黑的小巷,走半里路去买烟。巷子的墙壁上满是污秽,昏暗的黄色灯光打在崎岖不平的地面上。偶有见到黑色的狗蹿过,跑开几米它又走回来,在我的身边踱步,久久不肯走开。买到烟重新绕进巷子的时候,早已不见黑狗的踪影。抽着烟在巷子里停留数分钟,破柴栅栏,生锈的铁笼,小餐馆后门被整整齐齐排成一列的啤酒瓶,酸味迎面扑来的垃圾桶,角落里不知是谁家孩童从窗口扔下来的旧玩具娃娃。
东西旧了,总是会被人丢。如果那个孩子一无所有,这只娃娃的命运就会好很多。
来回翻找了巷子里所有狗可能藏身的地方,还是没有找到狗。
在一家理发店的门口,透过镜面的反光,看见不远处,有隐隐约约跳动的人影。骑着脚踏车深夜晚归的白衣少年,脚踏车的轮子像旧水车一样,咯哒咯哒地从我的身边滚过。待白衣少年突然消失在巷子的拐角处,巷子里再次变得鸦雀无声,静悄悄的,像落入枯井中的一条巷子。狗不见了,少年也不见了,如同被枯井吞噬一般的不见了。我手夹着香烟,一边吃着本来是打算买给狗的热肠,倦怠地离开了巷子。
在白天午时三点的时刻,巷子里熙熙攘攘,聚集了很多贩卖水果,蔬菜和鲜花的小贩。然而在天色渐暗之后,这里的花朵和果蔬香氛被午夜出现的枯井里的狗和少年全然吞没。拥攘终于是被寂静一点一点地覆盖,什么也没有了。
家,家就是这样的地方。每日睡到中午12点自然醒,洗脸刷牙,换上干净的衣服。坐到餐桌前,陪父亲母亲吃一顿平静的午餐。中午父亲多是出去玩象棋,有兴致的时候就上山去捕画眉。母亲看看电视,躺在沙发上小憩。偶尔翻身四处找我,问询父亲的去处。
下午时刻,陪母亲去市场买菜,看活泼乱跳的鱼,挑青翠的果蔬。两人拎着袋子走长长的铁路线返回,铁路线上鸦雀无声,阳光以45度温暖的方向浅浅地斜射下来,温吞吞而踏实地洒在沿途铁路线上。
点一支烟,我跟在母亲的身后,有时听见她小声地唱歌,又回头问起我今天要吃什么,先做哪个菜,剩余的菜放置冰箱里,若搁置一日,蔬菜会不会变味。如此这般闲散的话题。铁路线远远望去没有尽头,我把烟头丢在铁路边的田野里,大黄狗匆匆跑过来,用鼻子嗅一嗅,又无趣地走开。
洗衣服,洗大量的衣服,几乎每2天,就洗大量的衣服,晾晒在阳光充足的地方。
下午5点的时刻,就是收回阳光的时刻。一大堆的衣服,抱在怀里,鼻尖前隐隐透来一股温热的阳光气味。也许那是衣物掺杂着洗涤液的味道,但阳光的确如此充实。心里的涌动伴随着落日丢下的余温,抱着衣服,走过广场。笑笑地看见坐在楼下的邻居。无论是与狗玩乐,闲聊抽烟的邻居。
吃过下午饭,父亲继续出门玩象棋,我和母亲坐在沙发上,我一边看电视一边翻书,母亲躺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屏幕里奇异的海底生物游来游去,直到客厅里渐渐变得漆黑,窗帘夺走了屋子里的最后一丝光明。母亲嗜睡,从早到晚地睡,她的睡姿熟老而安详,有时我搬个小凳子坐到她的旁边,她也并不曾发觉。我静静地看着熟睡中的母亲,良久,又撤回房间抽烟。一天的大部分时间,几乎就是这样度过。
在慵懒的午夜,父亲和母亲都早睡了之后,我也才在枕头上喷上香水,抽完午夜的最后一支烟,褪去衣服。关上灯的一刻,房间里安静得就像荒野里的一眼枯井,没有任何声响和动静。
仰面躺在床上,回想着今日所遇到的事情,好像生活并无多少变动,这一日只不过如同黄昏时候我捧在指尖,翻过的那几页书。当书页回归原位,我发现被审阅过的内容无一变更,每一天的故事都是如此。只是那几页书里,重复在讲的故事,让我发现生命诚可贵,亲情更珍惜。如果要在父亲母亲的心里多待得久一点,也务必得让他们在我的心里待得久一点。少一年,少一天,少一个时辰,都已不行。
关于小说两三事
前序
告别成都
去年7月开始写这个长篇小说,一直到元旦才收尾。稿子修改完毕之后,感觉如释重负。
这个小说历时半年完成。写作之初,只是在一个雨夜即兴地敲打了1万字的开头,并没有想过它会成为一个15万字的长篇故事。后来连续几夜,都在思考着关于这城的种种一切,觉得无论如何也应该把这个故事继续下去。于是一有闲暇的时间就写,在家写,抱着小狗写,在阳台上写,在店上写,在咖啡厅写,在德克士的快餐店里写。
