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皇家坦克团帅小伙成出柜第一人
(编辑/文:列国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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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国粉红社报道,21岁的英国军人小伙本-瑞克斯洛近日出柜,成为英国皇家陆军部队同志第一人。
12月11日,在圆满完成了在阿富汗军事任务的本向记者透露了他向同事出柜的故事。“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很难,因为我不知道他们作何反应”,本表示。据报道,本是在英国威尔特郡一次军事训练时向队友出柜的,在出柜的前晚,本和一位知道自己性倾向的好友去泡夜店,次日军事训练迟到的他被同事问是否有艳遇时,他说:“是的,他的名字叫做雷恩(男姓名)”,他的队友都表示非常吃惊。
本还表示,自己在过去服役时,因为床头挂了一幅好莱坞男星扎克·埃夫隆的画,队友们就经常拿此事开玩笑,他们总是会问很多问题,他们对我的生活表示好奇,但我不知道该怎么样跟他们解释。
据报道,在1999年前,英国法律中还保留有禁止同性恋者参军的法律,但在欧洲人权宪章的压力下,英国政府不得不取消了这一禁令。
去年,英国皇家军队参谋总长理查德-丹纳特在出席一场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权益保护会议上曾表示:英国军队的六个核心价值观中的一个,就是要“尊重他人”,我们要像对待自己一样来对待其他战友,对同性恋军人的歧视剥夺了他们为国效力的机会,也影响了他们在军队中的正常表现,只有尊重才能营造军队成员间的彼此信任。
本的出柜得到了许多英国主流媒体的响应,英国每日镜报表示:在阿富汗执行任务的英国军人中间肯定有同性恋者的存在,我们为本的诚实鼓掌,衡量一个军人品质和战斗力的标准在于他的能力和勇气,与性倾向无关,本的战友们在得知他的性倾向后都接受了他,我们也一样,本和他的队友都值得尊敬。
西班牙政府首次向遭遇迫害的同性恋者道歉并支付补偿金
(编辑/文:列国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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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媒BBC报道,近日,西班牙政府首次向一名曾遭受迫害的同性恋者道歉,并向其支付4000欧元国家补偿金。
安东尼-鲁兹(上图)如今已是一名老人,1976年,在西班牙法西斯政府独裁者弗朗西斯科·佛朗哥去世几个月,安东尼向父母出柜,声称自己是一名同性恋者,但他的父母并不接受他的性倾向,却转而向一名僧侣求救,企图利用教会的力量改变自己的儿子,令安东尼的父母没有想到的是,该僧侣的儿子在政府任职,并向警察部门告发,安东尼随后被判决入狱三个月。
如今,安东尼是西班牙一家同性恋人权组织的负责人,他估计在佛朗哥当政前后,曾约有5000同性恋者遭遇了与他同样的命运,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曾被流放至收容站和精神病院,经常遭遇殴打和电击治疗。
据报道,安东尼是获得西班牙政府道歉和国家赔偿的第一人,2007年西班牙通过了一项法律,向在佛朗哥当政期间遭遇迫害的受害人提供国家赔偿。
在历史上,在同性恋权益保护一事上,西班牙走过了一段极为曲折的道路。在五世纪以前,因为受到罗马和希腊文化的影响,西班牙境内的同性恋文化非常浓郁,现、当代考古记载可以证明,不仅西班牙当政者中有许多同性恋者,而且当时的西班牙甚至出现了有同性结婚的现象。
在五世纪后,西班牙当政者对同性恋的态度日渐发生变化,公元533年,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颁布一项法案,同性恋者一旦被发现,将被处以阉割乃至火刑。在随后的一千多年里,同性恋在西班牙被视为非法,据记载,仅在1570至1630的60年间,就曾有534名同性恋者接受审判,102位遭到死刑判决。
1939年,弗朗西斯科·佛朗哥任西班牙国家元首,并于1947年自任摄政王,二战期间,他名义上保持中立,但实际上却帮助希特勒侵略苏联,他的独裁统治一直持续到他1975年逝世。在他当政期间,曾修改了1933年颁布的一项法案“Vagrancy Act”,将同性恋视为非法,尽管该法案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纠正和改良包括同性恋在内的不“道德”行为而非对这些行为予以刑事处罚,但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却演变为警方迫害同性恋的堂而皇之的法律依据。
在20世纪80年代后,西班牙对同性恋日趋宽容。2005年,西班牙通过了同性婚姻的立法,一跃成为世界各国在保护同性恋权益方面的表率。
全国同性恋者人数达3600万以上同性婚姻走向何方
你喜欢,抑或不喜欢,以下数字都客观存在:
全世界约4%的人终身只有同性性行为;在中国,同性恋者占总人口比例为3%—6%,具体说,是3600万以上。
对于这至少3600万人之间的同性结合关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认为,我们加以保护的时候,违背的只是大多数人的“看法”,而保护的却是对少数人而言,极为重要的权利和利益。
同性婚姻能否两步走
和国外一样,中国同性恋经历了非刑事化、非病理化,直至日渐人性化的历程。
2000年8月,新婚姻法征求社会意见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银河曾提议同性婚姻应合法化。这在当时遭遇了大多数人的反对,而她所关注的群体——同性恋者,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公开支持。
“同性婚姻从来都不是政治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公益组织北京同志中心负责人阳光(化名)告诉记者,害怕暴露身份是诸多同性恋者失语的最大考虑。
此后8年间,李银河曾四次向人大代表递交同性婚姻立法建议,未果。
2006年,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吴建民对此表示,同性婚姻在中国太超前。而2003年,民政部在解释《婚姻登记条例》时亦明确指出,中国禁止同性婚姻。
事实上,目前仅有极少数国家允许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赋予其与异性婚姻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而世界上已有二十多个国家或地区,陆续部分地承认了同性伴侣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即同性伴侣关系的合法化。
“我国像西方国家一样,可能也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制定同居伴侣法之类的法律,赋予同性恋者同居者部分夫妻关系的权利义务;第二步才是婚姻法上接纳同性婚姻。”2009年11月21日,马忆南在西北政法大学的全国婚姻法热点问题研讨会上,提出具体建议。
共有财产权属问题困扰同性伴侣
“目前有关同性恋的问题纠纷(包括同性恋与异性结婚产生的诸多纠纷)中,经济问题大概就占据了三分之一。”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法律顾问刘巍告诉记者。成立于2002年的爱知行是最早关注同性恋反歧视领域的公益组织之一。
