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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到夏天,就感觉是应该放暑假了。暑假嘛,就是应该休息一段时间的时候了啊。
可是今年的暑假确实没有惯常已久的10多年的暑假的情怀了。如果去年7、8月份可以勉强算是暑假的话,今年彻底没有暑假了。不仅没有暑假,而且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周末不能休息也是常有的事情了。
1、调解结案的案件
发现我做到现在的案件基本上是调解结案的。一来省去很多麻烦,二来不少当事人也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三来也是给法官一个面子。xjh与sx物业的案子,x老兄签了人家七年的物业费,但是表示愿意付一点。可是经我审查对方的时效存在重大问题,可以说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但是最后以2800元把案件了解了。hd房产与gyf的案子,本来以为会纠缠很久,可是谁料居然12000块调解了。jx房产与fm的案子也是一个令人头疼的案件,尽量也调解吧,预备庭是在外高桥法庭开的,我早上七点不到就出发,9点钟才到,整个庭开了10分钟,郁闷啊。对方的律师是一个事务所的副主任,看样子蛮能混的。于是大侠我就给他戴高帽,认小服软,问他愿不愿意调解,他很高兴表示愿意与当事人沟通调解的事情。
调解是必要的手段,对于一些说不清道不明又不是证据
人生第一案胜诉(2007-07-21 21:54)
 人生第一案胜诉
人生第一案是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很小的案子。对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上海男人,50岁朝上。对方提出了5个请求包括支付代通金、拖欠工资、拖欠工资25%补偿、经济补偿金以及工作期间其为公司垫付的材料款。事实是:这个劳动者99年就在公司工作,合同一年一签,但是他的劳动关系在其他单位,和我们签的是劳务合同,他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的维修工作。2006年公司被汽车修理厂起诉,说公司拖欠修理费,但是公司却是每笔都结清的,这时公司才恍然大悟,这个人自己在里面玩了猫腻,和修理厂一起阴公司,但是没有办法,我们没有证据,最后输了这场官司。2006年3月以后,由于这个劳动者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损失,致使公司老板很怒。老板让他回家,没有书面通知。3月份以后他就一直在家里傻带着。我们的合同签到11月。今年5月,他终于按耐不住要求劳动争议仲裁。我认为,第一,我们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因为你的四金关系都不在我们这里。第二,及时你认为和我们是劳动关系也应当在诉讼时效内提起仲裁,即本案合同到期后的60天内,本案显然已经超出了仲裁时效。第三、劳务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劳务关系的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务的,用人单位无
 貌似很久没有更新了啊,小谢同学提出了意见,认为我应该尽快更新一下了。
这周上周乃至上上周非常忙呀。忙什么呢?
1、动漫展
动漫展真的是很有意思,小谢同学也来玩了,yff同学及其wf也来了,很多人啦,很多游戏机。科乐美公司的众多美女模特想必给大家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吧。yff说比看车展还值……最出挑的是大侠我在四大天王的海选颁奖现场宣读了《律师见证书》,字正腔圆,把大侠我的朗诵技巧发挥的淋漓尽致啊。结束以后展会总负责人告诉我,你比市长还有派头啊。
2、jw与hsh