因为写惯了碎碎念,第一次写长篇故事甚是吃力。故事全篇25章,以行进中和回忆相互交替的方式来叙述。故事中的人物一个一个出现,又一个一个消失。他们都是一些在内心道路上颠簸不已的人。关于青春岁月,关于理想,关于内心深处的爱。有的人最后死去,有的人最后选择离开。成都对于“我”,逐渐成为一座空城。
我想在每一个章节结束的时候,他们都留了一个关于灵魂的渡口给往下会有所牵连的人。死亡和爱情成了人生最大的难题。
2012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我完成了我的第一个长篇小说,离开了长居5年的成都。离开成都的最后一夜,凌晨5点到达机场,在出租车上一路回望着那个还处在沉睡中的城市。和残留在故事中的人物。想起那句时常会出现在成都街头的标语: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
机场大厅里空空荡荡。一个人坐在肯德基用电脑听ALi的歌,直到登机时间已到。我在成都的生活就此结束。朋友,旧人,酒吧,服装店统统都成为过去式。一如我当初离开深圳,南京和重庆。年轻气盛的时刻,只觉得离开理所当然。而现在,我离开成都,我只觉得是一种回归。远离,也是一种回归。如若以后想再回去,我希望我是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它的面前,再次重新充盈地面对未来。
小说简介:
一场关于成都的情事,一段迷惘和困惑的青春。
沉迷在物欲和爱欲之间的颠簸,让这群生活在城市边缘的年轻人,真正感受到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
赎罪,暗涌,背叛,自省。
当他们把一切私欲都抛开,才发现感情渐渐有了新生。
在经历了爱情和死亡的洗礼之后,人性终于回归到最初之美。
榕树下连载:http://www.rongshuxia.com/book/5496259

《假面》是一部我连续看过好多次的韩国电影,每次看完心里都会不自觉的默念“殊途同归”这四个字。这世界的爱,不分年龄肤色国界,何以又分性别?
电影以一宗凶杀案开始,渐渐剥离开一段童年的往事。
时常想,这世界的爱已经稀少得可贵。更别说是一段被隐藏了这么多年的情分,如若小苏不再给自己与京尹重逢的机会,那电影也就无了后续。给了机会,就是悲剧的开端。这世人的眼光分不清漆黑与明朗,只任由宿命一点一点靠近。
京尹和小苏在地铁站月台上的会面,让人开始怀疑,阳光下的东西易碎。所以电影中不断地出现耀眼的阳光和绚丽的夜晚街灯。片子的剪辑跳跃凌乱,观影中不断产生幻觉,仿佛那年的重庆,烟花阵阵即是诀别之时。没有人知道烟花何时会落。天空的烟花总是那么美,它们一朵一朵在天空瞬息地绽放着。
如果人的一生,只能选择一次爱情。那选择的时间,必定是面对死亡之时。
电影制作很精良,故事饱满,剧情的设计无刺可挑,剪辑和摄影上做到了韩国人一向拿手的唯美。然后这一切华丽的包裹之下,却依旧掩饰不住沉重的罪恶和爱情。也正如每一个外表华丽的人,内心总会有一些令人胆颤的往事。一直穿插在电影中的血腥和犯罪,已经构不成看这部电影的主要感官。
电影中途时时隐隐而现的暗涌,那种令人窒息的无法摊牌的爱慕。京尹帮小苏刺杀完最后一个犯罪者之后,在落满雪花的大街上,打电话给小苏说,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吧。那一刻,他们眼中都充满了互知的眼泪。
一个无法对自己产生感情的男人,恩珠手中的打火机成了维系三人之间的器具,因为有了电影最后那一束火苗的祝福,恩珠终于可以知晓那段往事的虚实。
又再翻出泰国翻拍的版本来看,这个令人敬畏的题材在不同的国度之间,产生了无法比拟的异味。如同一筒旧胶卷,从A转到B的手中,又在C的手中被人望见。望见的人小心翼翼地打着手势,做着对比。关于摄影和情节上的构制,关于每个国度对无性别之爱的眼界,他们对爱的理解。在一段段无法述说的沉默中,每个人都终于打开了自己,去接受这些只存在于电影艺术之中,而无法在现实中体会的诀别。
