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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记者为何拿“红包”

 

    刚在北京参加了有关“媒体伦理”的国际会议。“伦理”不仅在中国,在当代,在媒体领域存在,也是跨越时间、空间和分野的话题。就会议的切入点而言,面对着庞大的话题,以小见大是个前提。最为引起我注意和关心的是:中国记者“拿红包”的问题。它反映着今天中国记者的现实和困境,作为分析的案例,再好也不过了。不管是刚入行的还是资深的,拿过红包的还是没拿过的,现场的媒体从业者们为“记者该不该拿红包?”花了很长的时间和很大的精力,争论得相当激烈。说明大家经过亲身的体验,有很多话要说。一位资深媒体人指出:一个同行曾这样形容辉煌的过去,“我在XX年前,一个月就有10000多的红包了”,我还记能记起这个同行骄傲得意的表情。散会后,我给一位“跑会议”的经济记者打电话问:“你平时拿红包吗?”咱们俩关系很熟悉,对方实话实说,“有,没办法,主办方每次逼着我们接收,平均一次1000元吧”。接着问:“一个月大概拿多少?”。对方想了一想回答说:“最多3万吧,平均1万左右。”

    被过滤广告正好与那位资深媒体人的同行一致。这一情况在中国是否很普遍?我不敢轻易论断。肯定的是一个公开的秘密:部分记者的红包收入往往会超过工资奖金。虽然每一个地区和领域的实况不同,但所谓“有偿新闻”似乎无处不在,每天都在发生。现实传媒体制内编辑部与经营部混岗,这也是造成有偿新闻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它客观上是一场双赢交易,若给钱的和那钱的角色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双方也不可能这么做。拿红包;收“封口费”;广告版与新闻版混淆;新闻栏目拉企业赞助等,都是违反所谓“职业道德”的腐败现象。

    在那天会议上,所有参会者都达成共识,主张:“拿红包”是不应该的,不可以的,是违反了职业道德的不良而可耻的行为。不过,“应不应该”与“可不可以”是一回事,实际上“能否做到”是另一回事。光从职业道德观察矛盾中的动态不合时宜,也无助于解决实际问题,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极端特殊的体制下,更是如此。

    同样认为“记者不该拿红包”的刚入行或地方记者坦诚交待说:“我平时拿红包”。理由是:“活动主办方必须得让我收,没法拒绝”;“我们的工资一个月才几百块,又没什么底薪,不拿红包怎么生活啊?”收入偏高的记者认为:“我们内部有个规定不可以拿红包,一旦拿红包了,不仅违背职业道德,还会降低报社的公信力”;“我拿着中等偏高,能够相对安稳过日子的工资,一个月只拿3000元敢辛辛苦苦写稿吗?报社不会让记者为那么一点红包拼搏,钱应该向老板要,不该向外界要”。还有一些其他说法:“作为记者,如果尊重自己,就不可能拿红包,这是底线,连底线都没有,凭什么干这活儿?”;“我们不应该讨论该不该拿红包这一低水平的话题”等等。

    挺有趣,我原来也知道中国媒体圈里存在的“红包问题”,但第一次这么集中地听到了记者们的心声。就像一部分人提出的:“该不该拿红包不值得讨论,没什么讨论的的余地,就是不应该”。但从我这个老外看,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愿意还是不愿意,“记者拿红包”是个结果,是在当代中国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现象。那么,原因是什么?

    之所以让我静下来思考这一深层次的问题,中国媒体记者的形象往往不受尊重,民众甚至对“记者腐败”表示反感,蔑视。这一现状不应该持续下去。因为,无论如何,中国的新闻和言论空间只能往相对自由、开放,至少多元化的方向变迁。长远看,“言论倒退”只能造成更大、更多、更深的社会矛盾、经济衰退和政治动荡。在这个意义上,媒体记者的形象以及其报道公信力必须被保证,改进。假设媒体被定义为社会职业,而不是政治权力,它永远是国民的代言人,换句话说,为人民服务。

    “记者为什么要拿红包?”体制原因、商业利益、东方文化、行业转型、个人素质以及职业道德等等,可以找到许多原因,这些因素都在相互影响,不是相互制衡,而在相互勾结。不过,让我感到最直接而深远的原因是:记者的生存状况问题。

    据悉,中国媒体从业者的平均月薪大概3500元左右,即年薪4万元左右,收入数一数二的报社平均收入大概是10万左右。当然有更高的和更低的,即使在一个报社或电视台里,其收入也五花八门。据我在华6年生活以及与媒体密切交往的经验,从工作压力和收入水平看,媒体从业者是最为辛苦,令人感到可怜的群体之一。中国很多大学开设“新闻学”专业,许多学生愿意学新闻,抱着希望走进新闻行业,说明这行还是有吸引力的。不过,在今天中国转型中的体制下,媒体又是最难做的行业之一,直接受到体制的影响,而被管制最多。连我都经历过的,这个不能做;那词不能写;这块不能碰;这个要删,那篇不能登……

    因此,记者们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之所以压力很大,是因为他们有纯然的理想——想写独家、深度、有趣,又能给读者带来启蒙和反思的新闻报道。新闻行业的特殊性在于,从业者都有一种责任意识:希望社会能够健康发展;政府能够做好决策;人民能够过好日子。我相信,任何从业者至少刚入行的时候,是对新闻这一行业抱着道德和良心的。因此,我不相信,任何一位记者无理由地拿红包,或者期待拿红包。我还是只能从记者生存状况的恶劣性和艰难性寻找原因,并切入这一问题的病状何在。

    被过滤广告经过那天会议,我认为,对于新闻工作来说,“理想”和“饭碗”并存才是合理的。光指望记者的职业道德和良心远远不足以解决这一行业的任何问题,比如拿红包。我举一下祖国的例子。日本国民赞同两个事实:一,新闻从业者很辛苦而勇敢;二,新闻工作者的收入很高。

    我曾经问过许多日本长辈,“什么让您下决心从事媒体呢?”他们的回答几乎高度一致:“二战前的我国政府犯了错误,没能阻止军部的失控行为,结果发动了战争,结果战败,日本承受了侵略国的罪名和一片废墟。那么,我们要自问:当时媒体是干什么的?为何没能阻止军部,促使政府阻止军部呢?媒体的责任绝对不能被忽视,必须被追问,处理。我们搞媒体,是为了再也不让公权力失控,发动战争,尽可能让政府少犯错误。我们不监督他们,谁来监督?社会凭什么证明政府所说的和所作的总是正确?”
    日本媒体人似乎承担着崇高的责任与使命。因此,拿的工资要合理。据我所知,在日本,刚入行的记者的平均年薪大概30—40万人民币,工作了10年,大概达到80—100万。因此,日本记者没有必要拿红包,记者也不敢冒这个风险。就如下这么简单:假设A家报纸的记者拿红包了,并被竞争对手B社发现了,A社的这条“丑闻”必将被B社曝光,A社的形象和公信力将下降到底,陷入破产的危机。

    日本记者每天工作15个小时以上,天天彻夜,几乎没有周末,承担巨大社会压力,有时其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胁。这是记者这一行业的性质所决定的。我在想,今天的中国难道不也是一样吗?中国记者不也承担着巨大压力,有时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一天工作15小时以上,天天彻夜,没什么周末吗?我相信,几乎所有中国媒体从业者对现实工作感到巨大的压力,却对未来感到不安,没有什么“安全感”。

    我只是想说,拿出体制或发展中的瓶颈去辩解记者的生存状况无法解决,是极为错误的。正因为体制在转型,整体社会才需要保护记者的合法权利和相对宽松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老板与记者相互尊重,沟通的前提下,如何解决工资、社会保险、户口等待遇问题,是个起点。其次是记者如何从独立、客观、批判性的角度写好报道,做好自己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拿红包”也好,“有偿新闻”也好,“记者腐败”也好,将自然而然地消失。               

