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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和烦恼是两种极端的情感。人类的情感往往极端的时候多,中庸的时候少,所谓“喜怒不形于色”,也仅仅是“不形于色”而已,心里撒着欢儿、骂着娘等等都不足为外人道也。
快乐的时候我愿意跟别人分享,最好的法子当然就是写成文字,因此就有了种种恶搞行径;烦恼的时候我会自我宣泄,最好的法子仍然是写文字,我将这些文字称为“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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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我回来了(2009-04-20 00:47)

看着三年前写的BLOG,真有“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之感啊!

这几年发生了太多事,多到无法计算,多到很多事已经想不起来了(这个句式十分恶心,强忍着)

前几天碰见小学同学,才知道原来某人的儿子都已经会打酱油了。虽然我驻颜有术,出门总被人当成学生,然而物伤其类,乍听此言也不禁心寒。

想想这些年就这么玩过来了,就因为下手晚了一步,我最喜欢的女孩子已经嫁为人妇,一叹!以后一定要改改我的慢性子。

喜欢我的也不是没有,不是天各一方,就是“朋友妻不可欺”,二叹~!

找个合适的不容易,缘分未到,强求也是无益,因此上从来没为这个着过急。刘若英怎么唱的来着?想过要将就一点,却发现将就更难。

但是父母已经老了,我恐怕也是时候该摒除一些自私的念头,试着放弃一个人的自由,给自己找个下家了。

最近就忙这件事吧。

京城丐帮(2006-12-14 16:56)
直到现在,有空的时候,我还是常常回想起我在京城的那段日子,不知是该庆幸还是后悔。
三年前的九月,麦秋刚过。我从官仓里卖完粮食出来,手里有了点儿钱,正寻思着该给给绣绣买点儿什么礼物,忽然“咣当”一声,一匹脖子上挂着四个圆圈的高头大马雄赳赳气昂昂地停在了我跟前。我抬头一看,马上坐着一个三十岁不到的青年汉子,骨瘦如柴,长相流里流气,却穿着一身茧绸长衫,勒缰绳的手上还戴着个翠玉扳指儿,竟然是邻村的王梆子!
说起这王梆子,那是在十里八乡都享有盛名的传奇人物——三岁偷鸡,五岁摸狗,七岁刨绝户坟,十岁敲寡妇门,十三岁入黑社会,十五岁吃官司畏罪潜逃……掐指一算都十年没见了,想不到现而今人家是玉皇大帝放屁——比神气还神气啦!
我正琢磨着,王梆子已经认出我来了,一抬腿从马上飘了下来,握住我的手说:“这不是黄老弟嘛,我的三姨父的六妹夫的邻居家的张二大爷的外孙子的私塾同学,我还上你们家去玩儿过呢!”我一愣,半晌才明白过来他说的可能是小时候去我们家偷白菜的事儿,有点受宠若惊。
王梆子笑眯眯地看着我,他的手握着我的手,硌得我生疼。看不出来这家伙瘦是瘦,力气还挺大,再联系他刚才下马时
动如参商(2006-11-01 15:35)

今天是曼君出国的日子,我没有去送她。
我把手机关掉,一个人在街上晃,路过书店的时候,刚巧看见她的新书上架。我上前翻阅,扉页上的红字触目惊心: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我们是在一个网上论坛结识的,算来已经是五年前了。那时候我还是一名学生,而她,已经是小有名气的网络作家。她比我大了近十岁,但我们的交流没有任何障碍,不知是因为她纯真,还是我世故。我们在不同的城市,坐火车也要八个小时,而我却在与她相识仅仅一周之后就难以抑制地想要去看她。
她在电话里对我说:“还是不要来了,我怕……”
我当然知道她怕什么,于是说:“你说的对,感觉得来不易,最好不要做出任何破坏它的事。”

或许是我这次唐突惊吓了她,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QQ上她的头像都是灰色,再也没有亮起来。我给她发短信,也像石沉大海。直到三个月后,我意外地接到了她的电话。
她只说了三个字:“我来了。”
虽然素未谋面,仅仅是依靠言语来沟通,我们却只用了极短的时间就在人丛中认出了彼此。她一如我的想象,端庄而娴静。她却惊讶于我的年轻,按她的说法,若不是我身上有种“独特的气质”,说不定会当面错过。
此后的一周

