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春哥,考本科;
信春哥,不挂科;
信春哥,炒菜都不糊锅;
信春哥,WLK马上开了,让我们离开麻将桌;
信春哥,美女全都自己脱;
信春哥,小薇抖奶乐呵呵;
信春哥,走路速度超跑车;
信春哥,四级六级容易得多;
信春哥,网易不开服拿尿泼;
信春哥,中国男足踢出世界
喝了点白酒加红酒,在我发小家里。
我发小终于住到了离我五公里的地方。五公里是一个门槛,五公里以外来往就会少,五公里以内就会走动频繁。所以数字这个东西有时挺神奇的。比如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幽闭恐惧都跟distance有关。当然《正当杀人》里局长把光年当成时间单位这事也确实证明了我们有时总会把时间与空间搞混。
我发小和我一起长大,一起对性好奇,一起恋爱,一起抽烟,一起喝酒。太多的一起数不胜数,以至于他的妈妈成了我的妈妈。他的妈妈总会让我们俩比比谁高,然后我们就抱在一起用尽技俩让自己显得高一些。二十几年了,这种感觉从未变过。
发小还是我眼里那个未长大的孩子,总是要让人操心的。上次他被带到局里后与另一个朋友开始疏远,我撒尿的时候突然觉得他总是离不开我的。虽然他不如我重感情,可是有些人在他生活里的份量总不会变的。
(2009-12-16 00:06)
now
playing: an apple a day—aqua
apple
noun
1 the round fruit of a tree
of the rose family, which typically has
thin red or green skin and crisp flesh. Many
varieties have been developed as dessert or
cooking fruit or f
睡不着,又瞎转。
看了看土摩托的博客,完全是意外。三联那些个愤青已经不能吸引我了,还好有土摩托。我对他一无所知,我只看过他的《嘻哈文化发展史》,后来某人还说我写东西风格有点像他。我那个意外,他压根没我不正经嘛!
他的东西挺质朴的,觉得他是那么一个细致而质朴的家伙。大概是学理的原因吧,思考的角度还是那样的,改不了的。想想我以前高中还选了物理,这是我人生中犯的最大的错误。一切的罪恶皆从此起——可是未尝不是好事,至少我还有受力分析和电磁效应的模糊印象。有时遇到某些现象也总会想到多少年前看着那些模型发呆的情景。我还挺喜欢科幻,我这两天在重温《异形》,觉得实在牛逼。现在很多科幻电影都难以望其项背。技术强大了,人们想象的时间似乎就少了。这也是为什么星迷长盛不衰的原因吧。而当年稚嫩的芬奇大叔的初次就献给了《异3》。再者,卡梅隆《阿凡达》元月2号就要上映了,我肯定要去膜拜的,hia
hia...拍科幻肯定过瘾,连库布里克也要小初牛刀的啊!
我是说质朴的东西在博客当道的时代不多见了。很多人开始为别人写东西,偏偏只有那些尊重自己内心的作家才会创作经典。当然你要在网上公布文字,炒作自己也是没有错的
我正在看《制造伍德斯托克》的时候,我妈打来电话。先是说大伯要开刀了,让我抽时间去看看。我答应她。我妈真是很善良之人。当然这不是她谈话的重点。
重点是某一个好心的特热心的与她有生意来往的人告诉她有某女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美丽大方,正值芳龄,问我是否有意交往。我觉得我手里的电话变得冰冷。我沉默着。
然后我妈说的话大伙儿肯定知道的,什么年纪不小啦,也该想想成家之事。我妈为了表明她是一个开明的家长,说交往而已,又没让你结婚,先了解一下,不行就不行之类。我觉得她说的挺煽情的,也真的没有强迫我的意思。我嗯嗯啊啊敷衍着。我似乎看到了老妈那激动的样子,就像我从外面回家不洗澡不脱衣服趴床上她说我太脏不要碰她的床一样激动不已。
“我不喜欢这种相亲的事,我还小,我现在一个人挺好的。”
“那个女孩听说挺漂亮的,你见见啊。人家家里条件可好了!”
“那我们这样的哪能配得上人家啊!”
“是啊,我也觉得是。不过见见总是可以的嘛!”
