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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智:从“港企之耻”看《劳动合同法》的必要性
(全文见http://opinion.hexun.com/2008-04-18/105360589.html)
小张所谓的富人是那些腰缠亿贯的巨富,他们的钱有几个是凭自己的实力打拼出来的?!要么是太子党,要么是裙带关系,要么靠什么资本运作或者在股市上捞钱暴富起来的少数大资本家,国家就应该让他们多赋税!而老宗所说的是经过自己的努力,逐渐发展起来的中产阶级。国家要稳定、社会要发展,就要发展中间层。橄榄型的经济收入结构,远比哑铃型结构的社会稳定的多!小张是要富的人越来越富,相对之下,穷的人越来越穷。这样,就会使我们现已存在的贫富矛盾越来越尖锐,社会就会越来越不稳定!
后附南方都市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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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智写给一个没有被教好劳动合同法的学生的信
这位同学:
首先,作为一名律师,应该比普通百姓,对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更加有所掌握、有所知晓。对于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这个法律的一般性概念,你都没掌握,看来作为老师,这也许是我的失职,现在,应该好好地为你补一补课了。
“劳动合同的续签”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了双方劳动方面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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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智主任,这本无需争论
很荣幸在2008年春节后有机会聆听了您在泰州市律师、公证员培训班上进行的《劳动合同法》讲座。梁智主任作为律师同行,以劳动法专家著称。据称,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后,梁智主任在全国已进行了百场以上的巡回宣讲。
梁智主任讲座的特点之一是欢迎互动,虽然机会不多,但我还是争取到了几次。当然不乏释疑解惑。但是,印象最深的倒是一次像梁智主任在足球场上自摆乌龙。
您在宣传对《劳动合同法》的研究成果时,提出了一个的观点。您认为,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有利。理由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到期后续订,前一份劳动合同属于期满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护或提高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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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智写给一个没有被教好劳动合同法的学生的信
这位同学:
很荣幸被你提及!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认识是容许有一个过程,也容许有一个学习的过程,更可以进行辩论。即便是你所讲的 “斗胆向您提出了不同意见。” 也不算为过。但是,你不应该在自己没有弄懂之前,就信口乱讲。
首先,作为一名律师,应该比普通百姓,对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更加有所掌握、有所知晓。对于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这个法律的一般性概念,你都没掌握,看来作为老师,这也许是我的失职,现在,应该好好地为你补一补课了。
“劳动合同终止”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出现了一些法定终止的事由,而完结劳动合同双方主体此前对权力和义务的约定。
“劳动合同的续签”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了双方劳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前一个劳动合同终止后,经过平等协商,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又重新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新的劳动合同。
否则,劳动合同法就没有必要在其要求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要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此,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明确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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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与动
2005年12月,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劳动合同法》草案。
此法案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但其诞生并非一帆风顺。两年多的时间里,从全国征集到的意见超过了19万条,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4次最终才得以通过。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并不仅仅是实施一部新法律那么简单。华为“集体辞职”风波拉开了纷争的序幕,随之登场的是一股全国范围内的裁员风潮,甚至一些著名的跨国企业亦未能幸免。
毫无疑问,《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一次极具深度和广度的法律调整,这样的调整会使中国的劳资关系发生怎样的变化?随着新法律的实施,中国的产业环境将会如何转变?而这种变化又会对中国经济产生怎样的影响?种种疑问成为当下各界舆论关注的焦点。
作为普通老百姓,关心的则是那些与自己切身相关、具体到法规条例细枝末节上的问题,例如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成立的“连续工作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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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不是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灵丹妙药
——从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使用劳务派遣形式解除与所谓“代办员”劳动关系一事谈起
记者你好:
作为劳动法律的研究者和弱势群体——劳动者的代言人,对华为辞职门事件,我非常高兴接受你的采访,下面我将就你的书面采访提纲的问题一一作出回答。
不好意思,在回答之前,请原谅我纠正你的一个说法,就是所谓“新劳动法”之说。当然,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习惯,我经常在报纸和电视里看到和听到用“新劳动法”、“新的劳动法”以及“新的劳动合同法”这样的称谓来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实《劳动合同法》不是新的《劳动法》,所以不能叫新的劳动法;我们国家原来也没有一部《劳动合同法》,所以也不能叫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从立法的时间的新旧来称呼,对这部法律可以叫: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或者叫新颁布的劳动法律,或者就直接叫《劳动合同法》。这是最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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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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