刘强(化名)和李宁(化名)是一对gay(男同性恋),两人的感情很深厚,一起投资买了一套房。刘强考虑到自己比李宁年长许多,认为自己一定会先死,于是坚持在房产本上户主一栏写上了李宁。然而,李宁却因为一次车祸先刘强而去。
伤痛过后,麻烦接踵而来。
去世的李宁并没有父母和任何兄弟姐妹,而刘强因在法律上和李宁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因而也没有继承资格。
另一方面,刘强又拿不出任何物证来证明这套房子他也有投资。最终,房子只能按照相关法规充归国有。
而最让刘强伤心的是,他甚至没有资格替李宁追究肇事司机的责任,讨回一个公道。
这个典型案例,被刘巍多次用到了对同性恋志愿者的培训中。
而日常生活中,更多的经济问题在于同性恋双方当事人分手时,对于共有财产的权属纠纷。
在现有条件下,刘巍多会提醒来咨询这类问题的当事人:在决定共同生活或者买房前,签署一个财产协议或者馈赠协议,尽可能避免以后的种种问题。
“这就类似于一对异性的婚前财产协议。”刘巍说。
但正如异性婚恋间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顾忌一样,“一旦做公证就好像给自己还留了一条后路,是对感情的伤害”仍然是当下许多婚恋当事人的看法。
张莹(化名)在得知“财产协议”的法律建议后,仍然决定将打算共同投资的房子户主一栏署上同性伴侣齐卉(化名)的名字。“我比齐卉大,而且我是北京人,就是有万一,我还有地方住。”她对记者说。
在刘巍看来,如果马忆南教授的第一步设想“同居伴侣合法化”得以实现,问题就不再那么纠结繁琐。“即使双方没有协议,一旦有经济纠纷或者其他问题发生,法律上已经有相关的法例条文可以明确保护了。”
“收养孩子”也是同性恋情侣向刘巍咨询较多的另一个问题。
刚刚三十而立的gay赵岩(化名)收养一个孩子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目前来说,他只能在符合诸多领养条件以后,以个人单身的名义收养,而不能和伴侣陈宇(化名)以家庭的名义共同领养小孩。“还有,如果伴侣生病要做手术,我们在医院都不能签字,怎么办?”陈宇给记者抛出了另一个难题。
同性伴侣关系合法化的反对者认为,婚姻历来都是男女间的结合,法律对同性婚姻的承认,只能损害这种既有的体制并进而对社会造成震荡。也有人担心因为长期与同性恋者亲密相处,其子女在心理乃至生理方面将被严重影响,容易产生同性恋倾向。
“如果今天的婚姻跟两千年前一模一样的话,你可能会娶一个你没有见过的12岁的小女孩,把妻子当成财产随意处置,离婚也是绝对不可能的事。”马忆南认为,“法律是向前发展的”。
但多数研究表明,同性恋家庭中成长的子女,与异性恋家庭中成长的子女,在心理发展上并无重大区别。“若子女的性取向是由模仿而来,异性恋的父母也不会生育出同性恋的子女。”马忆南反驳道。
承认同性同居伴侣关系合法化的意义,在马忆南看来,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社会学上的“帕累托最优”:同性恋者结合很好地解决了他们的身心需要,增加了社会总的福利;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性生活有了合法保障,这将大大减少他们为了满足性需要而在过不确定性生活时传染艾滋病的可能性。与此同时,他们也并未损害到其他任何人的权益,进而能使社会福利达到最高。
尽量隐瞒家里谁也不愿先去捅破
张莹、齐卉一对拉拉(女同性恋)和赵岩、陈宇一对gay是好朋友,一场特殊的“婚礼”将他们更紧密地联在了一起。
四个人里,年长一些的赵岩迫于父母的压力,逼不得已请齐卉配合,举办了一场民事喜宴。为了这场“假婚”万无一失,赵岩绞尽脑汁给齐卉设定了一个新的身份;怕避免各自的情侣陈宇和张莹干扰情绪,他甚至没让陈宇和张莹以“好朋友”及“闺蜜”的身份去观摩“婚礼”。
“每一个步骤都绝对不能有差错。”赵岩曾试图和父亲表明自己的性倾向,话说到一半,父亲差点病发,赵岩只得把话又狠狠地咽了回去。这几年来,父亲惟一的愿望就是要赵岩尽快结婚,“只要是个女的”。
肥皂剧的情节在现实中上演时,一点也不轻松。
“费尽心思地去骗自己的父母真的很痛苦。”赵岩低了低头。
这样的生活是大部分同志会选择的一种方式。尽量地隐瞒家里,自己去过自己的生活,哪怕家人已经猜测到只剩一层窗户纸,却谁也不愿意先去捅破。正如李安的同志电影《喜宴》呈现的父子状态一般“一团和气、各自郁闷”。
捅破和家人间的这层窗户纸,在同性恋群体看来,是“出柜”(承认自己的性取向不同)的终极标准。
齐卉向妈妈坦白以后,妈妈的第一反应绝望崩溃:“我们家世代清白,你叫我怎么去和外人说啊”。80后的齐卉有自己的理解:“妈妈们第一时间都没想到她该怎么办,反而很在意别人怎么看,怎么想。”
正如马忆南所说,同性婚姻的合法化,牵涉更多的是社会观念问题而非立法技术问题。
2008年1月21日,一桩情节普通的民事纠纷案却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注意。
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在这一天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同性恋引发的扶养费纠纷案。主审法官的话让这个案子的意义变得不再寻常:同性恋者敢于公开站出来争取自己的权益,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社会的宽容。最终,法庭判决支持了同居一方支付另一方扶养费的请求。
“同意!”在面对记者“你们觉得社会对待同性恋是否越来越宽容和理解时,赵岩、陈宇、张莹、齐卉和同志中心负责人阳光齐刷刷地一致表态。
这5个在都市里当着白领、甚至事业上称得上优秀的年轻人,对于社会的支持和法律的保护都表示了一直强烈的关注与期待。
在陈宇看来,现在即使有人反对同性恋,他都可以接受。“因为现在至少已经有一个环境可以把这个问题拿出来讨论。”对于他们来说,最可怕的不是歧视,而是社会对他们彻彻底底的忽视。
“如果法律上对我们有一个‘第一步’的认可,我相信爸爸妈妈们也会更容易接受和理解我们不喜欢异性的现实。”年纪最小的齐卉说。
然而面对“法律的出台也许亦正在等待父母及社会的理解”反问时,5个年轻人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只有在实现了同性恋与异性恋的无差别对待之后,才是立法上考虑同性‘家庭伴侣关系’乃至同性婚姻合法关系的时候。”马忆南强调,中国亦不可能直接通过立法承认同性婚姻,我们不能期待用超前立法来倡导社会进步,法律只能是社会进步以后的产物。
■延伸阅读■
1991年,安徽省发生一起女性同性恋者同居的案件。当地政法部门和公安机关难以对此定性,遂逐层上报至国家公安部。公安部的答复为:“什么是同性恋,以及同性恋的责任问题,在目前中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你们所反映的问题,原则上可不予受理,也不宜以流氓行为给予治安处罚。本案具体如何处理,可与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1997年新《刑法》取消了1979年《刑法》第6章第160条的“流氓罪”条款。尽管法律上没有明确同性恋行为就是“流氓罪”,但当时大部分地方的司法审判是按“流氓罪”来惩罚同性恋行为的。新《刑法》取消“流氓罪”,被认为是中国同性恋非刑事化的一个标志。
200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涉及同性恋名誉权案件的终审判决中,撤销了一审判决中“同性恋目前在中国被认为是一种性变态行为,不被公众接受”的判词,从司法审判的角度第一次为同性恋“平反”。
2001年4月20日,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将“同性恋”分为自我认同型和自我不和谐型,前者被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实现了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
为大理市政府卫生局出资建同性恋酒吧叫声好!
