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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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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发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批准部门】 【发布日期】2009.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法规类别】仲裁调解/劳动人事 |
“律师伪证罪”为何频频出现?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刘仁文点评“李庄案”
立功制度可能制造冤假错案
新京报:最近引发各界关注的“李庄案”,你怎么看?
刘仁文:这个案件我看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嫌疑人龚刚模竟然举报了为自己辩护的律师,而据媒体报道,一个原因是为了立功。
立功制度是我国刑法里一个很奇怪的规定,它主要是鼓励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罪责的基础是犯罪行为本身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通过犯罪行为所反映出来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而我们的立功制度,已经远离了罪责的基础,是在犯罪行为和主观恶性之外寻找理由。这就导致很多嫌疑人和律师,都想尽办法从这些渠道寻找减轻处罚的理由。
新京报: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吗?中国文化不是讲究“将功补过”吗?
今天见到李庄一案有关律协赴重庆“调查”的新闻:我们到达重庆后,与重庆警方接触了,重庆警方是在依法办事。张小炜说,五人调查小组在重庆与警方和监察机构进行了接触,但并未见到李庄本人。他解释说,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作为社会组织的北京市律协,是无法会见李庄的,只有李庄的辩护人才能依法见到其本人。
北京市律协副秘书长刘军表示,李庄案已进入法律程序。目前协会正在与康达律师事务所商量,为李庄推荐辩护律师,但是最终要由李庄的家人来确认,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只有李庄的家人才有权为其本人聘请辩护律师。(据北京晨报今日消息)
作者:盛大林
央视《新闻1+1》追踪报道了“律师作假门”一事。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涉黑嫌疑人龚刚模讲述了其律师李庄教唆他作伪证的经过:“他说我们被刑讯逼供没有,被打没有,他说话的时候都表现出一种暗示的语言和语气,并且有那种眨眼睛的过程,暗示我,我就说被打了,被吊了,他说好,那就行了,他让我在庭上说,在法庭上大声地说……”
如果“被打被吊”不是龚刚模自己先承认而是李庄要求他说的,而且龚确实没有被打被吊,那李庄是在教唆。可根据龚刚模的讲述,李庄只是问他有没有被刑讯逼供并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只不过龚认为李庄的语言和语气以及“眨眼睛”的动作在“暗示”他——这,能算是“教唆”吗?
虽然“眨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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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是应该的,对一切犯罪行为的追究都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但是,惩治犯罪的正义性体现在程序的公正,一切刑事诉讼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我们早已不再是“宁可错杀一千不使一人漏网”的时代了。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10年了,中国都已经在“和平崛起”了,中国也应该慢慢地进入法治的时代了。 可是我们非常遗憾地看到,今年以来在重庆的“打黑”行动中,诸多漠视现代法治基本规则的现象出现,公、检、法联合办公、秘密关押、刑讯逼供、不通知家属,不准律师会见、会见派人监视、滥用媒体审判、实行有罪推定,等等等等,让人仿佛置身于一个荒谬的“无产阶段专政”的前法治时代。 12月12日,重庆市公安更是以涉嫌律师伪证罪刑事拘留了北京律师李庄,李第二天即被批捕,同时, |
最近几年喜欢坐火车旅行的感觉。
在一车子陌生人里面,就那么安静地坐着发呆,漫无目的地看着窗外的风景一闪而过,
车厢飘荡的是古老而熟悉的音乐。这时什么都可以不想,什么都可以不去理会。在旅途
中,没有人会关注你,于是便拥有难得的随意和自在。
这次去青岛,便是如此。
晚上到了青岛,先找了家临海边的酒店。连锁的,经济型,适合独自出行的人。同事是
个驴友,喜欢住青年旅舍,但我更喜欢住这种连锁酒店,温馨舒适,服务比较到位,重
要的是,价格还不贵。
安顿下后随便找一家路边小店,要一些海鲜,就着青岛生啤,慢慢吃,慢慢喝。啤酒有
扎啤,还有一种奇特的——用塑料袋装的,这是我以前没有见过的。在青岛,可以喝到
很新鲜的青岛啤酒,这里的人们有口福。因为在北京,就很难喝到新鲜的燕京生啤。
吃完饭,去了海边,一直走到栈桥,凭海临风,看潮起潮落。我一直为内地的青年人遗
憾,他们的爱情没有大海的滋润,总觉得少了一份博大,少了一份水灵,而表现出一种
灰蒙蒙、干巴巴的不完美。
次日上午,去了崂山景区,没想到走错了路线,去的是九水景区,不是我
侵权责任法应激活对人格性宪法权利的保护
侵权责任法作为民法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民事基本法律,在我的眼中,它不仅仅是民事权利的保护法、救济法,更重要的是,它应该成为一部激活人格性宪法权利的伟大法律。
《采蘑菇的小姑娘》是一首颇受欢迎的儿歌,经久不衰,传唱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童年记忆中。但当我从孩子变成一个中年男人,发现历史的真相再一次听到这首歌时,我却伤感不已。有时我会想,采蘑菇的小姑娘现在哪里,她嫁人了吗,生活还好吗,她的女儿还采蘑菇吗,采蘑菇时是否也会哼着《采蘑菇的小姑娘》?
一首儿歌,其实就是一段历史。
歌词第一句是“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箩筐 ”。小姑娘竟然背着大箩筐,一“小”一“大”,对比鲜明,非常刺眼。这个大箩筐可不是为小姑娘玩过家家游戏时的小背篓,而是妈妈干活时用的大箩筐。如果说她背着自己的小箩筐去采蘑菇,我们也会觉得很愉快的事情,因为小时候,偶尔上山采蘑菇,对现在来说也是一段甜甜的童年回忆。可是我们的小主角却是背着大箩筐,这个事实,反映出很多问题,一则说明她也许没有小箩筐,一般来说,使用箩筐作为生产工具的地方,一般家里也会给孩子们编个小箩筐玩,小箩筐代表着童年,小姑娘竟然没有小箩筐,而只有代表着沉重体力工作的大箩筐,意味着小姑娘没有童年;二,小姑娘用着大人的生产工具,在她的家里,没有把小姑娘当作一个需要特殊呵护的小孩子,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