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前面几篇的日期,最近这两次离的很近。
其实今天本来没有打算上来的,只是上网的时候忽然看见一个关于220040的网号的销号通知,我猛然想起陪了我四年的那十个数字。试了试,竟然还能上。于是大半夜的,我一个人坐在床上感动了。
没有什么可以记录的。H1N1好像很严重了,只不过我们一直被困在这个小旮旯里,还算是安全。只不过,小旮旯里经常停水。上次洗澡洗到一半停水,我至今难以释怀。现在水管还爆裂着,从昨天早上开始停水,一直到现在也没来。我躺在床上左抠抠右挠挠,幻觉得自己会发臭。
昨天给我妈打电话,一开口就是让我找男人。我说妈我都不急你急什么啊,她说怎么不急你都21了,外婆前两天还打电话让我转告你赶紧找一个blahblahblah。我吓得赶紧找了个借口按了电话。
前天在图书馆蹲了一天。一大早去,对面的女生拿着本剪纸书在学剪纸。没多久又看到一个线衫紧裤内八字的男生,走路还带扭腰的。于是我风中凌乱了但是一天都没有人搭理我。傍晚看书看到心情不好了,就去学校后面的小饭馆吃饭。菜刚上来就碰见班上的男生来聚餐,然后就拼桌。吃完了被拉去学校的KTV,结果一个男生喝多了倒在包厢隔壁的棋牌室里口吐白沫。其
半夜了,我在听周姑娘的成全,声音好舒服好温暖,是我熟悉的那种干净纯粹。时光好像会倒流了,一个人静静的听,百转千回,我居然有了想哭的冲动。
十点钟的时候去洗澡,洗到一半停水,于是我顶着满身满头的泡泡蹲在厕所门口给CC打电话。一个小时之后,身上的沐浴露全部干掉,我很恶心的挂掉电话套上衣服去楼下抬了两桶纯净水。随便烧了烧,凑合着冲了。折腾了一晚上,终于爬上了床。
去校内瞎转,看见瓜写着,我们在一起就会很挫,比如穿拖鞋逛高档画展。是六月份吧,整天都很闲的我们两个在上海游游荡荡吃吃喝喝,然后一边互相嫌弃。可是如果可以,我希望每个月都可以和你,邋邋遢遢的去逛高档的要死的地方,买最便宜的票去看音乐剧,坐在Cold
Stone边吃新款冰激凌边偷用隔壁Starbucks的无线网。如果可以,未来的日子,希望我们可以生活在同一个城市,至少不要像现在这样离的这么远。
开学快两个月了,我好像又开始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了。每天在教室寝室食堂之间飘来飘去,图书馆还不能进,想到的时候就去教室看会书。老师比我们还要瞎混,今天这个不来明天那个又有事。这么八门课,就两个老师比较靠谱。教刑法的lxm胖胖的,看
一个星期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好像有很多事情可以说,却也写不出什么具体的东西来。
最重要的是见到了千千嘛,这本身也是我此行的最大目的。
冲着Helloween去了趟Ocean Park,结果什么都没见着。
跟着千千去上了堂课,我觉得我的英语也就是初中水平。
去7-11买早餐碰上余文乐,我们瞅了几眼之后淡定的飘走了。
完成了我妈交给我的重任,背了一堆钻钻链链的回祖国。
没抵住对面展位的台湾蜀黍的忽悠,最后扛了一个柜子回家。
吃了很多贵的要屎的中餐晚餐,小千千你来南昌吧,我天天请你吃大餐。
还有啊,对不起SZ的某人,答应了要见面的,却没在SZ做停留。不过我们可以约在南昌见嘛,反正这么btw的。
-MEGA SHOW-

6月17号,到了该去公司报道的日子,我妈毫不留恋的把我踹到了上海。于是我开始了我的工作生涯,很充实的一段小日子。从最开始的不适应,到熟悉环境,认识同事,到最后不舍的离开。很矫情的说,我真的成长了不少。在上海的两个月时间,慢慢的熟悉着了解着这座城市。之前有些看法有所改观,但是废话还是要说一句,我的心还是向着首都的。迎风握拳ING。
工作。
每个早上从徐汇乘地铁晃晃荡荡的挤到公司,晚上再晃晃荡荡的挤回来,我也晃晃荡荡的看完了很多篇小说。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大厦8楼,海通证券国际业务部,这是我第一次自己面对社会的地方。我不得不说这是个高端的部门,办公室里充斥着各国语言,时不时蹦进耳朵里的数字都是以百亿为单位的。我每天的工作就是把研究部发来的报告翻译成英文,然后上传,然后做Morning
