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博文
个人资料
小眼睛
小眼睛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118
  • 博客访问:2,096
  • 关注人气:0
评论
加载中…
留言
加载中…
访客
加载中…
好友
加载中…
音乐播放器
博文
标签:

杂谈

1、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请求其在确定的期限内答复。请求答复的期限一般不应当少于30日。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
4、 (指定受让)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议结束之日或者请求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指定异议股东购买拟转让的股权。
5、 公司指定购买30日内,异议股东应当与拟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协议,其价格条件不能协商一致时,当事人主张以评估方式确定股权价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 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但公司在股东会议结束之日或者请求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未指定受让股权,或者被指定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04-12 10:55)
标签:

股权转让

杂谈

股权转让的15项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八、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九、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适用法律争议解决
十二、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十三、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十四、协议的签署、生效
十五、订立时间、地点

股权转让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 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04-08 18:26)
一、企业兼并协议概述
并购双方经过艰苦的谈判,在充分协商并就企业并购诸多事宜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下一步的工作就是由并购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员签订企业兼并协议,或者说企业并购合同。由于企业并购是一项极为费时、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加之交易标的也很复杂,所以企业兼并协议作为保护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书显得至关重要。由于标的复杂,所以企业兼并协议通常由一系列相关的合同组成,可以分为《并购意向书》和正式的《企业并购协议》两类。
《并购意向书》是并购双方谈判后就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协议,也可称为《备忘录》。其作用在于:并购双方达成的初步协议可以作为继续磋商的基础,同时可依此作进一步的审查作业。并购意向书是否有法律约束力,一般由双方在并购意向书里面明确约定。通常来说,意愿书中的某些条款,往往是会具有约束力,如保密条款、费用分摊条款、谈判期间目标企业不能再与他人洽商并购条款,而其他条款则不具约束力。
签订《并购意向书》后,双方即有一个初步的谈判方案,在此基础上双方就并购细节继续磋商直至形成最终的兼并协议。依据企业并购交易方式的不同,兼并协议的内容和形式也有不同。
如果采取资产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励志

杂谈

承受越多的痛苦,才会有更高的成就。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03-09 22:42)
标签:

杂谈

青年律师当自强
中国律师网  2007-02-27 11:56:18.0  敬云川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02-14 23:02)
标签:

杂谈

7-关于学历和学习
  律师职业是实实在在的职业。只要你能写好代理意见和诉状,能否写论文并无影响。职称更是没有市场。在我的周围,竟然很多律师明确表示不评职称。律师的职称也分为1、2、3、4级,分别对应正高、副高、中级和初级,但大家都不感兴趣,可能是当事人也不感兴趣的原因所致。律师执业过程中,没有提拔、没有调职,没有分房没有涨工资,这或许是与做老师做公务员最大的区别之一。无论你学历多高,你都必须从零开始,都必须经过血与泪、苦与难的洗礼,你才可以成长。但智商是需要的,与学历无关。80后期90年代初期最优秀的农村孩子都是考了中专,而不是考高中上大学。
  因此,我认为,相对学历而言,学习更为重要。
  用学到的理论知识来不断地处理案件,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法律部门的穿插,对表象和实际的分析,我相信比在法学院听教授讲课要有趣得多,收获也更多。法学教授一般只对某一法学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难以成为跨领域的多面手。所以法学院的教授难以做好普通的律师,而只能做某一类型案件的代理人。但律师工作不一样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02-14 22:54)
标签:

杂谈

有意做律师的可参考看看如下文字,也许可以有指导作用!

 

1-关于律师事务所的选择标准
  新人在选择的时候应该有一下几个选择的标准:
  (1)所的名气和规模不是唯一的选择。规模所一般都以非诉作为支柱业务,而非诉业务的来源很单一,新人很难直接揽到业务。如果一直帮大牌律师做非诉业务,与在公司做职员无异。再说,所里的名气和规模与自身的发展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2)指导老师的问题。有一个好的老师可以事半功倍,可以让自己少走歪路。但实践中肯教新人的律师不多。很多律师带新律师往往不给对方接触到客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杂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死结。
 对于我来说,每次走到那个地方,都是需要耗掉许多勇气,但是又不得不面对。
 前天的考试考了个喜庆的59,我从小到大这个应该是the first time.
 
 内心的煎熬中突然发现其实自己对自己也是很苛刻的,因为自己也想好了怎么惩罚自己。
 
 好吧,试试看吧。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杂谈

    述炜回家做他的骚客去了,开始享受一个人有房的生活。

 

    空荡荡的房间显得安静,也显得每天的夜晚来得特别的早,人的情绪也悄悄的乖巧起来。

 

    实习也不是毫无代价,这次大概又是不计成本的为sac做了大贡献。考试没有准备,干脆也懒得准备,我大概好久没有这么潇洒的面对考试这种事情了,抱着欣赏风景的情绪去了东三环,当是去考察考察东区的首都人民生活。偌大的北京城,一地有一地的风景。满城尽是外地人,只是不知,我会究竟飘在哪里。

 

    爽快的提前交卷,难得的轻松,心情好得奇怪。

 

    回来的路上,路过北影的影视制作中心,被一大妈疾呼:小伙子,快来!

    “干嘛”

    “拍广告”

     心中大喜,哟,这是啥好运气,还能上镜,“许三多”不就是这样开始的么。只是今天穿得跟个水电工似的,难道是爱心广告。

    迅速冷静,争取不被“胜利”冲昏头脑。

   &n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8-01-18 20:57)
标签:

杂谈

 

    早上的雪,不大也不美,但是还是不由想起了第一次看见大雪的兴奋心情,在雪地里踩脚印,听着雪吱呀呀的响。一路踩,一路响,一首欢快的歌。

 

    年年有雪,管他谁人变了,谁人依然。

 

    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第一次见到真正的银装素裹,美得让整个人的心也跟着晶莹剔透起来。

    很猛的打了一个雪仗,然后很生猛的学习毛主席用冷水冲了个凉。

 

    北京的暖气同样让我这等南蛮惊喜。

 

    暖气烧得得让我怀疑昌平是不是产煤,热得打着个赤膊。被大柱子拉去蜀园吃饭,光着身子套着羽绒服就冲去了,结果到了才想到文明的大学生是不能光着身子吃饭的。

    那一顿,37元。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辣子鸡丁,知道了什么是溜肥肠。

 

    那一年,十八岁,吃饭睡觉,还有拼命的开心是我的主要生活。我现在一直在怀疑,太阳光的生活老天也会妒忌。

 

    第二年的冬天,在雪地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4006900000 提示音后按1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