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不伦不类的牛首山怀古郑和墓 |

人类文明史是多么无聊又神奇哦。
标签:
文化 |
分类: 影视 |
还是十年前套《魔戒2》——《双塔奇兵》写的同人。应一位网友的要求贴一小部分。\(^o^)/~
故事简介:
这是一个忧伤的故事,里面讲的是战争和死亡;但这绝不是一个绝望的故事,因为它充满了生命和希望。
在魔王得势的时代,生物共有的弱点滋生了魔王的势力,他们的友谊崩溃,变得互不信任,互相疏远,以至大陆万物哀伤,而魔王将控制整个大陆的命运。一只不知自己是谁的流浪猫在这个古老的大陆上漫无目的地游荡着。他见证了大陆各种族的纷争离合,倾听着花草树木的幽怨,但是他只是一只无名的流浪猫,一个世界的旁观者,他要做的只是无目的地流浪和生存。然而,有一天,他的生活改变了。他为了完成一个垂死朋友的遗愿而跋山涉水、寻寻觅觅,结局却出乎意料。正是在这次旅程中,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生命最美丽的光华不会随着时光消逝,即使生命已然逝去,生活和爱却还在以某种方式继续着。这里没有单一排外的爱情,没有做作的相思,只有在艰难时事下、在真挚的性情中成就的深沉友谊,这就是未来的希望。
游荡在逝去的世界
———— 一只变形猫的故事
当我死时,我亲爱的
不要为我哀歌,
别把玫瑰种在我的头上
或是葱郁的柏树。
只铺上绿草吧,
但得带有滋润的露滴。
是记得还是忘记,
请随君意。
我将不再看见阴影
我将不再感受细雨
我将不再听见夜莺痛苦的歌吟,
我将不再看见繁星朝落暮起,
也不会再在星光中梦呓。
我也许会记起,
也许会忘记。
——克里丝蒂娜 乔治亚娜 罗塞蒂
引子
生活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谜,人们总是在为不可知的过去和未来而忧郁,或者想入非非。但对于快死的人就不一样了。那些把每一天都当成世界末日倒数第一天的人怎么还会想到去猜谜呢?我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大地上。这里充满了战争和恐惧,每天都有人死去,每天都有不好的消息,可是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已经算不了什么了。对于所有的人而言,我已经从这个大陆上消失了。虽然我能看到一切,却没有人能看到我,确切地说,是没有人在意看到我。当我从他们身边晃过去的时候,或者我驻足仔细倾听他们的谈话,观察他们的独处时,他们也不会注意到我。我自由自在地在大地上漫游,在各种生物的生活圈中流连,我所要做的,就是提防不经意的伤害。
这是一块神奇的大陆,她的历史亘古久远,为大海所拥抱,是许多生物共同的家园。这里既有茂密的原始丛林,也有宽阔的平原,有在连绵山脉环抱中安静的溪流,也有奔腾激越的大河,横贯大陆南北。除了人类,这里还有其他的族群,在大陆的黄金岁月,每个角落都能看到不同形态的生物:有生活在密林深处,享有高寿,聪明睿智的精灵族裔;也有平和善良,以实用主义为人生哲学,将辛苦劳作与享乐人生完美结合的矮人。当然,人类才是这块大陆真正的主人,他们散布在大陆旷野地带各自的城邦里,对大陆上的主要事务握有绝对的权力。大陆的北极,气候寒冷,布满荆棘与沼泽,那里原来也有人类居住,但在已无史可考远古时代,出现了魔王,于是人类纷纷南迁,北极地区终于成为了是魔王和它的兽人部众长久的居所,那里也是大陆所有最不幸事件的发源地之一。
当我作为一只猫开始我的大陆漫游时,大陆的黄金岁月早已经消失,所有的生物都处在战争的阴影之下。各生物群体相互疏远,互不信任,冲突频仍。人类诸邦国四分五裂,时而团结起来对付魔王,时而为了大陆的控制权而互相残杀。王室内部的事务更是错综复杂。现在,北方乌云压境,他们只能零零散散地组成联盟对付魔王。由于缺乏相互支援与信任,还有没完没了的内部摩擦,北极魔王的势力却越来越大,他自身的力量不断增长,地盘不断扩张,归附他的人也越来越多,他的魔爪甚至已伸到了大陆的南端。这样,大陆各族裔被迫不断迁徙,有些族群则到了灭绝的边缘。矮人们就是这样。终于,最后一个矮人在大陆上消失。大地从此失去了一个最殷勤的守望者。
在我漫长的游历生涯中,我曾去过矮人和平的小镇;去过人类杀气腾腾、忧心忡忡的王国;去过精灵光辉的领地;也去过北极恐怖的沼泽。其中,我最喜欢矮人的家园,那里一切自然朴实,矮人们以务农为主,性情平和,积极乐观,善待各种生物。我的心将永远为失去那个地方而痛苦。精灵的地盘虽然很美,但只能当作人生的驿站,不能久留,因为那里虽然有世间最美丽的造物,但他们总是多思多愁,他们唱歌,但从不唱未来,他们吟诗,但从不让人感到乐观。根据精灵们自己的说法,他们的祖先是从大海的西面跋涉而来,帮助远古的人类与恶魔战斗的。但是,由于年代久远,这个说法已无史可考。现在这里的精灵族的主要精神支柱是一些古老的歌谣。据说那是他们的先人留下的,歌里咏颂的是先祖们的生活和他们与人类共同留下的悲壮故事。于是,精灵们坚信自己并不一开始就属于大陆,他们还说自己死后,灵魂会飘回大海那边的“精神故乡”。不过这个说法从没得到过证实。在其他族裔看来,那完全是精灵们的自我安慰。精灵在大陆上有过与其他种族快乐合作的经历,以前还有精灵和人类通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冲突也不断增加,精灵们与其他族群的关系越来越疏远,这也许是因为精灵族过于外露的优越感所致。当大陆彻底失去了往日的和平与繁荣时,大陆对他们来说早已经不是一个亲切的地方。于是,他们成天想着离开大陆,但又不知往哪儿去好,最终他们将自己局限在靠近大陆南北两端的密林中,与世隔绝,一边不停地抱怨自己的生活,一边与魔王单打独斗。因此,精灵的领地总是被浓郁的哀愁笼罩着。不过,精灵和善而单纯,尤其对弱小的生物更是爱护有加。当他们想寻找灵感,或者忽然情感充沛时,他们会格外温柔地拥抱着我,使我能短暂地分享这种精妙生物的甜蜜和优越。
北极的沼泽阴暗恐怖。在那里,时间的概念是不存在的。那里能满足人们追求部分黑暗的心理需要,但没有人会真正喜欢那里。我最怕去,但又最渴望去的就是人类的领地,那里已经渐渐被北方来的黑云所笼罩。在那里,我时而能得到最温柔的抚摩,时而又得躲避饥饿或想发泄愤怒的人的攻击。那里交织着生与死,爱与恨,知与欲,战与和……在那里,我的心也变得摇摆不定,在快乐与痛苦,爱怜与仇恨之间左右摇摆。人类也和精灵一样喜欢吟诗和唱歌。当一个人类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显得比神更伟大,比精灵更动人。此时,我也会忘记他们只是一种朝生暮死的生灵,以为这就是永恒。我记得一个看上去很高傲的武士,在一场人兽激战后抱起一把竖琴自娱自乐。他唱着我根本听不懂的歌曲,但忧伤的旋律却久久萦绕在我的耳边。我记得他在曲终时注意到了我,于是冲我微微一笑,慢慢地说:“小东西,你也喜欢这首歌吗?它美么?你怎么能懂得呢?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音乐和诗歌是世界上最美的两样东西。我们所有的面具在诗歌和音乐中都会脱落。”说完,他苦笑了一下,这时,他似乎不再是个身心疲惫的战士、让人生畏的杀手,也不再是一个高傲的统领,野心勃勃的大君,而只是一个在生活的重压下疲惫而多愁善感的大孩子。他很快走了。留下我独自发呆。
有一段时间我听到所有人谈论得最多的就是“时间”。什么时间收割玉米?什么时候战争会来?什么时间援军会到?什么时间离开大陆,等等等等。可是时间对于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呢?好像什么也不是。有一次,我听见一个精灵温柔地问我:“小东西,你从哪里来呀?”他是那么的美丽,我真想回答他。可是我忘了,我把一切都忘了。我是谁,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我低头看看自己的手,那显然不能称为手,而是长着柔软的黄白相间的细毛的爪子。只有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一只猫。没有名字,没有年龄。可是,我好像也不完全是只猫。我能听见世间万物的轻声细语,能感受草木的快乐悲哀,不管我向那个方向流浪,我似乎总是在寻找荒原,而每个月的月圆之夜,我就会发现自己身处一片荒原之中,我会感到自己在膨胀、膨胀、痛苦地膨胀,最后发现自己僵卧在大地上,一步也挪动不了,手上的毛消失了,我的一切都变得非常迟钝,我不再懂飞鸟的思想,不再听见小草的交谈,我就这样呆着,像一片被抛弃的破布,在一片死寂中等待天明。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又会成为一只渺小的但很自由的猫。所以当那个精灵问我这个问题时,我只能呆呆地看着他,连“喵”也“喵”不出来。我很努力地在寻找答案,可是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
第一章 芒斯特王国
今天天气很好,暖暖的阳光洒在城市的街道上,我像往常一样没精打采地在芒斯特王国的大街上溜达着。这个城邦占据着整个大陆最重要的地理位置,她坐落在几个不同种族居住地的交通枢纽位置上,离大河很近,东面是塔拉王国,西面是一个名为长堡的巫师城,南面则是大陆北方精灵王国的隐秘世界。由于这里的地势是大陆最高的,所以这里的王国被统称为高地诸王国。这一地区最靠近北极魔王的势力中心,所以常年战事不断。芒斯特人是为了逃避北极魔王的势力而南迁至此的外来移民。一直以来,高地诸王国的主宰是塔拉王,骁勇善战的芒斯特人到来之后,立即成为了塔拉王的重要盟友。芒斯特位于一个巨大旷野的中央,人丁稀少,与其说是个城邦,倒不如说是个大农场。在这里人们可以看到人类早期最基本的生活形态。这里的人们基本上都从事手工劳作,从表面看,芒斯特人不修边幅,似乎都很穷,实际上并非如此。冶铁是芒斯特人最著名的工艺。在这战争年代,芒斯特出产的武器成为各邦国争购的宝贝,因此这里人们的生活实际上是相当富足的,这里的人们生机勃勃,从早忙到晚,如果不是战争的缘故,他应该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了。城邦的王族生活在城市最高处的卫城里,他们倒比一般的居民体面多了,可是他们经常外出打仗,等到回来时,形像之差,非一只猫所能描述。我有时也会溜进卫城转转,感到这里的卫城和塔拉王威严壮观的卫城相比,简直就是个土丘。可是我非常喜欢住在这座卫城中的人们。塔拉由于建国已久,不免有些腐败的迹像,而这里却什么都是生气勃勃的。这里年轻人看起来更有活力,当他们脱下戎装换上轻松的长袍便装后,显得非常美丽,碰到他们心情好时还会弹弹琴。他们不太会唱歌,但架势还不错,我喜欢看他们这时候的样子,金色的长发流光溢彩地随风飞舞,修长的身形很优雅地晃动着,让我想起我曾见过的精灵。
一只无事可做的猫的感觉是很糟的。我忽然想到应该去卫城看看,今天没有看到王族的年轻人出征,也许我运气好,能听到他们唱歌呢。想到这里,我觉得精神一振,于是快速地向那座高丘跑去。对于一只猫来说,进入卫城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今天卫兵们似乎都心不在焉的,每个人的脑袋都朝向王宫的正厅。空气中透露出一丝紧张。没有人在唱歌,也没有人穿着便装,我在很远处就能听见王宫的大厅中传来激烈地讲话声和兵器的碰撞声。猫总是很好奇的。我顺着墙角溜进入了大厅。
芒斯特王宫很简朴,屋顶是开放的,所以大厅中的光线很好,每个人的身上都洒满了阳光。今天的场合似乎很特别,人人都穿得非常正式,由于是战争年代,所以武士的铠甲和长剑在阳光的反射下极为耀目。有一个显然是外来的客人似乎正在发表演说。但他的话很快就被不耐烦的国王打断了。
“塔拉的使者啊,我们不需要你客气的致意,我们只想获得你们的承诺,在芒斯特危急时,我们是否能得到你们的援助?”