(文:列国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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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11月29日报道,2009年11月,由云南大理市卫生局出资、10多名防艾志愿者负责经营的以同性恋为主体顾客的酒吧即将正式营业,卫生局和志愿者们计划通过酒吧的平台对更多潜在的艾滋病患者进行“同伴教育”。12月1日,由大理市政府投入资金的一个酒吧,将在大理开业。这个酒吧属于大理的一个NGO组织的项目,它主要是为男男同性恋者提供服务,大理市卫生局向这个NGO组织投入12万元。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酒吧的租金和装修。(新闻链接)
坦诚地讲,刚开始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我有点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尽管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以一种人性化且易于同性恋人群接受的方式防治艾滋病传播,但是大理市卫生局这番独辟蹊径,“尺度”之大令我在倍感惊奇之余,心生一种敬佩。
不过首先还是应该鄙视一下这位《新京报》的采访记者,在对话中,该记者犯了两个明显的错误,其一,记者问政府注资同性恋酒吧是否会影响城市形象,在这位记者眼中,似乎还在潜意识地讲同性恋和吸毒、卖淫划等号,这种将同性恋予以丑恶化的论调居然出自一个国家大报的记者口中,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一个开明、宽容且有远瞻力的地方政府恰恰为一个城市正面形象的构建打了一针“强心剂”,大理市政府卫生局的做法不仅不会令大理蒙羞,恰恰为大理城市形象的构建增色不少。
其二,该记者在采访卫生局副局长蒋安民时,问“有了酒吧这样一个交往平台,会不会反而促使同性恋增多?”,该名记者的无知令人震惊,当代科学研究和历史经验已经证实,同性恋群体的人口比例相对固定,若以记者的逻辑类推,那些已经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如荷兰、加拿大和西班牙等),同性恋人群数量在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后岂不是应该以倍数增长?但事实胜于雄辩,没有任何统计报告或科学证据能够证实这种论调。
在对该名记者的无知感到匪夷所思之外,我为大理市政府卫生局的做法叫声好。
长期以来,我们的政府已经习惯于以一种高姿态事事发号施令,甚至有时还扮演着过分保护的“大家长”的角色,但这种管理方式在同性恋人群艾滋病防治方面并不见效。因为在中国,同性恋人群还遭受着来自各个方面的误解和仇视,他们不得不将自己的性倾向深埋于心,这一群体的社会能见度非常低,出于对外部环境的本能性防御,传统方式的政府干预不仅不会得到这一群体的积极配合,反而很可能遭致反感和敌对。
大理市卫生局的做法为该市同性恋人群的“现身”提供了一种可能,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打造了一种社会公权力机关和弱势群体的信任平台,这种平台的构建其实基于一种再简单不过的逻辑,那就是如果政府无法赢得这一人群的信任,他们不仅无法真正了解这一人群的所思所想,而且连个人影都抓不着,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如果地方防艾机关果真想在同性恋人群中取得实质性的工作进展,就应当首先从尝试着了解这一人群做起。
相比之下,大理市卫生局的做法令包括广州在内的许多地方政府相形见绌(见:广州警察驱逐人民公园内的同性恋者),在中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中,同性恋酒吧等同性恋聚集场所还不得不经常遭到来自公安部门的骚扰、盘查,乃至关闭,这种做法只会削弱同性恋人群的可见度,在无形中增加了各地卫生防控部门的工作难度,换句话讲,公安部门的野蛮做法恰恰扇了卫生部门一记响亮的耳光,政府部门之间同室操戈的背后,无人受益。
大理卫生局出资建同性恋酒吧,展示了大理市政府开明、宽容和多元的执政作风,更彰显了该市卫生部门与时俱进的执政力,令人钦佩。我希望大家有机会,都亲自到大理、到这家即将开业的酒吧去看一看,老百姓腰包里的钱都来自不易,相信您的大理之行不仅仅会令当地旅游经济受益,自己也将享受到一次平和而自由的畅快之旅。
将心比心,无往不利!在称赞大理市卫生部门的做法的同时,也希望各地地方政府部门行动起来,大理方面的做法值得各地效仿。
(上图:大理,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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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决定不再被Out一回了,今天终于开通了我的微博客,网址如下,有微博的朋友欢迎加我为关注,我有事没事会更新点生活的小细节和小想法,希望能多交些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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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你丫闭嘴!
(文:列国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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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刘仰在自己的博客上大肆厥词,我懒得理他,觉得理会这样连同性恋究竟为何物的小人,是在降低自己的身价。昨日,卫生部疾控局副局长公布了一组数据,看到数据后,我就猜到又会有人拿同性恋和艾滋病说事,只是我没有想到这位姓刘的又敢站出来大作文章,看来我着实低估了他的没脸没皮。(参见:刘仰博客再发恐同言论:“珍惜生命远离同性恋”http://www.danlan.org/DispArticle_25776.htm)
刘仰这篇《珍爱生命远离同性恋》通篇又是延续了以往几篇的陈词滥调,在科学上漏洞百出,在姿态上腐朽不堪,大道理是说了一堆,却几乎找不到任何有权威、有来源论据作为支撑。据说刘仰还出过几本书,虽然我不知道中国目前有什么“不高兴”的资格,但以他下笔行文的特色来看,大家都说书市鱼龙混杂的话果然是真的。
32.5%=远离同性恋
42.2%=远离异性恋?
同性恋人群固然是传播艾滋病的高危人群,但绝对不是唯一人群。异性性行为、母婴、输血、吸毒同样可以传播艾滋病,如果仅仅因为同性性行为可能会传播艾滋病就完全禁止的话,那异性性行为是不是也要禁止?2009年新增艾滋病感染者中,将近一半的人是通过异性性行为传播的,那么依照刘仰的观点,是否应当鼓励'珍爱生命远离异性恋'呢?莫非刘仰眼中的“神话国度”就是人人禁欲,“处女膜主义”大行其道,或者干脆把紫禁城改成和尚庙岂不更好?
虽然近年来同性性传播已经成为中国新增艾滋病感染者的主要来源之一,但相比于通过异性性传播感染艾滋病的人群来说,比例仍然位居其次。刘仰不知在博客里呼吁异性恋洁身自好,或者把矛头对准“小姐卖淫”现象,却退而求其次,归根到底是他的“异性恋至上主义观”在作祟。
像刘仰这种人大有人在,但他们有着相同或相似的心理特征,他们惧怕改变和进步,他们反对乃至扼杀生活的多元,他们更是对那句“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的名言嗤之以鼻,他们将“不同的”视为“邪恶的”,他们将“多元的”看做“分裂的”。至于刘仰,他大概会因为自己糟糕的着衣品味而将时尚看做假想敌,或者因为自己那颗令人过目不忘的痦子而鄙视一切美容手术。这种心胸狭隘之辈安能成就顶天伟业,拿同性恋说事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的人频频出现实在不足为奇了!
代数没学好
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
刘仰文中有这样一段:”结合卫生部引用的数据——2009年我国新增艾滋病感染者三分之一是同性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按照同性恋者宣扬的同性恋占人口的比例,那么,2009年的中国,同性恋感染艾滋病的机率,比异性恋高3倍!如果按照全世界公认的同性恋占全体人口的比例,那么,2009年的中国,同性恋感染艾滋病的机率,比异性恋高30倍以上!“
这段话我翻来覆去地看,都看不明白,如果我们果真需要仔细研究比对同性恋和异性恋感染艾滋病的几率,最起码的出发点是应当在调取往年同期数据的基础上,通过一定范围人群的统计采样,并结合医学研究才能得出结论。刘仰先生大门不出,就炮制这样一份耸人听闻的研究报告出来,不仅毫无科学价值可言,而且极其愚蠢可笑!