                    村支书不顾百姓死活,手握“村章”大肆卖地——         

                            广东陆丰市龙光村书记卖地成“千万富翁”

 

    近日,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龙光村村民代表之一的李炳潭向记者投诉,他们村里原有的集体土地面积总共有1650亩,自从1994年至2009年已经被村支部书记李华盛卖掉了大约760亩。如此大肆倒卖土地之后的李华盛如今已经步入“千万富翁”的行列。


                                村支书任职15年将760亩土地卖掉

 

    2009年11月20日,记者赶到了当地与几位举报人见了面。以下是李炳潭的叙述。

    我们村里有农业人口623户共4200多人,原有集体土地面积1650亩,人均0.4亩土地。自1994年李华盛(兼任村主任、会计)担任龙光村党支部书记至今已有15年,村民的痛苦也一直持续了15年没有停止——李华盛用手中权力,未经村民同意,采用各种手段,陆续将村民集体农田非法卖掉了760亩(其中310亩属于基本农田),令村民疑惑的是,如今超过亿元的卖地款却去向不明。更为嚣张的是,有些被李华盛卖掉的农田旁边就是陆丰市政府竖立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招牌!现在,龙光村仅剩不足1000亩耕地,人均不足0.25亩。


                                   “千万村官”的殷实家底


    在记者的采访中,有村民称,村支书李华盛已拥有小轿车4部,其中他的专车是雅阁广州本田,车牌号为粤G19336(外地车牌),该车价值约20万。李华盛有4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在村里建起430平方米的三层楼,室内都是高档装修,造价不少于60万;另一个儿子在村里建起了288平方米的楼房,价值也高达50万。李华盛的第三个儿子在深圳经商,他入党后,用10多万“挂靠”在陆丰市沙埔林场担任党委副书记。可他长期不上班,只等“千万富翁”的父亲退休后好回来接班。村里的工程李华盛让在陆丰的儿子参与承包,如此一唱一和村书记可以随意增加工程款,并用100亩村民土地顶替50万元工程款和利息。李华盛还在海丰县平东镇一个山上买了一块坟地,大约有1000多平方米,造价60万,由于风声紧,村民不停告状,致使该墓地暂时停工。还有村民称,今年已经69岁的李华盛,在其身份证上的年龄只有58岁。李书记这样改动年龄的真实目的就是想在村里多当几年“一把手”。
    另一村民称说:“连续担任村书记15年的李华盛卖掉村民土地760亩,李华盛在龙光村已经修炼成精,村里所有事都是他说了算。有胆大的村民质问李华盛,760亩卖地款过亿元哪里去了?李华盛则称,卖地的钱全部用于村里的开支。村民认为,村里公益事业多年来一直没有投钱,要求书记公开15年来村里所有的财务,可李华盛一直回避。”


                            300余亩“基本保护农田”被私卖后荒置


    记者在现场看到,那些被卖掉的760亩土地中,有300亩全部荒废。被圈起来的荒芜的大片土地都是杂草丛生,坑洼不平,显然这些土地已经被闲置多年。随行的村民告诉记者,如今的他们没有地种,吃的粮食、蔬菜都要买,他们实在负担不起。以前土地没有被卖掉时,村民种植的水稻每年除自己全家吃,还可以拿到市场卖掉一些,增加收入,可这一切都已经成为了过去。 
    在上海路的一侧,村民指着大片荒废的土地说,这片地有40多亩,是“陆丰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如今被李华盛书记卖给一个叫张仲贤的人。在紧邻这块地的旁边,是一座高墙围起来120多亩的“大院”,这块地同样也是基本农田。从旁边竖立的一块水泥标牌可以看清上面的字体:“基本农田保护区”,下面落款是陆丰市人民政府。从大院的大门处往里望去,如同草原,里面有一些牛在低头吃草。而紧邻这个大院旁边还有一座围墙围起来的大院,大约有150亩,这些都是基本农田保护区。

 

                                李华盛大肆卖地“敛财风采录”

 

    1993年,陆丰市东海镇政府搞经济开发区,把龙光村桥仔片列为开发区范围,以每平方32元的价格征用村土地260亩,总价约560万元。因开发区无法支付征地款,按照合同,土地必须归还村民。于是1997年将该被征用的土地全部归还龙光村使用。2005年,村支书李华盛在没有经村委会及群众集体研究决定,擅自以村党支部书记的权利决定,将该土地按征地价自己承接后,以当时的市场价每平方500元左右不等的价格陆续私卖给他人做宅基地商住房或办厂经营用地,全体村民从来都没有得到村委会分文的征地补偿款。后来村民找到李华盛询问,李华盛说“桥仔片开发区所征用款被村委会历年来用于办公经费和计划生育费用开支”。

据知道内情的干部说,这笔款全部是李华盛掌握,而用于村委的费用屈指可数,大部分都被他用于请客送礼。

    1996年,李华盛擅自决定建一座村委会办公大楼,预算50万元,以本村湖头片耕地100亩做抵押,将工程发包给张钟贤、陈海及其长子李绪宾等三人带资建设。2006年,李华盛以村委无法偿还工程投资款为由,将该耕地100亩作为投资50万元及补偿10年利息抵付给三个所谓投资商作为宅基地规划出卖,从而达到贪污的目的。实际上,这些土地价值已经每平方市场价值400元,李华盛以每平方32元的价值赔偿给儿子。 
    1998年,陆丰市电信局在龙光村征地20多亩建设项目,李华盛趁机与原局长张育浩相互串通,私下出让龙光村土地10多亩及边角地等,规划每座100―220平方米的宅基地30座,转让给私人建房,从中牟利。卖地款,村民没有见到一文。 
    2001年,李华盛私自将村集体土地25亩转让给陆丰市个体老板郑俊强建陆丰市全美蚊香厂。 
    2006年,李华盛以村委计划生育缺乏经费为由,将东海镇第三中学龙光村围塘边水利沟作为宅基地非法转让给空调厂5座。每座平均220平方米。同年李华盛为堵住某些干部的口,便将陆丰市政30米大道第八号地段边划出6.5亩,以每座220平方米作为宅基地,共20座无偿划给村干部,学校校长及镇、县某些干部7座,卖给村民陈木来、张振生各1座,桥冲镇白沙某老板3座,另6座1320平方米转让他人。 
    2007年,李华盛将村集体淡水养殖场深塘湖,面积13500平方米及周围耕地共计46亩卖给陆丰市六驿村老板陈俊松;同年又将村湖肚片肥沃的农田约80多亩出卖给李洲建酒厂;卖给130多亩给蔡劲南建塑料厂。这些土地公开价每平方米为32元。据了解内幕的人称,李华盛从中捞取的差价不少于公开价的10倍以上。 
    2006年,李华盛又将后埔景秋对面土地规划成宅基地18座,每座220平方米,卖给张钟2座、陈顺来4座、陈文德6座、陈国汉6座。
    在并不富裕的龙光村里,李华盛一干村支部书记就是15年,价值过亿元的土地款不知去向,村民从来没有得到过分文土地款。仅按照1亿元土地出让款计算,龙光村623户家庭,每家可以分到16万元,按照龙光村4200人口来分配,每个人口可以分到23800元。 
    还有村民告诉记者,李华盛见村民代表们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告他没有任何动静,他又买了一部价值30多万的新车,亲自开着新车在龙光村绕了两圈。

 

                       陆丰市国土局:没有执法权,发现问题也无可奈何

 