同性别的爱情比异性别的爱情更可贵,因为在行走到最后的途中,阳光和夜晚一直跟随。不要放弃曾在生命中出现过的无法抹去的记忆和爱过的人,有时“殊途同归”也是一种美。

It’s impossible
It’s impossible to love you
If you don’t let me know what you’re feeling
1
一首Christina Aguilera的《Impossible》。
好朋友从瑞典回来了。
7月6日的生日餐,巨蟹座的女孩儿。一群人拎着蛋糕辗转三地。从祥和里,兰桂坊,再到M2。
M2是滨江路上的一家小酒吧,2楼有灯光幽暗的卡座区。旋转风扇,长条木头吧台,墨绿色的沙发,瓦片房,中世纪风格的褪色吊灯。还有一条窗外喧嚣的河。我说,要是可以住在这里就好了。
2
我喜欢住在幽暗的房间,红与黑的墙壁沙发撞色。简约的家具。红台灯。但是需要白色的拖鞋,水杯和床单。
也需要花。
水仙,百合,金鱼池。秉烛夜的熏香。
黑色的窗帘可以在中午起床的时候一把拉开。瞬间接受阳光的速度,黑暗中变迁的双眼。阳光铺进来,30秒钟之后继续拉上。在这样的房间里居住,常年累月,也就会填满各式奇异的幻想。
僧人可以一日三餐食素,可以河中洗浴。而他是自己挑选这个条件的人。
3
情到深处,有人到楼下唱起了歌。是Alicia Keys的If I Ain't Got You。
我后来在网路上搜索了那人的演唱曲目。
一个擅长唱沙哑女声的女孩。一场即将盛开的赛事,止步13强。
从Alicia
Keys,Christina Aguilera到Adele。《应召女郎秘密日记》中,Someone Like
You,Adele唱给妆容中洒泪挥别的贝拉。
这个女孩一首又一首地唱着这些我喜爱的歌。参赛曲目从Jazz,Soul,到经典的R&B风格。还在祥和里竹子屋吃饭的时候,她一直低头盘着自己的头发。是一个落落寡欢,即将与这个城市告别的女孩。
其实和电视,和网路视频中看到唱歌的她,并无几分区别。我在内里猜测,这也许是个纯粹善良的女孩。
至少在她构成小局面恐慌之前,我应该先这样子断定。
4
站在小台子上唱歌的女子我见过很多,这城有诸多类似M2的驻唱PUB。这里歌者人才辈出,提供的都是给那些爱唱歌的人一个细腻的内心舞台。
小野丽莎。
然而印象深刻的并不多。这一个却是特例,她完全让歌和夜融在了一起。
当他客与我午夜酒醉地看着她再次走上台唱第3首歌。摇摆低迷的歌声铺满了酒吧的每一个角落。庭院里每一片在风中落下的树叶都有了旋律。
后来在回家的路上,她对我说,我今天喝醉了很开心,只想上去唱歌。
我知晓她内心的苦,安慰都是无用。人该在及时,即性的时候做完自己想做的事情。一路牵着她的手。我知道,我喜欢听这个女孩唱歌。我也知道,她今天要是不喝醉,一定不会开心。想要记得,无关何时何地。想要忘记,酒一定是最好的饮品。
酒有时奇妙到让人只是想喝醉。
5
离开M2酒吧以后,几个人吵吵闹闹地走着回家。
廊桥的风景,府南河中倒映的琼楼灯花。天空开始飘起小雨。
那张在蛋糕上拍的手的照片。16只手的多少只手指。有小指上戴着闪亮戒指的白皙,也有我这一串佛珠的手腕。
几乎每一次去寺庙。武侯祠,青羊宫。这个城市的天空,每每到喜庆节日,就会被香火的气息全然包围。
红墙绿树,胜似仙城。
大年三十的夜晚,一个人空空荡荡搭车到文殊院。高架桥上车窗外的天空,午夜打开的大朵烟花寂寥平静,文殊院却人山人海。听说能在午夜12点烧上第一柱香许愿的人都能灵现。在拥挤的人群中,冲着节日的喜气,在人海中被挤得像无法上岸的鱼。高高举起的香火,燃尽后被风吹落下来,掉在手腕佛珠处的皮肤上,疼痛的愿望。
有些人看得见你的寂寞,而有些人看不见。
看得见你的寂寞的人,应该是喜欢你的。
而既看得见你的寂寞,又有心带你走出虚幻的人,应该是爱你的。
你看,爱和喜欢的区别就在于你们是否认识。
有些人在一起很多年也还是不认识的。