根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2009年的最新统计结果来看(参见:http://www.unaids.org/en/KnowledgeCentre/HIVData/EpiUpdate/EpiUpdArchive/2009/default.asp),在过去的8年间,全球艾滋病2009年新感染人群数量比2001年时减少了17%,尽管同性性传播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容忽视的感染方式之一,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数据能够显示,同性性行为超过异性性行为成为感染艾滋病的“首要”感染方式。例如,英国卫生部门2008年统计数字显示,2008年英国7370例新增艾滋病感染者中,虽然其中38%为同性恋者,但异性恋者所占的比例却高达57%。
因此,将同性恋和艾滋病挂钩,或者将同性性行为看做是艾滋病的始作俑者或罪魁祸首,说到底是因为像刘仰之人对同性恋的误读、漠视乃至仇恨所导致的。
如果依照刘仰所称“2009年中国新增艾滋病中,三分之一来自同性恋这一事实,已经向全社会发出了警报:同性恋是艾滋病最危险的人群”的逻辑,我们是否可以认为“2009年中国新增艾滋病中,四成多来自异性恋这一事实,已经向全社会发出了警报:异性恋是艾滋病最危险的人群”呢?
在艾滋病这一全世界公认的科学难题面前,同性恋和异性恋人群要做的,不应是互相推诿,“乌鸦和黑猪比比谁更黑”,而应当是培养安全性行为的全民意识,普及艾滋病预防常识,营造一同努力的全民氛围!
我看同性恋卖淫
究竟是谁在助推同性恋性交易的蔓延
刘仰声称“有些人强辩说,我国法律明确的卖淫行为,只是指妇女。因此,这些人试图为同性恋卖淫开脱”,不知道刘仰先生的论据何在,笔者学习和从业法律8年之久,却从未见过有任何学者或专家打着为同性恋卖淫开脱的旗号,声称同性恋卖淫合法合理的。
法学工作者的确就同性恋卖淫是否违法展开过讨论,但这一讨论说到底是围绕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一法律核心原则展开的,将同性恋卖淫纳入行政法或刑法已基本上成为共识,刘仰笔下的“有些人”所倡导的是尽快完备我国立法,避免立法真空而已,和刘仰所称“为同性恋开脱”看起来相似,实则失之千里。刘仰,对法律一知半解,就不要站出来卖弄。
这几年,有些媒体念于同性恋是敏感话题,对同性恋民间组织的努力不理不睬,对我国同性恋权益事业发展置若罔闻,为了赚取人们的眼球和点击率,对同性恋卖淫或遭到抢劫的花边消息大肆宣扬,不仅违背了最起码的新闻价值取向,而且践踏了一个媒体所应当有的起码的社会责任。
不过,话说回来,究竟是谁在助推着同性恋性交易的蔓延呢?如果我国有允许同性结婚或民事结合的法律,相信会有相当规模的同性恋愿意步入单一的、稳定的同性伴侣关系,而不去“沾花惹草”性交易消费;如果诸如广州公安部门不在同性恋聚集的公园等地严加监控,同性恋可以大大方方地交友,就大可不必偷偷摸摸地找性工作者解决生理问题。同性恋卖淫现象蔓延的助推器,恰恰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不宽容。
刘仰之人对同性恋卖淫现象的大肆批判,就是打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据我近年来的研究可以看出,和异性恋爱情一样,同性恋者之间也有着铭心刻骨的爱情,前几年鲁豫有约节目曾邀请成都一对相爱并生活长达20多年的同性伴侣做客,他们的故事曾一度传为美谈。尽管在社会不宽容的大环境下,同性恋情更加脆弱,但相爱相守几年、甚至长达十几年的同性伴侣也同样比比皆是。
刘仰,你Out了
同性恋和艾滋病不是外来文明的产物
我不敢妄言揣测刘仰的历史观,但有一点我是肯定的,这个老头并不生活在21世纪,他那改革开放前的春秋大梦估计到死都不会醒。
刘仰称:“中国国内的同性恋者与外国同性恋者的交往迅速升温,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闭关锁国使得中国的同性恋是干净的。”依照刘仰的观念推论,似乎是国外同性恋“带坏”了本土的同性恋。据相关资料显示,艾滋病是1985年北京协和医院首次发现的,首例携带者是旅华的美籍阿根廷人,但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中国首例本土HIV携带者是同性恋者,也没有任何科学研究可以证实,是中外交往的频繁加速了同性恋群体艾滋病的传播。
刘仰将中国同性恋艾滋病传播归咎到西方,与其一贯对西方文明的仇视有关。幸好刘仰还没有愚昧到认为“闭关锁国前中国没有同性恋”,否则他不仅仅是一个数学不及格、对法律一知半解的门外汉了,还是一个毫无历史常识的狂徒。
现、当代考古发现已经证实,同性恋自人类产生起便存在,古希腊、古印加、古埃及等任何一个古代文明都流传有证明同性恋存在的考古证据,笔者在游历欧洲时,就曾多次在各大博物馆看到过古希腊和罗马存世至今的同性恋考古实物。在中国,《杂说》曾记载有“娈童始于黄帝”的说法,在其后长达几千年的封建各朝各代中,关于同性恋的记载更是多如繁星。
如果说我们仍处于上世纪90年代,将我们所不熟知的所谓“丑陋”的现象归咎于外来产物的话,尚且有情可原,但我们身处的是一个地球越来越小的高度发展的21世纪,刘仰将艾滋病和闭关锁国联系在一起的说法实在让我们感受到一种落伍的新鲜,不肯醒来的刘仰正如那“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或者他还以为自己是个所谓捍卫传统的清道夫,但请相信我,他绝对不是一块可以拿来装饰门面的花岗岩!
皇帝的新装
刘仰眼中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刘仰声称卫生部在下一步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应避免宣扬“同性恋是天生的、不可矫治的、是有基因基础的”,还称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同性恋主要是环境和遭遇等外部原因促成的”。
刘仰在这里“华丽”地摇身一变成了医生和心理学家,这种伎俩估计连台湾的魔术大师刘谦都自愧不如。
自二次世界大战后的70、80年代,面对日渐茁壮的同性恋权益运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医学和心理学家们曾展开过成千上万次科学论证。我并无低估中国医学和心理学等科学发展态势之意,但中国截止目前,针对同性恋成因的科学研究完全空白。
我们不敢妄言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领先中国多少年,但我们清楚的是,中国在短期内,在医学和心理学等科学领域和西方并驾齐驱乃至超过几乎是痴人说梦。例如,法国和荷兰等国自70年代就展开了对同性恋的医学化论证,在一项项旨在保护同性恋群体的法律实施之前,这些国家的政府和立法机关几乎都会官方出面组织来自各个领域的专家对同性恋和同性恋现象进行研究。
截止目前,虽然关于同性恋成因目前尚存在争论,但已基本达成如下共识:1、同性恋并非疾病;2、动物界存在普遍的同性恋现象;3、同性恋的形成与基因、遗传、性激素、环境等因素有关;4、同性恋并非个人选择,没有任何有效的所谓“治愈”方法。
不仅如此,包括美国心理协会在内的世界权威科学机构,不仅反对采取医学、心理学乃至神学等疗法改变性取向,而且高调支持包括同性婚姻、同性恋收养子女等在内的社会和法律变革(参见:美多家心理学机构发表联合声明支持同性婚姻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a5be9c0100cksi.html),而那些自称可以治疗同性恋的机构最终被证明是一场骗局。(参见:接受“去同性恋”治疗毁了我一生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a5be9c0100d15e.html)
刘仰一方面无视全人类在同性恋方面取得的科学进展,另一方面还妄图以专家姿态自居逆潮流而动,他不仅仅是中国同性恋人群和所有有识之士的公敌,更是全世界科学工作者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公敌,他嘴中的“实事求是”恰恰是对真理的亵渎,他声称的“科学”,就像是那件所谓的皇帝的新衣一样,满足的是他自己狭隘的偏执,只不过看见他的裸体就像看见了大海——令人如晕船般反胃!
