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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咒语的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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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04 08:53:27
       成都,清冷的早晨。
       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即使睡得再晚,还是会在一大早第一次睁眼的时候睡意全无。但这绝不是因为兴奋。
        我以为来见证那一场婚礼不会让我有太多感动,可是我错了。我是全场哭得最厉害的一个人。我实在不想在人前露出太多情感,可那时我无法控制自己。我看到新郎新娘牵手走向舞台,看到他们哽咽着向自己的父母致词,我忽然感伤起来。想起了自己结婚时面对爸妈没有忍住的泪。
        新郎是个帅气的男人,高大英俊,彬彬有礼。他是全国知名度极高的一所大学毕业的博士。虽在学历上让人仰望,可是他那幸福的神情显得那么平凡而又真实。也许,遇到她,结识她,爱上她,娶她,是对于他来说最幸福的事情了。
        我忽然觉得来之前的感慨真的有点傻。结婚,真的是很幸福的。
        我把手按在胸前,衷心地祝愿他们——这两个好人,祝他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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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26 10:33:07
    转载来的,题目是《你读到第几句心痛了》,有五十多句。我心痛了十几句,摘来留着吧。
     
    7.我真的爱你,闭上眼,以为我能忘记,但流下的眼泪,却没有骗到自己……  
            
    9.不要轻易说爱,许下的承诺就是欠下的债!  
            
    10.是我的终究是我的,`我终归是你的一个过客。`你始终不爱我`,注定我和你就是什么都不会发生`。注定`,注定只是注定。`不管我怎么跨越,不管我怎么想靠近你,`你还是会离开我的`。我好想你`,好想好想你`,好想好想见你  !

    11. 脸上的快乐,别人看得到。心里的痛又有谁能感觉到.  
            
    12.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深爱过,所以我们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13.有的人与人之间的相遇就像是流星,瞬间迸发出令人羡慕的火花,却注定只是匆匆而过.  
            
    14. 时间会慢慢沉淀,有些人会在你心底慢慢模糊。学会放手,你的幸福需要自己的成全。        
            
    18.有时,爱也是种伤害.残忍的人,选择伤害别人,善良的人,选择伤害自己.  
                   
    22. 相爱是种感觉,当这种感觉已经不在时,我却还在勉强自己,这叫责任!分手是种勇气!当这种勇气已经不在时,我却还在鼓励自己,这叫悲壮!-  
            
    23. 人生不止,寂寞不已。寂寞人生爱无休,寂寞是爱永远的主题.我和我的影子独处.它说它有悄悄话想跟我说.它说它很想念你^ 原来`我和我的影子`都在想你`  
                     
                     
    28.你当我是个风筝,要不把我放了,要不然收好带回家,别用一条看不见的情思拴着我,让我心伤.  
    29.窗外下着雪,泡一杯咖啡,握到它凉了,才知道又想起了你。我的期待你如何才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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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2 14:21:55
    标签:文学/原创
                              
        身边有这样一个朋友,很珍贵。
        我今天要写的是一个叫吴轩的朋友。
        我们的相处是从大学时候开始的,具体的时候,是从我大学生活的最后一年开始的。认识他的时候,我在讲台上,他坐在离我最远的最后一排。那是我给他们班上课的第一节课,我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高跟鞋,直发披肩,齐刘海。倒不是因为我有意穿成这样,而是那时刚搬到学校分给我的公寓,一些行李还放在朋友家没搬来,之前穿的白衬衣又洗了,实在没有衣服穿。后来,他回忆起当时的我,说我不像个老师,像个。。。,呵呵。
        为什么会对吴轩印象深刻呢?我想,是一只蚊子引起的,虽然这只蚊子我没有见到过,但是在他起立做自我介绍时,我看到了他左边脸蛋的正中央有一个好大的疱,还亮亮的,像是警示灯。我心里偷偷笑了一下。心里想是一只什么样的蚊子亲了他一口,怎么会这么严重。可是他自己好像还全然不知情,非常认真地介绍着自己,还着重说,我是来自西安的!(潜台词是,我们是老乡哦!)说实话,忽然之间我被他这种专注的神情有些打动,好像恍然回到了从前我当学生的那个时候,那个时候,其实我坐在和他一样的位子上,目不转睛地看着翁老师,神情专注,充满期盼。
        那样看了吴轩一会,一种神圣的使命感油然而生。
        发现一个人是不是聪明其实很容易,有时候,相信直觉也是对的。
        我就是那么样的相信吴轩是一个聪明的学生,值得一个老师去倾注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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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30 01:26:04
         
    时间来到了午夜,0点01分。
          今天,不,应该说是昨天,自己去shopping,买了一条短裙,一件白色外套。白色外套像韩国电视剧里女主角穿得那样。喜欢它还是因为白色让我觉得好干净好纯洁,像天使的翅膀。
          如果坚信自己有一双天使的翅膀,你就会什么都不怕。