一首Lifehouse的《Into The Sun》。
买了啤酒和零食一大袋地拎着回家。爬一层楼梯按亮一个灯,再爬一层楼梯再按亮一个灯。
冬天的时候开始用帽子,围巾和大衣裹紧身体。暖暖的,在大风中行走的样子。是一顶红色的帽子,熊猫的图案,已经戴了好几年。
恋物癖。
有些小物件,脏兮兮的很多年,却依旧不舍得丢弃。但是换感觉和思路的几率却颇高。
人有时有购物的欲望,如果有足够的物质基础。开店之后已经很少对衣服有兴趣。但是啤酒,香烟和零食,可以陪伴一整个冬天的夜。直到凌晨3点,一点点吃完喝光抽尽。
李永说,你这样下去生活没有节制,也没有早睡。
我发短信对他说,这个陋习我已经玩了4,5年。从大学开始。零食,香烟,啤酒。一个人生活很容易会与这些小东西恋爱。
按理来说,这样的食欲人应该早就发胖。
但是以前我在CLUB上班的时候,看见身边的那些Pretty
Girl,跳完舞下班回家的路上必定会去超市。和我一样,买的东西差不多。只是为了填补凌晨3点空虚的胃。白天根本无法吃饭,其实要吃什么也不知道。只想白天饿死就好。
无论吃多少零食,她们依旧是那样地瘦。瘦瘦的。
说瘦的人容易患忧郁症,她们的心态并不乐观,多数冷淡。偶尔会有忽然死掉的心情。冲动起来的时候,会听着摇滚乐,电子音乐肆意地跳舞,也四处旅行。
或者睡一整个白天,下午起床的时候皮肤苍白。偶尔去阳台晒晒太阳。住在玉林的时候,和同住在一起的那个女孩,她懒洋洋的样子有些可爱。穿着布拖鞋,拉开门从房间里走出来,看见我在阳台上抽烟,喝花茶,看书,一边用低音量放着小声的摇滚乐。一把大摇椅。
她就笑。
今天又出太阳了?
通常是两个人一起坐下来。我给她倒花茶。她必定会点燃新开始一天的第一根烟。深深地吸一口,吐出长长的烟雾,用斜视的眼光看我一眼。
我推过去薯片给她。她厌倦地说,才刚起床不想吃。白天的困兽,凌晨3点的恶魔。
又是半夜听见她跌跌撞撞地回家,因为她滴答滴答的高跟鞋上楼梯的声音。意识到她在门口站了很久。估计是钥匙插不进锁眼里,于是昏昏沉沉地傻站在门口敲门。她永远知道我还没有睡。
我按低音量去开门。一打开门,满嘴的酒气就扑过来。
关了门,按掉客厅的灯,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外面一片漆黑。我点着幽暗的台灯坐在地板上,隔壁传来难受呕吐的轻微喧嚣声,伴随着无声的碰撞。
有好几个夜晚听到轻声的啜泣,却无法走出去敲门问声你是否还好?这种感觉让人难受,非常地难受。
就像在深夜的大街上马路边,看见一个兀自蹲着哭泣的女孩儿。不晓得她为什么哭,不晓得她为什么会在这里,不晓得她是在等谁,不晓得她已经在原地呆了多久。只是看到她在哭。那种感觉,只能躲在暗处远远地观望着。等她哭完,擦干眼泪匆匆消失在茫茫夜海。天就要亮了。
有一个下午,我在阳台上问她,你晚上打那么多电话,都是打去给谁啊?
她不回答,只是笑笑地看着我。
我想可能是一些男人,只是她们都已经不太相信他们。异性之间的爱情纠缠而无味,同性之间的爱情决裂又私奔,只有自己和自己的恋爱简单纯粹,想要的时候打开,想放的时候关闭。像一台旧式收音机,偶尔听听蓝爵士和钢琴乐。音乐戛然而止。
有好几个夜晚,我好想借一只肩膀过去给她靠。让她伏在上面痛快地大声哭出来,咬下去。虽然某些夜晚,我都找不到那只可以让我依靠的肩膀咬。
我是妖,用虚无的幻术谋生,而不吃心,我会老的。
她说,你一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做什么?
你嗜血吗?看到我被刀割破的手指。
这盆花快点浇水啊,你到底会不会养花啊?
一条小杂种狗,她抱着在卫生间给它洗澡。
不要碰它,它怕生人,会咬你的。
而几个月下来,我和小杂种狗早已经打成一片,偶尔丢给它一些碾碎的薯片。小杂种狗兀自吃得噗通噗通的。然后给它舔舔我的手指。阳光下,小狗从她开着的门缝中间偷偷地溜出来,摇摆摇摆地跳到我的身上。我问它,你看这书本封面上的小乖和你像不像?它的两只小眼球就呆呆地看着我,然后很快把头埋下......