卫生部的努力方向
指责同性恋是在转嫁责任
我们相信卫生部防治艾滋病的决心和能力,但是,我认为中国公民所希望看到的,是卫生部可以以一种客观的、科学的、谨慎的眼光来看待同性恋人群,不要被诸如刘仰此类的小人的蛊惑而一叶障目。
中国新发现艾滋病感染者32%为同性性行为传播一事后,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执行主任西迪贝表示,缺乏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和因为社会歧视导致的负面抗拒情绪等是导致同性性行为传播艾滋病上升的主要原因。这一论调不仅一语中的,而且着实令人钦佩。作为专业致力于艾滋病防治的世界级专家,西迪贝的表态为中国卫生部接下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中国同性恋人群艾滋病防治工作毫无起色,与卫生部相关部门作为不力、方式对接有问题,一味指责同性恋传播疾病是在转嫁责任。
尽管如此,需要指出的是,艾滋病并非是卫生部一个部门就足以应对的顽疾,民政部若不放开艾滋病民间团体的涌入,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和文化部等若仍将同性恋视为洪水猛兽避之不及,立法机关若不颁布保护同性恋权益的相关立法,司法部门若拒绝对同性恋给予特殊性保护等等,中国同性恋人群的生存和生活现实若得不到改观,卫生部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就难以走向深入。
今年6月,美国知名艾莫瑞大学曾就艾滋病和社会宽容度的关联度进行过研究,此研究是美国首次,该研究发现,社会对同性恋群体越宽容,同性恋群体的艾滋病感染率越低(参见:美研究证明:社会越宽容,艾滋病感染率越低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a5be9c0100dshx.html)。如果我们社会中少一些刘仰之流的人,多给予同性恋群体一些关心,我相信艾滋病在同性恋人群的蔓延可以得到有效遏制。当然,艾滋病防治并非一日之功,欧美发达国家有比我们先进几十年的科技和法律,但在艾滋病防治方面仍然是举步维艰。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多一些耐心。
你丫闭嘴
刘仰该庆幸不是生活在美国
刘仰前段时间“吠”过几篇“恐同”文章之后,国内有同性恋者选择撕毁他出版的书以泄愤(参见:同志撕书抗议刘仰“同志二等猴子说”http://www.danlan.org/dispArticle_25252.htm),这种举动初衷令人称赞,但却是一种并非理智的可爱。要撕书,首先得买书,而买书也无形之中又增加了刘仰著书的发行量,这正是他所希望的。
刘仰该庆幸自己并非生活在美国,否则他可能会在一夜之间身败名裂,估计上街也得戴个假发或墨镜低调行事。
国外同性恋人权组织和个人的一些手法可以为中国同性恋人权所借鉴,比如在他工作的单位进行抗议、示威,通过律师发送律师函勒令其停止诽谤中伤,向其工作单位书面或口头投诉,抵制刘仰书籍作品,抵制发行刘仰书籍的出版商的一切文字作品,抵制邀请刘仰座谈的媒体,举办声讨刘仰的签名活动等等。
第二个刘仰
中国同性恋要见怪不怪
刘仰事件也再次为中国同性恋者敲响了警钟,在中国同性恋维权意识日渐形成、群体存在意识日益浮出水面的大背景下,像刘仰之类的人物会接连出现,中国同性恋应当见怪不怪,在敢于声张正当权益的同时,要注重建立和培养积极应对机制,并促成“积极效仿、一呼百应”的群体化规模式维权姿态。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刘仰之辈不敢张嘴,因为他们必须明白,话语权并非是一种绝对的权利,发表仇恨言论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刘仰,你丫闭嘴!
(上图选自互联网,图文无关)
我看马忆南教授在同性恋婚姻一事上的表态
文:列国同仁
据华商网报道,11月21日,国内数十名法学专家会聚西安,参加由西北政法大学举办的全国婚姻法热点问题研讨会。北大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上图)介绍,目前,在中国3000多万的同性恋人群中,至少有八成迫于传统和社会压力,已经或即将进入与异性建立的婚姻。在国外,荷兰是首个使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法、德等国则采用“生活伴侣”等法规,来使同性恋者同居合法化。
马忆南认为,就同性结合关系而言,对其加以保护,违背的是大多数人的“看法”,保护的却是对少数人而言极为重要的权利。在中国,当务之急是引导公众科学地认识同性恋者,使他们能离开边缘角落生活在阳光下,中国不可能直接通过立法承认同性婚姻。就立法而言,可能也要像西方一样分两步走,第一步制定同居伴侣法之类的法律,赋予同居者部分夫妻关系的权利义务,其次才可能是接受同性婚姻。
列国同仁评论:
难得看到有法学专家对性倾向法律议题感兴趣,近些年在各大法学专业杂志报刊上,虽然也有一些寥寥文章,但要么是将研究的方向定位在新型民事结合法律,要么就是以老掉牙的论调探讨同性婚姻如何如何逆中国传统而动。
马亿南教授一直是我比较钦佩的法学家之一,她近年来的曝光率很高,从央视到检察日报之类的中央级媒体,处处可以看到她的身影。这样一位备受尊敬的法学家,能够对同性恋群体表示关注,很令我欣慰。
或许是因为记者行文的关系,这篇文章中还是有一些微小的错误。其一,“法、德等国则采用“生活伴侣”等法规”存在错误,“生活伴侣”的提法是德国同性恋注册伙伴关系法案的提法,这种提法也仅仅在德国一地适用。虽然各国对除同性婚姻之外、经行政注册的同性恋民事结合冠以不同的称呼,不过国外学界的普遍称呼应为注册伙伴关系,或民事结合。
其二,“来使同性恋者同居合法化”一句存在错误,目前国外对同性伴侣关系的认定存在三种法律手段,第一种是同性婚姻,这种形式和异性恋婚姻基本等同;第二种是注册伙伴关系,经行政注册的同性伴侣享受一定的社会福利和权利;第三种才是规定同性同居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些国家规定同性伴侣同居是需要办理行政注册手续的,但有些国家并非如此,相比于同性婚姻和注册伙伴关系来说,这种形式下同性伴侣享受到的社会福利和权利要远远小于前两种法律形式。同居法律关系和注册伙伴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需要从学术层面予以细化。
其三,我非常认同马教授“中国不可能直接通过立法承认同性婚姻”的观点,因为任何大的法律变革都是以一次次小的或较小的法律变革为前提的,在当代大陆法系国家,“法律跳跃”的现象固然存在,却为数寥寥。尽管如此,我认为她“两步走”的观点有待商榷,以荷兰为例,严格意义上讲,荷兰经历了从“同居-注册伙伴关系-同性婚姻”三步的发展路径,1997年荷兰通过两则法案正式引入了注册伙伴关系法案,但其实在这之间就零零碎碎地出现了许多规定同性伴侣同居的法案和判例,如1979年6月21日法案就规定,同居两年以上的同性或异性伴侣中的一方可以成为房屋的共同占有者,享有在一方亡故或关系解除后处分房产的权利。
我不是在钻牛角尖,我深知,性倾向法律若想在中国取得哪怕一点点小的进步,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学术上的思辨,起码需要在法律概念上取得学术层面的绝大多数的一致。
英语好的朋友可以来读一读
(文:列国同仁 lieguotongren@sina.com)
著名图书销售商Questia近日推出15本免费图书供读者阅读,其中的一本是2003年发行的《Marriage and Same-Sex Unions: A Debate》,对法学社会学感兴趣的朋友,或想练练英语的朋友不妨在线读一下。
这本书的一个特色,就是在探讨同一个话题时,分别选择两篇正反论调的文章,希望藉由观点的碰撞引发读者的思辨。
目前国外许多提供E-book免费下载的网站虽然也收集有一些同志题材的图书,但是法学和社会科学的论著却几乎难见踪迹。
史上最雷人的一次性行为:我的捐精全纪录
我们学校后面有个医学生殖中心,据说里面是亚洲最大精子库。本来很少留意那里,没想到在那里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
有天正在寝室联网魔兽,隔壁的猥琐男跑进来,说要赚钱不?