    2009年10月28日下午3时许,在陆丰市国土局监察股,村民代表就龙光村村支书李华盛私卖土地的问题问监察股张股长,他称自己刚到这个工作岗位不是很清楚,问他到这个工作岗位多久,他说2年多。村民代表再问他:龙光村有310亩基本保护农田也被卖掉,这个事情是否清楚时,他说,没有像老百姓说的那么多。再问其他问题时,他称,国土局没有执法权,发现问题也无可奈何。

    目前,这些被村支书李华盛卖掉的土地依然荒芜,所有村民都在等待上级部门能介入收回原本就属于村民的土地。(记者 雷雨)

                          不让我参与投标活动    取消我的报名资格  

                        彭永概: 广东大埔县水利局严重侵犯了我的公民权

 

    近日,广东省大埔县茶阳镇安乐村村民彭永概向记者反映,大埔县水利局在他们当地河砂投标的过程中,剥夺了他的报名投标资格,严重侵犯了他的公民权利。

 

                                  “严打”先进分子却屡遭打击

 

    记者于2009年11月9日赶到当地对彭先生进行了采访。以下是彭永概的自述。

    我是军属家庭,在2002年“严打”斗争中被县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2009年度我们大埔县“县管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投标公告”中的第三条第二款中规定我参与河砂投标完全是完全具备条件的,但大埔县水利局说我有违法采砂记录,不具备报名资格,不给我报名的参与投标活动。该局说我有违法采砂记录,不知有何依据或对我作过何种处罚,证据何在?他们的行这是利用唐氏的权力,支持黑社会,实行垄断经营,充当他们的保护伞,其次水利局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我的公民权利,请求领导依法、公正、公平督促大埔水利局错误的做法,作出合理、公平、公正的答复,还我一个清白。
    我在茶阳镇安乐领头坪2005年开办了一个合法工商注册名称为“建村砂场”,当时经营状况良好,我场遵纪守法经营,已投入资金人民币壹佰多万元,被大埔县水利局取消经营资格,所有采砂设备变为一堆废铁,造成巨大损失,生活无着落,我多次向他们请求,解决设备出路和经营问题。他们不管我的死活,至今天任何答复也没有,他们把人民群众的全命财产当作稻草,他们的行为是否能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我在乌石采区于2006年采有河砂约五千立方左右(当时采砂还未出让河砂招标之规定),2007年以唐功昌为首的“唐氏”中标后就一直不准我运走出让,该砂是我通过付出辛勤劳动而获得的劳动成果,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后来我向大埔县水利局请求解决,该局就是支持唐氏不给解决,为什么大埔县水利局还总是以手中的权力百般刁难,提出无理要求,不准我自行处理,这又有何理由呢?
    综上所述,大埔县水利局的种种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本没有依法依规的处理好我提出的问题,所以敬请领导们给予最合理的解决我所提出的有关问题。

 

                                      唐功昌的人生轨迹

 

    在采访中,彭永概对记者说,这件事的起因全部是唐功昌为首的黑社会所为。唐功昌是茶阳人。他官商勾结,雇凶打人,无恶不作,他是一个恶霸——煤场景气时是煤霸;筑铁路时是石霸;现在是采沙市场是沙霸。正是以唐功昌为首的黑社会网罗了一些社会渣滓(如型释人员陈某安、陈某思、陈某刚、庄某义、丘某武等),他们利用团伙黑恶势力,才能鱼肉乡里,并且腐蚀、拉拢干部队伍中的腐败者,充当保护伞,才能套上“大埔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红色光环,有了这些“光环”,他才能更有恃无恐,称霸一方。以下是唐功昌的“先进事迹”。
    1.众鑫实业有限公司在依法投标取得安乐沙场等五处采沙经营权后,唐功昌以非常手段,挤进众鑫公司,盗用公司公章,非法出具证明,与水利局副局长罗质平互相勾结,非法变更公司经营人,将公司2008年3月至11月份安乐沙场的营业收入350万元(毛利润约245万元)据为已有,不纳入公司分配。
    2.高立“茶阳联营沙场非法收费处”,对过往运沙车辆,强行收取每立方米沙30元的费用,对其它采沙点的股东,则采用威胁、恐吓手段强行收购股权,以便达到独霸大埔采沙市场的目的(彭永概本人多次被打,其福建籍股东也被威吓后放弃股权便是例证)。

唐功昌能长期称霸一方,侵吞公私财产与当地一些领导干部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特别是与水利局副局长罗质平的互相勾结,充当保护伞是密不可分的。罗质平给唐功昌充当“保护伞”有以下几主要个证据。
    1.2007年3月9日,水利局开标采沙点11处,公告中明确规定第二年续标者应该缴交比第一年高百分之二十的标金,但为了使唐功昌能够垄断大埔采沙市场,2008年水利局只开放安乐一个采沙点并收取该点的标金58万元,其余采沙点均不上缴,原要提高百分之二十的标金却由水利局做报告给县政府,充为按原标金款上缴。直到2008年10月20多人到县信访办让访,迫于压力,才于2008年11朋份采收取全部抽标款项,水利局这种行政不作为,上级司法机关至今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2.默许多个非法采沙点,从中渔利,特别是韩江三河坝河段,由王保强负责采沙,并以唐功昌名义,以每立方收取9元利润做保护费,中饱私囊。
    3.汀江黄石采沙点,原由潮州人龙镇财中标52万元后因建设需要,该点不能采沙,在处理有关事宜时,水利局送县政府的报告中,虚拟龙镇财另外投资设备50万元连同标金合计要退赔102万元,企图骗取政府资金。
    针对此事的进程,记者将进一步予以关注。(记者 雷雨)

                          救人大学生死于倒钩钓鱼捞尸陷井!

  连日来,我在留意长江大学三位英雄舍身救人事迹的同时,脑海中一直有个疑问,长江边的少年几乎都是“浪里白条”,而且“渔船停留在离落水者不足5米的地方,甚至连救生圈都未给”此时我想起了曾报道过辽宁鲅鱼圈的一个案子,在海水浴场附进,潜伏着一些水性好的人,他们乘游泳者不注意,把这些人拉下水,然后捞尸体挣钱,后来一个游泳教练发现了这个秘密,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我突然惊觉,那两个落水少年是和渔船老板串通好了,是民间倒钩钓鱼捞尸陷井!他们故意落水,引别人来救,然后在水下拖住别人,等别人淹死后让渔船老板赚钱!要不然先下去的还没有被淹死,反而后掉下去的被淹死了呢?建议有关部门找到那两个落水少年调查一下,可能会有更加惊人的故事!上海倒钩钓鱼的那些执法者不是干的同样的事情吗?
  疑点一,两个落水少年玩失踪:长江大学的领导在两个小时后到现场,与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俱尸体一万二,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观者哭声一片,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米,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说二万四钱没到位,拒绝打捞尸体,旁边谴责声一片。最后老师们下跪才以一万一俱尸体成交,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俱尸体,到现在为止,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找不到人了!
  疑点二,两个落水少年是自我脱困的:连日来所有报道都无证据显示两名小孩是被大学生救上岸的。事实上,当大学生救人人链断裂后,现场非常混乱,在学生们哭求围观者协助救人时,非常熟悉水性的两名小孩已趁机溜走了。
   疑点三,“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事发时,同学都给渔船的老板跪下了,求他们看能否捞救方招3人,老板说,“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当天参与人梯救人的一名同学说,“当时老板说了,活人不救,捞尸体,白天每人1万2千元,晚上1万8千,一手给钱一手捞人”。
   疑点四:出事宝塔湾是捞尸黑点:管辖宝塔湾治安的荆州市***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长王玉秀介绍:警方之前也接到有渔船长期停在宝塔湾,借帮落水遇难者家属捞尸体索要高额酬金,这些人不救活人,只捞尸体,且有很深的社会背景,“他们不救,别人也不敢救”。联系到消防队队员来了后,说他们也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可以看出,当地警方存在严重的“不作为”情况,而且 这种“不作为”是由于存在某种顾虑。悲剧一直不断的重复重复,就是我们有关部门的对百姓的生命的漠视和麻木!
   船老大在大学生跪求之后无动于衷,但是,请大家注意的是,当时已经有数位消防队员达到现场,在了解事情后,竟然说他们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这是一个理由吗?!你是人民用钱养的,你是国家的卫士,你竟然能说出这种话?!那几个见死不救的是人渣,而你们,什么消防队员,你们根本就不是人!我们老百姓用钱在养畜生!
   三名90后的大学生,你们太傻了。白瞎了你们那生如夏花一般美丽的青春年华。你们走了,你们没有熟悉这世间的丑恶就走了。
   名利时代,大多数的人看到的不是人命,而是物质与利益。于是,活人不救,死人价高才救,这就是对社会的一种极大的讽刺与嘲笑。这是一个毫无无信仰的社会,一个金钱高于一切的社会,一个荒唐到不能再荒唐的社会。开胸验肺、断指才能证明清白的社会。这30年来是富了,但是也更穷了,穷的眼中也只剩钱了!为何社会风气如此差,难道是百姓自己不好,还是整个社会导向问题?麻木的不仅是事发的湖北人民,这仅是中国道德现状的一个缩影,为什么好人经常没有好报,为什么所有人都唯利是图,以至于道德水准甚至远低于我们批判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有了钓钩事件,有了南京徐老太事件,我们不难理解。
  可爱的中国,无语了:官家钓鱼,百姓捞尸,吾辈苍生,乞天怜悯!