          我想告诉你,其实我有。
          罗密欧对朱丽叶说:我用了爱情的轻翼飞越过你的高墙,只要爱情存在的地方绝没有土石的界限。
          所以我相信,他也有那样一双翅膀。 
     
          拥有这样一双翅膀,不是很奇妙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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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29 01:45:10
     

     

       我想,每个人都会痛过。

       有的痛在表面,有的痛不会让人看见。

     

       这样的时候,我的心里会痛。

       我看到妈妈鬓边的白发,收到爸爸从工作地发来的短信,我知道他不善拼音,一定编写了很久。想到爸妈为我操劳的半生而自己没有更多的东西回报,我的心好痛。

       也许我会是一个很成功的人,也许我会补偿给爸妈全世界,可是有一样东西我再也没有办法给他们,那就是,逝去的时光。

       我收到外地出差的老公在深夜发来的短信,他说他很爱我,是一辈子的。想到之前的争吵和自己的固执,我的心好痛。

       也许我是应该后悔的,可是我没有。我还是觉得自己没有犯错,他也没有错。我们到底怎么了?

       我和几年不见的同学见面,她拉着我的手说天呀云呀鸟呀花呀,说完了彼此对看着。我们没有话题了。我的心有点痛。

       我们曾经是无话不谈的好友。可是现在她不愿意我在分享她心里的事。问题是,我也不愿意跟她说。其实我们是一样的。

       我以前不会喝酒。不知道什么时候,洗干净了家里尘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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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3 16:12:34
    这是我三年前些的文章,今天搜索一下,居然跑到一个不认识的网友的博客里去了。呵呵。现在找回来,这可是我的原创。。。
    亲爱的,请握紧我冰凉的手
    和他在一起已经有六年之久。六年前,我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绝对的清纯可人型。那是天一直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的高中时代,而那个时代留给我印象里最深的有五件事:春天里飘飘的柳絮让校园成为一个可以任我想象的童话世界;夏天里小摊上5毛钱一袋的冰冻果汁是我一天中最大的享受;秋天的黄叶像给校园的路铺上的黄地毯,湿漉漉的;冬天里最喜欢大雪过后灿烂的阳光,灿烂的耀眼,总是让我感到前途一片光明。除了这四个季节之外,便是隔壁班的那个男孩,那个后来穿越了我心河的男孩。。。。。。 
    他追我追得太简单,每天早晨我进教室时,总能看到桌子上的一杯热水和买好的早点。他不善表达,在许多追我的男生中,他宁愿默默无闻。可能就是这一点打动了我吧,后来我就成了他的小女朋友。 
    那时候也许真得不懂爱情。 
    我善感。情绪多变。秋天的叶子会让我流下眼泪,下雪过后,我也会在阳光灿烂的操场上开心的大喊大叫。当周围的人都用一种看着神经病的眼光看着我的时候,他总能泰然的呆在我的身边,握紧我冰凉的小手。 
    高中的时候,女生都喜欢叠千纸鹤。我的座位靠窗,我叠了好多好多的纸鹤挂在窗上,没有告诉他,每张纸里都写了他的名字。我写诗,写了一整个练习本,每首诗里都藏着他的名字。 
    那时老师和大人们都说,这不算爱情。 
    高考时,老师对我说,你长得好看,去考电影学院吧。于是我就去考了电影学院,一帆风顺的考上了。临走那天,他紧握我的手说:记住到了那边要给我打电话,要给我写信。 
    然后我们就相隔千里。 
    我们上大学那会,很少有学生用手机,只有传呼机比较普遍。千里之外的我每次打他的传呼,他总是很快回我,从不拖延时间。 
    每天晚上,他会守在他们宿舍楼下的IC卡电话亭给我打电话,天天如此,风雨无阻。国庆的大假,他买火车十几个小时的站票到千里之外看我,守着口袋里不多的钱,给我买礼物,带我去吃“肯德基”,看电影。我的身体不好,体内寒气重,所以无论冬夏,我的手脚常常是冰凉的。他总是喜欢握紧我冰凉的手,清澈的眼睛满含幸福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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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08 16:53:02

       今天是3月8日,以前叫妇女节,现在有了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叫女人节。走在街上,感觉很不一样。所有的女人们脸上似乎都有一丝神秘的笑容。今天下午,好多单位都给女员工放假了。所以街上晃动着好多花花绿绿的身影,女人们都把即将来临的春天穿在身上了,虽然冷,倒也显得春意盎然。