我觉得这话很奇怪,芒斯特人尽管强悍,在周围地区开疆扩土,但他们历来尊重塔拉王室的权威,芒斯特的 历代君王审时度势,完全明白塔拉王在这一关键地区举足轻重的统帅地位。今天芒斯特王竟打破惯例,用这么不客气的语调向塔拉王提要求,真让所有的人感到不可思议。
塔拉使者显得很尴尬。“我的陛下,塔拉如日中天的日子已经消失了,北方来的乌云已经飘过了边界。我们所有的力量都用来驻防了。我无法代表我的主上做出这种承诺。相反,我此来是想获得芒斯特的支持。您知道我们在危机来临时,一向如同手足般亲密。这次难道陛下就不能再次施以援手了吗?”
国王沉默不语,大厅里的人都看着他。国王虽然上了年纪,但依旧威风凛凛,尤胜少年人。
这时一个年轻的声音响了起来。
“我们当然会去帮助你们的。”我看到一个英姿勃发的青年从人群中走向使者,在所有的人中只有他穿得比较随意。我认识他,他是芒斯特王子,希优德,王国唯一的继承人,我曾听他和他小妹妹一起唱歌,在我的印像里他一直是个骄傲但比较随和的人。可是现在他显得和往日很不一样,他那张善良的脸上竟充满了杀气。
“我们当然会去帮助你们的。”他拖长了音调又重复了一遍,显然是想引起某人的注意。“塔拉和我们唇亡齿寒,我们怎么能坐视不理呢?我们虽然现在也是人财匮乏,如果你们真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我们一定会倾力相助的。”年轻的王子说完,不安地看看父亲。国王竟然依旧保持沉默的状态。他身边一个黑袍巫师似乎比他更有精神听这场对话。
“我的殿下,你怎么能没经过国王的同意就这么说呢?你别忘了正因为芒斯特还有势力,才牵制住了北极魔王一部分的注意力,如果我们不顾后方轻率出击,难道凭我们的力量能抵挡魔王的大军么?”
“那你们长堡的巫师团是干什么的?”王子不满地嘟哝了一句。
巫师毫不理会他的牢骚,接着说:“尽管我被巫师团派到芒斯特已经很久了,但我也知道,现在长堡的力量也只能自保。长期以来,塔拉,芒斯特和长堡一直互为支援,我们从来没有擅自行事过。现在事情到了紧要关头,我们各自的力量又不足,我认为我们应该先考虑清楚再说。巫师团一向以谨慎著称,我相信长堡会同意我的意见。”
“当然,”王子毫不退让,“不过现在让我们各自为政是不是真得很智慧呢?!长堡的巫师议会历来优柔寡断,只想自保。每次我们派去的使者也是空手而回。也许等我们考虑好了,塔拉也完了。”
国王有点不安地动了一下。巫师注意到了他的这个变化,急忙向王座挪了两步。“陛下,您的意见是什么?”
奇怪的是,国王依然保持沉默。我想,他是在权衡利弊。塔拉的使者显得有点不耐烦了。他也向国王挪了挪,“请问陛下,我该如何回复呢?”还是很难堪的沉默。使者终于不能等待了,他向国王行了个礼,转身离开了大厅。他刚走,大厅中立刻充满了唧唧喳喳的声音。有国王在场人们不敢造次,但显然低语中充满了不满。
“塔拉人肯定会生气了。” 王子第一个发言。
“难道你害怕塔拉会生气?!就因为我们是外来移民,所以在你的心里,塔拉还是芒斯特的宗主国,是吗?难道塔拉王真的比我王更强吗?”巫师毫不让步。
“你这是在挑衅。”王子的声音虽然还很强硬,但音调却降低了一半,牵扯到他父亲的时候,他不得不小心些。就我作为猫的观察,在宫廷中一切都得小心谨慎,父子也不例外。
“我没这个意思。”巫师意识到自己的失言,赶紧补充说。
“得了。你们别吵了。”国王忽然发话了。“我们的确应该再等等,听听长堡巫师团的意见。”
“巫师团大概只会叫我们缩在城里数星星。”王子不满地小声嘀咕着。
国王听见了他儿子的牢骚,冷冷地说:“我的儿子,你得记住,你还不是国王。”
“是的,父亲。可是您也听到了。塔拉就要变成一座孤城了。”
“我们腹背受敌时,塔拉在哪儿?!”国王的声音忽然严厉起来,让人打了个冷战。
“那您的意思是,我们坐视不理喽?”这话的力量很大,因为每个人都知道,没有哪个芒斯特国王可以看着塔拉覆灭而无动于衷。国王竟又沉默了。
我对于这种压抑的气氛感到很难过,决心不再听他们的争吵。于是,我顺着墙角溜了出去。外面阳光灿烂,更好的是,在阳光中站着一个很美的女孩。我竖起尾巴向她跑过去。
我喜欢这个女孩,因为她不是那种单单用美丽就能形容的人。芒斯特的女子多半身强体壮,由于祖先是游牧民族,又长期生活在寒冷地区的缘故,芒斯特的女子都是骨骼宽大,身材饱满,给人一种英姿勃发的感觉。她们好像生下来就会骑马似的,一生之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泡在马背上。可是,她们又个个都有一般女子纤巧的心灵。就像我眼前的这个白衣少女。她是国王的女儿,记得我第一次漫游到芒斯特时,她还是个小女孩,为了取乐,她曾经在我的尾巴上拔毛,当她心情不好时,也会拿我出出气,但总的来说她对我很和善,在很冷的日子里,还会抱着我取暖。芒斯特的冬天是很冷的,我喜欢她把我抱起来的感觉,我们互相温暖,让我朦朦胧胧地想起很久以前的某种感觉。现在这个小女孩长大了,她学会了忧郁,我曾经看见她把自己关在屋里,目光呆滞,整个人都失去了神采。作为一只猫,我倒很喜欢看她这个样子,因为人类在痛苦的时候往往比他们快乐的时候更动人。精灵也是这样,我曾经看到过一个失恋的精灵青年郁郁寡欢的样子,让我真想为他写首诗,所以每当我看到我的小朋友的这种表情时就会想,她是不是也失恋了呢?
可是今天她看来精神很好,金黄的头发上结了几个小辫子,这样脸庞就显得很精神。我蹭了蹭她的裙角让她注意到了我。她把我抱起来。这是大厅里的吵声越来越大,显然已经传到了她的耳朵里。
“天呐,这是什么声音啊。难道我们又爆发内战了?”她开玩笑地说。
“内战倒还没有,只是一次常见的王室争吵。”我很想告诉她,不知她听了会有什么感觉,所有的内战往往就起源于这些常见的争吵。
不过这时已经没我什么事了。大厅里的人都涌了出来。年轻的王子一脸怒容,身旁是他的副手。
“你们怎么了?”公主小心翼翼地迎上前去。
“克琳希德,我们的父亲似乎变了个人。他不答应塔拉的要求,也不让我们说话。”他余怒未消,低声吼道。
“我们的盟友越来越少,现在还要这样。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也许我们可以……”希优德的脸上忽然泛出一种奇异的神情,好像是想到了一个很美妙的事情,但这神情很快就消失了,他轻轻地叹了口气,冲克琳希德笑了笑。
克琳希德很理解地也微笑了一下,俩人像是打了个只有他们才知道答案的哑谜。公主问道:“你现在要干什么?”
