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lijintian[订阅]
博文
拼盘(2009-11-22 11:43)

爱情

 

早年的爱情可以写成一部长篇小说,读罢依然值得回味;如今的爱情仅够写成一首短诗,四句的绝句,拿给编辑去看,编辑还说:累赘的两句可删。

 

道德

 

早年的道德神圣威严,触犯者往往被碰得灰头土脸;如今的道德步步退守,几乎到了以其底线法律为道德的态势。

 

识字

 

早年识字的人少,能文者备受礼遇;如今的文章铺天盖地,能文者多于识字者。

 

小姐

 

早年的小姐必出富家,寻常百姓家的闺女是当不得这俩字;如今的小姐多在娼门,以此呼人人皆不悦。

 

说教

 

靠几个圣贤一样的道德楷模,是起不到教化民众的作用的。当社会上的那些名人、官员一个个经常露出不守规矩的嘴脸的时候,说教总显得那么苍白

 

性感

 

早年的性感是被隐藏起的美丽,如今的性感几乎是刻意展示的自豪。

 

获奖证书

 

本来只是一个成绩的标签,在看不到成绩在哪的时候,只好看标签。

 

你有花容,她有月貌,君王不少佳人伴,留也空企盼。

休嗔汉王,莫怪毛延,造化几人能参透,遇合且随缘。

你也莫哭,你也莫怨,辞汉就胡做阏氏,宁胡百代传。

 

两句真理(2009-11-17 23:50)

一、女人只要找到了喜欢你的男人,怎么穿衣服都美丽。

 

二、女人防老的最好办法,就是让自己一直处于恋爱状态。

 

牛牛新办了个网站,邀我去做个斑竹。我说,这是我今天收到的第二个斑竹邀请。今天下午临下班,和讯网的一个朋友招呼我,去他们的网站做个斑竹,我说工作忙,没有答应。

 

朋友说,这个网站与别的网站不同,因为好多朋友都在这里玩,这个网站除了他自身定位的功能,它更是一个朋友消遣的园地。

 

虽然不做斑竹,还是注册了个名字进去消遣。跟了两句帖,我对牛牛说,靠,我发现,我到了牛的网站,怎么一开口就是真理呢?牛牛说,因为你到了充满真理的网站。我说,我得把这两句话写到我博客里,于是就有了上面的两句话。

 

牛牛弄的是个购物网站,不过,更象个分享生活感受的园地。他的网址是:http://www.igou.com.cn/聊天扯淡排砖分享感受的网址是:

蝴蝶(2009-11-17 05:51)

 

一只蝴蝶飞进窗来,落在案头。

 

斗室给了它一点清秋时节的温暖,它却给主人带来了一室的春天。

 

阔大的翅膀,是你的衣衫吗?精致的花纹,是你的眉眼吗?

 

落在笔上,是笔在开花吗?落在纸上,是纸上的图画吗?

 

 

 

狗脑 狗眼(2009-11-10 13:03)

中午吃饭,席上有熏狗肉,我特意吃了一块狗脑子,一只狗眼。

 

这社会,规则如此简单,不需要有很好的脑子,也不需要有很客气的眼神。

今天下午,又和一朋友聊起了用钱买刑的话题。我们都不是法律界人士,都是凭各自的感觉说话。他是赞成这个做法的,而我依然是不赞成的。

 

不过,我愿意把伤害分出故意伤害与过失伤害两种,然后来谈买刑的问题。如果是过失伤害,用钱买刑的做法,我觉得还可以接受,因为他毕竟没有那样伤人的故意。而对于所有的故意伤害者,无论是故意杀人的,还是激情犯罪而伤人的,都不适合买刑的做法,而应该让他以血还血。故意伤害致死的,即使被害人的家属得到了赔偿,他们用起这个钱来,难道能够安心吗?那是用性命换来的一点银子,估计怎么花也是不舒服的吧?况且,这个钱注定不是什么慷慨的巨额赔偿:因为放言要规范买刑一事的人说,要按照造成的损失的多少来计算赔偿,凭发票计算,如丧葬费等开销。

 

对于所有的故意伤害者,我反对用钱买刑,赞成让他们用生命与自由去偿付所做出的伤害。也许法律不能给受害者一个公道,而是假惺惺地拿一点散碎银子来抵命,我认为不妨法外惩恶。大道不行则有外道生,法内无望则自然望法外。

 

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用钱买刑的做法虽然早就存在,可毕竟是鬼鬼祟祟地在做,如今

花钱买刑,是我这几天看新闻时所见的最混帐的一个。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近日透露,最高法院将就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标准作出指导意见,对俗称的“花钱买刑”做出规范。

 

顾名思义,花钱买刑,就是在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时,如果被告能积极地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量刑的时候可以从轻。

 

支持这一做法的法官说,如果不这样做,受害人将得不到合理的赔偿,今后的生活将陷困境。貌似体谅受害人,其实却从此把被告分成了有钱和没钱两个行列。有钱赔的从轻,没钱赔的从重。就象以往偷人只是羞答答地得一点馈赠,如今终于挂牌标价了;以往法律被钱摆平还只是拿不上台面的暗箱操作,如今居然要堂而皇之地昭告天下了。你是不是想告诉天下的穷人:不要和人动手,你赔不起!你是不是要告诉天下的富人:只要有钱赔,不妨打他个半死。

 

今日之百姓,往往清贫,虽然

断章(2009-11-01 14:22)

闲生寂寥忙生烦

不忙不闲是神仙

闲来相约三杯酒

忙时自熏一支烟

距离(2009-11-01 01:10)

远出视野,近到贴身,都不大容易有美的发现。美,需要一个恰倒好处的距离。可是,一旦美进入我们的视野,我们便不由自主地想尽可能地靠近它,殊不知距离的消弭,正意味着美的远去。当距离不复存在,美也就成为记忆。

 

把美丽保持在一个恰当的距离上,也许是延续美丽的最好办法。

近日读稿,见一林业局有规定:禁止副科级以上干部下饭店。想来此规定之用意乃在于控制公款吃喝。愚以为此规定殊为可笑。做为一个单位,你不从控制干部可以随意支钱、报帐上下手,管他下不下饭店做什么?

 

一来他有自己的合法收入,难道合法收入的钱也不能用来下饭店吗?难道希望我们的干部都是清教徒苦行僧吗?期望过高,自然难以达到,最后必然是一个土八路糊弄洋鬼子而已。

 

禁止副科级干部下饭店,就如本想禁止乱搞男女关系,却连夫妻同房也一起禁了。管得宽自然管不住,最后把自己弄到一尴尬境地而已。

 

二来如果财务管理不严,干部即使不去下饭店,他也另有办法乱花这些本不属于自己的银子。世间诱惑百般,享乐之道多有,不从源头管钱,只禁一张馋嘴,有如舍本求末,缘木求鱼,更似守株而待兔:曾经以此禁令管住一个喜欢吃喝的干部,就以为所有的干部纯洁得只爱吃喝,而且只爱在饭店吃喝吗?

 

早几年就曾经听说过一些单位有这样的规定,对我提起这事的朋友基本都视如笑谈,他们都各有对付的办法:有一老兄,家住饭店附近。偶有客来,便邀至家中,让饭店把饭菜做好后送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