阳光,阳光是多么奢侈的东西啊。
那一段时间我也没有工作,靠着积蓄生活。也不上班。每天一打开门,冲鼻的烟味就飘出去客厅。
她说,你一天要抽多少根烟啊!房间里的烟味都可以杀死一个肺结核病人了。
我才想起来自己一直没有打开过窗户,就这样拉严窗帘捂在房间里面。无论白天黑夜。只有心情好的时候,成都出太阳的时候,才会打开窗户透透气。顺便开始打扫。放着调大音量,吵闹得不得了的摇滚乐。心情很好地出外购物,买菜,回到家开始洗衣服,清床单枕巾。还把被子抱到阳台上晒。
收拾垃圾,几大口袋的。拎着几大口袋的垃圾下楼去扔。拖着人字拖,一边吹着口哨。
那时候我觉得有垃圾扔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路过的人看到我都用夸奖的眼光看着我。这个小男生多持家啊,做家务,打扫,有这么多的垃圾可以扔。
似乎是两个极端,无法走到那一个极端。却偶尔还可以回到这里。出太阳的时候,心情很Nice的时候。
偶尔做饭,煲汤。米饭的香味是那么纯粹。这个世界只有流浪和食物可以让人快乐。
我做好饭,然后敲她的门叫她出来一起吃。多半吃不到。于是自己吃完之后,帮她放好盛在厨房里。等她起床了再吃。
很少的时候,我晚上回到家看到饭菜没有动过。走的时候怎么摆放的,回来的时候还是怎么摆放。凉凉的饭菜开始结冻。我给她做了她很喜欢吃的豌豆尖。我想她肯定又忘记吃饭了。
在偶尔的时候,好不容易我不讨厌白天吃饭的时候,她也忘记了。
凌晨她下班回家,时常给我带夜宵。自己吃剩的,新买的,零食什么都有。如果那天她没有喝醉,她必定会想到我饿了。
我们两个就像逃往世界末日的花朵,只依赖昏暗地开放。早已等不及谁的手指来触碰,枯萎了。
幻想两朵花在深夜独自行走的样子。一朵花说,天快亮了,我们找个地方种植起来吧!
另一朵花说,如果白天种植起来了,你被无心的手采摘了怎么办?我怎么到达我们要一起抵达的暗水花园?
花就笑。
一朵花对另一朵花说:没有离别能使我们失散,没有相遇能使我们分开。
第二年开春的时候,小桃就搬家了。
那个夜晚我又翻出Lifehouse的那首歌来听,Into The Sun。是我和她住在一起的那年秋冬听得最多的歌。
她总是抱怨,你为什么老是一整晚放同样的歌,吵得我睡不着。你戴起耳机听嘛。
想起我们同住在一起那段时间那种惺惺相惜的味道。慵懒的,麻醉的。还有她的那条一直没有取到好名字的小杂种狗。小杂种狗的眼睛。
天很快就要亮了。
时间和路过的人,倒退的步伐也许是成反比的。这种反比就是往事。
网路上有一句话,感触颇深。那个人这样写:他们叫人替时间立了一座像,上面题写着:“只有你,才能使人安慰。”
日日夜夜。而那些我想你的时间,就已经是你给过我的,最好的安慰了。
重返安全地带
在成都的生活迎来了第五个年头,圣诞过后又紧接着新年。整个城市到处洋溢着欢乐的气味,除了天空有些阴冷的雨。
2010年的最后一个夜晚,找出玉置浩二的那张唱片来听。重返安全地带,一颗《酒红色的心》。
喜欢唱片封面上那个被独自遗落在候车厅长椅上的黑衣人,陪着他的旧吉他。
第一首To
Me,缓缓的钢琴音乐中伴随着玉置浩二贴实,苍磁的嗓音。这是一张用乐器营造出来的CD。乐器和人声的谐和像雪一样温厚,好像唱着唱着就会逐渐消失掉的感觉。
在圣诞节刚过的年末冬天,这张唱片听来令人心碎。针针扎准。
他说,我已经很久没有再遇到这样令人心动的男子。颓废,暴戾,温柔的笑面虎。凶完之后又会温顺地牵着你的手,继续走完半里长街。
新年了
站在冷天的细雨中等出租车。真是个糟糕的天气,成都前所未有地冷,仿佛整个城市即将陷入漆黑的冰窟之中。夹着香烟的手指不能动弹。
他说,你知道手指冰凉的人前世只是一只折翼的天使吗?所以此世需要被温暖地握住。
我找不出回答他的理由。这么简单,纯粹的男子。躺在沙发上的时候会边抽烟边吃雪糕喝可乐。狮子座。拉过他的手塞到自己的腋窝下。那里是人体最温暖的地方之一,有最火热的温度,可以快速地传递给他。
而你何必这样做。他依旧在沙发上冷冷地坐着,不表示任何的感激。感激在心中。
第二天他发来短信。新年快乐!窗外的烟花爆竹声阵阵,只是因为下着雨,没有看见繁盛的坠落。快临近午夜12点的时候,新的一年到来了。那张唱片刚好戛然而止,停在倒数第二首歌。ゆびきり,那个日本男人用低沉的嗓音唱着Sa
You Na La...... Sa You Na La......