       我下午去了两个地方,美容院和钟少白。平时的这个时间这两个地方人都很少,可今天臭美的女人们却很多,呵呵,幸福的女人们啊。。。

       我已经想好晚上的安排了。见面之后先去钟楼看电影,看完电影也就7点多,出门就能吃肯德基,快餐嘛!为了今天的主题,吃饭的这个环节必须要快,节约时间。7点半左右开始以钟楼东为起点,沿路浏览东大街品牌商店,计划在这一路拿下一条合适的牛仔裤。端履门十字过马路,路南的ONLY 和VEROMODA是一定要去的,今天新款也会打折.8点半左右到达大差市,在百盛对面喝街客的奶茶.如果逛饿了还有顾大妈酸辣粉可以吃,吃完后直奔百盛,在一楼解决欧泊莱的膏状眼影,再假装顺便看上的,买下那双早有预谋的高跟鞋.(为此我今天穿了最烂最难看的一双鞋,到时就说:“看,我的鞋都旧成这样了,会影响市容的。”然后再作思索状说,算了,不买了,太贵!一般这是他都会给我买的。可是万一今天有变化,就实行B计划。说:“哇!打这么多折啊,小寨今天都卖全价的!我差点买了!”这下他必买无疑。因为他认为不给我买我还会偷偷去小寨买,那样更贵的。)之后上二楼看女装,如果看上的正好打折,干脆买了算了,喝喝哈哈! 哦对了,为了慰劳那个辛苦的人,我决定在百盛关门前的十几分钟里提出给他买东西,当他看到保安准备清场,广播说感谢光临的时候一定急着要走,哈哈!省我一笔啊! 开心死了,马上就要出发啦! 姐妹们,抓紧时机啊!一年可就这一次啊!还有,今天千万别买单!

       我知道他们单位今天发了一笔钱呢,女人节的钱当然是给女人花啦。。。呵呵,我心好好哦!帮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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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17 14:52:48
    转贴自一个叫小美的女孩子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象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她常常照着镜子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了那种女孩,他会不会喜欢上她。但想归想,她还是每个月都跑去理发店把稍微长长一点的头发剪短到耳际边,还是一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哈哈大笑起来, 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说∶ 学业为重嘛。 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 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忍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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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21 10:30:15
       
      今天早晨,坐在公交车上,听到广播里放出熟悉的歌,是那一首《我们要做雷锋式的好少年》,忽然想起四五年级时候的大合唱。那时我们每一个人都被老师强行涂了红脸蛋,大红嘴唇,然后穿着白衬衣,黑健美裤,白袜子白球鞋在操场前升国旗的台子上大声合唱,记忆犹新的是胸前飘扬的红领巾。有的同学的红领巾已经皱巴巴的了,还有的同学的带着已经脏了的红领巾。我的红领巾是全班最鲜艳,最大的,是绸子的。这样绸子的红领巾我有好多条。爷爷是厂长,每年学校演节目都会有好多小朋友给他献红领巾。回家后就成了我的。我总是很珍惜这些绸子的红领巾。一条一条收藏的很好。
       因为那时,我很纯真的相信:
       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
      “我们要做雷锋式的好少年,在这阳光灿烂的春天。高举鲜红的旗帜,立下伟大的革命志愿。热爱集体
    ,毫不利己,专做好事不怕困难。毛主席的教导永不忘,雷锋叔叔活在我们心间。”
       我知道雷锋叔叔的时候是三年级,爷爷买了一本书给我,叫《雷锋的故事》。那时候我还不能完全认字,但是却因为这本书爱上了读书。每天晚上,爷爷用很浓的山东口音给我读雷锋叔叔的故事,从他入伍到他牺牲,雷锋叔叔的故事我不知听了多少遍,像是给老大娘买车票,送小朋友回家,给战友补袜子等等,我几乎可以完全背诵。爷爷特别喜欢给我讲“螺丝钉精神”,因为小时候的我做事粗心,不喜钻研。
      “他是我们的好榜样,鼓励我们永远向前永远向前,他是我们的好榜样,鼓励我们永远向前永远向前......”
       那本书是简单的白色封皮,封面上印着雷锋叔叔的半身照,扉页上是毛主席的题词:“像雷锋同志学习!”一直到六年级,我反复地看了无数篇。那时我的课外读物很少,无非是《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但几乎都是爷爷给买的。《雷锋的故事》让我走出了爱幻想的时代,我开始学会学习,学会思考。
       于是我也学着雷锋叔叔做好事,给班里同学擦桌椅,捡了钱交公,可是他们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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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25 23:35:48
    今天是圣诞节的夜晚。我却是一个人度过的。我和他都忙,忙完已经8点过了,有些疲倦,就不想出去了。虽然是一个人,可是没有伤心,没有难过,也没有太多情愫。自己看了一部电影,吃了一包夹心饼干,靠着暖暖的暖气,舒适。
    今年的圣诞对我来说好像真的没有太大的意义。其实,最重要的日子已经度过了,平安夜和圣诞都没有多么激动。也许真的长大了?呵呵!
    懒懒得听瘐澄庆的《情非得以》,给他打电话说说心情,眯着眼睛学河马叫,啊~~~,哈哈!
    窗外好像有零星的雪花,也许是幻觉,是自己给自己的浪漫。开始想起生命中曾经过往的那些人,那些因为忙碌而属于联络的朋友,心里群发了一个真诚的祝福。祝愿他们都能在尘世获得幸福。想起以往度过的那些精心装点得圣诞节,觉得冬天是温暖的。
    我开始爱上这种感觉。
    我开始爱上爱自己的感觉。
    我开始爱上独自在电脑面前微笑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