妈的正是月尾,手上就只有买方便面的钱,大家听到钱眼睛都绿了,那当然是一呼百应,猥琐男说,生殖中心找学生捐精,合格者每人400。
400?!大家沸腾了,别说400,40俺也干了,不就捐精么,放着也是放着。
大家群情激昂,猥琐男大致解释了一下,有兴趣的人先得去那做身体检查,还要做精液测试,合格的精壮男人才有资格哦,
寝室里带头大哥说,妈的,还有这样的好事,免费去做个精液检查也很爽,老子该不会性无能吧。
一拍即合,寝室里 老大,我,老三立马答应去,老四是个学习狂,听我们说起此等好事,眼皮都没抬。
我其实也是穷疯了,要不动力也不会这么足。
后来去报名了才发现这个钱不好赚,首先身体检查就很烦琐,抽血验尿的,好容易等到结果,我们仨都初选合格,钱影子都没见到。
等到通知后,我们又如约来到中心,接待我们的是一位老师,扫了我们一眼,问,你们是学校的?
大哥赶紧说,是,是,我们是学临床的。
我们都不由敬仰大哥的智慧,我们是药学的。老师叫过来个女生,让我们填表,条款很多,我们看了下,大致就是知情同意书和保密协议,不得透露此次行为和以后询问等等。
我们签字画押,老师说,带他们去取样品,我们面面相觑,不知道下步是什么。
那女孩虽然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但明显很有经验,一人发我们一个小量杯,然后说,跟我来,我很狐疑,我相信老大和老三也一样。
二楼有好几间小房间,那女同学说,一人进一间,在里面取样品。
明显我们人多,气势不能让个小女生比弱了,老大恢复了往日风采。 正经问到: 三人都一间可以不?
女同学白了他一眼,说,随便。
我们知道是玩笑,各自看了看环境,太雷人了,房间墙上居然挂着很黄很暴力的女人半裸图片,真是很艺术。
老三看了几眼,明显对其中有张很满意,合他胃口,说,我就这间了。
老大也挑好一间,他人很细致,看到房子有影碟机,问,是不有光盘看啊?
女同学说:以前是准备过,可是后来被人都拿走了,现在没有盘了。
我差点跌倒……
老大说,那再去买啊?!你们买过的,再去多买一些吧。
女同学不耐烦,说,这次没有。
老大有些无趣,对我坏笑:出去吧,我很强的,要很久,小心食堂关门了。
在这小房间里,只有张小床和一个桌子,不过挺温鑫的,我看着手里的量杯,骂到:这么大,谁他妈 这么多啊?!
赶紧着取样……
不一会老大就外面嘈杂起来,敲我的门。我日,真他娘不是人。
三人终于集合了。老大拿着杯子,嘻嘻哈哈,对我说:这么一点啊,太少了吧,你看老三都比较强悍。
这次仅仅是检查精液质量, 钱很难赚。
我们去取结果,老大证明不合格,老大问,怎么检查我就不合格了?
老师那有好几台显微镜,说,我们在镜下可以观察的到的,有一定标准,比如观察精子的活跃度,观察死精数量和精子密度等等,我们凑过去瞧,真的哦,满屏幕的精虫。老师说,会有些标准的,比如精子直线运动比圆周运动活力要高。
看来不是虚的,老大说我怎么就不行?
我们幸灾乐祸的说,你的活力差,都是不动的。老师说,恩,接着又安慰了几句,有时候查一次不一定准确,人疲劳了,生病了都会影响质量,本来做这个检查之前,必须要保证不抽烟不喝酒,最少也得戒一个月,这样才检查的准确。一次不能说明什么,你可以恢复一段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健康,以后再来试下。
老大说,是的是的,上周学习比较忙,晚上都是看书到很晚,休息和睡眠都很不好。
老三说:你是玩游戏打通宵多了吧?
老大:现在早戒了。
这事成了笑柄,我们没事就抚摸着老大的腱子肉,叹息道:看起来这么精壮,都是虚的。经常会有人安慰他。也好,省了以后突然有人冒出来和你滴血认亲。
老大形象一落千丈。他也没再去复查。
之后我们从某神人知道,隔壁委琐男帮我们牵线,居然有提成,每成功帮精子库拉到一个人,都能领80块, 把我们恨的牙痒痒的。
漠然回首,有天我在街上走,望着一个个陌生人,心中想,说不准这里面谁就有俺的亲骨肉!
(转载自天涯论坛,图片转自网络)
前记:这篇文章是我前段时间应雅虎同性恋专题约稿写的,希望大家喜欢。
中国同志活得特别累
——中法同性恋生存压力大PK
(文:列国同仁
转载请标明出处 lieguotongren@sina.com)
在谷歌里输入“社会压力”,可以得到一千六百万条查询结果;输入Social pressure,可以得到四千七百六十万条查询结果,社会压力显然是一个不论肤色不分国籍的科学命题。
我们似乎很难从社会学、法律科学或心理科学层面去定义“社会压力”,物理学上的压力是一种垂直或接近垂直式的平面压力,而我们所遭受的社会压力来自各个层面多个方向。美国社会学家麦基-佛尔认为社会压力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社会秩序对个人冲动的拘束作用,一种是指团体对个人的非正式的约束或限制。此种论调固然可信,但它似乎过分彰显了外力对人的影响,而忽视了人自身的精神力量,不然该如何去解释同等社会压力下的两个人,却很可能带来两种截然不同的物理和精神表征呢?
无论在哪个国家,同性恋作为性倾向少数人群,都身处“异性恋至上主义“的桎梏之中,只不过,鉴于各国现代化进程的不同步和历史、文化差异等因素,不同国家的同性恋人群承受的社会压力也呈现出不同的色调。
中外同性恋生存和生活压力的比较性分析,是一个很大的社会学命题,我们不妨另辟蹊径,选取历史上有标志意义的四个时间节点,并从宗教、政治、法律和家庭四个层面来探讨中国和法国同性恋人群面临的社会压力的不同,以及这种不同背后折射出来的文化差异。
公元1307年——谁在福佑我们的子民?
