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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介绍

李宝团律师,法学学士、法律硕士、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

具有十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擅长公司法、金融、建筑房地产、土地领域的法律实务,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李宝团律师,擅于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强,执业风格稳健,勇于担当。

咨询方式:13812635059

libaot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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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纬律师事务所李宝团
建纬律师事务所李宝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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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社会价值元素的多元化,离婚的比例越来越高,曾经的山盟海誓,曾经挡风遮雨的婚姻殿堂,在一霎间随风而去、坍塌毁灭,留给当事人的,除了心灵上的伤害之外,还有许多世俗的物质的烦恼。特别是婚姻关系中的女方,生理上的天然限制加上中国的男权主义现实,在婚姻关系破裂时,往往更容易受到伤害。(在此无意对男性朋友有所冒犯,仅是阐述一个事实)

笔者在律师执业期间,接触了大量的婚姻纠纷、诉讼,其中不乏学历、收入都很高的职业女性,有些女性在职场上非常专业、练达;在生活上也很聪明、智慧,但是,往往因为对婚姻法律知识上的匮乏,当面临婚姻破裂的痛苦时,往往不知如何适从,并因此在心灵的伤害层面上,遭受更多的生活上、乃至物质上的损失。在此,笔者总结汇集了我国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一些对女性保护——特别是涉及到离婚时,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女性权益保护的部分热点问题,希冀当婚姻这个城堡失去的时候,作为相对弱者的女性能够通过对法律的了解,呵护好自己天使的翅膀。失去了一片天空,但尽量不要失去属于自己的海洋。

问题一:判定是否予以离婚的核心因素是什么?

在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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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 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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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五周年

我的博客今天3255天啦!

2007年01月10日,在新浪博客安家。

2007年05月10日,写下了第一篇博文:《于无言处听心声》

2008年07月03日,上传了第一张图片到相册。

这些年来,新浪博客,陪伴着我一点一点谱写生活。

文 章  38篇
图 片  5张
访问人数 25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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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

7月12日, 芊宝贝一直在努力爬,最近一段时间芊爸芊妈有机会就让宝贝练习爬。 放一个玩具让他去够着拿,  宝贝趴着也不会爬, 但是在不停的努力,芊爸芊妈就用手撑着宝贝的小脚丫, 给宝贝使劲。

 

7月13日, 宝宝可以独自坐的稳了。前几天坐着的时候还是东倒西歪,最多不超过一分钟, 今天起就真的可以独自坐很久了, 这可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芊宝贝的世界从此不是只能躺着看到的了。  虽然还是不太稳, 但是宝贝为自己能坐直也很兴奋, 用小手使劲挥着。

 

7月15日,

宝宝满6个月。 妈妈带宝宝去卡通尼乐园玩了, 爸爸在外地出差, 妈妈就和姥姥姥爷一起去了。那么多好玩的游戏没有几个是宝宝可以玩的,因为宝贝太小, 所有游戏都需要妈妈陪同着。 但是到这五彩斑斓的世界, 小人还是很兴奋。 妈妈带芊宝贝玩了旋转木马, 小火车, 转转椅, 妈妈边玩边给宝贝讲着听。在玩转转椅的时候, 姥爷捡了一个钱包, 一看里面还有800多元人名币和若干张银行卡, 还好有这人的身份证, 芊妈到总服务台去登记希望帮忙广播找到失主,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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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在成功代理苏州市佛教协会“包经租”房产专项法律顾问之后,近日,受苏州市道教协会委托,博主有幸被聘为苏州市道教协会的顾问律师。

   苏州市道教协会成立于80年代,在宗教兴盛的江南腹地,道教的社会影响力和济世情怀,为苏州乃至全国的主管部门、社会大众所认可,能够有机会为道教协会提供法律服务,是一次难得的从业机遇。

   作为宗教团体的顾问律师,在国法和神明之间进行桥梁架构、实现权益保护,需要博主付出更大的努力和更多的心血,自身深感责任之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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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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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

