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消息:
根据当前疫情进展,北京市加快了对中小学生等易感人群的甲流疫苗接种速度,预计所有中小学的接种工作将在本月15日前完成,随后启动全体市民的甲流疫苗接种工作。11月16日至12月13日期间,凡具有本市户籍、3至60岁的北京市民,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离家最近的甲流疫苗接种点免费接种。而大中院校、中小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人员高密集单位,可在其单位内设立临时疫苗接种站,开展集中接种。(《北京日报》11月17日)
对于这则新闻,公众有两层疑问:
第一层,在其他省份,所谓重点接种人群的疫苗尚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北京的疫苗为什么充足到可以全民接种?
第二层,北京的疫苗仅向北京户籍人口提供,难道在北京的非户籍人口的抵抗能力比北京籍人群要强,亦或者说,甲流病毒也会识别人口户籍,只感染北京籍人口不感染非京籍人口?
对于第一层疑问,我想官方的答复肯定是,各地疫情不同,北京的疫情比其他省份严重,所以,疫苗要优先供给北京。OK,很好!这个答复仿佛很具有说服力,公众表示接受!
那么,第二层疑问呢?
恩?,这个么,哈哈,呵呵,嘻嘻,......,总而言之,
9月8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公开宣判,作出了(2009)川刑终字第690号刑事判决:一、维持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成刑(2009)初字第158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孙伟铭的定罪部分;二、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成刑初字第158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孙伟铭的量刑部分;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于2009年7月22日作出(2009)成刑初字第158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原审被告人孙伟铭不服,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9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陈王莉、王
今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这是中国第一起因交通事故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隐私保护不是违法行为的避风港
重庆市2009年高招出现部分考生就民族问题造假以骗取加分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社会舆论普遍要求重庆招办公布31名造假考生名单。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发表评论,对于重庆招办拒不公开相关信息后,7日18时许,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发布《关于对2009年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加分问题处理情况的通告》,在明确表示取消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的录取资格的同时,再一次拒绝公布造假考生名单。
与以前的沉默相比较,这次重庆招办给出了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在为考生更改民族成分责任人已被严肃处理的前提下,不再对外公布31名民族成分被违规更改的高考考生名单。
其实这个理由,本人早已经想到了。造假涉及考生的隐私,公布隐私侵犯了了考生的隐私权,不利于未成年人保护。但是,这个理由,不过是给重庆招办为某些人掩盖违法行为提供一个更加冠冕堂皇的招牌而已!其实质是打着保护隐私,保护未成年
话说湖北省枣阳市法院偕同公安局、城管、消防支队等单位,共计一百多名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浩浩荡荡,前往一名为“财富小区”的社区维持秩序,以确保开发商枣阳市天行健置业有限公司当天开工。小区业主杨燕林、马耀军先后用摄像机,拍摄执法过程。于是被法院拘留。被拘留的理由是“非法用摄像机录制法院的执行活动”。事后,马耀军去找法院理论,该院名为田玉斌的院长告诉他“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还是这位田玉斌院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没规定说拍摄执法可以拘留,但“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
“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
虽然没规定说拍摄执法可以拘留,但“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
尽管是官场雷人月月报,雷人言语天天有,不过,对于司法机关的一任首长,如此肆无忌惮的说出如此“不法”的语言,还是让人震惊不已,感慨万千!
“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这话语洋溢着多少权势者的傲慢!
“法院是习惯性这
“没有政府,我们不可能住进这么好的房子!”
据7月1日的《新京报》报道,因为能够入住西三旗限价房,廉租户李先生激动地向发钥匙的市领导下跪感谢。与周边的商品房相比,西三旗限价房6350元/平方米仅仅是其一半左右。
我能理解廉租户李先生的激动心情,毕竟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同时,我不知道,面对百姓的下跪,领导们做何感想?
是感觉自己真的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个好父母管?
还是认为自己不过是尽了应尽的义务,而如此受到百姓的感谢,自己受之不起?
甚至想到,还有很多类似的百姓还住不上房子,而有愧于心?
我觉得,一个好的领导,应该怀有的是一种愧疚之心。
抛开我们先进党的性质、宗旨不谈,即使根据西方社会的民主理念,所谓的官,不过是选民委托的为选民服务的特定人员。其受选民的委托,拿纳税人的薪水
看了两篇文章,颇有疑惑与感触。一篇是关于中共政治局委员、前上海市委陈良宇监狱生活的报道,一篇是关于美国金融大亨、前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前董事会主席伯纳德·麦道夫即将面临的监狱生活。两篇文章简单摘录如下:
一、陈良宇的监狱生活:一日四餐 伙食费200元
作者首先引用来自凤凰卫视《有报天天读》的内容,称杨锦麟先生昨天读报的内容是关于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在秦城监狱关押情况。在所读报章中,陈良宇的狱中生活由以下几个细节可见一斑:
1、20平方米大套间。设有坐式马桶和脚踏式冲水,并配有洗衣机;
2、“每天接近200元,一日四餐(包括晚9:30宵夜)”;
彼此成为对方的书
我们相互阅读
没有开头
无所谓结尾
没有停顿和句读
在清晨
在深夜
在人生的旅途
彼此的眼神
彼此的身影
彼此的快乐和忧愁
在红尘的喧嚣里
我们痴迷的
阅读
当世界沉入静静的黑夜
我们走完了路途
上帝会把我们合成一本
朴素的诗集
留给相爱的人去读
周森峰因为有幸成为“最年轻的市长”而迅速爆红网络,在一片质疑声里,也传出很强的声音,称应该对最年轻的市长宽容。
我的意见是,如果网上质疑的事实,经查证属实,那么我们就绝不应该以任何似是而非的理由宽容,否则就是对于世风日下的官场的宽容,就是对于人民利益的不负责任。
网上对于“最年轻市长”的质疑事项,大致有以下几点:
1、最年轻市长有无特殊的背景;
2、全票通过是否存在问题;
3、最年轻市长的打伞照片很雷人;
4、最年轻长的论文造假;
5、最年轻市长的高档烟。
本人认为,关于第一、二两点,不管是否存在问题,网友都有质疑的权利,对于国家公务人员任用程序的监督,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一个国家民主法治化的程度的重要标志。没有这种必要的监督,就无法保证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