官司进入法院。我的第一个计划是先tmd拖你小子一段时间,提个管辖权异议,按照合作合同,jw母公司和hsh的母公司对于合作合同的一切争议应提交贸促会上海分会仲裁解决。问题是,本案的主体是jw公司的下级公司和hsh之间的纠纷,根本不可能适用仲裁条款,小谢同学一定要rrdw:那你干嘛还提管辖权异议啊?小h同学:当然是和他们拖时间啦,先不能忙着进入实体程序,我们这里需要完善的证据还有很多,这些证据还需要进一步提炼,包括供货的审价问题等都需要提上议事日程。本周两天下午都耗在jw,和他们的项目经理讨论证据的问题,
半日有空(2007-06-08 19:15)
 超级繁忙的时候终于暂告一个段落,不过下个星期的繁忙是可以预料的。估计7、8月份各位同事去考试之后就会更加的忙了。不过在忙的同时,真的可以感觉到自己在提高。处理事情、想问题比以前更加透彻,也更加知道怎么和人交流,怎么忽悠别人了。手里的几个事情清点一下:
1、jw公司终于和hsh公司开战了。
草拟好了一份大侠我目前为止最长的律师函,其实是律师函的附件比较长。律师函正文两页,附件的损失计算表有6、7页,算得我头晕脑胀。不过好在老板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对方好像也被这份律师函怔住了,马上回函,说我们说的怎么怎么不对。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哈哈。
2、人生第一庭。
本人的人生第一庭应该是定于6月18日的劳动争议仲裁,虽然是个小案子,但是可能这就是我独立操办的第一个案子哦。律师证终于有用武之地了。这个案子我还是有信心的。对方主张我们没有支付拖欠的2006年3月至今的工资,并要求我们支付代通金、九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他为公司垫付的材料费、修理费等。我认为这个案子主要应当从劳动关系入手,否定与他的劳动关系只承认劳务关系,那么就是做了多少活给多少钱了,同时也不存在
律师证及生日(2007-05-26 20:33)
 2007年5月24日,鄙人生日,同时,获得了一项行政许可,见下面的链接:
 
拿到律师证后,换了个大办公桌。律师证也要留个影纪念一下。注意看哦,发证日期和生日是同一天哦。另外证号也很好,结尾是900,是911就更完美了。
好久没写东西啦(2007-05-20 21:29)
 本周大事儿点评: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林妹妹去了,和家里人回苏州了。带着千万影迷的祝福,希望她能够走好。今天看了各大电视台为了此事而重播的红楼,放了《黛玉葬花》。老赵问,为啥黛玉葬花这么受欢迎呢?还有,她为什么葬花……于是乎,我要给他解释什么是黛玉葬花——这花就是黛玉自己啊,黛玉把自己连同自己的情感、自己对世间一切美好事务凋残所生的遗憾全部埋葬,犹如“一抔净土掩风流”。每个人心中都应当留着这么一份纯真,留着一份对美好世界、美好事务的向往之情。连费老这样的都把签名改成了“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香消玉殒从未如此贴切”同志们啊,连费老心中都有这样一份纯真,是不是我们更加应该自省了啊?恰如葬花吟中唱的“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归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哈哈,这整句话Google输入法居然不要修改地打出来,太强了!!!赞一个!)林妹妹走了,走的时候恰如桃花落尽,净土风流。
cpa报名:
上周去报了cpa,那个人多的啊,比司
第一天工作(2007-05-08 23:46)
 今天第一天上班,说实话,基本上大家都处在假日综合症当中,加上我昨天九个小时的硬座经历,今天那个困倦啊……
还好今天的事情轻松很多——去奉贤办事。什么?奉贤在哪里?看看地图不就知道了嘛。快到浙江了……不过来回的车上可以让我好好睡一会。
下午回到事务所发现事情很多。于是乎,加班到十一点才回来。老板临走的时候想给我一个面包,但是考虑到我桌上有很多面包了,就此作罢。今天的到一个消息,cpa开始报名了,所里的姐姐们都蠢蠢欲动,回到住处,老赵也和我说了这事儿,我觉得可行。不过我感觉,这就是让非法学专业的人来考司法考试嘛。大侠我虽然天生神勇,但是……而且最重要的是大侠我比较懒,能不能坚持下来还是个问题呢。想想去年这个时候,大侠我准备司法考试,那个破釜沉舟啊、背水一战啊、孤注一掷啊……总之把所有身陷绝境的情况加起来,差不多就是我当时的状态了。其实我和老赵经常会回忆那段时间,虽然他在福州,我在上海,但是我们每次的出发点都是一句话:哎,韩老,当时你要是没考过会怎么样?
