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他刚到达这个陌生的东方城市,他根本不知道这个城市中有多少东方女孩愿意与他这样一个外表俊朗,说纯正美式英文,有正式工作的老外睡觉,他以为东方女孩都是这样含蓄腼腆,他为此懊恼不已。可就在女孩跟他说分手的第二天,他遇到了这个穿黑色魅惑连身裙,踩着高跟鞋,涂红唇的丰满胸脯的豪放女孩,在朋友带他去的一个酒吧里,只是一个开场白的时间,女孩说:去你家还是去我家?
他开始有点诧异与兴奋,以致抖了一下,天蓝色衬衫与黑色长裤都遮掩不了这不得体的尴尬,手中刚开的青岛啤酒瓶口冒出了青灰色烟雾,烟雾中女孩坐在高脚凳上,手里举着一杯马天尼,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像是某种怜悯般地垂青。
他带她回去,激情
We
don’t need religion
肯德尔﹒戈尔斯(
我问自己:为什么要怀旧?为什么对历史迷恋?为什么排斥科技所带来的技术进步?
除去对往事的追忆可以抚平伤痛,可逃避当下,可美化回忆使之证明过去存在。一定有什么更重要的原因。
不是本
高楼。整洁的街道。硕大的广告牌。
间或穿插的山峦。街道小巷有低缓的坡度。很少的自行车。
有一瞬间我以为我去了重庆。但那是大连。比起重庆,有蓝地炫目的天空。
现在再来读张爱玲这篇文字,又是另一番滋味了。这才想,这就是张爱玲,情感凉薄,把所有的情都用作了才华,生活几近荒芜,文字却是烁烁闪光,没个好下场,却是后代再也望尘莫及。然而,纵使外表掩山掩水,还是能从那文字中看到对爱情的信仰,温情脉脉,被压抑在“过尽千帆皆不是”的姿态中,伸展不开,于是愈发地现实冰冷,让小说中的人们都不得花好月圆又是日子照旧过。还记得初读这篇文字时是小学,不懂张爱玲,也不懂那凝固千年于一瞬,却终身追忆的爱情。只是觉得那文字真是美啊——于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多有意境又道尽岁月灼灼芳华尽逝的语调,独留莞尔,心中纵有千般不舍,也只得做贼一样地眷恋,搬不上台面的兀自戚戚。
禁不住嘴里叨念着杨紫琼于电影《剑雨》里逐字逐句:我愿化身石桥,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打,但求此人从桥上走过。——那曾是我们苦等不来又心有不甘的爱情信仰:于千万人中遇见该遇见的人。不早不晚。千里迢迢。——有人遇见了,又丢了。人生大半段都被回忆掠夺了去。有人遇见了,找到了,竟是再也找不到当日美好。有人还在等,一日千年,许多人从那桥上过,最后心灰意冷
张大力于六十年代出生于东北城市哈尔滨;七十与八十年代经历了时代的动荡;九十年代在异国生存后归来、开始参与这个国家的剧变,并一步步接近梦想;不难看出这些经历与他一直想要表达的对边缘人群的关注、对种族主义的热情之间的关联。
除去历史的因素外,我更希望了解到的是:他何以掌控艺术作品所拥有的前瞻性,并且,
“我对于这个城市的感情很复杂。一边我贪心地希望它竭力保持着千年来的文化,而另一边我却为它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的变化,它所呈现出的动态与活力而兴奋。所以最终,我选择了忠实的记录。”摄影师马修·伯利塞维兹(Mathieu Borysevicz
不为节日而纪念
这个树立在公路旁的简易十字架,是摄影师在新西兰的旅途中拍摄,从纳尔逊通往另一个城市的普通公路上。
叫做
“当我表现了自己,也就表现了社会的现实。因为我即现实。”
“旅行可以让人想通很多事情。觉得人生很宽阔也很漫长,因为路上总有未知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