“我父亲同意我带一队人去侦察一下塔拉边境的情况。”
“可是人太少了。”他的副手不安地说。
公主的快乐神情登时消失了。我感到身体受到了挤压。
“你们什么时候走?”
“马上。”希优德说。他看出了她的不安。脸上立即和蔼了许多。“不用担心。我们很快就会回来的。”他说着,看了看我:“ 嗯,又是这只猫。它很奇怪,不是吗?好了,我的妹妹,我走了。”
他话还没说完就已经走出几步远了。太阳已上中天,他健壮的身影在阳光下显得那么的不真实,像是一个所有人都期望在梦境中碰到的幻影。我正想好好地看看他,弄明白他为什么会认为我奇怪,两个年轻的战士已经消失了。“这就是战争年代的男人们,”我想。他们的温柔碰到战争就消失了。战斗永远是第一位的。连多愁善感的精灵们也不例外。我曾看到过一个战死的精灵的尸体。他柔美的面庞被一只正中额头的毒箭完全的毁了。他大睁的双眼中充满恐怖,双手全是血污。如果我不是曾经在这世间最美妙的生物身旁蹭过,被他们拥抱过,我真想不出来这样的一副躯体曾经穿着像云一样的衣裳起舞,他的嘴唇曾经吹出过那么动听的音符,而他指下的琴弦因他的双手而萌芽了生命。可是这一切,在我看这那死去的精灵时,就像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那精灵的样子在我的脑子里留了很久,直到我又在精灵丛林看到了精灵们的微笑,听到他们对我轻言细语时,才想起来,原来他们是一群如此可爱的生物。
“他们又走了。”公主忽然揪住了我背上的毛。我吓了一跳,迅速从刚才的想入非非中清醒了过来。不过她很快就松开了手。
“我的朋友,我真的很羡慕你。”
“你羡慕我?”我想。
“你能够去你想去的地方。”
“是啊,代价是经常挨饿受冻,还有你们这些变化无常的人类。”我很不以为然地想,等着她说下面的话。可是她却沉默了。她放下我向内廷走去。我看着她的背影,忽然明白了她的哀伤。
她不是精灵,她会老去,她不是男人,所以她没有像她的兄弟那样自由的空间,她的兄弟和其他芒斯特的年轻战士们整日征战,随时会死去,可是他们是自由的,即使他们战死沙场,他们的荣耀和永恒的青春将永远留在人们的记忆中。而她却只能默默无闻地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单调地活着,陪伴着一个日益古怪昏聩的老头。我不知道她是更羡慕男人,还是更羡慕精灵。她有男人一样的勇气,又有精灵女子一样的容貌,可是这两样她都不能展现给世人,也不能永久保存,那么上天赐给她这些又有什么用呢,只是为了让她在华丽的牢笼里看着它们一点点被消磨掉吗?我知道她的渴望,她像所有的人一样,对外面的世界和战争充满想象。可是她所见到过的战争只是不时被抬回芒斯特的伤员而已。我可知道,战争是扭曲人心灵的最佳途径,战斗中的人很快就会失去本性,尤其对是情感游移不定的人类来说就更危险,他们会走向两个极端:要么被催生了嗜血的欲望,就像染上毒瘾一样难以克制;要么就是永远生活在死亡和杀戮所带来的巨大情感创伤之中。外面的世界是混乱的,自由的途径就是经历战斗,就像那些战士一样,可是克琳希德并没有经历过战争的残酷。如果她真的成为战争的一员,那会怎么样呢?她就只能得到这种方式的自由吗?这样的自由,与她现在所经受的桎梏相比,那一种更仁慈呢?想到这些,我倒真庆幸自己只是一只猫。
我很想多和她呆一会儿,可是这时我感到了一种熟悉的痛苦。我的身体又要开始膨胀了。天啊,我的旷野,我必须去寻找旷野了。这倒不是什么难事,因为芒斯特周围都是旷野。我跳下阶梯,直向荒原奔去。
标签:
文化 |
分类: 翻译作品 |
昨夜忽然梦到故人,于是又想起了吉卜林,想起了那个他所有作品中最灵光乍现的那个 就是“The Miracle of Purun Bhagat”。这个故事载于他的The Second Jungle Book。这是吉卜林的思维最接近于人类普遍智慧的作品,也是他最接近于东方文化的一次。尽管不能和黑塞的《悉达多》相比,但已是这位极具天赋但不断衰落的作家所能达到的顶峰了。在这里,人类“出世”与“入世”的精神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统一,人与自然生灵的关系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统一。我很喜欢这个故事,可惜西方人普遍低估了它的价值,以及他在吉卜林作品中所占有的分量。人们往往说他的Kim是他了解印度和东方的作品,其实《基姆》不是。恰恰相反,《基姆》中没有体现任何实质性的东方智慧,或者人类共有的普世智慧。而“The Miracle of Purun Bhagat”倒是做到了这一点。昨天有闲,翻了翻旧译,觉得还有好多要改进的地方,但不妨在这里贴贴,好文共赏之。因为吉卜林的作品文化含量很大,所以我在译著中有很多注释,但不知怎么我的电脑文档里就剩一个。我发现,这不是我的最终译稿,所以不足之处多了些,将就吧。如果以后有空,把我的《基姆》也贴贴。《丛林故事》我不算译得很好,但我敢保证全中国也没有比我译得更好的《基姆》了。O(∩_∩)O
另外,我也懒了很久了,应该勤奋起来,想想是否该利用这个炎热的夏天把黑塞的那本旷世之作翻译出来?原文当然是德文,我看的是英译本。考虑考虑吧,我可实在是懒了呀。^_^
————————————————————————————————————————————————
(我是华丽分割线)
虔诚信徒的奇迹
夜晚,我们感觉大地将要移动
我们用手去抓他,
因为我们爱他
这爱我们只能感觉到却不能理解。
当咆哮的山冈开裂,
我们整个世界在雨中塌陷,
我们拯救了他,我们这些小朋友;
但是啊,他没有再回来!
悲哀啊,我们为了爱而救他,
就像所有野生之物能有的爱那样。
悲哀啊!我们的兄弟将不会醒来,
他的同类把我们赶开!
——喜马拉雅大灰猴的哀歌
以前在印度西北方的一个半独立的土邦中有一位首相。他是个婆罗门,他的种姓是如此之高,以致于种姓对他来说失去了意义;他的父亲曾经一直是老式印度宫廷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人中的重要官员。但是,当普伦·达斯(译者注:意译为——恭顺的奴仆)长大后,他觉得旧秩序中的事情正在改变,如果任何人想和这个世界保持良好的关系,他就得和英国人搞好关系,并且要模仿任何英国人认为是好的东西。同时,一个土邦官员必须还得保持他主人的宠爱。这可是个困难的游戏,但这个年轻的婆罗门生性沉静,沉默寡言,他在孟买的一所大学里受过良好的英式教育,他很冷静地进行着这个游戏,并一步一步地升到了王国首相的地位。也就是说,他比他的主人——土邦主握有更多的实权。
当老国王——他对英国人和他们的铁路火车非常不信任——死后,普伦·达斯的地位就和年轻的继位者一样高了。这个新国王的老师是一个英国人;他和新国王(当然普伦·达斯总是谨慎地让他的主人获得荣誉),为小女孩建立了学校,修建了道路,开设了公共诊所,展览农具,还每年出版一本《邦内年度道德和物质发展》蓝皮书。这些都使外国官员和印度政府非常高兴。很少有土邦在总体上采取英国式的发展,因为那些土邦不相信,对英国人有好处的事情必然会对亚洲人有双倍的好处。而普伦·达斯则做给他们看了这一点。这位首相成了总督、省长、副省长,以及医疗传教士和普通传教士们的尊敬的朋友,到邦里保留区打猎的英国军官和寒冷的季节从各地来此游玩的游客表明,事情应该怎样地被管理。在闲暇时间,他会对着难啃的英语书,研究药物和制造,或写信给印度最大的报纸——《开拓者》——解释他主人的目标和目的。
终于,他在一次出访时到了英国,当他回来时,给了祭司们一大笔钱;因为即使是像普伦·达斯这样高种姓的人,也会因为穿越了黑海而丧失他的种姓。在伦敦,他与一个值得认识的人谈过话,这个人的声名世人皆知,并且他还看到了比那人说得还要多的东西。他在知名的大学里被授予荣誉学位,他向穿着夜礼服的英国淑女们讲述印度的社会改革,直到整个伦敦都叫道:“这是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我们在晚餐时见过的最迷人的男士。”