会怎么样?说实话我没有想过。当时的心态就是一门心思考过他再说,没有什么没考过怎么办的问题,而且我
5.1大盘点(2007-04-30 22:02)
 好快啊,一年又过去了,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还在为工作、前途、命运这些看似很大的事情而踌躇满志。一年的时光很漫长,在这一年中我最大的收获好像并不是考过了司法考试拿到律师执照,而是我——一个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在这个人和人组成的庞大群体中开始了自己对生活、如何活下去的初步探索。我常常再想,人的命运也许就是在一念之间被改变的。如果当年祖辈们没有从乡村里走出来,参加革命,那么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如果我当初没有选择这座城市、这个学校,那么现在又是什么样子?如果当年考上了研究生,那又会怎么样?罢了,过去了就过去了吧。一年的时间让我经历不少事情,看了不少人,学会了不少东西。以一颗永远积极的心来面对生活、生命才是在这个社会中求生的基础。看来老板对我这一年的表现也是较为满意的,很多事情直接交给我处理,我对外处理事情的能力,已经接近一个律师了。拿到律照之后,诉讼的重担就要压到我的身上了。诉讼才是男律师的战场。诉讼和打仗一样,既需要心细如丝又需要气吞山河。
明天回家了,想想我的一些同学,我已经是幸运很多了。起码我开始自食其力,开始学习本领。很多人向我抱怨为什么他总是被老板骂,我说,
昨天、今天、明天(2007-04-20 23:45)
 这几天太忙,没有及时更新,让大家失望了吧?刚才jane同学说我的博客越来越像流水帐了,向我表达了强烈的抗议,并就此事正式照会要求我给与积极配合。于是乎,今天来写点不是那么像流水帐的。
这几天发生了很多事情,一一道来。
1、和法官吵架
    我们的案子送到北京某中院已经20多天了,到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就像没有收到过一样。北京的国家机关有一个特典,就是会给你很多电话号码,经常遇到的情况是,打114问某某部门的电话,服务小姐会告诉你打xxxxxxx号码,打通了以后你如果说问一个什么事儿,他会告诉你打sssssss号码,打通了以后他又告诉你打yyyyyyy号码……周而复始很多次后,最后指向的那个号码,肯定是空号或者是没人接。有一次居然不是空号又有人接,我喜出望外,问:“请问您是哪里,我要给你写一份表扬信!!”,电话那头答曰:“表扬信?就写我收,我是传达室王大爷……”我上次打电话去问北京某中院,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很客气的告诉我,电话是不能查的,这是他们这里的规定。我说算了,谢谢。
前天我又试着打了一个电话,以下是电话记录:
小h同学:请问是北京市xx人民法
明天的行程安排(2007-04-18 22:45)
22点40分,想一下明天该干一些什么事情。
早上七点半起床、8点半到事务所复印三份证据后赶到威海路仲裁委开庭。这次是作为代理人哦,搞公民代理。中午老板回来,汇报一下电击案件的最新情况,制作证据用于后天开庭,后天貌似还有两个庭。在要与当事人核对一下电击案件的有关情况。争取找到对我们有利的证据。
明天的案子是一个软件合同,我们向对方提供软件,对方支付货款,最简单不过了。但是软件面临很多问题,我们的软件其实已经验收合格了,但是当事人由于疏忽,验收单被对方偷走了。这样我们就没办法证明我们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又怎么能够要求对方支付尾款呢?可惜对方百密一疏,在偷回验收单之前,付了我们45%的货款,而合同恰恰约定的是:“验收合格后,支付45%的货款”。这样是不是就可以证明我们已经完成了项目验收工作呢?同时这套软件对方一直使用至今,却认为其仍然没有竣工验收的逻辑好像也不能成立。目前,对方尚没有在实体性问题上答辩,只是在程序性问题上纠缠。认为我们不具备主体资格——当初合同是和a公司的,怎么b公司来告啊?债务转让要债权人同意,债权让与也要通知债务人的啊。对此我们认为,ab之间有资产收购协议。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