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博说明
因为健康原因,我决定停止更新新浪博客,敬希诸博友谅鉴。
一
这些天因为偶感风寒,甚是不适。在妻子的坚持下,去湘雅一医院去做了尿检,发现血细胞与尿蛋白等关健指标再度上升。看来,自己真的无法再坚持写作博客和参与讨论这种乐事了。前些时间,我坚持将政治学圈2008年年鉴编辑完成,已经感到有些力不从心。现在,看来只有遵从家人的意见,放弃自己的博客写作了。
我是
在《毛泽东究竟给中国带来了什么》一贴中,静兄认为文革无足取,“我以为毛时代甚至比五四运动更加倒退了,人民前所未有的愚昧,谎言充斥,人性沦丧;”我请他解释。他举例道:
只要看看“五四”时期的郭沫若和“文革
在《风华说,我们要感谢低工资》一贴中,静兄责我以赞成低工资政策。檀兄
风华说,我们要感谢低工资。他的观点,是就58年起的低工资对于中国制造业的发展而言,并非有意作为谁的代言人从主管上赞成依然继续低工资政策。
百姓人家谁都希望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无可厚非。
政府希望启动消费,扩大内需,应对当前危机,可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是个制约。
换个角度看问题,根据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国家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今天参加我所在民建支部的活动,很有感触,不妨记下来。
冯正良老先生1952年就加入民建,现在已经八十多岁了。曾积极为社区服务,为一个社区的用水用电奔波,并努力使问题得到解决。他在2005年被评长沙市的文明标兵。老先生说他一生最高兴的事情有两件,一是1956年4月参加北京的一个会议受到毛主席的接见;一个是去年八十岁,民建省委龙主委和市段主委以及支部都去祝寿。
龙国键主委因为有事,只呆了一会儿。他对大家讲了一个意思
在《如何认识毛泽东》一贴中,牛氓兄提出有关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分:
回到浮夸风上来,毛主席该不该对浮夸风负责的问题,我觉得首先应当弄清楚这个责任是什么责任?是刑事责任吗?显然不是。是行政责任吗?只怕也有疑 问。如果是行政责任,主席并不负责行政管理(按照风华先生的说法,他当时实际上并没有相应的权力),要他负责就很牵强。既然也不是行政责任,那么是什么责 任?接下来就可能是政治责任了。
只是,我对政治责任一窍不通。风华先生是政治学博士,您是否可以对毛主席是否应当对浮夸风承担政治责任进行论述?
在《强权即真理吗?》,我在解释了强权即真理这一语义之一,其中的真理显然不能等同自然科学中的真理,而大致相当于规则。中 秋先生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问题是,可以有清晰的表述,为何还要使用这个需要澄清的说法?
我的回复是:
中秋先生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那就是:(1)语言是建构的,抑或是生成的;由此推导出(2)我们规定某个词只有一义,然后大家必须如此使用;抑或语言是人们日渐用多后,然后我们再做解释;换句话说,(3)是辞典先于语言呢,抑或是语言先于辞典
风华偏向于(1)(
在《评司马南》一文中,有圈友转载他人批评潘维教授的文章,其中有谓:
潘大教授的文字一贯的风格就是,反驳他的文字篇幅往往比他的正文篇幅还要长。如此立论荒谬、漏洞百出的文字居然出自一个获得博士学位的学者之手,也算是天下一大奇观吧。…… 我承认潘维有胡言乱语的权利,但是潘维想把民主潮流视为是摧毁中国文化思想体系的洪水猛兽,却是再也不能得逞了。历史是 进步的,不会因为为了维护一小部分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强行开倒车。对于潘维这样逆历史潮流而动的所谓知识分子,只好给他贴上两个字作为标签——
在《中国到了非民主不可的时候》一贴中,我提到:
民主并不是一个保证这个社会不存在黑恶现象的机制,而是一个出现黑恶现象后能够对黑恶现象进行治理的机制
静兄回复:
风华兄弟,林嘉祥是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他是交通部派来的;那雨后春笋般的贪官是从民主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吗?答案依然是如此的肯定和简单:不是!
本博文字多为讨论记录,也有一些是自己的文章或译作。引用敬请标明出处。
好友已经达到上限,无法再添加好友,因此只能谢绝好友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