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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心博艺通今古,
       羞作偏学论中西。
       岁月磋砣终受累,
       茫茫学海觅天极。
        ——作于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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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传统与五四传统(2009-04-13 18:00)

                   儒学传统与五四传统

                                  李存山


    (按:尊儒学者,多反对“五四”;尊“五四”者,多反对儒学。予则异焉,欲将儒学传统与五四传统综合于一。我曾发表《“三事”之说与文化的五要素》

               “民贵君轻”说解析(四)

 

 《盲点》一文的副标题是“兼与‘以人为本’比较”。作者说:“从来源看,孟柯说法产生于宗法专制时代的邦(国)体制,而‘以人为本’则产生于资本主义初步奠基并向全世界推进的现代性氛围。如果说前者具有中国特色,后者则具有普世价值。”

显 然,作者的意思是说,“以人为本”产生于近现代的西方,即其所谓“‘文艺复兴’以来,它最先突破了宗教信仰的神权统治……最后才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突飞猛 进的欧洲北美得以确立”。然而,“以人为本”或“以民为本

                “民贵君轻”说解析(三)

《盲 点》在解释“得乎丘民而为天子”时说:“孟柯的意思是,民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只有他们才使天子地位最终得以确立。也就是说,与民比较,更重要的是天子。” 这里的“也就是说”以下并非孟子的原意,作者对此既无史料的证明,又无符合逻辑的论证,毋宁说是强加给孟子的。在作者的误解下,从“民贵君轻”开始,竟然 “最终达致‘天子贵民轻’的结论”,这个结论是与孟子的思想正相反对的。作者又说:“它和《孟子》全书‘尊天子贬诸侯(君)’趋向是一致的。”然而,作者 又何以证明《孟子》全书的趋向是“尊天子贬诸侯”呢?其实,这也正暴露了作者的一个“盲点”,即其不明孟子所处时代的变化,从而也扭曲了《孟子》全书的趋 向。

 

                “民贵君轻”说解析(二)

                                       

 《盲点》一文认为,在孟子的思想中,“民对天子及社稷(政权)的重要性仅在于充当工具这一总趋向”。作者进而把这一判断延及荀子,说:“荀卿算是真正参透了孟柯用意的人。虽然其《非十二子》严厉批评过孟柯之徒……但其《王制》却完全认同了‘民=工具’的观点。他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这里,水,仍是工具。”

 

“民贵君轻”说解析(一)

——与李平先生商榷

李存山

在儒家“民本”思想的发展中,孟子的“民贵君轻”说占有重要的地位。由于“民本”思想的复杂性,学术界对“民贵君轻”说一直存在着肯定和非议的分歧,这并不足怪。近读李珺平先生的《“民贵君轻”说的盲点及其他》一文(载《社会科学论坛》200810月上半月期,以下简称《盲点》),我觉其中存在着对孟子思想的很大误解,故作此“解析”一文,以与李珺平先生商榷。

张岱年先生早年的一篇序文

李存山

 

前些天,张岱年先生的哲嗣张尊超、刘黄夫妇光临敝舍,向我出示了他们在张先生遗物中发现的其早年的一些日记、札记和遗稿。就我所看到的部分,有的写于1927年,有的写于1941年,其中还有一篇为王锦第先生(王蒙之父)译著写的序文。现先将这篇序文抄录于下,然后说说我的粗浅理解;有几个问题,我也还不清楚。

 

转载:亚洲伦理有助建设世界新秩序

 

(按:2007年12月4日《参考消息》转载香港《南华早报》发表的全球伦理基金会主席孔汉思的文章《团结精神》。孔汉思,Hans Küng,汉译又名汉思·昆,德国著名神学家,一直致力于在各大宗教和文化之间通过对话而建立普遍的全球伦理。现将此文转载于下。)

 

    许多欧洲人怀疑在地区融合方面亚洲能否赶上欧洲。亚洲不仅有为欧洲一体化发挥了重要作用的稳定的共同伦理基础,还有一组发展完善的道德准则,其中有些早在欧洲采纳类似准则之前便已成为亚洲文化根深蒂固的一部分。事实上,这些亚洲准则可以作为新兴的全球共同伦理的一部分。

    尽管亚洲似乎缺乏欧洲的文化核心,但它却有持久不变的伦理核心,它们长期以来主宰着亚洲社会,显示出共同的伦理基础。事实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亚洲在跨文化关系方面的经历比欧洲更丰富。早在公元前3世纪,佛教便以和平方式从印度传播到斯里兰卡和东南亚的大部分地区。

“唐虞之道”与“大同”“小康”之分[1]

李存山

 

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从《论语》的记述看,孔子对尧舜二帝与夏商周三代之王没有作轩轾的比较。但实际上,尧舜二帝与三代之王亦有重要的区别,即尧舜之时是实行禅让制,而自夏代以来则是君主世袭制。《孟子·万章上》记载孟子的学生万章问:“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孟子的回答是:“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从这段记述看,当时曾有人持“至于禹而德衰”的观点,孟子对此作了否定的回答。孟子在儒家中居“亚圣”的地位,后世儒者遂把孟子的思想作为定论。

1993年在湖北省荆门市郭店村出土一批竹简,其中有《鲁穆公问子思》、《穷达以时》、《唐虞之

再说“为父绝君”(2007-11-20 00:18)

再说“为父绝君”

李存山

 

 

郭店楚墓竹简《六德》篇有云:“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为昆弟绝妻,不为妻绝昆弟;为宗族杀朋友,不为朋友杀宗族。”(“杀”,从裘锡圭先生读,意为“省减”,彭林先生解为“杀止”,李零先生将此字读为“疾”。)我在拙文《读楚简<忠信之道>及其他》一文(载《郭店楚简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中主要论述《忠信之道》的政治伦理思想,其中也提到:“《六德》篇有云:‘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这是以前未曾发现的先秦儒家文献明确讲父子关系高于君臣关系、反对将君臣关系绝对化(所谓‘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思想。”这句话后来受到几位学友同仁的批评,特别是彭林先生指出,此处的“绝”当作“绝服”解,“为父绝君”意谓“父丧重于君丧”,“若父丧与君丧同时发生,两者丧服之规格与时间相同,则服父之丧而不服君之丧”,“简文所言,不过为古代丧服之

三说“为父绝君”(二)

 

 

虽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君父先后论”并没有动摇在丧服礼制上要“为君绝父”,但它仍能给人以深刻的启示。本来在儒家的思想中“孝”与“忠”是统一的,但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就会突显“忠君与孝亲孰先”或“君与亲谁重”的问题。如余英时先生所说,父子是“自然关系”,君臣则是“非自然关系”。这两种关系除了“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的统一性之外,还有一种内在的紧张。当战国中期以后君权的地位日益提升时,父子之间的“自然关系”就要服从于君臣之间的“非自然关系”。而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篡弑频仍、王朝更迭如走马灯的特殊历史条件下,父子之间的“自然关系”也会成为政治斗争的手段,即成为“非自然关系”。

我在《再说“为父绝君”》一文中说:“对于《六德》篇与《仪礼·丧服》、《礼记·曾子问》的历史渊源关系,我们可能仍会‘为之茫昧’,但它们之间存在着差异和矛盾是可以肯定的。”这里的差异和矛盾就是,《仪礼·丧服》规定了父丧与君丧的等级规格相同,即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