杨梅红时,和事务所同事一起,到太湖三山岛住了一夜。浩淼太湖,小岛幽雅,度过了快乐的时光。忙碌的工作之余,在安静的村落,喝着茶,看炊烟升起,倦鸟归巢,夕阳西下,别有一番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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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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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

【执行标准】《通知》要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如有与其申报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时,应当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作出说明,并配合对其资产进行核查、公示。

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

《通知》还要求,市、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专家解读】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李宝团律师表示,骗购是指申请人以非法获取经济适用房为目的,以故意伪造、隐瞒、虚构个人资料和财产状况为手段,获取经济适用房指标的行为。他认为,骗购经济适用房就属骗取社会福利的类型之一。同时,申请人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时对申请条件的理解错误或非主观故意的错误申报资料的,不属于骗购行为。李律师预测,新通知出台后,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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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近日博主与本所刘汉文律师一起,和苏州瑞安多媒体公司签署了“法律顾问协议”,并被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作为信息化时代前沿的媒体杂志行业,在发展过程中,结合法律专业智慧,实现强强联合,以维护自身权益,实现稳健发展,是一种创新的思路和探索。同时,作为站在苏州理论与实务前沿的建纬律师,通过与多家媒体的合作探索,既可以拓展品牌效应,又可以依托媒体触角,实现信息汇集和思维更新,也是一条值得尝试的道路。

    与此同时,博主还应邀在杂志六月号专刊中接受人物专访,就博主的律师发展道路和职业理解进行了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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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知道六六是通过《蜗居》、《双面胶》、《王贵与安娜》等电视剧,前天在书店买了本她的随笔——《妄谈。疯话》,看后感觉很过瘾。很久没有看到这么酣畅淋漓的文字了,好像一个很久没有运动的人,刚打了场球出了身汗冲了个澡,轻松中有所启发。

    文章中了解到六六与自己同龄,所以她的许多回忆和感触,我这个七十年代中期深有同感,比如说对过去冬天的体会,琼瑶的小说,中学的老师,八股文与解放心性的过程,这些也许是很多80后难以泛起共鸣的,但是,却深刻印记在我们这代人的内心。人都有求同伐异的心理,实属正常。

    坦白的说,读这个女人的文章,感觉她还是很大胆的,有些笔触,比如对性的理解,很是和许多作家的写法不同,道学的解读,可能会认为其有些面皮厚,但是,认真的读就会明白,她是在说内心的真话。

    也许不同的女人就应该又不同的风骨,这样才会多彩,读她的“疯话”,如同和一个真实的才女聊天。

    对于生活的感悟,我佩服她的特立独行,中国人的生活,框框本来就多,能跨出一些为世俗所不那么苟同的步伐,是需要勇气的;同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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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自09年四月担任苏州市佛教协会专职法律顾问,代理协会办理“包经租”房地产财产清理、拆迁补偿争取等工作,已经历时一年有余。通过本所律师的艰苦工作,一方面整体局面已经打开;另一方面,也实际为协会争取到了一些权益,回顾截止目前的工作经验,有以下几个体会:

一,对于包经租房产此类历史遗留问题,一定要在现行法律框架的基础上,用足政策层面。虽然国家对于宗教房产的权属问题在法律层面有所认定,但落实到具体地方,则是各有变化,各地的政策非常不同,缺乏对于地方政策,特别是拆迁补偿等政策的了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会容易陷于仅有理论而具体实施乏力的局面。

二、争取地方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协调各方力量。在去年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发现对于佛教事务,各级政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基于对宗教的敬畏,总体上是予以支持的,但是,宗教房产问题,不单单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其中涉及房产、土地、建设、拆迁、宗教口诸多部门,因此,通过沟通,取得支持,是推动工作进展的必须条件。

三、架起宗教和地方之间的桥梁,消睨成见,建立互信。正是基于该项法律事务牵涉到宗教政策,事关宗教和地方,宗教在处理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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