“妈,我现在真不想谈。我没心思谈。”
“唉,我心里好凉,本来我还抱着希望呢。”
“你就跟她说我现在没这想法
(2009-12-02 12:27)你捧着陈旧的卡式录音机,
走在安静的小巷,
青苔石的地面被刚刚飘过的雨点亲吻,
你听见了机器中混杂的忧郁,
然而就在那一刻,
一号的电池被用得精光。
电影《寻梦纽约》(Gypsy
83)讲的是吉布斯和克莱夫寻求自我的故事。前者是一个肥胖的满嘴脏话但嗓音动人的二十五岁女孩;后者则是一个刚满十八对性充满好奇和困惑的男孩。他们都是哥特粉,都住在俄亥俄的小镇。未来在两人的眼中都像已是被束缚,没有方向。但是有一天,他们决定去纽约寻找自己的梦想。没错,吉布斯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表演并寻找自己的生母,而克莱夫则想好好跟另一个男孩谈场恋爱!
(2009-11-29 16:24)
(2009-11-16 22:09)
我算是理解了虎踞龙盘的意思。没错,意思就是穷山恶水。
南京的热是全国出了名的,冬天也不例外。你不来不知道,一来你就只能郁闷。像我这样讨厌冬天的家伙实在无法忍受潮湿阴冷的冬天。当然,我喜欢南京的夏天。我喜欢那时阳光猛烈,走几步就出汗的刺激的粘乎乎的暧昧的感觉。
昨天晚上睡觉前又不明智的喝了一大杯咖啡。最终我躺在床上兴奋地无法入眠。想睡睡不着的感觉可不好,所以我想我跟咖啡没缘。其实我是从今年才开始喝这饮料的。以前总也想不通为什么那么多人爱喝。确实,这玩意儿喝多上瘾,就跟烟酒一样。况且,这东西还积累了一大串的文化历史,实在可以无形中提升一下某些人的品位。当然,我们的茶文化要比咖啡文化深厚地多。正因为太深厚,所以就不太容易让人亲近,有时显得晦涩。或者说,得到了一定的阅历后你才可以领略。咖啡文化就不同了,他只是欧洲人的习惯,法国的思想家在左岸的咖啡馆里思想萌发的时候,也并没有因为咖啡本身而文思泉涌。我们的茶可是养性的必
(2009-11-12 01:47)
在尘缘的博里听到Nat Cole的Nature
Boy,一时没想起来在哪儿听过。原来是被《红磨坊》引用过,前两天我还在Will and
Grace里听到被Jack和Karen翻唱的Unforgettable,我还乱兴混滴查了歌词,发给了飞宝和黄总。当然WAG里,《红磨坊》也被Vince的上司谈及,我一直也没觉得这部电影很gay啊!!
我总得来更新点什么,喝了点咖啡睡不着。我喜欢看见杯里剩下一点咖啡的样子,感觉就是那么温暖。总不会像装着白开水那样冰冷的。于是我终于在很短的时间内,把报告翻译好了,还差一篇我就可以完成这狗日的任务,轻松地跟着领导去上海了。最近总是提心吊胆的,因为我们领导找我谈过话,
培训了一天,觉得了然无味。大家也对这些东西倍感疲惫。我抱着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这些我自己都不知道。尽量地表现得成熟一点吧——内心正太的人想升官发财真有点难。
上海跟南京一样,都十月底了,还有些炎热。我本来在两位女子的批评下诗性大发的,可是真的想要写点东西的时候,心里又像翻江倒海地有点不知所措。刚才,在路边的pub里,在一堆外国人里觉得自己倒成了异类。
当然,在你们说我太理性,太自我的时候,我无言以对。事实就是这样的,我没有必要去否认这些。只是我现在还不知道处理这些有些棘手的结。或许还是太年轻的原因,以为自己还有太多的时间挥霍。我本来就是那种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啊!
飞宝带我去吃素,因为她最近开始新的环保计划。低碳生活好像在我们城市还没有流行。你想知道什么是低碳吗?就是当你想吃牛肉的时候非逼你吃鸡肉,因为生产后者所需的碳远低于前者。后来我们也发现我俩见面就习惯谈些国家兴亡之大事,然后相对而笑,觉得都挺傻逼的。
好吧,yan终于说出了受伤的话,我是不是真是一个烂人,我的冷漠怎么总是伤害到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