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到没,哥俩手牵手,多么有爱啊!

我喜欢的老大,帅哥吧!

当然老二也很帅,但我还是喜欢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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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迷同人文,一高兴,自己还写了一个,为那个破文,差点把正事也耽误了。后来一起写文的作者问我,为什么不V?有编辑找过我,而且也不止一个,但我都拒绝了,不是没被诱惑,也不是真的不爱钱,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操守。
我是个守法的人,我知道写同人本身就已经犯法了,作者对作品有版权的,你再不满意,用了人家的设定就是犯法,就是侵权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如果还自己拿着去赚钱,在小P的价值观里,这就不成。
挺简单的一件事,小P也不觉得这值得特意写个博客来说说,但刚刚在论坛里看到几个贴子,就是对同人文该不该去V的问题开始讨论。而且争论得挺激烈,看了几个,就退出来了,没意思。
再看别的,竟然还有读者和作者出来叫嚣。读者还挺激烈,意思是说,不让同人文入V还天理不容了。
作者写的悲悲戚戚,意思说,一二十万字,也是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不该要点辛苦钱啊!
胆子小,不敢披马甲回复,于是在自己的地方说两句。
我很喜欢看《飘》,有一年,我在报上看到一则新闻,意思是,《飘》作者的后人在征集作家来续写《飘》,原因是,《飘》的版权快过期了,人一大家子靠这个吃饭呢!卖了续集版权,他们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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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外面回来,同学结婚十年,终于在去年睡醒了,决定生个孩子,于是,今天我去看看那俩迟来的小孩。
没说错,虽说迟到好过不到,可是这迟到也太惊喜了,竟然是两个帅哥。
于是嘲笑同学夫妇,‘一夜回到了解放前’。
用手机拍了照片,可是我不会上传,所以就算了。五斤多的是老大,现在躲在保温箱里睡觉呢,懒得搭理咱;四斤多的那个是老二,四斤多的那个长得非常漂亮,很乖的躺在小被子包里,小眼睛跟一条长线似的,不过我在那呆了近三小时,人家愣是没睁眼!
其实我特意在他边上站着,使劲的拿手机对着他,看你狠!结果人家就狠,好容易皱眉哼了一下,一使劲,再露出了一个很惬意满足的笑容,又不动了。我迟疑了一下,看着一边一同来的同学Y,'他是不是拉了!'
我同学Y可是有孩子的,当然孩子都上学了。看了半天,也不能确定,于是宣开被子看,果然,黄金万两。
我马上跳开。
我同学Y看着我说,她不
早上下夜班,在早点铺碰到了同班的同事,他们在议论明天开会的事。年终了,大小会议众多,这是没有办法的。但对于上三班的人来说,用自己休息时间来开这样没有意义的会,实在是有些无聊。
虽然同意他们的观点,但没说话,默默的和搭档点了食物,在另一桌吃起来。结果其中一个小孩越说越不像话了,她们班长可能觉得让我们听到不好,于是拉着她快走了。
我和搭档没谈开会的事,谈起了那个小孩。其实应该不算小,比我小个两三岁的样子。因为比我晚上班,于是总当他们小孩。厂里能有多大,又是一个班的,大家都很熟悉。
那小孩是个很计较的女生,比如我们上班时遇到,我不喜欢在路上慢慢走,快步走一边锻炼了,一边还能少吸点灰。可是她与我相反,恨不能一步分成几步走。问她为什么,她说,“别人不早早的来接班,我为什么要早接班。”
上三班的规矩就是这样,下班的没来,上班的就不能走。所以她宁可慢慢的在街上晃也不肯早点把班接了。可是问题是,如果都这样,一个班一人班的连环报复下去,最终还是害自己。再说了,我会觉得这孩子不聪明,武汉的天气多坏,不是太冷就是太热。而早早的进值班点,吹吹空调暖气,坐着喝口茶不是更舒服吗?为
刚去别处看博,好容易上来一次,自然要处处的逛一下,省得错过了好东西,突然就想起了一个事,这儿说说。
那天在JJ闲逛,突然看到一个《梅花烙之公主为大》,我愣了一下,琼瑶奶奶的文现在又红了?现在的孩子也喜欢?错了,我怎么能用也呢?应该说我在小孩子时,倒是喜欢的,后来电视重播时,我能做的就是快点换台,不然对皮肤的伤害太大,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了。本不想看的,后想想,人在排行榜上位置还挺高,读者们又不是傻子,那去看看?
然后我知道了一个新名词,“反琼瑶文”!顾名思意,就是把琼瑶奶奶的文,换一个全新的视角来演译。而这本书是一个古代的真正公主死后穿越到了奶奶的文中,变为了梅花烙里的兰馨公主,当被指给男主后,重新开始了一个新的故事。所谓爱情是经不起现实的,文中体现了一个真正皇家公主的大气与自尊,她没有像书中兰公主的悲惨经历,更没有被所谓的爱情所打倒,她全身而退,让那了不起的爱情在没有光环的照耀之下,变得丑陋无比。
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我后又看了反琼瑶文的鼻祖《新月格格之鸿雁于飞》。真是好作品,女主是现代的一位演员,刚刚拍完《新月格格》后,因车祸而穿越进入了《新月格格》的书中的雁
前天收到BB的留言,说你多久没更博了,我想想是啊,多久了?
也是前天,同编的写手跟我说,编说了,为庆祝网站拥有独立域名,咱们加更吧!我说‘行!’她后又说,还有,能不能写个统一的庆祝公众章节,大家一块贴。我说‘也行!’然后,她继续,你写!我无语。
我妈说,‘端人碗,受人管。’又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我一般不会拒绝,可是想想,网络世界原也不是我想的那般避世,原本就是比现实更现实的地方。只不过,网络的人全在屏幕之后,于是放心大胆的扯开了面纱了。
庆祝文不难写,倒是想起了一些旧事。我原本不在现在的网站发文的,后来还是孔方兄作怪,于是也淡定不起了,几家合同一比较,自然要找那觉得安稳自在的。如今回想起来,那时想离开,并不仅仅是钱的事情了,原来早就有了背离之心。
最早待的网站也算是骨灰级的写手,那时,那里是一群因为热爱言情的小女生们,共同组建起来的精神家园。不,应该说,最早,那里是看小说的地方。
N年前席娟,于晴等台湾冰激凌文学进入大陆市场后,引起一阵风潮,当时在福建一个小地方的邮电局职工,也是热爱小言的女生,她利用便利的条件,做了一个小的言情小说网页取名为文学城,扫
《缘缘堂笔记》没找着,应该在哪个角落里,等帐子撤时再找好了;《文化苦旅》初一能读吗?算了,老师总是对的;《彼得·潘》很好,很适合小帅哥看;《一只狗的遗嘱》书单上没有,但里面有很多世界名犬的照片,小帅哥会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虽然适合,不过我怀疑小帅哥会喜欢……
《我们仨》还是新的,真舍不得给那小子,谁知道他会不会爱惜!我先看看吧!扔到床上,慢慢的读起,觉得鼻头有些酸酸的,书页上没有我的签章,但这书我是看过的,我记得很清楚,我是特意去买的这本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