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看香港的新闻,其中关于香港广播管理局与电讯管理局计划合并的报道令我十分感兴趣。
报道说香港政府打算合并香港广播管理局与电讯管理局,现在准备发咨询文件向公众咨询,报道还说合并的原因是因为随着科技的发展,广播和电讯的业务已经出现了重叠,香港政府首先考虑合并两个政府部门的行政,然后再重新立法来合并广播管理条例和电讯管理条例。
这则新闻报道不禁让我思考到目前国内闹得沸沸扬扬的电信和广电谁对IPTV监管的问题,虽然我们不能像美国那样直接来个FCC进行监管,但是我们可以向香港借鉴,考虑合并信产部和广电总局的行政,然后再立一个电信和广播相关的法律,反正现在国内的《电信法》还没有发布,广电也没有相关的法律,全部从头来过也并不比修改原来的法规来得差。信产部和广电总局的合并可以解决现在很多的问题,包括:IPTV的标准是用MPEG-4还是用H.264、或者国产的AVS,IPTV的牌照和监管谁做主,广电运营商能不能开展宽带和语音业务等等。
不过我的假设还需要我们国家领导人的勇气和智慧完成,首先能不能将各地方广电部门的人事任命权和资产管理权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