他想新年快乐这四个字,有时候是我爱你的意思。在两个心有灵犀的人无法在新年相互簇拥着的时候。至少,是他第一个想祝福的人。他看着他的短信,双手合十。想起那个用腋窝帮他暖手的夜晚。他冷冷地看着,不笑不语。时间就这样轮渡......新年了。
客人是王
做生意的这半年,把话匣子打开,那不像以往的自己。做生意需要交流,说话,推荐。客人是王。冷漠的态度只会使当天的生意空白。可是他是那么不适应做这件事情的人。
仿佛被丢进水族馆表演的一条深海动物。被观赏,赞誉。也需要交付出表演的姿态。与陌生人交涉。这个现实的岔道,让他意识到已经快要回不到原处。
这让他对自己非常地为难,每晚回到家,只有靠滑稽的脱口秀节目催眠。
大量地抽烟,烟在这个时候没有发生供给他写作灵感的效应。因为不能写字,他不知道自己可以去哪里,适合做什么。他丢掉了曾经属于自己最深海的游泳。即使没有呼吸那也是多么强烈平静的快乐。
他的出现在这个时候给了他安慰,仿佛一剂强心针。这个男子的出现像烟雾一样,随时会散。但是新年了。他觉得这件事是上帝赐给他的第一件礼物。他的生活又恢复了一点幻想和热度。若再这样下去会死,完全干涸。
话家常
母亲打来电话,他正在铺子上瞎忙。
母亲说新年快乐。他一边零碎地和母亲话着家常,一边挂衣服。手忙脚乱。这是亲情的执着。在孤单寂寞的时候,这个人的电话会带来温暖踏实。即使只是听听她在电话里的傻笑声,嘀咕声。
天冷了,你要多点衣服啊。好,我知道了。妈,家里还好吗?都很好,你爸又去象棋了。突然有一天,这一切都没有了。如若20年,30年之后。双亲过世,同龄人选择生儿育女,也有了话家常的对象。但他依旧孤身一人......深海,深深的深海。
摸不着,听不见,看不到......鱼群缓缓地游过,珊瑚,水草,尘沙,海龟停下来。海龟突然开口问,你一人坐在海底做什么?
也许会想在40岁之后领养一个越南的孩子。给他取一个好听的名字,洛桑。
洛桑
只是这个人也叫洛桑。
这些年感情起起落落,这半年生意也时好时坏。他说,爱情短暂不代表没有爱过。心里要装同一个人,我依旧可以做到十年。可是那个人会愿意被我等十年,想十年吗?十年。十年之后,他已经麻木,臃肿,挫钝。在大街上遇见,也不会记得那一年曾经在午夜的天桥上亲过我。
爱情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一道需要时间去解开的数学题,而爱情对于我,却是灵魂的归属。
他想起那个十指冰凉的男子。
他也会麻木,也会体态臃肿,娶妻生子。也许还会半夜传来简讯,你最近还好吗?我快要当爸爸了。这些残酷的细节,就像一个玩抛球的游戏。他爱过你,他选择了。他选择的不是他爱的,而是他可以承担的。这些爱情令人心生惋惜。
那人的眼泪
他说,我没有很不认真地爱一个人。每一次爱情我都太投入,所以总是吃亏。不是被别人丢弃,就是自己先丢弃自己。
后来他知道幸福原来不是爱。那些祈求长远的幸福感和婚姻感的人,可以很得体地做到这一点。他们全力付出,不表现出占有欲和自我的气息。不自由也不打开。就像一个沉在箱底多年的木头盒子,有一天被无意玩耍之中的儿女孙长调皮地翻出来。那段爱情已经不是属于自己的青春。
毁掉青春和生命的人,始终是不会幸福的。若选择了颠簸曲折的内心道路,就应该放掉向往素水婚姻的平静。
星座书上说有一类走向的人非常适合结婚,而我不是。我总是只会让希望我幸福的人失望。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忌讳不要见到上一个离别的人。如若他说,我希望你幸福。而我估计我只会冷笑。幸福是什么呢?幸福就是你和我的离别吗?