Post。以前自己在家里玩翻译的时候挺爱干这活的,总能自己给自己找到很多乐趣。现在翻译就是我的梦魇啊,有时候一来就是五六十页,我一边吐血一边陷害万千。接手Morning
Post最大的恶果就是必然会加班,传上去的那些报告每次都等到快下班的时间才会发布,需要链接地址的Morning
Post这个时候才能开始动手做。
五月的天,五月天。
并不知道最初这个名字是缘何而来。只是心里一直固执的认定,五月天,就是五月的天。微风拂面,是那种明媚到让人安心的蔚蓝。
2009年7月4日,虹口足球场,7:45PM。这一晚,草木疯长,花开成海。
一场high翻天的演唱会,无论台上的他们还是台下的我们,所有的人,从头唱到尾。
陈胖子有些感性,说出口的那些话,让我一次次热泪盈眶。
他说,今天是第二天了,要像没有明天那样。
他说,就这样唱下去,一直唱下去,唱到永远。
他说,大家知道我们这次来其实是坐直航的飞机,在我心里真的蛮感动的。
他说,因为以前每一次来,我们几乎可以花上整整一天,现在从台北来上海,几乎比去高雄还要快。
他说,我想这样的话,在未来的日子里面,还是真的天天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习惯了。
他说,所以这次走的时候,不要又像是生离死别。
他说,看看你们的左边,是不是你的好朋友,看看你们的右边,是不是你的好同学。
他说,现在,请牵起他们的手。
他说,你们就是我最初最后的天堂。
他说,今天晚上天空没有给我们星星,没关系,因为你们会给我。
他说
很久没有来了呀。啧啧啧,生活真是美好。
从深圳回了家,然后就奔上海了,然后我为我的精神食粮花掉了很多钱。
去看了《空中花园谋杀案》,很喜欢舞台剧的感觉,看到最后颇有些热血沸腾的意思。掌声是经久不息的,那些演员们,唱的比一些所谓的明星歌手好的太多了。观众并不认识他们,却真心的为他们鼓掌喝彩。这几天要看《无人生还》和《歌舞青春》,8月看《猫》。下星期和同学约好了去看五月天,陈胖子,我来了!!~
星期天可以聚会了,啊啦啦啦啦,儿子虫子哈尼色奶奶,脑袋被门板夹了的后妈不来,鄙视她。我记得前几天和儿子逛街的时候讨论28号几点到,我心想了一下,说那我们2,3点到吧。然后就收到了老婆的短信,问我几点去,然后她一条短信过来,说别人早上6点多就去排队了,还有一堆唱通宵的。于是我就汗了,我默默的想,我本来还想说4点整点到的呢。我果然是流失了的人。
开始做上班族,在海通上班闲的时候是很闲啊,上班时间卡的不死,也不用打卡,没事的时候逛商场晃动物园看音乐剧,小日子过的很舒坦。但是忙的时候又忙的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成堆的中文报告要翻译,要往公司网站上upload各类新闻,要做第二天的morning
pos
老太婆今天短我,说我一更博就被人骂,于是我就来仔细瞅了一下评论。千千说的对,我TMD就是嘴贱。身边那么多想法一样的人,有什么话非得上博客来说,自己找骂。可是我憋不住啊,我在我自己的博客写点东西也要顾忌来顾忌去我还要这个博客干嘛啊。千千说,她很想站在周笔畅的那边却做不到。真的,我也想在别人说周笔畅不好的时候理直气壮的指着他的鼻子骂回去,可是我心虚啊。看着天涯上砸新歌的评论,我竟然会没话讲。
本来想把上一篇删掉,想想还是放着吧,我也不是那么不经砸的人。老娘以后不提周笔畅,请各位不相干的哪来回哪去,裸着在我这长篇大论算什么本事。我说的仅仅是这支歌,是公司的宣传手法,请不要把话题自动升级。我喜不喜欢一首歌是我自己的事情,每一个歌手的作品都有好有坏,谁说好听的歌就是烂大街的歌。我喜欢琴弦,喜欢浏阳河,喜欢WOW,如果说这些歌是烂大街的歌,那我承认我对音乐就只有烂大街的欣赏水平。周笔畅不是神,当然,也许在你们心中是。她要唱什么样的歌出什么样的碟,我是管不着,但我总有权力喜欢或者不喜欢吧。我的审美观也许并不高雅,但至少很正常。我确实没有激情去认真听完一整遍,但我也并没有带着情绪来听这首歌。首播