当他回到印度时,他得到了眩目的荣耀。总督本人进行了一次特别访问,为土邦主颁发了大印度之星十字勋章——是用钻石、绶带和珐琅做的。在同一个典礼上,在礼炮声中,普伦达斯被封为骑士,被授予印度帝国骑士司令勋章;因此他的名字升格为印度帝国普伦·达斯勋爵(K.C.I.E.)。
那天晚上,在总督巨大帐篷里举行的晚餐会上,他胸前挂着勋爵的绶带和项圈回复敬祝他主人安康的贺词,他发表的演讲是如此精彩,没有几个英国人能讲出比这更好的话了。
一个月后,当这个沐浴在炎炎烈日下的城市又恢复了平静,他做了一件任何英国人做梦也想不到去做的事;尽管世界事务还在继续,他却要消逝了。镶着珠宝的骑士任命状被送回给印度政府,一位新首相被委任来处理事务,所有的人都开始争夺各个副职。祭司们知道发生了什么,人们猜测纷纷;但印度是一个人们可以做他们想做的事而没有人会去问为什么的地方;人们不认为印度帝国勋爵骑士——首相普伦·达斯爵士——辞别了他的官位、宫殿、权力,拿起乞讨的托钵,穿上苦行僧圣人的赫袍是一件很出奇的事。他就像古老的法律规定的那样,度过了20年的青春时光,度过了20年的武士生涯——虽然在他的一生中从未使用过一件武器,当了20年的家族的首领。他把他的财富和权力用在了他认为值得的地方;当他荣誉来到他面前时,他接受它们;他已经看过了远远近近的许多城市,人们和城市在他面前起立,给予他荣耀。现在,他要将这些抛到脑后,就像一个人扔掉他不再用的斗篷。
他身挂一个用羚羊皮做的铜柄手杖,手拿可可树做的刨光褐色乞讨钵,赤脚低头,独自走出城门。在他身后,是庆祝他的继任者的礼炮声。普伦·达斯点点头。这样的生活都结束了;他心中无喜无恨,就像一个人在夜晚做了一个无色的梦。他是一个苦行僧——一个无家流浪的乞讨者,依靠他的邻居给他每日吃的面包;在印度,只要还有一小片食物可以切开,不管是祭司还是乞丐就都不会挨饿。他一生从未吃过肉,吃鱼也很少。当他还是百万富翁时,五英镑就能应付他一年的食物费用。甚至当他在伦敦交际的时候,他仍梦想着那白色的、长长的、充满灰尘的印度大路,路上皆是赤足缓行的人们,在星光中,无花果树下,树枝燃起刺鼻的烟雾,旅行者们坐在那里进着晚餐。
当实现这梦想的时机到来,这位首相采取了合适的行动,普伦·达斯淹没在了千百万来来往往,聚散离合的印度人中,三天后,你若去找大西洋深处的泡沫,也比找他要容易。
夜晚,他的羚羊皮就铺在黑暗收留他的地方,有时是一个路边的苦行僧寺院;有时是靠着圣人神龛的泥柱,那里,另一个神秘的圣人族群——瑜珈行者——会收容他,就像他们对那些知道这些族群价值的人做的那样;有时是在一个印度小乡村的郊外,在那里,孩子们会偷出他们父母准备的食物;有时会在一个荒凉的牧场上,那里他点燃的火焰惊醒了懒洋洋的骆驼。这就是普伦·达斯——或者像他称呼自己的那样,普伦·巴加特(虔诚的信徒)的全部。大地、人、食物都是一体。但是他的双脚不自觉地带着他向北、向东,从南方到了罗塔克;从罗塔克到了科努尔;从科努尔到了废弃的撒玛纳,然后顺着河床干涸,只在雨水冲下山冈才会溢满的古戈河而上,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远方伟大的喜玛拉雅壮丽的轮廓。
普伦·巴加特笑了,他记起了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出生在盛产古鲁树的拉其普特邦的婆罗门家庭。她是一个山里的女人,总是思念家乡的雪——最终,这一点山区的血脉将这个人带回了他应属的地方。
“再远点,”普伦·巴加特扑在斯瓦里克(Sewaliks)的较低的山坡说,坡上仙人掌站立,如同七枝的烛台——“在远点,我将坐下,获得智慧。”当他踏上去西母拉(Simla)的路时,从喜玛拉雅来的凉爽的风在他的耳边轻吟。
上一次,他是作为官员到这里来的,护卫骑兵的马蹄声隆隆,他来拜访这里最优雅和善的总督;他们在一起谈了一个小时关于他们在伦敦的共同的朋友,还有印度普通人究竟是怎样考虑问题的。这次,普伦·巴加特没有去拜访他,而是靠在林荫路旁看脚下那绵延四十英里大平原的壮观景象,直到有一个穆斯林警官来告诉他,他已经阻碍了交通;普伦·巴加特非常尊重法律,因为他知道它的价值,而且他还正在寻求他自己的法律之中。他继续赶路,夜里就睡在(考塔湿母拉(Chota Simla)的一间空舍里,这地方看起来就像是大地的尽头,可这实际上只是旅程的开始。
他沿着喜玛拉雅——西藏的大路前行,这十英尺的小路满是石头,要么就是立与布满树木的千尺峡谷沟壑之上;他深入温暖、湿润、密闭的幽谷,爬过荒凉,野草丛生,烈日炎炎的山脊,或穿过滴水幽暗的森林,那里的树木从头到脚包着厥类植物,野鸡鸣叫,呼唤伴侣。他遇见了带着狗和羊群的西藏牧人,每只羊的背后有一小袋月石,他还遇见了流浪的伐木者,和来印度朝圣的裹着袈裟和毯子的西藏喇嘛。他也遇见了偏远小国的信使,骑在配环花斑的小马上匆匆传递着邮件,还有来访的王公的车队;在一些漫长清爽的日子里,他还只会看见一只黑熊在他身下的山谷中吼叫打滚。当他开始旅程之时,世界的喧嚣还在他的耳边回响,就像火车疾驶而过时隧道的警铃声;但当他将木提尼关口留在身后时,普伦·巴加特就是孤然一人了,他漫游、流浪、思索,他的眼睛朝着地,他的思想在云端。
一天傍晚他终于到达了一个最高的小路——他为此爬了两天——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冰雪覆盖的山峰,从一万五千到两万英尺高的群山尽在眼底,近得好像用一块石头就可以击中它,尽管它还在五十到六十英里之外。这条路为茂密幽暗的森林环绕——雪松、胡桃树、野樱桃树、野橄榄和野刺犁,但最多的还是雪松,这是喜玛拉雅雪松;在雪松的阴影下有一个废弃迦利女神神龛——她是难近母,有时作为驱赶天花的神被崇拜。
普伦·达斯将石头地打扫干净,向咧着嘴的神像笑笑,自己在神龛的后面搭了个小火灶,将他的羚羊皮铺在新鲜的松针做的床上,然后把铜柄拐杖插在腋下,坐下休息。
在他栖身的山侧一千五百英尺之下,有一个小村子,村里的房子是用石头围墙的,屋顶的斜瓦用夯土黏结。环绕着它的一块块平坦的小小的田野就象是山膝的小补丁,奶牛看上去不比在门槛前平滑的空地上看到的甲壳虫更大。越过山谷远眺,双眼被事物的大小所迷惑,人们一开始无法知道山那边那像低矮的灌木丛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实际上,那是高达数百英尺的松树林。普伦·巴加特看见一只鹰在巨大的空谷上空盘旋,但这只大鸟在远处缩成了一个圆点。几段散开的云彩在山谷中上下飘荡,一会儿在山肩处,一会儿又升起,消失在山路上。普伦·巴加特说:“我将在这里找到安宁。”
现在,一个山民无事可做,正在一百英尺以外走动,村民们看见远方废弃的神龛中冒出了烟雾,于是村里的祭司立即爬上阶梯状的山脊来欢迎这个陌生人。
当他看见普伦·巴加特的眼睛时——这是一双曾经统治过千万人的眼睛——祭司朝他深深鞠躬,一言不发地拿过他的乞食钵,回到村里说:“我们终于有了一个圣人。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人。他衣衫褴褛——但皮肤很白——他是婆罗门中的婆罗门。”于是,村里所有的主妇说:“你认为他会留下和我们在一起吗?”她们每人使尽全身解数为这个信徒做出最美味的饭食。山中的食品非常简单,只有大麦和印度玉米,稻米和红胡椒,以及从山间小溪游出来的小鱼,还有从石墙中烟道一样的蜂窝里掏出的蜂蜜,干杏子、姜黄、野姜和成篮的面粉,一个虔诚的妇人能做出许多好东西,祭司将满满的托钵带回给这个信徒。祭司问他是否会留下来。他需要一个随从为他乞食吗?他有没有毯子抵御寒冷?食物好吃吗?