    登山费,这个名称在中国各种税费名称词典中是不存在的,它的出处是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林业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大队与乡镇巧立名目乱收费的一个代名词。为达到乱收费的目的,他们对无辜的村民肆无忌惮施以暴力,强取豪夺,非法拘禁,农民苦不堪言……


                 七 十 个 血 红 的手印


                              ——来自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民的控诉


    丰宁满族自治县距北京交界最近的杨木栅子乡只有20公里,距天安门广场200公里。这边虽是“天子脚下”,却还是穷乡僻壤之地。因农民的土地无法浇灌,只能靠天吃饭,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一是青壮年靠在北京附近打工挣些钱补贴家用;二是凭天然的林密草丰的山坡养牛羊。交通闭塞,很多村庄至今还没有一条像样的出村路,信息不畅通,接通闭路电视和电话的村民也是寥寥无几。在全国开展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好形式下,这里为什么没有任何变化。
    执法大队王副队长说:“丰宁是自治县,有立法权,收这费是县里规定的,依据是县长五号令是合理合法的。”杨木栅子乡武装部长边小祥说:“狠狠整,杀一儆百,看谁敢不交。”工作人员李艳丰说:“只要你交了钱,随便在哪放牧,不交绝对不许上山。”被村民举报后,九宫村村支部书记尹富贵开始夜间挨家挨户送票据,村民不接受,尹富贵却说:“你不要,我就说你没交,还让执法大队收拾你……”

                       乱收费强取豪夺,对村民施暴肆无忌弹

    2006年全国取消农业税及农村相关费用,杨木栅子乡政府便巧立名目,由丰宁满族自治县林业公安分局执法大队出具票据,杨木栅子乡政府开始对全乡养牛、养羊的村民收取牛羊登山费。2006年-2007年两年共收取登山费三十余万元,牛每头10元-20元,羊每只5元-10元不等,要求村民如数上报,少报1只加倍增收,收了钱还不开票,并强迫村民写自愿,如不交,县林业公安分局执法大队就抓人带手铐游街示众,乡武装部长边小祥和李艳丰带领全乡护林员到村民家强行拉走牛羊。
    镜头一: 2006年8月中旬,丰宁满族自治县林业公安分局执法大队顿子军等人在杨木栅子乡东坡村杨树沟自然村向村民于九泉收取登山费时,因于九泉问了一下登山费的有关规定时,被丰宁县林业公安分局执法大队顿子军等人以抗拒不交为名,给于九泉戴上手铐,在村里游街示众,最后把于九泉带到乡政府将于九泉铐在床头,长达七八个小时,强行拉走于九泉两头牛,要对于九泉处以5000元罚款。在朋友的求情下,于九泉交了3200元罚款。200元牛喂养费,给于九泉当场开了一张收据和一份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告知书期限为3天,日期是2006年8月19日,票据日期是8月23日。其它的法律文书都没有,罚款理由是违反了《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条例》第十八条。交钱后,于九泉才愤恨地回了家。
   镜头二: 2006年杨木栅子乡九宫号村支部书记尹富贵收取登山费时不仅不开票,还强迫村民写自愿,全村共收取登山费15000余元,上交乡政府8000元,还剩7000余元不知去向。2006年丰宁满族自治县几个单位对村民重复收取登山费,乡收走了,林业站也要收,林业站收完后,执法大队继续收,他们来收费只说各管各的事,谁都说自己是主管的,弄的村民满头云雾分不清楚谁是真假。一个比一个利害,不给就拉牛、拉羊、抓人,村民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万般无奈。
    镜头三: 2007年8月14日,边小祥和李艳丰带领全乡护林人员到九宫号村崔家窑子自然村收取登山费,村民卢振国和任建忠提出看一看有关文件是哪里规定的,边小祥说:“你一个老百姓有什么资格看,要罚卢振国3000元,卢振国只好哀求说好话交了800元钱。边小祥指着任建忠说:就拿他开刀,杀一儆百,我看谁不交,威胁任建忠说:交多少钱都不要,就要拉你的牛。胆小怕事的任建忠只好央求,边小祥才答应加倍收,一头牛按20元收取,并逼迫任建忠当场交钱,因为手里没钱,任建忠借摩托车出村借钱,由于惊吓心脏病复发,人被摔伤,车被摔坏。
    镜头四: 2007年8月中旬,杨木栅子武装部长边小祥和李艳丰等人带领全乡护林员在官场沟门村苏合泉家,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到羊圈抓羊,被村民发现后告诉苏合泉,苏合泉出来后询问抓羊原因时,遭到边小祥、李艳丰等人的训斥,强行往车上装羊,苏合泉只好苦苦哀求,交了800元钱,也不开票算了事。
    镜头五: 2007年8月30日,群众代表举报之一九宫号村太平庄自然村村民张德林,因在向丰宁县纪检委举报名单上签名举报,却遭报复,边小祥、李艳丰等人带领全乡护林员开着车牌号为翼HP1422的吉普车,到太平庄强行将张德林的牛拉走,同时还拉走纪海生两只羊,两只羊即将临产,在赎回的路上羊羔妖折,在拉牛羊时,用石头乱砸,将孙风彦家的一头牛的牛角打断。
    镜头六: 2007年9月1日,边小祥和李艳丰等人带领全乡护林员又来到九宫号村收费,强行拉走牛羊,终于激怒了村民,村民自发将车拦住,直接给丰宁县纪检委打电话,纪检委答应一定到现场处理此事,但一直没有来。林县分局执法大队王副队长和乡长开着警车来到现场,王副队长却说,边小祥等人的行为是正确的,收钱是合法的,因为丰宁是自治县,有立法权、收费依据是县长五号令,并斥责村民拦车是非法的,对村民进行威胁,对边小祥等人强拉牛羊的行为说是特事特办,是禁牧的需要。
    收取登山费,乡政府倾巢出动,全力以赴,百年不遇暴雨冲毁村民房屋和牛羊,村民拨通乡长电话,得到回答是“在家休礼拜天,上班后再说。”

