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同志:你好!
你在来信中说:“咱们之间这么多次的交流,每次都是我提个观点您就想法驳斥我,这么交流我感觉气氛不好”。那你认为什么样的交流方式才有好的气氛呢?是否你提出的观点我“照单接受”就是好的气氛呢?什么叫交流,就是交流的双方都把自己的观点毫不保留的向对方倾诉,以尽量缩短彼此间在思想认识上的差距,达到增进了解、消除隔阂、共同进步的目的,你说对吗?你的有些观点我不是也表示同意了吗?
L同志:你好!
很高兴收到你的回复,从你的回复中可以看出你感到一些委屈,希望“人与人的交流基础是平等和理性,不应是抱怨和指责”。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但是因为我这个人性急,喜欢有话直说,因此在与你交流的过程中,可能有点急躁的态度,也希望你能够理解。我想,只有我们能够换位思考,发扬“理解万岁”的精神,我们一定能够找到解决“有一定的代表性”的“问题”的办法。
你说“关于监督检验资格的政策问题,我想我个人的回答或许不够完整,也代表不了官方,如果我的回答你不满意,我建议您或者是您代表的机构可以和我们局检验处沟通”。我在此再一次向你重申:我是一个退休多年的技术人员,没有任何机构还愿意雇请一个失去使用价值的老头做他们的代表,只是在前几年偶尔发挥一点余热,临时受邀参加了几个工程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验收评审工作。工作时发现了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妥善地解决,将会影响我国
L同志:你好!
L同志:你好!
感谢你的回复,说实在的,我收到你的这份回复真有点“受宠若惊”,因为在你们政府工作人员面前,我不敢言老,我只是一个小学生,在你的指导下一步一步地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中受益匪浅。
你在来信中说:“实际上,关于电站锅炉的检验问题,我们局一直高度关注,目前正在研究”。这点我们好像有共识,那就是我们都高度关注电站锅炉的检验问题,都十分希望电站锅炉能够常期安全稳定运行,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安全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电力供应环境。问题是如何达到这一目的,如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问题”。你说“很多问题的解决需要一段时间,请您理解”。这一点我也可以理解。因为从一开始贵局的某些同志就认准了质检部门的检验机构理所当然地应该接手电力系统内部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工作,在他们认为必要的时候去发挥一下“有资格的电力检验机构”的作用。现在要他们马上转变这一认识,当然有一个过程。在这里我建议这些同志好好学习国务院于2005年2月18日颁布的《国务院工作规则》、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自第八份邮件发出后,一直没有收到L同志的回复,因此又发出这份邮件
L同志:你好!
这是这份邮件的第四次转发。不知你为何不看我的邮件,难道真的是不愿意再与我浪费时间进行交流了吗?我可是认真的,不得到你们官方正式的满意回复(这里要说明的是我不需要你们违背良心地“投其所好”的回复,需要的是你们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为了国家经济建设的健康稳定发展、真正发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作用,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建立公正、开放、竞争、有序的检验检测中介服务体系,促进检验机构的市场化运作,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健全业主公开招标、自主选择评价机构的机制、尊重你们自己的良心的认真回复。
我在给你的第一份回复邮件中是以商量的口吻征求你的意见,如果你同意,我将把我们交流的内容放到我的博客上,你的第二份邮件表示不同意将你的邮件放到我的博客上,我在给你的第二份回复中郑重其事地向你承诺不经你的允许不会将你的来信向外公开和转发,我给你的邮件中曾经多次表明我给你的邮件允许你公开和转交给你们的领导,这说明我对这次交流是非常真诚的,对你
L同志:你好!
有好一段时间没有交流了。一方面是你给我布置了一道学习题,我在抓紧时间查阅资料,认真学习。另一方面是因为处理一些私事去了。这次交流内容较多,因此作为附件发给你,请你多多指教。
附件
L同志:你好!
L同志:你好!
今天是五一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还是要向你致以节日的问候,祝你节后工作愉快!
我4月24日给你的邮件想必你已经看完了,其中的附件也转交给你们的领导了。节前我每天打开计算机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我的邮箱,看看有没有你的来信,结果总是让我失望。
回忆我们近十次的邮件交流,你多次表示要和我进行务实交流意愿。下面是你部分来信的摘要:
3.5.11:44
您向中纪委监察部反应有关青海大通电厂300MW机组事故的情况有关方面已经转给了我们。
感谢您对电站锅炉安全的关注,也感谢您对电站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的关注。
经过认真研究,我们认为您所反映的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为了搞好工作,我们非常希望和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听听您的建议,在此我们邀请您在方便的时候来北京到国家质检总局和我们进行交流。
3.15.11:10
我们是非常想听听您具体的而且是有建设性的意见。
L同志;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