普伦·巴加特吃着,对施舍者表示感谢。他想着要留下来。这太好了,祭司说,把乞食钵放在神龛两块扭曲的树根中间好了,人们每天都会给这位信徒送食物的;因为村民们感到有一位这样的人在他们中间是一种荣耀——祭司胆怯地看着信徒的脸。
普伦·巴加特的漫游就在这一天结束了。他已经来到了指定给他的地方——这里静默而宽敞。从此以后,时间就停止了,他坐在神龛的脚下,无法说清他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他是一个四肢静止的人,或者说是山冈、云彩、漂移的雨水和阳光的一部分。他会用温柔的声音对自己上百次地重复一个名字,越重复一次,他就越游离于自己的身体一分,上升到那发现巨大真理的大门前;但,那门刚要开启,他的身体又会把他拉回来,他痛苦地感到,他又被禁锢在那个叫普伦· 巴加特的肉与骨中。
每天早上,盛满食品的乞食钵被静静地放在神龛外的树根间。有时是祭司捧来;有时是一个寄宿在村里,急于得到这荣耀而从小路跋涉而来的商旅者(Ladakhi)带来的;但更多的时候,是那在前一夜准备这食物的妇人带来;她会用很微弱的声音喃喃地说:“信徒啊,在众神的面前为我说话吧。为我这样普通人的妻子讲话吧!”不时地,会有一些胆大的孩子获准得到这个殊荣,普伦·巴加特会听到他们放下托钵,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跑开,但这信徒从未到村里去过。村子躺在他的脚下就像一张地图。他能看到晚间在门前石圈地上举行的集会,因为那是唯一地势高些的地方;他能看见那神奇的不知名的绿色早稻,泛着印度蓝的印度玉米,船坞似的片片大麦,成熟季节火红的苋菜它的小种子,既不是谷类也不是豆类,在斋期可以被守戒律的印度教徒食用。
每年初,每家的屋顶的瓦都变成了金黄色,因为村民们用屋顶来凉晒玉米。耕作和收获,播种和收藏,所有的这些都在他的眼前掠过,山间的田野里到处忙碌着这样的景象,他思索着,思索着这些劳作将把这些人们引向何种永恒。
即使是在人口众多的印度,一个人也不会在白天看到野生生物经过他时,还能像石头一样坐着不动;那些很熟悉迦利神龛的野生生物们很快就回来看这位入侵者了。喜玛拉雅灰须猴是最先来的,因为他们天性好奇;他们玩弄托钵,把它在地上滚,用铜柄手杖磨牙,还朝羚羊皮做鬼脸,最终,他们认为这个坐着不动的人类是无害的。黄昏,他们从松树上跳下来,伸手要吃的,然后他们打着秋千划出优雅的曲线。他们喜欢温暖的火,围着它转来转去,直到普伦·巴加特不得不推开他们给火添柴;早上,他经常会看见一只愤怒的猿猴在他的毯子上磨爪子。从早到晚,总会有不同的动物种群坐在他的身边,盯着雪地,轻声哼着,看上去无可名状地智慧深邃。
猴子之后来的是巴拉星,就像我们的大红鹿般的大鹿,不过比大红鹿更强壮。他想借迦利像上的石头磨下自己角上的嫩皮,当他看到神龛前的这个人时,他开始跺脚。但普伦·巴加特一动不动。渐渐地,这高贵的鹿靠过来,用鼻子触他的肩膀,普伦·巴加特伸出一只冰冷的手抚摩他热呼呼的鹿角,轻轻的抚摩镇定了这只暴躁的大鹿,他低下头,普伦·巴加特轻轻地摩擦,然后脱下了它的嫩皮。后来,这鹿将自己的伴侣和孩子带来——这些温和的生物在这个圣人的毯子上低语。公鹿还会在晚上独自前来,他的眼睛在火焰的映照下放出绿光,他还吃给他准备的胡桃。最后,鹿中胆子和体积都最小的麝鹿也来了,将她长长的耳朵靠近;甚至最温顺最沉默的姆什克纳巴鹿(mushick-nabha)也必须弄清楚神龛那里的亮光是什么,她把自己像驼鹿一样的鼻子伸到普伦·巴加特的大腿上,随着火焰的影子移来移去。普伦·巴加特把他们都称为“我的兄弟”,他低声呼唤:“兄弟!兄弟!(Bhai! Bahi!)”, 就会把那些在正午能听得见这声音的动物从附近的丛林召唤到身边。情绪化又疑心甚重的喜玛拉雅黑熊——索纳,在他的下巴上有一个白色的V字型标记——不止一次地经过这里;由于普伦·巴加特没有显示出恐惧,黑熊也就没生气,而是观察他,靠近他,乞求一点关爱,要一点面包或野樱桃。在很多寂静的黎明,普伦·巴加特沿着小路走到山顶,看朝霞走过白雪皑皑的山峰,他会发现索纳在他身下喘着粗气,咕咕哝哝,把前爪子好奇地伸进一个倒在地上的树干里,然后不耐烦地将它掷开;或者他的脚步声会把正蜷着身体睡觉的索纳吵醒,这头大猛兽立即爬起来准备战斗,直到他认出这是他最好的朋友普伦·巴加特的声音。
几乎所有远离大城市索居的隐士和圣人都有能在野生动物中施奇迹的传言,但实际上,所有的奇迹都只取决于保持静止不动,不要急于行动,至少永远不要直视来访者。村民们看见大雄鹿象一个影子昂首站在黑暗森林前的神龛处;看见喜玛拉雅野鸡(minaul)在迦利像前闪着她最美的光泽;大灰猴站着玩胡桃壳;一些孩子还听见索纳在地上的大石头后,自己唱着熊的歌。信徒能施奇迹的名声日隆。
但是,他脑中可不是想着什么奇迹。他相信,世间万物都在一种奇迹之下,如果一个人认识到了这一点,他就是认识到了一些更高的事。他坚定地意识到,世间没有什么能成为伟大或渺小;他日日夜夜努力寻找发现事物本质的途径,努力回到他灵魂曾经居住的地方。
他冥思着,他的头发垂到了他的肩膀,羚羊皮边的石头被他的铜柄手杖戳出了一个洞,放置托钵的树干也被磨成了一个浅坑,表面就像托钵一样光滑;每个野兽都知道他在火旁的具体位置。田野随着季节变换着颜色;门槛前的地人来人往,当冬天来到时,大灰猴在缀满雪花的树枝间跳跃,直至母猴在春天时,将她们眼神有点忧郁的孩子们带到较温暖的山谷上去。村庄没有什么变化。祭司老了,许多当年送食物来的孩子,现在让他们的孩子把食物送来了;当你问村民,他们的圣人在路尽头的卡里神龛那儿生活了多久的时候,他们总是回答道:“他一直在那儿。”
一年,山间的夏天下了多年未见的大雨。一连三个月,山谷被云层和潮湿的雾气包裹着,持续不停的大雨伴着雷鸣而来。迦利神龛大半在云层之上,整整一个月,信徒无法看见他的村庄。它被包裹在奔腾翻滚的白色云层之下,山谷中的溪流使云层不断上升。
他整天听不到任何声音,除了从树上划下的千万水滴声,水落到地上,将地上的松针浸透,汇同连绵不断的蕨类上滴下的水珠,从新形成的泥沟中流下山坡。然后,太阳出来了,阳光使雪松和杜鹃花散发出清香,远处是村民们称为“雪的味道”的清晰气息。热烘烘的阳光持续了一个星期,然后,雨水再次聚集,进行最后一次倾泻,雨水直下,在地上溅起水泡,然后又跳回土里。普伦·巴加特那晚把他的火弄旺,因为他知道他的兄弟们需要温暖;但是没有一头野兽来到神龛这儿,虽然他不停地呼唤他们,直到自己都睡着了,一边还在想着丛林里发生了什么事。
就在这个深沉的夜晚,大雨呼啸而下,就像千万门战鼓敲响,他感到有人在拉他的毯子,于是猛地醒了,他伸出手,感觉到一只大灰猴的小手。“呆在这儿比在树丛里好,”他迷迷糊糊地说,把毯子的一端拉出去一点:“拿着暖和暖和吧。”可是那猴子抓住他的手,拼命地拉。“想要吃的?”普伦·巴加特说。正当他爬着给火堆添柴时,大灰猴跑到门口,大呼小叫,然后又跑了回来,趴在他的膝盖上。
“怎么了?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兄弟?”普伦·巴加特问,他看到大灰猴的眼力充满了他无法表达的事情。“除非你的一个族猴被陷阱夹住了。可是,这里没人设陷阱。我可不在这样的天气里出去,你看,兄弟,就是巴拉星也来找个避难所呢!”
大鹿的角在他进来的时候碰到了咧着嘴的迦利神像,弄出咔咔的响声。他朝着普伦·巴加特伏下身,一边不安地跺着脚,半闭的鼻孔喷着气。
“咳!咳!咳!”信徒打着响指说,“这就是给半夜投宿付的报酬吗?”但是大鹿把他向门口推,当他这样做时,普伦·巴加特听到一种东西裂开的响声,他看见两块石板裂开了,石板下粘粘的泥土冒了上来。
“现在我知道了,”普伦巴加特说,“不怪我的兄弟们今天不来坐在火堆旁。这个山脉在崩溃。但是,现在——我干吗要走呢?”他的眼光落在了空空的乞食钵上,他脸上的表情变了。“自从,自从我到这里以后,他们每天给我准备好饭食,如果我不快点行动,明天那里就会被吞噬。事实上,我应该去警告他们。到那去,兄弟!让我们到火那儿去。”
大鹿很不情愿地退了回去,普伦·巴加特往火里塞了一个松树枝做的火把,他在火里转动火把,直至它彻底燃烧起来。“哎,你们来警告我!”他站起来说:“比我们要做的还好,还好。我们出去吧,兄弟,把你的脖子借给我,因为我只有一双脚。”
他用右手抓住大鹿带毛的肩胛,左手举着火把,迈出神龛走进那可怕的夜里。没有风声,但是当大鹿滑下山坡时,大雨差点把火把浇灭了。当丛林里的生物看到他们后,越来越多的信徒的兄弟们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他虽然看不到,但感觉到大灰猴紧贴在他的周围 ,在他们身后,传来索纳的“呵喝”声。大雨把他银白的长发变成了一条绳索;水花在他的赤足下飞溅,他黄色的长袍挂在他瘦弱衰老的身躯上,但他坚定地倚着大鹿往下滑行着。他不再是个圣人,而是大英帝国的骑士,普伦·达斯爵士,一个不算小的邦国的首相,一个惯于发布命令,现在出发去拯救别人生命的人。信徒和他的兄弟们挤在一起,滑下陡峭泥泞的小路,他们滑着滑着,直到大鹿的蹄子拌到了门槛地的石头墙,他打着响,因为他闻到了人类的气息。现在,他们站在村子弯弯曲曲的街道的入口,信徒用他的拐杖敲着铁匠带栅栏的窗户,他的火把被屋里的炉火照亮。普伦·巴加特大叫道:“起来啊,快出来!”他都听不出他自己的声音了,因为他已经多年没有大声和任何人说过话。“山丘在坍塌!屋里的人啊,快起来,快出来啊!”