                      要钱不分昼夜,村民有难乡政府袖手旁观

    说起收登山费,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是万分“敬业”,早晨四五点起床到村民羊圈数羊,晚上十一二点还到村民家里催要,抓牛羊不怕山高坡陡,当村民房屋被冲毁,向公仆们求救的时候,却被拒之门外。2007年7月6日(农历五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时左右,罕见的暴雨冰雹袭击了二道贝自然村,房屋墙被冲倒,羊被冲走六七十只,损失惨重。雨一直不停,房屋吱吱作响,村民没处栖身就跑到山顶上忍受风吹雨打,玉米被打的只剩下绿杆。村民拨通了乡长邹宝莹的电话,乡长大人却说在家休礼拜天,等上班再说。事隔一个多月,村民的损失一点也无法挽回,学生开学,家长四处酬集学费,乡政府武装部长边小祥和李艳丰又开始收登山费,少交一天都不行。有困难找政府,困难时政府在哪里呢?!“要钱不用找,追的你跑不了”,这是当地村民对乡政府最为形象的说法。


       上班时间乡长在打扑克娱乐,群众反映情况却遭到李艳丰等人破口大骂,被逼无奈的村民终于拿起法律武器开始维权。

                              上访举步为艰

    乡长邹宝莹曾任丰宁县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多年,组织部与纪检委相隔楼上楼下。2007年8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时30分左右,任建忠的妻子董凤英来找乡长邹宝莹反映边小祥和李艳丰等人收费不公平的问题。
    当时邹乡长和李艳丰等四人正在统计室打扑克,董凤英说明情况后,李艳丰便破口大骂说:“妈的,大清早来找事,我管的是牲口,又不管人,你要变成牲口我就管你。”乡长邹宝莹面对李艳丰的谩骂无动于衷。村民联名写信向丰宁县纪检委举报反映此事,却如石沉海底杳无音讯。此后,边小祥和李艳丰等人乱收费更加肆无忌惮。李艳丰公开讲,告也白告,在丰宁县是告不倒的。
    九宫号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尹富贵在大街上公开讲,“告状白告了,告不倒,县纪检委监察室来了在乡里吃一顿饭就走了,邹乡长在县里有关系,和监察室的都认识,随便告,费还要继续收。”事后经过了解,监察室果真到乡政府吃了顿饭就走了,没有下去调查。
    村民又联名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省纪检委、省委举报,仍然是石沉海底没有音讯。村民向有关新闻媒体举报,在新闻单位的监督下,丰宁县于9月14日成立了专案组,来到九宫号村进行调查,然而调查时,村书记尹富贵让村电工(尹富贵的姑父)赵文录找来村民配合专案组调查,而他找的全是一些尹富贵的亲戚朋友和没有养牛羊的村民。面对乡政府打白条收费催款,调查组人员毫不掩饰地说,收费是天经地义的,该交就交,打白条也可以,这是中国国情。就在县调查组工作人员在村委会外屋问话时,村会计张文录在里间公开改账,调查组人员对此事毫不理睬。随后便在后店村设卡抓捕上访人员,县政府一位主要领导暴跳如雷,说:“不论按什么罪名,用什么手段,一定要抓住带头告状的和找记者的人。”
    9月19日,丰宁县政府派了名副县长和新闻办及林业公安分局执法大队王副队长带着木耳、咸鸭蛋和酒及现金到北京去见记者,被记者拒绝,随后武装部长边小祥开着乡政府的车在丰宁窜街窜巷找举报人之一董凤英,要将董抓起来,当时距中秋节只有一天(八月十四),董凤英在朋友护送下夜间离开了丰宁,在外逃亡一个多月。
    愤怒的村民又联名向国务院办公厅举报,得到了国务院办公厅的高度重视,将此信批转到丰宁县后,丰宁县又成立了调查组,仍由纪检委监察室负责此事,在调查中对签名和受害人仍不调查,仍然让尹富贵找人调查,丰宁县某些领导却说,丰宁的事永远出不了丰宁,告到哪里,也是丰宁自己处理。每次调查,村干部和乡干部开始不惜重金,大量购买榛子、蘑菇、木耳等珍贵土特产。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对此事丰宁县纪检委只是责令有关涉案人员写了一份检查,收取农民的钱分文未退。有关责任人没有得到任何处理,事情至今没有结果。

 

                              谁在纵容,谁在不作为?!

    举报违法违纪,维护合法权利,反映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询问收费合法依据顺理成章、名正言顺,然而,村民却因举报和询问遭到非法拘禁、打击报复,有关部门和领导百般袒护、无理推诿、无时拖延,致使村民血汗钱“打水漂”无人退还。面对国务院办公厅高度重视的事情仍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行其事,而不知各司其职竟与党中央的惠农政策背道而驰,竟扬言不管按什么罪名必须抓住带头上访之人。村民有难袖手旁观,典型的不作为、官僚主义跃现众人面前。作为一个公民,也斗胆发自内心问一句,这是人民公仆吗?!
   “有困难找政府”,是当下体现政府顺民意的一句话,为百姓排忧解难,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义务,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是依法行政绝对不可愈跃的警界线。为了达到乱收费目的竟然乱用警械非法长时间拘禁村民,强拉牲畜,不该是一级人民政府和执法部门的行为,对群众吹胡子瞪眼、谩骂,竟说出一些毫无公仆风范的话,“一个臭老百姓,你有什么资格。”这更不该是一个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工作时间打牌娱乐,更不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所要的成果。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不可能连这一点常识都不知道吧?既然知道,却百般推诿、袒护,将民声也拒之门外?!领导们公务忙,有关部门事情多,顾不上关注此事。但再忙,事再多,也不该把“群众利益无小事”放在其后,都不该推三阻四无限拖延、纵容违法。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哪儿?
    不作为说明了什么?细探起来,无非有二,其一不想作为,念及同僚旧故,面子上过不去,知难而退,睁眼却闭;其二是不敢作为,难言之隐,何能一作了之。或许还有更多的所谓理由,然而不管千条理万个由,都不该面对贫苦群众维权的呼声、国务院办公厅的批示视而不见。
    民族区域自治是体现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尊重和平等,决不是任其自由超越《宪法》的自治。《宪法》明确规定,民族自治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本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定条例或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人大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非是无限制的自治,写个文件就是法,想收钱就收钱,想罚款就罚款,想抓人就抓人,毫无节制。制定行政许可的权力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这一点我想县政府不会不知道吧。作为林业公安分局执法大队明知道乡政府没有执法权和收费没有依据,还明目张胆提供收据,且竟敢对村民明目张胆长时间拘禁,又是谁在后面支撑着?!
    保护生态环境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后代的大事。是一件好事。然而,不交钱不让上山,交了钱随便放牧,这是保护还是变本加利的破坏?是真的保护,还是利用所谓的“保护”借机敛财?农民拒交是自我维权的正当防卫,却遭到非法拘禁。乱收费却认为是所谓的“合法”,如此黑白颠倒是非混淆,在丰宁为什么就能盛行?!
    知错就改方为圣贤,既然收错了,本应如数退还,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处理,才是正道,才能显出政府实事求是、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然而却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懒皮架势”,各方打点,以逃避制裁,这与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形象更是相差甚远。
    依法监督各部门依法行政,杜绝违法乱纪,为纯洁党和政府队伍服务是纪检部门的职责,然而明知监察室去过几次无效果,只是吃喝走人,仍然不采取有效措施查处,其隐情耐人寻味。
    自2004年以来连续五个中央一号文件不断改善农民增产增收,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特别是2006年取消农业税和农村相关费用之后,农民不但不交钱,还享受“三减免”、“三补贴”的优惠政策,这是盘古开天亘古未有之举。在丰宁的所见所闻让笔者惊诧。在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今天,党中央三令五申减轻农民负担,在河北省边远的乡镇农民会有如此遭遇,令人愤慨与心酸,是谁在纵容违法者?!又是谁在不作为?!