分手之后,最忌讳看到那人的眼泪。
陌路人
半夜关掉灯抱着电脑坐在地板上。是一个关于陌生人聊天的网站。很调侃的是网页上那一小段的系统公告,他距离你约1906.6公里。
不知道对方来自哪里,不知道对方的性别,年龄,长相,爱好。这使我感到安全,同样的,对方应该也是。他们抱怨生活的态度,工作的压力,最近艳遇不多。高矮胖瘦。我在阿拉斯加或者墨尔本。
因为我的作息时间,在那里常常遇到时差和我颠倒的人。
来自西半球的遥远问候,圣诞你好,新年快乐......而我的开篇语是,你那边几点?我好奇生活在地球另一面的他们此时此刻正在做什么?在我孤零零边喝拉罐啤酒边敲打着键盘的时候。有人正在工作,有人正在学习,有人只是在周末的上午无聊地打开电脑聊聊天,并一边喝着咖啡看窗外的花圃工人推着剪草机走来走去。
他说,我这里是中午12点,我现在闻着青草的味道一边喝咖啡在和你聊天。这是个可爱的男人。他在旧金山的一家画廊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不得而知。华人。和我共同的爱好是收集电影原声大碟和看剪草机工人修剪草坪。
One Night Stand
也会遇见无聊的人,找One Night Stand的人。
Blow
Job这个性感的词语在虚无飘渺的欲望之中被倾诉出来,很明显带着俏皮的气味。相离几百,上千公里的距离。有人竟会可爱地在找一夜情。我很好笑地断开了和那人的连接。
我想起CLUB里那些因为精致的妆容和华丽简约的气质,而随意被人搭讪上的漂亮女孩。
One Night
Stand也不乏算是个美丽的夜晚,如果那个人是个很对的人,一生难遇难忘的人。
有一种爱情,只存在一夜,却可以回味一生。因为天亮就要告别。
打火机没有点燃的香烟,喝了二分之一的红枣酸奶,说着日文的中年男人,伊势丹百货的墙壁上,被镶嵌满庆祝圣诞节到来的元彩……
诸如此类不了了之的碎片,一个人的夜荡街。
每年快临近圣诞节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重庆。那年的圣诞除夕夜,解放碑万人空巷。人群中到处是拿着气球棒疯狂互打的人。一种与陌生人可以共享的快乐,似乎谁都是精灵。
彩带,喷雪,荧光棒。大广场上平安夜的钟声。
有些节日一生仿佛都只是在同一个场景里过。14岁那年,家里有一个大蛋糕,已经点好了蜡烛。母亲要赶着出门。她说,蛋糕你吃完,晚点我就回来。
之后的每一个生日,我都会想起14岁的那一天。就像此时我也会想起那年的重庆圣诞节。两个人,一群鱼。Eric说,大海已经快要被填满了,游不动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回到大海里去吗?
千禧年的第一天,快要踏入21世纪了。杰说,我们好歹也是跨越了一千年的人。
此后的每个元旦,我都会想起1999年的最后一个夜晚,杰和我站在教学楼的楼顶,我们看着学校广场上挂满的彩色气球,还有站在其中拍照留恋的人。
后来杰死了。
很怀疑2008年夏天那个燥热的下午,午休时在睡梦中看到的无面人就是他。
看似一团蜷曲着身体抱紧膝盖,蹲坐在门口角落里的黑雾。他无辜地回过头来死死盯着身体始终无法动弹的我。
场景换一换,我已经是躺在门口,竭力想伸手拉开门。听见门外有嘈杂声,叫喊中却没有人回应。杰转过头来凶残地瞪着我,我不知道为什么至今他依旧对我有恨。
死得比同龄人早,不是谁都可以接受并原谅的事情。
杰的死因无关于我,也许只是杰觉得他和我的感情太深,或者我觉得我和他的感情太深。惟有死者永远17岁。
八月的一场大病之后,每每夜幕降临,我都会恐惧又出现像杰一样的无面人。
人的灵魂存在于肉眼看不见的世界中,只是它们偶尔会回来和人亲近亲近。并且这是事实,能遇到的人是万幸。
某些事情过去了很多年,却已经在潜意识里发芽扎根。
回忆像一株植物,趋于阳光的方向生长,在某个不经意的夜晚,又牵引着曾经相互汲取过温暖的个体,开出颓靡不羁的忧伤。
我一直喜欢重庆的夜晚甚过成都的夜晚,虽然我已经在成都居住了近四年。我喜欢很高很远的天桥,只有重庆才有这样的天桥。我想圣诞节我是不是应该独身一人搭车回趟重庆。去看看那个老城市,带一束花。
一个老情人,城市就是我的情人。无乎它的夜色妖娆撩人,而我沉浸其中。
与身边的人说太多话,吐露太多心事,只会让自己失去自省的机会。所以没有一个职业适合写作者。爱也不适合。它只与城市恋爱,或者与故事恋爱,与远方恋爱。
它本应孤独,更像是某种生物。需要阳光时,就是一株植物,需要进食时,就是一种动物。它的职责只是记录,记录就是繁衍。阳光,水和泥土,荒野才是它的家。
我醒过来之后发现身边没有人。门外的嘈杂声依旧,于是我更加确定了是杰。门口角落里那个蜷曲着身体的黑影,早已经消失不见。它无法完成和我在现实中的一次会面。
微风吹开了窗帘,丝丝凉意透进来。那是闷热的成都八月的一个下午,2008年的夏天。
我的空调坏掉了。
身体被打开的感觉是惬意的。没有了无法动弹的僵硬,没有了无法亲近的恐惧。我坐起来穿好衣服,电脑依旧还开着,音乐声娓娓流出。不知道会在这样的一个下午,完全静止的时光中,被一个人深深地想念。
我坐在床边一个人哭了起来。
五分钟后我打开门问室友,你听到我在房间里叫喊了吗?