1307年,中国不太平。元成宗铁穆尔驾崩引发了一系列的宫殿流血冲突,或许只有同年付梓的《西厢记》才给这个血腥的年份增加了一丝浪漫主义色彩。不为众人所知的是,元朝是中国历朝历代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将同性恋予以死刑化的朝代,这可以从近年来地方政府整理的《成吉思汗法典》中一窥究竟。《成吉思汗法典》于1206年颁布,根据目前残存的部分条文看,同性性行为被明令禁止,同性恋者一旦被发现将处以极刑。虽然从史料上我们很难找到相关的判例,我们也无法枉然揣测这部被誉为“世界上最早的宪政法律“究竟在多大现实层面上诉诸实施,但我们清楚的是,那个时代对同性恋是不宽容的。笔者认为元朝之所以明令禁止同性性行为,除了蒙古族天生对男子气概的盲从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时的统治者急于发展蒙古族人口的当政者心态,或许他们认为只有相当基数的蒙古族人口才能和汉族相匹敌,而“不育”的同性性行为显然与元代当局对生育文化的崇拜背道而驰。元代之前的宋朝和之后的明朝男风甚为鼎盛,元朝发生的这一小插曲在蔓延而无休止的战火中渐行渐远,不再为大多数人所熟知。
同是1307年的法国,国王腓力四世当政,为了加强王权和解决财政困难,他于1307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令逮捕昌盛2个多世纪的圣殿骑士团,这一事件也成为“黑色星期五”这一说法的来源。鲜为人知的是,腓力四世作出这一政令的荒唐借口之一,就是据说他曾接到报告,声称圣殿骑士兵团内部同性性行为的泛滥,传言资格老的圣殿骑士会强迫新加入的骑士从事性服务。1307年也因此成为法国,乃至整个西欧当政阶层对待同性恋的转折点,同性性行为刑事化的法律正式引入法国刑法,同性恋者一旦被发现,将被处以残酷的火刑,而《圣经》成为这一法制转折点的理论根源。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中世纪的西欧笼罩在一片红衣主教的宗教恐怖之中,考古证据却证明了在15世纪法国民间出现了一种类似清代中国南方“金兰契”的同性结合,在法语中称为“affrèrement”,它指的是一对男同性恋者在见证人面前立下共享“一片面包、一杯酒、一份财产”的誓言,甘愿一起生活的两名男子共享对方的财产,并成为对方的合法继承人。这种形式的结合或许就是历史上最早的“民事结合”,尽管它和现代意义上的“民事结合”存在显著不同。
对比1307年的中法两国,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出,尽管中法同性恋人群面临同等悲惨的生存处境,但中法两国当权者的出发点却是截然不同的。元朝统治者对同性恋的迫害是出于农业社会固有的生育崇拜,而法国统治者的出发点则是借被软禁教皇之名的宗教行为。700多年的时光转瞬即逝,但这一特征显然延续至今。虽然关于儒家思想是否是一种宗教尚有争论,但宗教,在当代大多数中国人的生活中,是一种无伤大雅的点缀,人们见佛拜佛,更多是出于一种尊敬,而非一种膜拜。正如余世存先生所言:中国人缺少宗教,或更准确地说,缺少形式宗教,缺少外在的超越信仰。尽管中国民政部门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信教人数超过一亿,但得益于佛教和道教中并没有明显针对同性恋的内容,因此中国同性恋人群承受的宗教压力是微乎其微的。
相比之下,法国乃至西欧的情形就大不相同,尽管历经政教分离的洗礼,《圣经》仍然是多数西方人的唯一精神诉求,而同性恋是被《圣经》明文痛斥的,尤其是在天主教徒占人口绝对优势的东欧,宗教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更加根深蒂固。美国常常被誉为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即使到现在,打着宗教幌子旗帜鲜明地反对同性恋和同性恋人群的宗教组织还大有人在,臭名昭著的GOD HATES FAGS就是其中最为偏激的代表。
(上图为一款中世纪圣殿骑士团团长的私人印章,也是存世圣殿骑士印章中最富有争议的一枚。印章的用途不言自明,中世纪欧洲人书信来往习惯用石蜡封印,有信守承诺的象征。印章图样里是乘坐同一匹战马的两位骑士,有学者认为此印章是圣殿骑士团同性恋情真实存在的明证,但也有学者认为,早期圣殿骑士团成员财力贫乏,且他们信奉“守贞、守贫、服从”三大信条,很多骑士都无力买得起战马,故而同乘一匹战马。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上图是一张14世纪的法国微型人像画,描述的是法国国王菲利普以圣殿骑士涉嫌鸡奸、从事异教活动等借口将圣殿骑士绑在火刑柱上活活烧死。图片来源:理查德-巴伯于1980年所著《骑士制度的时代》)
公元1791——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
1791年的中国,乾隆当政,这位皇帝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似乎是他不尽的风流韵事,其中关于他和奸臣和珅的关系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传闻和珅之所以平步青云,受到乾隆爷的特殊礼遇,是因为他和因乾隆而被处死的一位妃子相貌相似,乾隆爱屋及乌,自然与和珅情投意合,并委以重任。不过,话说回来,乾隆并非清朝皇帝中唯一一位身陷同性恋传闻的天子,咸丰、同治、宣统等若干天子们也都有或多或少一些断臂趣事传扬于世。
不仅如此,清朝崇尚男风还成为上至宫廷、下至百姓的风雅事,以歌颂同性恋情为主题的杂文、诗歌,小说等为数众多,蔚为壮观。抛开清朝末期官方态度对同性恋人群的日渐收紧不谈,清朝官方在对待同性恋上,基本仍然沿袭着汉晋宋明等历朝历代所奉行的不成文的暧昧方式,而这种对同性恋“不打压、不鼓励“的模糊化处理方式,于笔者看来有两个原因。其一,长期以来,“性,乃万恶之首”的“性丑恶”观横行于世,性事只流窜于市井流言,而不登大雅之堂,男女之事尚且如此,同性性行为的隐秘性更甚;其二,纵观中国古代法制史,刑法最为发达,而婚姻家庭的民事法领域则更多是由三从四德的道德标准,并藉由调解化的普遍方式予以调控,这也导致了在历朝历代立法修法时,难免对私人婚姻、感情事宜较少关注。中国文明是一种农业型文明,在这种文明形态的影响下,社会的进步更多地维系在帝王和官宦群体的个人智慧上,社会变革更多遵循着自上而下的方式,而这种影响一直延续至今。
1791年的法国,在历经法国大革命的动荡不安后,循着启蒙思想家的智慧明灯蹒跚地走向新生。尽管法国启蒙思想家们仍然对同性恋的生活方式不屑一顾,但鉴于他们认为国家公权力不应当干涉私人事务,因此1791年颁布的法国刑法典将实行了将近五百年的鸡奸法予以废除。拿破仑上台后,尽管重新修订的1810年刑法典援引了更严格的“道德”标准,但庆幸的是它延续了1791年刑法典对于同性恋的宽容态度,法国也成为西方首个将同性恋去刑事化的国家。