    写完稿,记者的心情无法平静。但愿善良的杨木栅子乡人民群众早一天解脱困境,走出贫穷,过上幸福的生活。

                        孙子咬定是自己一人作案,而现场却留有3把砍刀

                         湖南新邵县一起孙子砍杀“爷奶”案的真相调查

 

    近日,家住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陈家坊镇侯家村11组的村民侯东平向记者反映,他的父母于20091010日晚上在农村老家被人惨遭杀害。随后,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侦查后得出结论:他父母的死亡就是自己的亲孙子侯敦所杀(侯敦是侯东平的儿子)。

    可是,令死者大儿子侯建平和大女儿侯庆华怀疑的是,死亡现场发现了3把砍刀,自己已经死亡的父母被砍刀杀后还被人移动过。县公安局说这起事件就是死者的孙子侯敦一人所为。但是,侯东平的儿子侯敦今年才13岁,长得很瘦弱,他在当地的镇中学上初一,而他的父母身体结实、身材高大,这样的小孩一人能同时用3把砍刀在疯狂地砍自己的亲爷爷奶奶后还能很轻松地去搬动两具尸体吗?为此,家属对县公安局的结论提出了强烈的质疑,但当地公安机关拒不改正,仍执行此前的结论。

 

                                                            死者儿子细说事发经过

 

       20091026日早上8时,记者踏上了前往当地采访的列车。当晚6时抵达当事人家里后,侯东平向记者介绍了此事件的整过过程。以下是侯东平对记者所做的的叙述。

       20091011日,我接到家里大姐打来的电话,说父母被人杀害的事情,听了后我连夜从广东东莞赶了回来。到家时已经是晚上12点多。我顾不得一路的颠簸与劳累,亲自去老屋看了一下现场,还去左邻右舍那里了解了一下情况,我家有一个堂嫂,她说案发的晚上她听到我爸爸传出的两声叫喊:“抓贼……”当时是晚上,我家的门全部是关上的,堂嫂听得不是很清楚,后来没动静她也就睡了。

    我还问了自己家的亲叔叔(他的家就在自己家的后面),他没有听到声音,也没有看到侯敦出门,至于什么时候上学他也不知道。

    侯东平的大姐侯庆华说当时家里的东西包括一楼和二楼的东西都翻遍了(楼上和楼下各3间房)。当天下午,镇派出所干警赶到后封锁现场,后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警察赶到现场后勘查、拍照,还给母亲尸体做了解剖。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唐城就开始下结论,他说就是此事就是我自己的儿子侯敦一个人做的案,还说我们家属可以准备后事了!

       20091012日,我赶到县公安局去找主办此案的龙支队长,支队长也明确地告诉我,此案就是我儿子一人所为,还说我儿子的本质并不坏,我可以把他带回去好好教养!

    当时,我要求支队长拿自己儿子的口供给我看,我看了后发现口供中有很多地方有疑点,我向他提出时,龙支队长不能给我任何解释。我只好自己带着儿子回家询问一些细节。

    当天下午,回去后我的大姐、侄儿、外甥、堂弟等都一起问我儿子:爷爷奶奶是不是他一人杀的?大家还对儿子进行了长达2个小时的教育后,我儿子才说出了参与此案的还有自己的一个同学。据侯敦交待说,他的同学陈某和他商量一起来家里抢钱,还要他把奶奶打晕。

       20091010日晚上,侯敦先回去了,陈某还对侯敦说晚上要他把后门留着,不要栓,另外再放一把柴刀在门口。吃饭后,奶奶在房间里洗碗,侯敦和爷爷在睡觉的房间里看电视。突然,侯敦听到奶奶的声音,他还以为是奶奶在叫他,侯敦跑过去看到陈某已经将奶奶杀死在地上了。陈某当时还戴着黄色胶手套,手里握着事先放在后门的砍刀,还对侯敦说,你不要出声,出声就砍死你!

    侯敦当时也被吓得浑身发抖,陈某又威逼侯敦也去砍他的奶奶一刀。儿子侯敦被逼无奈,只好对奶奶的右手轻轻地砍了一刀(这一点,侯东平向记者强调,他还问了跟他母亲穿寿衣的人,这一点与侯敦所说的情况很吻合)。然后,陈某要侯敦先去爷爷看电视的房间并要侯敦在其爷爷过来时吹口哨为陈某报信。当晚侯敦的爷爷准备沏茶喝药,侯敦用手拖住爷爷表示要自己去给他倒水。可爷爷还是坚持自己去倒水喝药。在侯敦的爷爷去吃饭的房间倒水时,被躲在一旁的陈某砍死。当时爷爷还喊叫了一声“抓贼”,陈某将爷爷砍倒后又要侯敦在爷爷的脖子上割了一刀,侯敦还是照做了。

    陈某在做完后还要侯敦分别在三把刀上面摸了一下(侯东平向记者解释了一下现场为何有三把砍刀的原因:家里的厨房做饭有一把刀,后门放了一把柴刀;切菜时还有一把菜刀,总共三把刀),然后陈某要侯敦用方便袋将三把刀都装在一起藏了起来。最后两人一起去奶奶身上翻钱。侯敦说陈某在奶奶身上找到了515.50元钱,还有一部手机。陈某拿走了500元钱,余下的15.50元钱留给侯敦了。在楼上也翻了一会后,陈某在侯敦手电筒的照亮下从后门走了。侯敦进来后自己动手将爷爷奶奶的尸体拖到了堂屋,然后还在看电视的房间里看了一晚上的电视。次日,他还背着书包去上学附近的网吧里上网。直到被公安局的人员找到带回。

 

                                  死者家属质疑警方的结论

 

    在采访中,死者的大儿子侯建平提出了自己的3点质疑:1.侯敦今年才13岁,长得瘦弱,整个体重也不过70多斤,凭侯敦所说的是他自己一个人将爷爷奶奶的尸体拖到堂屋一事是不可能的——他父母足有120多斤重,单凭一个13岁的小孩是不可能拖动两个体重是自己2倍的东西的。如果真的能拖动,那么侯敦身上应该有砍杀时溅出的血迹,而且父母的衣服至少也应该有被拉扯的痕迹。事实上,自己父母的衣服都比较整齐,但侯敦交待在他搬动尸体时的先后顺序跟现场的情况也不对,这点就值得怀疑。2.侯敦奶奶家里的现金至今下落不明,据自己老家附近的乡邻透露,侯敦奶奶身边的现金不少于5000元,在侯敦身上只搜到15.50元钱,我们在清理家里的东西时,没有发现任何现金。我们家属要求公安局追查也没有结果。3.我们家属搞不明白,侯敦的作案动机,如果为了要钱,他有很多机会去拿,完全没有必要采取这种方式去砍杀自己的亲爷爷和奶奶。

       20091027日,死者的小儿子侯东平(侯敦的爸爸)对记者也说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情况:20091013日,我听儿子侯敦说了还有他的同学陈某参与作案后立即打电话去县公安局作了反映。次日上午10点,县公安局主办此案的龙支队长开车将我和儿子侯敦还有大姐带到了镇派出所作了笔录。龙支队长对陈某也实施了抓捕。

    在镇派出所审讯时并没有结果,我先回去办理父母的丧事了。回去后,龙支队长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将我儿子侯敦带回了县公安局。第二天,龙支队长跟我讲,此案还是我小孩侯敦一人干的,跟他的同学陈某无关。县公安局在将陈某关押了一天后将其释放。当天,县公安局通知我们家属下午三点半在镇政府会议室开案情通报会。在会上,刑警队的刘大队长将案情作了陈述。当时我们家属对其陈述的疑点发表了看法,但公安局都作不了合理的解答。