“这是我们的信徒,”铁匠的妻子说。“他站在他的野兽中。快把孩子们召集起来,去叫醒别人。”
消息从一家传到另一家,野兽们在狭窄的小路上跺着脚,在信徒身边挤来挤去的。索纳不耐烦地喷着气。
人们急忙涌到街上——一共也不到七十个人——在火把的光中,他们看到他们的信徒正在拉回受了惊吓的大鹿,猴子们同情地拉着他的袍角,索纳半坐着,咆哮着。
“穿过村子到另一个山冈上去吧!”普伦·巴加特说。“别丢下任何一个人!我们就跟在后面!”
人们像只有山民才能做到的那样跑了起来,因为他们知道在山体滑坡时,他们必须穿过山谷爬到最高的地方。他们逃着,淌过山底的小溪,越过梯田,信徒和他的兄弟们跟在后面。他们在对面的山上越爬越高,一边呼唤着每个村民的名字,在他们身后跟着大鹿,由于普伦·巴加特越来越虚弱,他的负担也越来越重了。最后,大鹿在一棵五百英尺高的大松树的阴影下站住。他那曾警告了山崩的预感告诉他,这里是安全的。
普伦·巴加特昏到在鹿身旁,寒冷的雨和激烈的爬山使他快不行了;但是他首先叫住了前面分散的火把,“停下来,点点人数吧。”;当他看见火把逐渐聚集时,他低声对大鹿说:“留下来和我在一起吧,兄弟。留下来——直到——我——离去!”
空气中传来一声叹息,那声叹息变成了低语,低语变成了一声咆哮,村民居住的山冈那边被巨大的打击震撼着在淹没在黑暗中。然后传来了一种持续的,沉重的声音,像从乐器奏出的降C大调音符,这声音持续了大约整整五分钟,每棵松树的根都颤抖起来。声音渐渐远去,落在方圆几英里的坚硬土地和草上的雨声在柔软的泥土上发出低沉的声音,讲述着他自己的故事。
包括祭司在内,没有一个村民敢和救了他们命的信徒说话。他们挤在松树下,等待着天明。当天亮时,他们遥望村庄,看见原来是丛林梯田和小路的地方现在成了一个红色扇型的不毛沼泽,只有几棵树倒插在斜坡上。红色的沼泽直向他们栖身的地方涌上来,挡住了现在以成为砖红色湖泊的小河。村庄,通往神龛的小路,神龛本身和它后面的森林都不见了。山边一英里宽,两万英尺深的区域都彻底没了。
村民们一个接一个爬过树木,来到信徒身边祈祷。他们看见大鹿站在他的身边,看到他们靠近就跑开了,他们听见大灰猴在附近的树枝中低吟,索纳在山丘上哀号;但是他们的信徒已经死了,他盘腿而坐,身体倚着一棵树,腋下夹着他的手杖,面朝东北方向。
祭司说:“看过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所有的苦行僧都应该这样被安葬。就在这里,我们将为我们的圣人建立一座神庙。”
他们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建起了一座神庙——一个用石头和泥土垒起的小神龛——他们把这小山称为信徒山,他们在那里点起灯,放上鲜花和其他的奉献直至今日。但他们不知道他们崇拜的圣人曾是大英帝国骑士,普伦·达斯爵士,拥有民法学博士等等头衔,曾是进步启蒙的莫黑尼瓦拉邦国的首相,还是许多更有名的科学学会的名誉,或客座会员,他不管在今生还是来世都愿为这个世界尽量去做任何好事。
一首伽比尔的歌
哦,他将世界之光握在手中!
哦,他的大地留下了多少传奇!
他离别了法官的宝座,穿上了破布,
像苦行僧那样宣誓远离!
通往德里的白路是他脚的席垫,
路边的树木为他遮挡热浪;
他的家就是棚帐,废地和拥挤的人堆——
他像苦行僧那样发誓,
他寻找着道路!
他抬头寻望真人,他的眼睛清澈无比,
(那儿有一个,有一个,只有一个至上者,伽比尔说);
红尘作为的迷雾消退如烟云——
他像苦行僧那样宣誓,
他已经上路!
他知晓了他人、兽与神的兄弟们,
他从权力的群体中走出,身披破布
(“你能听见吗?伽比尔说),
一个苦行僧许下了誓言![1]
标签:
文化 |
分类: 霹雳江湖 |
http://s3/middle/48aff31eg9e4b7fcdf082&690
http://s7/bmiddle/001kwRd4zy7ePm8g2Wy36&690
朱闻苍日
http://s1/middle/48aff31eg9e49743466a0&690
看了霹雳的人很难不深深地爱上银鍠朱武这个角色。一个雄才大略、风趣幽默、重情重义、赞赏勇敢智慧的女性,但命运多舛的魔界君皇。一个自己统治的魔界中的异类,一个自己所热爱眷恋的故乡中的异乡客,一个令人怜惜的悲剧英雄。一个总想过自由光明、简单平凡的生活,只想与朋友一起享受真与美的人,却在自己与生俱来的身份和责任,乃至亲人充满殷切希望和自私的占有欲的算计中被逼过着自己不想过的生活,一边不断地解救着那些与他心灵相通的挚友们,一边又不得不无奈地与他们不停地战斗,有时还得自己与自己的分身打,一边还要关心照顾那些时时想着算计他的身边人。他这漫长的一生,无论努力使自己变成什么身份与形象(银鍠朱武、朱闻苍日、黑羽恨长风),却总无法摆脱不了自己的宿命。一路而来的,除了在朱闻苍日外表下和萧中剑度过的那段短暂的快乐漫游生活,其余皆是无奈的心痛与挣扎。难怪朱武本偶的形象总是紧锁着眉头,纵观全剧,他也确实也没什么高兴事。他真心去爱和关心的人,不是利用他,就是算计他,要么就是令他心碎地死去了。他从不忍心伤害任何人,但别人却总无情地伤害着他。为了真爱,他不要江山权势,甚至不惜牺牲自由、性命,但他挚爱的女人,虽也爱他,却没有他那一样的心肠,不断地伤害、利用着他。他虽天下无敌,但天生不爱征战杀戮,即使对杀死自己最心爱的孩子的仇敌也放出一条生路。他最关爱族人们,无论是多么普通的族人。在被族人追杀时,尽管他已深受重伤随时有生命危险,但仍不愿对同族下杀手。然而,却不见那些族人对他多么手下留情。我觉得,他是霹雳剧里心肠最好的角色,却也是因为其身份和好心,被误解和伤害得最多。实际上,黄泉悲愤于武君罗喉被小人暗算时,撕心裂肺地说出的那些话,也挺适合银鍠朱武的遭遇:
“善恶是什厶?正义又是什么?是谎言,更是虚伪.心系天下又如何?无谓的慈悲,盲目的信任只是留给他人背叛自己的机会.在这个世上只有背叛,只有残杀才是生存唯一的路!哈哈哈┅哈哈哈┅”
我很喜欢银鍠朱武变成黑羽恨长风时的摸样,以及那些集的剧情。恨长风的面部比朱武要平和得多,一身黑衣打扮,显得高贵神秘又悲情,也更能让人觉得苦战连连,连丧亲人,却连求死都不能的他,身心是多么疲惫。一个有过那么多摧心裂肺经历的人,大概已经能用从容的态度来面对悲伤了吧。恨长风一出现就救了数度想杀死他的玄宗道者赭杉军。在随后的日子里,他出生入死,不断保护着这个傻直可爱,但总对自己有成见的宿敌。甚至被赭杉军重伤,仍拼尽全力保护他不受魔军的伤害,并舍死为他救出了深陷万年牢的苍。《苍玄泣43》的这一段总是让我非常难过。难怪木讷的赭杉再次被恨长风救醒后看见他会感到很不好意思。武君罗喉初会易名为黄泉,实则是伺机向他报仇的夜麟时就说:“其实,我们是同一种人。”唉,从这点上看,过度刚直的赭杉军实在不如武君呀。老狼叔总是戏称赭杉军为“红木头”,真是恰如其分得紧。
(贴一下恨长风与赭杉军等的这经典一段。为了救爱妻九祸,他不惜违背本性开战,不惜反抗魔皇被投入万年牢,不惜只身登绝峰捉天雷,战神鸟,乃至赌命大战赭杉军,身受重伤后,又得回护救他,并失去了最后一个忠于他的下属。可结果却发现,又是被算计了。套用霹雳里的一句常话“无奈啊……”)
这个时候,我忽然非常想念墨尘音。《流芳 道弦——墨尘音曲》 赭杉的这位道门好友和朱武一样幽默而平易,且也一样挺有浪漫细胞。如果他还活着,一定不会像赭杉这样迟钝。他一定会非常理解朱武的苦衷,会珍惜他的友情,更会像宽解赭杉军一样,用自己宽容的心和智慧的语言去安慰朱武备受摧残的心灵。“道曲一出净世尘”。墨尘音那绵绵的道曲,对于朱武来说,一定更是副慰心之良药。想到这里,我越发为银鍠朱武感到难过。实际上,在他所有的朋友中,真是没有谁能有墨尘音这样的性格和智慧来宽慰他的。萧中剑虽然是他最珍贵的至交,但萧中剑太冷了,太不善于表达了,只能用自己的死亡来说明心声。他倒是解脱了,却全然不想未来的岁月,银鍠朱武会是多么伤心地度过(他们的这段友情和悲剧结尾在我2月7日《庄子与霹雳布袋戏》的博文里有图片和链接)。庄子与霹雳布袋戏 赭杉军过于木讷,同样不善表达,而苍又太清高孤傲,过于自控,其关切之情只能是微妙隐晦的。我看朱武给予他们的安慰,多于他们能传达给朱武的关切。狼叔虽很能和他谈得来,是他灵魂上的部分依赖,但年龄和性格上还是有很大差异,所以能给他的安慰也有限。悲哀的银鍠朱武啊,伏婴师说,其实魔界中,始终只是他一个人在想着与人类和平相处。其实,无论在人界还是魔界,无论是面对亲人、朋友还是敌人,他始终也是孤独的。更可悲的是,他那个所谓“父皇”(弃天帝)更是以消灭他所关心的人来折磨他为乐趣。总而言之呀,其余的人都还是各有自己的心事的,而只有他银鍠朱武,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别人。最终,为了整个神州的存亡,他自愿倒在苍的剑下时,那句“我终于可以选择自己的路了”给人的感觉不是释然,而是好无奈好悲伤啊。
唉,一位君王,一个男人,做到这个程度,对家人、对下属、对族人、对朋友、对敌人,最终乃至对整个世界,都算是仁至义尽了。
标签:
旅游 |
分类: 各国游记 |
刚从苏格兰回来,明信片的风景照已经放在相册里了,欢迎去看。一路还不错,十三号凌晨四点从学校赶往伦敦转车,又体会了一把别样的路景。尽管很早,路上还是有些车辆的,星光满天,我一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且自己也一直是个早行者。无论是在世界各地的旅游也罢,还是在读书和工作时常常在天色未亮无人时赶第一班车也罢,这种早行的感觉总让我很舒服。于是一边坐车一边又开始想入非非了。
http://s16/middle/48aff31eg8df859a6902f&690
我们的列车是从King's
Cross出发的。那里是罗琳的《哈利波特》中著名的9
3/4站台的所在地。我以前到过这个车站,但没好好看。看到网上有网友说,罗琳后来承认她的记忆出了错,把下一站Euston的站台记成了国王十字站台了。难怪我在Euston站时觉得那么眼熟,俨然是电影里的形象。我们的导游是个留着很有特色长发,肚子有点外凸,高高大大的快乐家伙,一看就让人有种信赖感,后来证明他确实很不错。接人待物,处理问题都很到位,我们团里人人都喜欢他。这是个牛津大学历史专业毕业的家伙,不过他更愿意当导游而不是研究历史啥的。一路长途跋涉,大约五个小时,才到了爱丁堡。我一向是个幸运的游客,不但因为整个英格兰气候不好,但爱丁堡阳光灿烂,而且在列车行驶过程中,被我眼尖地看到了纽卡斯尔附近远山上那座著名的现代派作品——《北方天使》。我当时只隐约地记得它大概叫“北方之神”,跟同座谈起。邻近的一位可爱英国女士很主动地告诉了我确切的名称。果然是到了北方了,气候和地理都变得不一样,进入了苏格兰后,映入眼帘的首先是苍茫大海,由于天空的颜色不一样,这里的海比英格兰的显得更加深沉,多彩。白色的灯塔矗立在海岸上,让人想起Virginia
Woolf的To the Lighthouse.
