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有说过再见,就真的再也不见了。在我以为我只是离开学校去玩一趟的第二天,我居然开始了我正规的第一份工作,一转眼,就是三个月了。我还在悼念那些过往的时候,物已非,人已非。忽然间,我被推到了我设想了千万遍也没想到的现在。
那些过往,我是真实的。只是,这真实没有现实强大。你看,日子一天天,过往真的成为了过往。说什么都是苍白,只是没有如果。我面对着,铭记着,含着泪回想着。
现在,我学会了不说如果,因为我真的知道了没有如果。明天,马上就过去的明天,等过了明天,我就会认真地接受这个现在。往前走,去面对,去铭记,去含着泪回忆。
感情丰富的人,往往是没什么真感情的人,因为太多的时间激动,用来欢笑,用来痛哭,用来激动,用来恣意妄为,真感情,怕是没有的。这样想,会不会安慰一些。
最近情绪很低落。开始我以为我只是短暂的离开,所以连衣服都没带,而最终却演变成了我与这10年告别的序曲,又由于种种原因,甚至不能有个完整的告别。没结果的故事才最美,我只是单纯地为这10年。
这10年,我后悔的事情太多太多。如果我以后能有孩子,我一定会做个负责的母亲,让他去自由挥洒青春,让他恣意妄为,怎么都可以。我一定会支持他去走那些不寻常的路,等他头破血流的时候给他最后的依靠。
因为不能再重来,所以我只能这么凑合着。走得乱七八糟,走得风雨飘摇。我讨厌热闹,又害怕寂寞。是不是自由飞翔这种事往往是因为得不到而最美?
去他妈的生活!
这些天我什么都没干,也什么都不想干。我想我问题严重了。
我得赶紧好起来,赶紧去做事。
没想到这么快,这么没有预兆,分别就到来。
下雨也没关系,晴天也没关系,我想,总有会好起来的时候。
从今天开始数数吧,数着数着,也许就会好了。
到那么一天,都会好的。
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这是老友的签名档,最近,越是觉得心有戚戚焉。
回望这十年,每一次都是真的笑真的痛,只是再美好也经不住遗忘,再悲伤也挡不住明天。
趁我还没老,还记得你的笑,让我抱着你,轻轻地说,有你在,真好。
冬天过去了,春天过去了,夏天也快要过去了,我还在这里。
我本想以轻松愉快的语气来陈述这后面的一切,但就算牵动了嘴角,也带不动心的沉重。
我很累,因为很多很多。累到连写博客的情绪都没有。但其实我很闲,想拉松了的橡皮筋,任你再坚持,也看不到它跳起来。
确切地说,这还不算是痛苦,只是一种难过。它溶在人前的笑里、嘶吼的歌里、酒杯里升起的泡泡里,人前人后时时提醒着你。
去了一周,又回来了。有些累,主要是心里觉得乏了。
我能做的,尽力了。方方面面。只是,结果也许并不能如我所愿。当然了,凡人而已,难道是神么。
总是这样,乏了就不想见人。
就这样吧,一个人,找个地方躲起来,自生自灭去。
楼上的女生今天似乎心情不错,笑得咯咯咯,我都怀疑难道这些天来半夜撕心裂肺的哭喊的人不是她?
总有人笑,也有人哭。有人说,最鄙视的就是后悔的人,走过了,就别后悔,当初乐和的时候,怎么不说呢。是呢,上帝给过我很多次机会,所以有高考,有考研,有直博,而我一直在等上帝。
在天涯上看一个35岁姐姐的帖子,女人脖子上顶着的东西,色衰爱弛之后还能灼灼生辉的是那些深深浅浅的沟回。看别人的人生,再反观自己,一把年纪还一无所有,连点让自己腰板挺直的东西都没有,说得再淡然,也是掩饰自卑而已。
都说男人是线性思维,而女人是点阵模式,我似乎总在这些点阵里徘徊要走哪一点才好,而别人已经走了好远。虽然,如果早两年看到这个帖子也许更好,但总还是看到了,总还是有可能。在我需要有人牵着我向前走的时候,没有那个人。所以我一路跌跌撞撞走来,等我想明白,早已失去了。好在还有明天,不是么。
上周病了,说是病了,不如说是倒了。当“理论”这两个字
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除了是求知和坚持的动力之外,似乎兴趣还决定了最终能达到的高度。博客也是,写着写着,就有些无趣了。而做饭这回事,似乎要贯穿生命了。我联系了电饭锅的卖家,一个人,也要吃温暖的饭,只有这样,才会有温暖的内心。
室友走了10天了。生命中的这一段,终于结束。我开始习惯一个人的房间,一个人的睡眠,一个人的瓶瓶罐罐,一个人的柴米油盐。从前的那三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一段段地结束,到现在,到尾声。等那一天,由我完全锁上这道门,那么,这一段,就要完全落幕。我们之间,这些和那些,就要在慌忙的奔跑中遗失淡忘最终消失殆尽了。若能再相聚,我只想说,有过你们,真好。
公司打电话来催了,潜在的意思是,再不去的话,恐怕要没有我的位子了。一直,我都想着,再拖一天,再拖一天,好像完全不是我的事,拖一天,就可以晚面对一天。服务员阿姨来催缴房费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这一切,该结束了。
我以缅怀的心,认真而虔诚地做温暖的饭,和着轻柔的音乐面带微笑满怀喜悦地吃下
忽然想起这个标题是因为卖鸭血粉丝的老板家的孩子。
我去点单的时候,正好她闹着要吃炒粉,因为客人还不太多,跑堂的小妹陪她去买,老板给我做粉丝。正好我的粉丝好了,客人也多起来了,跑堂小妹把炒粉往我边上一放,就着急忙慌去忙了。老板家的女儿怯怯地看了我一眼,像是在征求意见的样子,我于是把椅背上的衣服拿开来,她才慢慢地欠着身子坐下来,随后,她一直低着头安静地吃她的炒粉,只有在我打开外带的酸奶杯时,才见她的眼光从我手边滑过。单这一眼,就像周围的人潮全部散开时间倒回一样,好似多年前的我。
我也是食肆老板家的女儿,童年的记忆充斥着各种调料的气息和烟酒弥漫的嘈杂。说是食肆,因为它不够称之为饭馆,又似乎强过街边流串的大排档,有固定的摆设、地皮和菜式品种,只是看上去怎么都是一副风雨飘摇中凑合一天是一天的样子,其实,它一飘摇就飘摇了好多年,以至于我的所有情绪无论是单纯的童年还是懵懂的青春都充满了烟火味。在那些最浪漫的岁月里,我的梦想就是和我心爱的人,盘下一个沿街小店,卖米线也好,卖冰粉也好,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