新歌出来几天了,我不知道要怎么评价,是该说好还是该说不好。我只说一句,她唱的是没有问题,但是我不喜欢,很不喜欢,不喜欢到连听完一遍的激情都没有。每次登陆校内,就看见一片一片的状态更新,都是喜欢到不行的词句。我很奇怪,为什么我身边没有一个人觉得这首歌好听。不过也许就像欧阳婷同学说的那样,我们这些不懂音乐的人,懂个屁啊。
从她复出之后,我所感受到的,就是公司连续不断打出的歌迷亲情牌。拍给歌迷的小电影,唱给歌迷的歌,MV的照片征集。依她本人的个性,专门给歌迷写歌,怎么想也都不是她会做的事。她的确是个懂得感恩的孩子,对歌迷她也不是没有感情没有感谢,但是她不会如此露骨。我很清楚的记得她上腾讯宣传双子专辑的那次访谈,当主持人提到《彼此》并问她是不是如网路上所说这是她专门给歌迷写的一首歌时,她脸上尴尬的表情以及那个很明显带有敷衍意味的肯定的回答。人是会改变,但本性上的东西,不是说变就能变的。我也希望我们和她之间偶尔能有一些细微的关联,我也忘不了她在重庆巡演上的那一句『这首歌,我只唱给你们』,我也不否认看到她在节
这几天咳嗽都快把我咳死了,狂咳啊,我要啼血了。- -
在这出了门都不知道有哪里可以去的地方呆久了,呆着呆着我就死心了。干脆就哪都不去了,成天跟英语过不去。蹲书桌前翻译《Reader's
Digest》里头的文章,真是不亦乐乎。头一天捣腾英翻中,翻完了自个儿看看还挺美,然后就开始琢磨中翻英。结果一两个星期下来,翻出了一堆惨不忍睹的东西,我都不忍心再看了。有一篇关于部族意识的文章,真是翻的我死过去又活过来的。好在我的小心脏够坚强,纵然翻的像坨屎,我淡定的乐在其中。
其实这没地儿花钱也有好处,虽说是少了不少乐趣,但是这每天晚上睡觉前心里默默的数数自己卡上的小钱钱,我那个心花怒怒的放啊。少说三张VIP呢,而且不定期的还会增长点。
自从小千千拿到了HK那边的口头offer之后,我俩就开始畅谈未来了。于是畅谈着畅谈着,我俩又开始互呸。我就说小千千还是不爱我,在我们已然有了同居的规划之后,她还是打算眼睁睁的看着我咳死。
还有件事,我最近多了个毛病。刚想好好写俩字,一拿起笔手就直哆嗦,字写的跟狗爬似的。难道这是帕金森氏症的symptom么,这未免也symptom的太早了点吧,这不都老太婆那年纪容易得的病么。
Part1
丫头,2009年的3月21日的确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不论是对于你,还是对于他们。你说『3,2,1,我回来了』,一如往常那般甜甜的微笑着,嘴角边荡漾着令人心动的小括号。在他们心里,这比冬日的阳光更为温暖耀眼。于是他们也笑了,不是因为大公司,不是因为大排场,只为你脸上绽开的笑容。
从尘埃落定的那时候起,我便想象过很多关于这一天的场景。唯独没有想过的,是亲身前往。不是不想见你,也不是没有过只身前往奔向你的经历。只是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相比去现场,我更愿意远远的看着。知道你幸福着,其他的,倒是无所谓了。我们还有很多很多的以后,不是么。
再一次站在聚光灯下,你也许不会在乎那一群人里面多了谁或是少了谁,你只是想单纯的歌唱。只要还有一个人在听,你就会一直一直的唱下去。面对那些来来去去的人,你总是心怀感恩,谢谢他们曾经陪你走过一程。整整九个月,你褪去了明星的光环,做回了从前的那个平凡姑娘。娱乐圈的是是非非,不过是你闲聊八卦时的谈资。你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那些与金钱利益无关的事情。譬如游山玩水,譬如跟父母撒娇,譬如和旧友谈笑风生。又譬如,撑着小脑瓜子发着呆,然后琢磨出了一些奇奇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