    负责刑侦的唐城副局长还讲了一些很难听的话:“……我们这个无关紧要的案子破不破对我们来说都没关系……我已经参警30年,不可能就倒在你这个案子上……”我们家属听了都很气愤。

后来,唐城副局长说我们想真正弄清楚事情的原委可以自己去公安局问侯敦。当天下午,我和大哥、大姐三人租车赶到县公安局,由龙支队长亲自询问侯敦是谁杀了爷爷奶奶的,侯敦当时还说了就是陈某所杀。后来唐副局长也问了,侯敦还是一样的回答。

    我们质问唐副局长侯敦所说的还有一个人是杀害我父母的凶手为何还不立即抓人时,他没有任何答复。我们出来时,侯敦被公安局扣下了。我们要求家属留下一人陪同侯敦时,警方不同意。

       20091014日下午2点半,我再次在县公安局里见到了侯敦。那个时候,他已经被转移到了县武装部一个房间里面,还有一个女的在里面,公安人员说此女的是县里的一个教师,在这段时间,县公安局对侯敦采取了何种强制措施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此事,侯敦的“口供”就一口咬定是自己一人杀死爷爷奶奶的。

    办完父母的丧事后,我又开始去县公安局交涉此案的进展情况。我在处理父母后事的过程中接到过很多莫名其妙的电话,其中一个是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的弟弟(我初中时的同学)打来的,他要我将儿子接回家,千万别送少管所,还说里面是多么的黑暗。

    还有一个40岁的女教师(她自称是教师,先说是侯敦的老师,后来又说她来这里是做此课题研究的)她还为侯敦买来一身衣服和书,也要求我将儿子接回来,别送少管所。

    此后,我们家属多次见到侯敦,询问爷爷奶奶被害的原因时,他一口咬定是自己杀的……

 

                                               记者与涉案凶手侯敦展开一番“纸上对话”

 

       20091027日上午,记者在死者家属的带领下去县公安局的接待大厅里见到了死者的孙子侯敦。带侯敦进来的一位警察还带着一个数码相机对家属和记者一一作了摄像。

    坐在记者面前的侯敦瘦弱的身材加上一脸的天真和稚气,让人怎么也想象不出来他是怎么能一个人同时用三把刀砍死他的亲爷爷和奶奶的。

    待他大伯侯建平和姑妈侯庆华还是围绕这到底是他一人杀害爷爷奶奶还是两人参与杀害一事时,记者隐隐约约听到了侯敦所说的方言中知道了其中的一些细节。由于旁边的便衣警察看得很严格,记者只是将要询问的几个问题写在信纸上递给了对面的侯敦,让他用笔作回答。下面是记者用笔与侯敦的一番“对话”。

    记者:此案是你一个人干的吗?

    侯敦:是。

    记者:为什么要这样做?

    侯敦:我先前只是想打晕爷爷奶奶拿钱去上网,后来奶奶和爷爷都大声叫喊,我怕别人听见,就用刀砍了。

    记者:事发的经过是怎样的?

    侯敦:20091010日晚上810份左右,奶奶在洗碗,爷爷在房间看电视,我想趁奶奶在洗碗的时候打晕奶奶然后拿钱上网。后来,我拿刀背朝奶奶的头上打了一下,奶奶转身看着我手里的刀就大喊,要我爷爷快来。我怕被爷爷听见,就用刀砍了奶奶的头,奶奶站起来想走,脚被洗碗的盆子绊倒了。我就用毛利刀(有些缺口的柴刀)砍,总共砍了10多刀。后来奶奶就躺在地上喘气。我就去拿了另外一把没有缺口的毛利刀过来又砍了两刀。然后,我就把有缺口的毛利刀放在了柜子里,把没有缺口的毛利刀洗了就放在身后就过去和爷爷看电视。到了晚上9点钟,爷爷上完厕所回来就要去沏茶喝药。我说我去,爷爷说不用了。爷爷就过去了,然后我就用刀背打了爷爷的头,爷爷就大喊,快来人啊,快来人啊!我怕别人听到就用刀砍了。大约砍了10多刀,砍完后我就去翻东西,翻到了2个戒指,一些一分两分的纸和铜钱,两包沙烟和一部手机。然后我就把爷爷奶奶拖到堂屋,还用灰把血扫了。后来我就一直在看电视不敢睡。

    记者:你确定没有别人的帮忙吗?

    侯敦:确定没有别人。

    当天下午,在县公安局记者结束对侯敦的采访后与死者的大女儿侯庆华驱车赶到了她父母住的老家里。死者的外甥杨坚志(侯庆华的儿子)带领下,在这个老屋里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并拍了一些现场的照片。

杨坚志对记者也说了案发现场的一些细节。他说外婆的后脑壳被人砍了10来刀,右手几乎被砍得只剩下一层皮。外公的头正挨着门槛,头朝天,而且肚子上的的衣服扯出,头上都是血。外公身上的133元钱未被搜出来。外婆的头与外公的头相反,她还用一只手挨着外公,左手摸着后脑壳。

    在此,他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1.侯敦这样一个13岁的小孩还患有乙肝,他能一人杀死爷爷奶奶是不可能的。他爷爷奶奶的体重都超过120斤,还都能挑80斤重的东西,如果侯敦这么小的身材要将两位老人拖到堂屋是不可能的(而且拖的下面都没有血)。2.侯敦的“口供”前后不一致。他最初杀人说是将刀放在背后还陪爷爷看了一个小时的电视。他说爷爷要去喝药,在倒水时爷爷被奶奶绊了一脚。侯敦说倒在地上他用刀在爷爷头上砍了几刀——事实上,爷爷倒时应该是面部朝下,怎么可能刀会砍在面部呢?3.如果侯敦一人杀人,他怎么用得上3把刀?这也是不合逻辑的。

    结束这次采访后,为了保证新闻稿件的准确、客观、公正,记者给新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刘跃打电话询问他对此事的看法。刘队长在电话里对记者说,他不好说什么,关于这个案件,他们家属已经在湖南省政府的网站有过投诉,省政府对此事也有过答复,但家属就是不满意。(记者雷雨)

                               在列车上让记者感动的真情

    2009年10月26日上午8时43分,我从武昌乘坐T301次列车去湖南邵阳采访。中午12时40分抵达长沙后又接连买了下午一点十分去邵阳的K9035次火车票。由于当天长沙火车站售票窗口的人很多,我为了能顺利买到票不得已拿着证件插到了窗口优先买到了票。
    但很不幸,我买的是一张无座位的“站票”。没办法,有票总比没票强啊-谁叫中国人如此之多呢?看看时间也就十多分钟,待我急匆匆赶到八号车厢时,验票的列车员看到我挂的牌子是记者时忙叫我去找列车长,并告诉我了列车长的位置。这个列车员将我的情况告诉另一个女列车员后,我在这个漂亮的女列车员的带领下找到了列车长。列车长对我很热情,给我安排了一个“地下卧铺”让我休息。我说了我要给钱,可列车长一摆手就去忙他的事情去了……
    在此,我要向这个车次的全体列车员表示诚挚的谢意!坐了接近五个小时的车后于当晚七点终于到达了我要采访的对象家里。次日,顺利进行了一天的采访之后,于当晚八点我又踏上了返程的路途。
    从邵阳到长沙我坐的是1804次列车。由于也是无座,我补了39元钱买了卧铺后,这个武汉籍的列车长还请我吃了一碗肉丝面。我在餐车吃完面后还握着列车长的手说:“1804次列车是我的和谐之旅、温馨之旅!感谢南宁客运段1804次列车长对记者的关怀之情……”
    2009年10月28日凌晨五时,我在长沙又踏上了K238次到信阳采访的列车。列车上我还结识了这趟由广州东站开往太原的三位很豪情的列车员。在此,我一并感谢他们一路对我的照顾!
人生格言(2009-11-06 21:31)
                                        人生格言
 
