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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记录律师办案过程,与你一起见证中国法治进步.
个人简介

 马友泉律师,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现上海国资委改制律师法律服务团成员,国家三级律师,曾被评为杨浦区司法局先进个人,徐汇区司法局先进个人。1999年7月起执业至今,现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办理案件:刑事辩护,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婚姻继承房产案件,以及疑难、复杂经济案件。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每年办理30余起刑事案件。代理的案件多次刊载于《新闻晨报》《青年报》、《新民晚报》、《文汇报》、《解放日报》、《上海法治报》等报刊,并受到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东方110”、“庭审纪实”、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等栏目多次报道。在每年办理的30余起刑事案件中,有多起案件的犯罪疑人、被告人被无罪释放,有的已获得国家赔偿。马友泉律师联系方式: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东方路818号12楼 电话:58207399 手机:1306166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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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提要] 2004年,广州的关先生生意不好,他在不同银行开了几张信用卡,用提现的方式来还房贷,而等信用卡还款日快到时,关先生又从另一张信用卡上提现,按最低还款额还这张卡的钱。其中在某股份制银行开办的一张信用卡透支额度为2万,关先生一直没有还上。最近,银行方面给关老伯寄送的对账单显示,其应还款额已超过19万,关先生表示无能为力…[我来说两句]

在上海的街头,经常能看到有人摆个桌子放二只椅子,向你推销办理信用卡,只要带有身份证,不管你是上海人还是外地人,这里没有歧视,填上一张表格,就可以办理一张可以透支的信用卡,还会送上一个礼物,象杯子、玩具之类的东西。推销人员只告诉你可以免息透支,只要按期归还就可以了,可是有多少人知道这里面有多少陷阱,一旦你因为某种原因未能及时还款,你要付出多少代价吗?

最近手头正办理一个信用卡诈骗案件,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学生赵某,到上海来找工作。单位是找到了,但工资很低,只有1000元,除去房租,生活费,已经没有什么剩余了。一天,赵某从地铁出来,看到有人在推销办理信用卡,可以透支,不要利息,还可以送礼品,小赵一问,对方说可以办理。小赵欣然办了一张。此后,小赵用信用卡购买了许多自己急需要的东西,可是,第二个月,单位经济效益不好,将小赵裁掉了,小赵失业了,也就没了经济来源。可小赵乐观地想,自己年轻还可以找工作。找工作是要花钱的,小赵庆幸自己办了一个信用卡,可以解燃眉之急,二个月中,小赵使用信用卡消费、取现,共用了10000元,可小赵的工作还是没有着落。可这时银

昨天呼和浩特市4名逃越狱逃犯最终被我英勇的公安干警或抓或击毙,总算给全国人民一个交待。至于为什么这4名重刑犯得以逃脱,监狱管理上有什么漏洞,呼市领导还要想法亡羊补牢。对于法律人来说,从法律的角度如何分析这样的一起案件,给这4名逃犯(确切地说应该是3名,死了的就不能追究了)行为性质如何定性?昨天听到上海新闻综合频道采访华政的一位知名教授的评论,发现其把罪名搞错了,华政教授将3人的罪名定性为逃脱罪,我认为3人应当定暴动越狱罪,写下博文,与法律同行探讨。

 

10月1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法庭继续审理谢才萍涉黑案。自10月12日起,重庆陆续开庭审理涉黑涉恶系列案,到昨天已连审了四天。

杨天庆、刘钟永、李义、谢才萍4个涉黑团伙头目纷纷否认自己是“黑社会”,而团伙的其他77名被告人也否认了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连续四天的庭审中,是否犯有黑社会组织罪,成为了四轮涉黑案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一周来,重庆人都在关注着庭审。许多市民表示,本周的周一至周四,见面聊涉黑案庭审,甚至都已成为了习惯。

法律界人士表示,重庆前四轮涉黑案的开审,具有“投石问路”的功能。在广泛“普法”后,为日后陈明亮、文强等“江湖大佬”的大审判,奠定了民众法律基础。

庭上:

 4个涉黑团伙成员均否认涉黑

12日上午9时30分,伴随着杨天庆案与刘钟永案的开庭审理,重庆涉黑系

死刑犯中国不少,可是这个却进入了G20峰会上英国首相和中国主席谈话,理由只有一个,他是个英国人。53岁的英国人Akmal Shaikh因在新疆乌鲁木齐机场被海关发现携带价值25万英镑的海洛因,2007年被一审判处死刑,当年上诉要求重审但被驳回,今年上周,第二次提出申述但仍只得到了维持死刑判决的结果。