   詩部:
   七絕·無題
   一夜東風詞筆辛,忍將顔色著煙塵。浮生際遇難隨願,自古傷心最是春。
   二零零三年三月
 
   五律·初春即景
   碧水蕭蕭下,山空冷草頭。冰澌融舊夢,雪蕊破新愁。
   晚徑紅初掃,深林綠欲流。當時深戶牖,斜月正高樓。
   二零零三年二月
 
   五律·感懷
   風過庭前樹,凋殘轉自憐。雲深不見月,人去已經年。
   詩緒因風起,離愁與夢連。驚心聽落葉,夙夕竟難眠。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五律·和種桃道人《歲尾寄故友抒懷》
   黃昏翻故字,何處繫歸舟。翦燭聽飛雪,攜壺登古樓。
   關山千里夢,湖海半生愁。今我為孤客,思君在遠流。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七律·飛花
   坐致春殘夢又違,祗今誰認舊征衣。芳華刹那隨風老,淚眼當時認雪飛。
   身散塵泥香若故,魄留

浪淘沙
昨夜梦魂中,春去匆匆。杏园花事黯成空。泣下流莺多少泪,都化飞蓬。
寥落各西东,人似秋鸿。来时烟雨别时风。染著柔条憔悴色,料不如侬。
怀念张国荣(2006-09-12 14:18)
今天是Leslie Cheung的生忌。
 
不知不觉他已经离开我们这么久了,而感觉就像他还在。
 
我不是追星族,对Leslie也并不崇拜,仅仅只是喜欢和欣赏——那么完美的一个人,又有谁会不欣赏呢?
 
作为一个男人,去喜欢一个男同性恋者或许会显得很暧昧,不过我觉得这也正是Leslie最值得喜欢的地方,勇敢、坦然,做人自当如此。
 
当我重温《霸王别姬》的时候,经常会泪盈于眶,那是一种超越了性别界限的感动。
 
此时此刻,我的播放器里正在放着《路过蜻蜓》这首歌,那样纯澈的吟唱,淡然潇洒。
 
于是决定,晚上去唱K。
“今天课就上到这里,同学们再见!”
孙老师话音刚落,我就一个哈欠醒了过来,鼻子里仿佛已经闻见了烤家雀的香味,于是从课桌抽屉里拿出弹弓子就往外跑。
不料秦官保一个闪身堵在了我跟前,劈脸就问:“刘沉香,你小子有种啊,昨天是不是你打的小报告,说孙老师的紫砂壶是我打碎的?”秦官保这厮仗着自己身强体壮,在班里从来都是横行霸道。
我可不吃他这一套,把嘴一撇说:“是我怎么的,难道冤枉你了?”
秦官保气得牙根儿格格作响,抄起张板凳想打我,被我不知怎么一闪身就躲了过去,这厮连人带椅子摔了个狗啃泥。
我看他趴在地下一动不动,心里又好气又好笑,就伸脚踢他说:“滚起来吧,别跟小爷装死。”
这一踢不要紧,秦官保这家伙竟就势翻了个身,嘴里喷出一丈来高的血柱,把天花板都打漏了。周围我的同学们那一帮小屁孩儿哪见过这阵仗,一个个脸都绿了,吆喝着“沉香打死人了”作鸟兽散。我当然也很害怕啦,一溜小跑就回了家。
后来的事情再简单也没有,凡是有脑子的人想一想就会知道秦官保的下场绝对会是“抢救无效”,而作为在众目睽睽下行凶杀人的歹徒的英勇的我,也就很顺理成章地被带到了衙门。
哦,才想起
上传几张封面图~(2006-08-09 13:24)
《否客》很红啊!
接下来几天要专心写稿子,按照我的写作速度,再不更新就要等下个月了……
 

终南山后,活死人墓,神雕侠侣,绝迹江湖。

 

荆州的晚春,风里带着些许萧瑟。

走在襄阳城里那条曾经繁华而今早已荒凉的街上,倏地我的小宇宙产生了一丝莫名的波动。

 

流氓词一首(2006-06-13 11:27)
浪淘沙
微影到红窗。遮断流光。瓶花衰尽更残阳。双燕来时春又去,此绪谁量。
前事梦中凉。莫醒离觞。不应憔悴是无肠。弱絮轻翎弹指改,香散空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