爱丁堡城色调很黑,石头都是黑的,因为工业污染的缘故吧。这让古老的爱丁堡看上去更古老了。由于空气潮湿,有些建筑和小路覆满青苔,让我想到了中国南方的民居,都是这样。苏格兰产生出了很多名人,也有我最喜欢的作家沃尔特司各特爵士。因为我喜欢看历史小说,所以他的书看了很多。苏格兰和英格兰历史上恩怨纠结很多,尽管欧洲王室都是亲戚,苏格兰和英格兰更是这样,但这毫不阻碍欧洲王室间的互相残杀与相互利用。苏格兰和英格兰的王室史更是表现得赤裸裸。在利益面前,人就是人。在世界历史上,王室通婚往往都是为了获利,但结果却恰恰相反,反而成为争斗的借口和契机。我不由想起福斯特在《印度之行》里的那句经典,“要是婚姻能解决问题。那天下早就成一个人了。”(The human race would have become a single person centuries ago if marriage was any use.)爱丁堡的故事也就只是我们人类共同故事的缩影而已。
在爱丁堡看到的有色人种不多。这里显然不是一个国际大都市。可见经济发展,就业机会,城市规模,社会包容性是根本无法和伦敦相比的。
http://s6/middle/48aff31eg8df8ccb35975&690
http://s3/middle/48aff31eg8df8cd6cb5c2&690
http://s5/middle/48aff31eg8df8ebdcf0e4&690
http://s10/middle/48aff31eg8df8ceac1449&690
http://s16/middle/48aff31eg8df8dfa5df2f&690
http://s9/middle/48aff31eg8df8cfe85068&690
http://s2/middle/48aff31eg8df8d0a267e1&690
http://s16/middle/48aff31eg8df8e9e5403f&690
http://s4/middle/48aff31eg8df8d1941673&690
http://s8/middle/48aff31eg8df8d2703007&690
http://s12/middle/48aff31eg8df8d39a77cb&690
此时正值爱丁堡艺术节。早有耳闻,但真正置身其中却很失望,实际上没啥可看的。至少大街上的表演如此。大街上的表演水平都很差,没啥意思。
http://s3/middle/48aff31eg7498e4ebedb2&690
http://s4/middle/48aff31eg8df8f1e33313&690
http://s15/middle/48aff31eg8df8f299861e&690
我们住的旅店古色古香,钥匙也像中国古代的钥匙。餐具都是中国特色的瓷器。很有感觉哦。
http://s14/middle/48aff31eg8df9006222ed&690
http://s8/middle/48aff31eg8df902393c87&690
http://s9/middle/48aff31eg8df902670aa8&690
http://s10/middle/48aff31eg8df902b35b79&690
http://s15/middle/48aff31eg8df902f074de&690
http://s11/middle/48aff31eg8df9035b387a&690
http://s4/middle/48aff31eg8df903b6d003&690
第二天是高地之旅,还有尼斯湖,真是山川壮丽呀,无以言表,飞云掠过,大地上阴影移动,煞是壮观。当然,同人类所有的地方一样,这里也有很多悲伤的故事。真正到了这里,看着高山,和山上的粮田牧场,我有一种奇异的感觉,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地理环境和人的视野也许恰恰相反。这里的山川大气磅礴,但生活在这里的人由于交通和气候的关系,是不会视野开阔的。至少在古代肯定是这样。
这里也到处都是苏格兰格子制品。至于尼斯湖水怪,我们可爱的导游说,自从近几年人类科技发达了,人人都有很方便的摄影工具了,水怪好像也变得害羞了。已经有十年没听人说再看到水怪了。呵呵,看来想蒙人最好还是生在古代。
http://s9/middle/48aff31eg8df91c9ba208&690
http://s4/middle/48aff31eg8df91db78773&690
http://s13/middle/48aff31eg8df92ce569ac&690
http://s8/middle/48aff31eg8df91f910577&690
http://s8/middle/48aff31eg8df91ffbd077&690
http://s14/middle/48aff31eg8df920575b9d&690
http://s14/middle/48aff31eg8df9209483cd&690
http://s2/middle/48aff31eg8df920ff5231&690
http://s3/middle/48aff31eg8df9215ad122&690
http://s15/middle/48aff31eg8df92312365e&690
http://s11/middle/48aff31eg8df92340030a&690
http://s16/middle/48aff31eg8df923d8ae5f&690
http://s16/middle/48aff31eg8df92452c15f&690
http://s2/middle/48aff31eg8df925ea7681&690
http://s2/middle/48aff31eg8df92714d781&690
最后一天是所谓达芬奇密码之旅。看到了华莱士的雕像,就是《勇敢的心》里的那位。电影里的历史是不能信的东西。好莱坞的更是如此。这位华莱士在苏格兰历史上备受争议,长得也不好看,更没有与法国王妃的风流韵事。不过死得确实很惨。我看到他的雕像,真是觉得他更像个北欧海盗。
http://s8/middle/48aff31eg8df96063af07&690
在一个叫“鸟瞰”的地方有一个奇异的现象。灌木丛上挂着很多完整的蜘蛛网。这里高地已经没入云中了,所以蜘蛛网上带着水珠。真是美丽。这样的地方也有人家。我们走在山间小路上,净是马粪。当然现在交通是发达了,但我想,在古代,这里的人们在这样的高度和恶劣的生存条件下怎么能活着还繁衍后代呢。
http://s10/middle/48aff31eg8df97104c6c9&690
http://s10/middle/48aff31eg8df9725489d9&690
http://s12/middle/48aff31eg8df972ddcf1b&690
http://s4/middle/48aff31eg8df9734899a3&690
http://s9/middle/48aff31eg8df974f939a8&690
http://s1/middle/48aff31eg8df976a1efc0&690
随后是古城Melrose。那里有一个古老的修道院遗迹。教堂建筑都是大同小异的。随着人类的浮华和矫情,这个建筑从朴素到华丽到被毁,也就那么回事。我在那里买了不少凯尔特风格的书签和项链作纪念品。花了50多英镑,想想蛮心疼的。
http://s4/middle/48aff31eg7498f3b898d3&690
http://s7/middle/48aff31eg8df987039a96&690
http://s10/middle/48aff31eg8df987da66b9&690
http://s2/middle/48aff31eg8df988e1edf1&690
http://s16/middle/48aff31eg8df989d3752f&690
http://s13/middle/48aff31eg8df98a8c22ec&690
http://s13/middle/48aff31eg8df98b6f805c&690
最后终于到了《达芬奇密码》中隐藏着圣杯和圣殿骑士团,乃至整个基督教历史秘密的罗斯林教堂(Rosslyn
Chapel).由于教堂里面不能照相,我尽量多买了些明信片,扫描放在相册里了。这个教堂属于罗斯林伯爵家族所有,也是这个家族的墓地所在。我在所有的教堂中都发现,基督教传统是把先人的名字都刻在教堂的地上,于是自然也就被踩来踩去,他们毫不介意。这在东方文化传统中肯定不行。其实,基督教已经给当年愚蠢野蛮的欧洲人弄成了更有死亡意味而不是生命意味的宗教了。这个宗教中到处是死亡的气息。在教堂中更是明显。但罗斯林教堂给我的感觉不一样。它内部的装饰雕刻充满了生命的痕迹,它崇尚自然,有更多的动植物形象,有更多其他古老文化中才有的形象,更生动,因而也更神秘,连那些不得不画的天使也都很生动地玩弄着乐器。罗斯林教堂的确与那些内部华丽壮观,但却呆板空洞的,想象力贫乏得惊人的教堂,包括坎特伯雷大教堂和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不一样。真是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上帝的故事。我没有想到罗斯林教堂竟给了我这么深刻的印象和不同的感受。实际上在看《达芬奇密码》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特殊感觉的。来到英国后,到处是教堂什么的,早也审美疲劳了。而Rosslyn果然是不同凡响的。
说到“天使”,我这次旅游时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整个《圣经》中都没有提到过天使究竟是什么形象。那么,为什么他们都被安上了翅膀?东方神话和传奇中,除了极少数低级神或少数妖怪,没有几个有翅膀的。堂堂天使飞天还要用翅膀扇?古代欧洲人真是愚昧之极,莫名其妙地把天使变成了半个动物。怎么就没人觉得怪呢?真是约定成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究竟是谁创造了谁,真是很难说的事。
http://s1/middle/48aff31eg8df9c88cea30&690
http://s5/middle/48aff31eg8df9c9165224&690
http://s9/middle/48aff31eg8df9c9811628&690
http://s1/middle/48aff31eg8df9ca476450&690
http://s9/middle/48aff31eg8df9cb4ae648&690
http://s14/middle/48aff31eg8df9cbd42b1d&690
标签:
文化 |
分类: 几首小诗 |
An den Mond (Goethe) 对月
Fuellest wieder Busch und Tal 你又把幽谷密林
Still Nebel glanz, 注满了雾光
Loesest endlich auch einmal 你又把我的心灵
Meine Seele ganz; 再一次解放;
Breitest ueber mein Gefild 你用慰籍的目光
Lindernd deinen Blick, 照我的园邸,
Wie die Freundes Auge mild 就象知友的眼光
Ueber mein Geschick. 怜我遭际.