相比之下,清朝仍然延续着历朝历代汉文化对于同性恋的一种隐晦的宽容,而法国虽然对同性恋的迫害持续了五百年的时间,但最终官方态度的转变是基于自下而上的全民运动。作为西方民主发展的标志性起点,法国大革命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以“天赋人权”为特征的民主思想日趋茁壮,并延续至今。中国,东方的农业型文明的代表,和法国,深受罗马法影响的西方商业型文明,对于整个同性恋群体和个体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在当今中国,尽管民众的人权意识开始觉醒,但绝大多数社会变革仍然维系在少数当权者的自省自觉上,而在法国为代表的西欧等发达国家,一个群体的成长发育和为争取正当权益进行的斗争,在触发和引导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换句话说,在中国,同性恋权益事业要想取得长足进展,同性恋权益人士首先要并且主要的游说对象是政府,只要政府在此事上有所觉醒,同性恋权益事业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取得规模化进展;而在法国,同性恋人权团体虽然也担负着游说政府的职责,但更多还是要应对来自民众的质疑,统一的大众意识不形成,政府即使有心也举步维艰。譬如,在当今美国,当政府在同性婚姻和民事结合的反对派和支持派间举棋不定时,全民公决往往成为最终诉诸的政治手段。简言之,中国同志所经受的政治压力主要来自当局,而法国乃至美欧发达国家同志人群所经受的政治压力更多来自公众认知。
公元1997——无产阶级和体面人的生活
1997年是一个被无数中国同性恋者所熟知并铭记的年份。在这一年的刑法修正案中,原来常常被用于同性性行为的“流氓罪”被废除,同性性行为刑事化在中国走向终结,无数同性恋者似乎在一夜之间找到了49年解放的感觉。但不得不说的是,十二年过去了,中国在性倾向法律方面不仅毫无作为,而且伴随着一些新情况的出现呈后退之嫌。李银河、周洪宇的人大提案(建议)不是中途夭折就是石沉大海,现如今,出现在各大主流媒体有关同性恋的新闻,被无数卖淫和抢劫的花边小道所占据,着实令人嗟叹!中国三千万同性恋者被赤裸裸地暴露在法律的真空中,沦为彻底的“无产阶级“。
1997年的法国,关于民事结合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政治之争日趋白炽化。自1989年北欧丹麦率先创立了“民事结合”的法律制度后,丹麦周边,以及荷兰、德国和法国西欧国家的同性恋人权团体如获至宝,跃跃欲试。在法国,首个民事结合的法律提案于1990年提出,截止到1995年,多达300多个大中型城市都已经开始向同性恋伴侣颁发“共同生活证明”,该证明虽无法律效力,但却可以为同性恋伴侣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1997年6月,刚刚在大选中获胜的左翼联合政府正式将民事结合放入立法议程之中,三份不同的立法建议稿随即提交至国会讨论,最终,1999年10月13日,法国国会以315比249票通过了民事结合的法律(PaCS),该法律后于2005年重新修订,赋予了注册伙伴关系的同性伴侣在税收、保险、继承、死亡补助金,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异性恋结婚夫妇同等的权利和福利。虽然法国目前尚不允许同性伴侣结婚,但种种迹象显示,法国在2012年后有望成为继荷兰、加拿大、西班牙等国家之后允许同性伴侣结婚的国家。
法律和一个群体乃至每一个个体所经受的社会压力息息相关。试想,如果中国放开对集会、游行、示威的限制,同志便可以从黑暗走向阳光,为争取正当的权利诉求而大声疾呼;如果中国允许同性恋者结社组成民间组织,同性恋个体便可以依偎在一个个在法律人格上更为强大的组织下,感受家的温暖;如果中国有基于性倾向的反歧视法律,同性恋者便不再担心仅仅因为自己性倾向的不同而在职场上面临辞退和其他不公正待遇;如果中国刑法中包含有保护同性恋的特定定罪或量刑条款,那些觊觎法律空白而蠢蠢欲动的抢劫暴力团伙则不会有恃无恐;如果中国允许同性伴侣结婚、注册伙伴关系或合法同居,同性恋伴侣不仅仅可以享受到税收、继承、医疗等方面的福利,而且可以过上一种让爱情落地开花的“体面人”的生活。近日,一则讲述同志爱情的帖子在网上广为传播,一对相爱多年的同性伴侣用文字讲述他们的爱情故事,其中有个令人无法忘怀的细节,他们中的一方因为患病住院,当院方下达病危通知书时,相濡以沫多年的另一方眼睁睁地看着爱人经受病痛的折磨却无权签字,这样的礼遇又谈何是一种“体面人“的生活呢?
公元2009年——同志心头上的那笔结婚债
(上图是2005年法国同志电影《只是爱的问题》海报,该电影讲述的是一对法国同性恋人向家人“出柜”并最终获得接受的心路历程,反映出当代法国普通人的家庭观和恋爱观。)
看过法国同志电影《只是爱的问题》的人,或许仍然对片中的劳伦特记忆犹新,劳伦特因为不敢向父母出柜,因此和要好的女同学假扮情侣住在出租公寓里,他一方面不得不痛苦地选择欺骗,另一方面又要应对已出柜男友的责难,他的同性恋表兄马克在出柜后因为得不到父母的接受而被赶出家门,直到抱病身亡都没有等到家人的悦纳,而这也成为劳伦特心头上的一道坎。电影固然独立于现实,但也无法脱离现实,它告诉我们,无论在法国还是中国,来自父母和亲属的压力对于所有同性恋者来说,都是如影随形的,只不过在中国表现得尤为突出。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中国人的传统思维定式中,子女的婚事是大事,也是一件不得不完成的任务。在当今中国50至60后父母的眼中,幸福的定义极其单一,“有车有房,有家有业“可谓是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双丰收“,当然,如果子女能够在政府机关能谋得一官半职自然是锦上添花,父母也会觉得格外”有面子“。遵从父母之命,在恰当的年龄和门当户对的异性结婚成为当今的孝道,更不用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僵硬的生育观对于中国父母是多么的重要了。为了成就父母的心愿,绝大多数同性恋者不得不选择与异性结婚,表面上经营着波澜不惊的正常的婚姻生活,背后却经受着生理和心理上的巨大煎熬。尽管,在法国等西方国家,向父母出柜同样是每个同性恋者需要跨过的一道坎,但在没有类似中国”三从四德“式严格的婚姻家庭道德体系的前提下,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更为独立,国外同性恋者出柜尽管同样艰难,但成功的几率要高得多。
关于儒家思想是否是一种宗教的争论从未停止,尽管儒家思想并不以鬼神论为中心,但它对个体思想和行为的控制方式和宗教极其地相似。笔者不敢妄言中国同性恋解放运动是否开始,或者解放运动这一称谓是否恰当,但如果中国同性恋权益保护事业要想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性恋者的可见度是其中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而以孔孟之道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又成为中国同性恋者敢于现身的最大的绊脚石,如果中国同性恋者无法跨过向家人出柜的这道坎,我们很难相信他们可以活跃在同性恋权益运动的第一线,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疾呼奔走。
这一点,我们或许可以从日本同性恋权益保护的现实一探究竟。尽管日本和西欧、北美等国家同为发达国家,但在性倾向少数人群权益保护方面却有着天壤之别。截止2009年10月,世界上已有13个国家和地区允许同性结婚,20多个国家允许同性伴侣注册伙伴关系,但日本连一部基于性倾向的反歧视法令都没有。日本与西方在政治和民主道路上的相同选择,并没有为日本的同性恋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这与日本隶属儒家文化圈有着直接关系。中国同性恋权益人士需要懂得,如果他们想在同性恋权益保护方面取得实质性成就,就应当首先从鼓励同性恋人群出柜做起,为同性恋人群提供必要的精神支持,引导他们以更加理性的态度和乐观的心态来面对自己的父母,以此增加同性恋人群在中国社会的可见度,否则一切努力都会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