     出生一张纸,开始一辈子;毕业一张纸,奋斗一辈子;婚姻一张纸,折磨一辈子;做官一张纸,斗争一 辈子;金钱一张纸,辛苦一辈子;荣誉一张纸,虚名一辈子;看病一张纸,痛苦一辈子;悼词一张纸,了结一辈子;淡化这些纸,明白一辈子;忘了这些纸,快乐一辈子! 这周是世界好友周,如果你愿意,请把这条信息发给你所有的好朋友。也包括我……
     看有多少人会回发给你。当大部分人都在关注你飞得高不高时,只有少部分人关心你飞得累不累,这就是友情。再忙,也要照顾好自己,朋友虽不常联系,却一直惦念。天凉时记著多穿衣!世界好友周快乐!少喝奶茶、不吃刚烤好的面包,远离正在充电的电源。白天多喝水,晚上少喝,一天不喝多于两杯的咖啡。少吃油多的食物,最佳睡眠为晚上十点至早上六点。晚上五点后少吃大餐,每天喝酒不超过一杯。不用冷水服胶囊,睡前半小时服药忌立刻躺下。睡眠不足八小时人会变笨,有午睡习惯的人不易老。手机电池剩一格时不要打电话,剩一格时辐射是平时的一千倍。要用左耳接电话,用右耳会直接伤害到大脑。
     一个中心:一切以健康为中心。2009新概念两个基本点:遇事潇洒一点,看世糊涂一点。
     三个忘记:忘记年龄,忘记过去,忘记恩怨。四个拥有:无论你有多弱或多强,一定要拥有真正爱你的人,拥有知心的朋友,拥有向上的事业,拥有温暖的住所。
     五个要:要唱,要跳,要俏,要笑,要苗条。六个不能: 不能饿了才吃,不能渴了才喝,不能困了才睡,不能累了才歇,不能病了才检查,不能老了再后悔。看到了发给每一个你珍惜的朋友!
                           暴走妈妈割肝救子 亲情奇迹让人震憾

    近日,湖北“暴走妈妈”陈玉蓉的事迹传遍全国,感动了许多人。为了割肝救子,陈玉蓉连续7个多月日行十公里暴走减肥,将此前医生判断不宜移植的重度脂肪肝奇迹般走“没”了。2日,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科联合相关科室进行大会诊,一致通过“暴走妈妈”的捐肝申请。移植手术将于3日上午8时开始。漫长的4个小时后,陈玉蓉割肝手术成功完成。同一时间,陈玉蓉的儿子终于等来了继续的肝脏,随即立刻被推进了手术室,接受肝脏移植。(11月3日央视网)
    这些感人肺腑的数据,激发出了一个单薄的生命里最大的神秘潜能,创造了一个奇迹,一个无法用冰冷僵硬的医学技术结论解释的奇迹。除了感动,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是的,这个伟大的母亲,让我们想起了以前读到过的一些类似新闻:广州,一场火灾中,那个为救女而牺牲的母亲;台湾地震及汶川地震中均曾有过的,那以自己躯体将双胞胎孩子护在身下,孩子无恙而自己不幸罹难的母亲;以及车祸灾难中,那将儿子推向安全而自己堕崖的父亲;洪水灾难中,那拼尽全力将婴儿住水面托举,至死仍保留托举肢势的母亲……母爱伟大,父爱无敌,无数次亲情创造的奇迹让我们心灵震撼!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家国同构”的,血缘亲情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正是这种种具体的大爱无敌的亲情事例,丰富了我们抽象的道德观念,构建了我们心灵深处最自然最本能最不忍伤害最应该坚守的情感圣地,也成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最可贵的一种生命内涵,一种常理和人道。陈玉蓉以一种近乎悲壮的信念演绎出一种典型中国式的无私大爱,尽管是显现于母子亲情中,也足以令麻木的人为之感动、漠然的人再度热烈,让即使冷峻到极端的人,都为之动容。
    陈玉蓉的努力成功了,这尤其让人欣慰,抚慰了所有关注这一事件的好心人,但哪怕是失败了,也具有感天动地的力量,从她决心举步减肥的那一时刻起,那对亲人不离不弃,对爱子倾尽所有的至爱亲情,已然不朽!面对这样的大爱,愿天下的儿女们,懂得感恩,愿所有的人,都能学会除了为自己,还能为他人去活,去爱,去付出。
    借一句歌词来表达:爱,是不能忘记的!

 

                         一个送水的女大学生能走多远?

    1.5米的个子,并不宽阔的肩扛起沉重的桶装水,在100余间寝室里穿梭……日前,重庆工商大学 “2008年度校园人物”举行颁奖仪式,凭劳动挣生活费的大二女生王金凤感动校园。(见昨日《重庆晚报》)
    我能够想像这个女大学生的艰难与坚强:每天“从一楼到6楼,一百三十七个梯坎”地在100余间寝室里穿梭,为师生们送水,“最多的一天,她送了32桶。”一直送到寝室熄灯,全身被汗水打湿,扶着墙壁才走回寝室。同样是大学生,同样是花一样的年龄,别的同学也许在花前月下谈情说爱,而她却只能楼上楼下送水谋生。这就是残酷的现实。难能可贵的是,这位女大学生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坦然面对。她说,“为减轻父母的负担,这点苦不算什么。”一个来自河北农村的贫困大学生的生活现状与精神状态由此可见一斑。正因为如此,她感动了同学们,也获得了重庆工商大学“2008年度校园人物”奖。
    可是,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挣得一些基本的生活费用,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西方的大学生,甚至贵为总统的子女,不都要靠自己劳动来养活自己吗?为什么《女大学生做苦力扛桶装水挣生活费》就成了新闻,就可以感动别人,甚至可以获得奖励?难道说,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就不该勤工俭学,不该放下身段,从最基础的事情做起?
    我想,根本的原因,也许是 “一个女孩子选择了做苦力”这事件本身。假如她能够像另一位同样获得重庆工商大学“2008年度校园人物”奖的小徐那样,利用寒暑假办补习班,为高三、初三学生补课,或者做个家教,当个文员什么的,事情也许就不会那么显眼和富于冲击力。事实上,相当多的贫困大学生都在默默地做着力所能及的课外工作,他们于勤工俭学中,了解了社会,磨炼了自己,同时也挣到了学费。因此,我想,生活中,只有各安其位,各司其职,顺其自然,才可能有一个合乎情理的社会秩序。否则,必然导致“错位”,引起巨大的社会波澜。正像一个本应拿手术刀的医生,却改行拿起了剃头刀;一个搞导弹的却在街头卖起了茶叶蛋,这种“变态”的现象当然是社会的悲哀。因此,我赞成女大学生勤工俭学,但对她当送水工却持保留态度。毕竟,一个有知识的人,应该靠脑力劳动赚钱,而不是相反。否则,这样的送水工未免太奢侈,这样的送水未免代价太大。
    人生的道路千条万条,社会的职业各种各样,可是,如果北大毕业的学生做了屠夫,娇小羸弱的女大学生沦为苦力,那无疑是反常和错位的。它固然是个人的不幸,但又何偿不是社会的不幸。从这个意义上讲,送水的女大学生感动了校园,但同时也暴露了社会的“变态”!
    在贫富差距日趋严重、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当下,一个农村贫困家庭出身的女孩,自食其力,自强不息,其精神固然值得敬佩,但是,如果一个受了高等教育的人才却最终沦为底层的苦力,又怎能说这不是对人力资源的浪费?
    当然,我愿意相信,今天,一个女大学生可以扑下身子,从最苦最累的送水工开始干起,总有一天,她会在自强自信中走向美好的未来。转载自人肉搜索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