Ieden Nackklang fuehlt mein Herz 哀乐年华的余响
Froh-nd trueber Zeit 在心头萦绕,
Wandlzwischen Freud und Schmerz 我在忧喜中彷徨,
In der Einsamheit. 深感寂寥.
Fleisse,fleisse, liber Fluss! 流吧,可爱的小溪
Nimmer werde ich froh, 我永无欢欣,
So verrauscht Scherz und Kuss, 嬉戏,亲吻都消逝,
Und die Treue So. 更何况真情.
Ich besass es doch einmal, 但我曾一度占有
Was so koestlich ist! 可贵的至宝!
Dass man doch zu seiner Qual 永不能置之脑后,
Nimmer es vergisst! 这真是烦恼
Rausche, Fluss, das Tal entlang, 喧响吧,莫要停留,
Ohne Rast und Ruh, 沿山谷流去,
Rausche, fluestre meinem Sang 流吧,合着我的歌,
Melodien zu. 鸣奏出旋律,
Wenn du in der Winternacht 不论你是在冬夜
Wuetend ueberschwillst, 汹涌地高涨,
Oder um die Fruehlingspracht 或是你绕着幼蕾,
Junger knospen quillst. 掩映着春光.
Selig, wer sich vor der welt 福啊,谁能无憎地
Ohne hass verschlisst, 躲避开尘网,
Einen Freund am Busen haelt 怀里拥一位知己,
Und mit dem genisst, 共同去欣赏
Was von Menschen nicht gewusst 那种不为人所知
Oder ich bedacht, 所重的风流,
Durch das labyrinth der Brust 在胸中的迷宫里
Wandelt in der Nacht. 作长夜之游.
Mignon (Aus Wilhelm Meister) 1783.11
迷 娘
你可知道那地方,那里柠檬花儿开放 Kennst du des Land, wo die Zitronen bluhn,
香橙在绿荫深处闪着金光, Im dunkeln Laub die Gold-Orangen gluehn
从蓝天里吹来温和的微风 Ein Sanfter Wind vom blauen Himmel weht,
桃金娘悄然无语,月桂高耸, Die Myrte still und hoch der Lorbeer steht-
你可知道? Kennst du es whol?-Dahin,dahin
前去!前去, Moecht' ich mit dir, O mein Beliebter,Ziehn!
亲爱的人,我要和你同去。 Kennst du das Haus?Auf saeulen ruht sein Dach,
你知道那别墅,圆柱支着屋顶, Es glaenzt der Saal,es schimmert das Gemach
厅堂辉煌,房间非常明净。 Und Marmorbilder stehn und sehn mich an:
大理石像对着我凝眸注望: Was hat man dir,du armes Kind, getan?--
可怜的孩子,你有什么忧伤? Kennst du es whol?-- Dahin,dahin
你可知道?前去!前去, Moecht' ich mit dir,O mein Beschuetzer,ziehn!
我的保护人,我要和你同去。 Kennst du den Berg und Seinen Wolkensteg?
你可知道那座高山和它的方路? Das Maultier sucht in Nebel seinen Weg,
骡子在迷雾中寻觅征途; In hoehlen wohnt der Drachen alte Brut.
深洞里面栖息着古龙的子孙; Es stuerzt der Fels und ueber ihn die Flut-
悬崖欲坠,飞瀑直泻奔腾, Kennst du Whol?--Dahin, dahin
你可知道? Geht unser Weg!O, Vater,lass uns ziehn!
前去!前去,
动身走吧!父亲,让我们前去!
标签:
艺术赏析 |
分类: 翻译作品 |
奔向大海,奔向大海!白色的海鸥在鸣叫,
海风吹拂,白浪翻腾。
西方,遥远的西方,暮色正浓,
灰船,灰色的船,你可曾听见我族人的呼唤。
他们已先我离去,
我将离开生养我的丛林;
我们的时代年华均以逝去
佳离地的涛声渐弱,
我将越过大河,孤舟远航,
失落的海岸在甜蜜地呼唤,
在旷古的海洋,
精灵的家园烟涛微茫,
那里,春光长驻。
那里,是我们永恒的故乡。
阳光下的西方大地
万物生长,
河流涌动,雀鸣高昂。
精灵的星辰下,
山毛榉轻摇,溢彩流光。
我在黑夜的怀抱中安卧,
远处高塔耸立,群山巍峨。
太阳驱走阴影,星辰永久徜徉,
我又要伴着她们远航。
我为树林歌唱,金色的树林金叶生长;
我为风儿歌唱,远方来的风,吹动树枝轻扬。
远及日月的地方,是浪涛的海洋,
那是伊尔玛林的海岸,
艾尔达玛沐浴着永恒的星光,
那里金树闪亮,永恒的金叶掩映着帝利翁,
精灵的城墙。
我们却在这大海的彼岸,黯然神伤。
啊,萝林!冬季来临,万物凋零,
树叶随水流逝,
啊,萝林!我经年的居所,精灵的王冠久已失色。
若让我即时为船歌唱,何船能来到我的身旁?
载我驶过宽广的海洋,回归故乡!
To the Sea, to the Sea! The white gulls are crying,
The wind is blowing, and the white foam is flying.
West, west away, the round sun is falling.
Grey ship, grey ship,do you hear them calling,
the voice of my people that have gone before me?
I will leave, I will leave the woods that bore me;
For our days ending and our years failing.
I will pass the wide waters lonely sailing.
Long are the waves on the Last shore falling,
Sweet are the voices in the Lost Shore calling,
In Eressea, in Elvenhome that no man can discover,
Where the leaves fall not:land of my people for ever.
In western lands beneath the Sun
the flowers may rise in Spring,
the trees may bud, the waters run,
the merry finches sing.
Or there maybe ‘ts cloudless night
and swaying beeches bear
the Elven-stars as jewels white
amid their branching hair.
Though here at journey’s end I lie
in darkness buried deep,
beyond all towers strong and high,
beyond all mountains steep,
above all, shadows rides the Sun
and stars for ever dwell:
I will not stay the Day is done,
nor bid the stars farewell.
I sang of leaves, a leaves of gold, and leaves of gold there grew:
Of wind I sang, a wind there came and in the branches blew.
Beyond the Sun, beyond the Moon, the foam was on the Sea,
And by the strand of Ilmarin there grew a golden Tree.
Beneath the stars of Ever-eve in Eldamar it shone,
In Eldamar beside the walls of Elven Firion.
There long the golden leaves have grown upon the branching years,
While here beyond the Sundering Seas now fall the Elven-tears.
O Lorien! The winter comes, the bare and leafless Day;
The leaves are falling in the stream, the River flows away.
O lorien! Too long I have dwelt upon this Hither shore
And in a fading crown have twined the golden elanor.
But if of ships I now should sing, what
Ship would come to me,
What ship could bear me ever back across
So wide a Sea?
最近懒有新blog,倒不是因为没有灵感,相反近来看了、也听了不少东西,想法多多,但实在是把精力集中在一件事上,也就没有了力气写别的题材。不经意在电脑里翻出了这个旧译,感慨自己以前还有这样的激情,能把诗翻成这个样子。于是弄来贴贴,顺便放飞一下想象的翅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