她说,没有。继续踩着高跟鞋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披头散发。室友是一个在夜场上班的女子。下午五点正是她起床梳洗,换装,蹬上高跟鞋随便找东西吃的时间。她像头兽一样大口地咀嚼着速冻食品,其间她会顺便把洗衣机里搁了一夜的衣服晾晒了。
两头兽。
她丢给我烟抽,对着我笑。你怎么了?
我说,刚才在房间里被鬼压了,也许是一个少时去世的好友。他的死不是我的错,只是那时我常常对他说,惟有死者永远17岁。是在他还没有下水游泳的时候。
在青石桥买到三盆杜鹃。是成都难得入冬以来的第一个日光天。
从春熙路南口,到财富中心一路往下走。阳光晒得头皮微微地发麻。风有些冷。
青石桥的花鸟宠物市场,是我喜欢去的地方。一个心智渐老的人,是不是会开始迷恋古木,花朵与水鱼。
繁盛的植株,袖珍的盆景。绿水苔藓下,这条不足半里的小街,在这个城市的中心地带显得弥足珍贵。
一个圈养宠物的朋友时常来购买饲料和干草。她给宠物织冬天的毛衣,喂它最好的饲料。可是她却曾经丢掉2个胎儿。极不对称的现实,被浅化在这条小街的半米阳光。
怀孕是一回事,养宠物又是另外一回事。或者养男人。
我却喜欢植物更多,只用供给水和泥土就可以。
把三盆杜鹃放到铺子上,每个角落放置一盆。固定7日浇水一次。
花朵与铺子的黑地板色调相映成辉。
又与客人谈论这花的来处,我在这里养过剑兰,杜鹃,芦荟。还有其它花店老板曾告知我名字,我却无法记住的植物。
所以我对老板说,下次我抽空来,你告诉我这些花的名字,出处,种养方法。我尝试着接近更多种类安静的花枝,培养和它们相处的方式。首先就得认识植物。
小时候在儿地里,我问母亲,这是什么?花枝这么诡异,带刺。花蕊散发着辛辣的芳香。我说这花开在荒野,却很美。
曾经移植过深山的兰花回家种植,不过几日便死。
我对母亲说,为什么会这样?我只是喜欢它,想带它走。带它回家好生私养。
母亲说,这花早已习惯深山溪流边的烂叶糙虫。那对于它是更自然的生存环境。带回家不妥。
我却不听不舍。
最后落得再跑几个小时山路把兰花放回去。
顺着山路爬回家的黄昏,一个人坐在山头默默注视天空。想着这花是否还能死而复生,不应该被这私有的孩童占欲摧毁。
城市里的植物,用营养泥土养植,能活下来已是万幸。多是杜鹃,仙人掌,芦荟与室内装饰植株。
很多我依旧叫不出名字,看见却有亲切感。
城市里的植物,若买来,只能尽每7日浇水之能。何时灭亡已经不在栽种者的控制范围。
老板进言,7日浇水,不需要日照,可放在空调房。
长久下来,养过植物的人都知道,它还是枯萎。这很自然平成。
当你控制不住一株植物的生死,你会非常悲伤。这种悲伤的源动力,足以与失去最深刻的亲人对比。
放在阳台和浴室的窗台之上是善举,植物可以活得更长久一些。
所以听着麦斯米兰洗澡,淋着水花呼吸。
小时候我喜欢玩玻璃跳棋。
五彩的弹珠,一人便可掌控全局。若无法顺利聪慧地跳过弹珠,便会全盘堵死。
左手走一步,右手再走。玻璃跳棋一个人也可以玩得自得其乐。
沙发前放置一张桌,摆上玻璃跳棋,泡一杯清茶。茶杯边是瓷花盆里的杜鹃。
这个画面是一个与自己对弈的爱花少年。
常常来铺子上的是一对年纪50上下的中年夫妇。穿着色调简约,风格繁复的波西米亚长裤。
她与我谈论这花的出处,是德国杜鹃就要昂贵一些。
我对花和人的美感,颜态无从研究。买来种着玩,枯了就去。尚且觉得它美,辛辣,独立。开得正好。
有一天枯了,会有新的美,辛辣和独立。
但是我总记得我种过的每一株植物。当我怀里抱着它,花枝摇曳着穿过大街小巷。在某个阳光酥麻的下午,它就已经是给过我最好的回馈。
我买了它,只期望它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