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劳动司法所为你解忧—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21-59921972 021-59929520
加载中…—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劳动司法所为你解忧—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21-59921972 021-59929520
标签:
杂谈 |
双重劳动关系下的劳动争议
标签:
杂谈 |
加班报酬引争议
2011年7月,在某外资公司担任财务的李某,因为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未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对此李某非常不满,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2011年3月至2011年7月间在公司延长工作时间的所有加班工资。
在调解员与被申请人的沟通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出示了公司规章制度,制度中明确规定:“公司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公司提倡在标准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不提倡加班,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情况,劳动者须向其主管书面提交加班申请,由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加班”。公司认为对加班程序已经有了明确的规章制度,而公司并未安排李某延时工作,李某的加班行为纯属个人自愿加班行为,与公司无关,因此拒绝支付李某任何加班工资。
李某对单位的观点并不接受,明明自己付出了劳动为何不支付延时工作的劳动报酬,也委屈地辩解道:因为自己所在工作岗位为财务工作,每月提交财务报表之前的几天,工作繁多且任务紧迫,为了及时完成报表工作,就不得不在下班后加班来按时按质地完成工作,几乎每个月都有这样的情况存在,觉得每次加班都要书面申报批准的程序
标签:
杂谈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
标签:
杂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 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
标签:
杂谈 |
劳动司法所召开所务会议
4月21日上午,劳动司法所召开所务会议。会上,所长代表劳动司法所全体同志对李璐璐来劳动司法所挂职锻炼表示欢迎,同时希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能够通过交流、学习,把基层司法所成功的经验,好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推进劳动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更好发展。另外,就当前在仲裁委托调解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委托调解案件的庭前、案中调解工作的衔接和配合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并与大家进行了积极的交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落实相应的措施,为不同部门之间建立顺畅高效的工作联动机制和联诀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标签:
杂谈 |
副局长徐胜祥莅临劳动司法所调研指导工作
标签:
杂谈 |
标签:
杂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