英国方面关注的焦点有两个,一是该人的家人坚称他有精神疾病,不应按正常人论罚,但中方却一直拒绝查看他在英国的病历,而且他一直坚持装有毒品的行李箱是别人托他带的,自己根本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二是英国是无死刑国家,英国大使馆发言人说:“无论何种情况,我们都反对死刑。”因此希望中国不要对他处以极刑。而中方则表示在中国犯法,即使是外国人也要按照中国法律论处。至于是否有精神疾病,也只能按照中国的司法鉴定。外交部发言人坚称:“一切程序都符合中国相关法律”。

很难说到底是崇洋媚外还是远来是客,在中国的外国人一向能得到特殊照顾。新闻里也常常能听到为急病外国游客飞机掉头,火车停车的新闻。坐牢的外国人(特别是欧美人)更是凤毛麟角,好像各个都享有

到上海看望表哥,却被卷入一场官司当中。27岁的浙江乐清小伙余俊以妨害警察执行公务,被上海市劳教委处以劳动教养一年的处罚。余俊不服,向其浙江省乐清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乐清市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上海市劳教委的劳教决定。今天上午,余俊代理人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马友泉律师通过法院了解到,上海市劳教委对一审判决不服,已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0条规定,行政诉讼二审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看来余俊要想获得自由还要再等二个月的时间。
相关博文:
1、信用卡的含义:2004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有关法律解释,明确了刑法规定中的“信用卡”的含义: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2、刑法修正案(五)第二条第二项:“冒用他人信用卡”构成信用卡片诈骗犯罪。盗窃罪的“秘密”是指非法占有财物的方式,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的财物。乙猜出丙的信用卡密码,不属于盗窃罪中的秘密方式窃取财物。
    乙非法以持卡人丙的名义使用信用卡非法获取财物,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故乙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相关博文链接: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2009-09-30 11:20)
    案情:甲和乙均缺钱。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认为肯定有钱,便提议去丙家借钱,并说:'如果她不借,也许我们可以偷或者抢她的钱。'甲说:'别瞎整!'乙未再吭声。某晚,甲、乙一起开车前往丙家。乙在车上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家里没钱。'甲在丙家吃饭过夜。乙见甲长时间不出来,只好开车回家。甲一觉醒来,见丙已睡着,便起身试图打开保险柜。丙惊醒大声斥责甲,说道:'快住手,不然我报警了!'甲恼怒之下将丙打死,藏尸地窖。

  甲不知密码打不开保险柜,翻箱倒柜只找到了丙的一张储蓄卡及身份证。甲回家后想到乙会开保险柜,即套问乙开柜方法,但未提及杀丙一事。甲将丙的储蓄卡和身份证交乙保管,声称系从丙处所借。两天后甲又到丙家,按照乙的方法打开保险柜,发现柜内并无钱款。乙未与甲商量,通过丙的身份证号码试出储蓄卡密码,到商场刷卡购买了一件价值两万元的皮衣。

  案发后,公安机关认为甲有犯罪嫌疑,即对其实施拘传。甲在派出所乘民警应对突发事件无人看管之机逃跑。半年后,得知甲行踪的乙告知甲,公安机关正在对甲进行网上通缉,甲于是到派出所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问题:

上海市女子劳教所(2009-09-25 18:55)

 

今天上午到上海市女劳劳动教养管理所去见一个劳教当事人,从市区开了近二个小时的路程,终于到了位于青浦外青松公路的女教所。在大门口,门卫检查了律师证和介绍信,让我们进去。我顺便问了门卫一句,一个律师会见行不行?被告知必须二个人,一个律师不允许会见。

走到里面,问了一个穿制服的,找到女教所的所政管理科,接待的是二个女警,得知我们来意后,她们问我,“有没有预约过?”我说没有,以前到看守所,劳教所从来没听说要预约的,所以没约过。其中一位警察说,她们这些天很忙,

   上午930分,收到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决书,法院撤销了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对余俊劳动教养一年的决定。如果上海市劳教委不上诉,余俊最快在十五天后重获自由。

    二口子吵架,妻子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