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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责任(2008-06-09 12:10)
 

    一个人活在这个社会,都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责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官员的责任;兢兢业业,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责任;妙手回春,仁心仁术,是医生的责任;英勇无畏,保家卫国,是军人的责任......那么,我们的责任该是什么呢?  
  我得了重感冒,只好请假在家休息。到了学校放学时,我坚持要自己去学校拿回作业。父母不解地问:“你都生病了,也请了假,就不要再写作业了,在家好好休息!”我坚持说:“我如果不写,就会落下一些内容。况且,学习是一个学生的责任!”父母听了,只好支持。 
  我和妈妈一起乘车。我要去图书馆还书,妈妈却要中途下车去办事。妈妈下车的那个站点人流量很大。临下车,我交代妈妈要注意安全。车靠站了,看着妈妈一人下了车,我还是不放心,于是马上跑下车,赶上了妈妈。妈妈看见我,先是一愣,然后问我:“你不是自己去还书的吗,怎么跟下来了?”我说,我不放心。妈妈笑了,说:“为什么呀?”我说:“因为这是我的责任!” 
  为了心中的圣殿,虽不曾头悬梁锥刺股,但我从没为挑灯夜战而叫苦叫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相信明天是由每一个今天垒成,有向往有行动有坚

水一样的母爱(2008-05-03 09:43)
    母爱是什么呢?在我所读过的书中,母爱是干涸的沙漠中,母骆驼为即将渴死的小骆驼喝到水而纵身跳进深潭的壮举;母爱是沸腾的油锅中,母鳝鱼为保护腹内的鱼卵始终弓起中间身子的优美姿态;母爱是猎人的枪口下,受伤的母金钱豹挣扎着爬回树洞给嗷嗷待哺的幼崽献上的甘醇母乳……

    母爱是什么呢?在我看来,妈妈对我的爱浓缩在三瓶水中了:

    妈妈的第一瓶水就是沁心果汁。清晨,妈妈细心地把果蔬洗净,然后切成小块放进搅拌机,加入凉开水,把它们搅拌成果汁。这果汁颜色鲜艳,喝起来酸酸甜甜,带着一股清香,沁人心脾。果汁那艳丽的色彩给我带来一天的好心情。

    妈妈的第二瓶水就是暖心牛奶。妈妈常说,多喝牛奶,精神好长得高。于是总提醒我喝牛奶。我还在小学时,冬天里,牛奶易冷,妈妈便将加热后滚烫的牛奶倒进瓶中,放进棉衣里,一边护着牛奶,一边工作。等我下课后,便拿着牛奶来给我喝,这时的牛奶不冷不热,喝下去,从指尖到后背再到心房,全都暖暖的。

    妈妈的第三瓶水就是清心花茶。暑假里奇热无比,我经常会很烦躁。我便隔一会儿就打开冰

 


可怜的小巫师
 

  英国三岁哈迷汤马斯希望化身哈利波特,头戴魔法师高帽施展魔法,因而将交通路标套在头上,怎料雪糕筒牢牢的套在头上,最后要劳动消防员用剪刀解困。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哈利波特在电影中头戴魔法师高帽,施展魔法,英国三岁哈迷汤马斯亦希望化身哈利波特,因而将雪糕筒锥形交通路标当作魔法高帽套在头上,怎料雪糕筒牢牢的套在头上,最后要劳动消防员用剪刀解困。

  汤马斯出事后,家人用肥皂水亦于事无补,他们担心不已,遂召唤消防员。六名消防员在筒顶倒下水,产生润滑作用,剪开底部圆环。汤马斯成功脱困后,家人买了一个尖顶高帽连斗篷给他,让他可以真真正扮哈仔。

 

 
小学和幼儿园的学生在进行'哈利·波特'主题课堂

  《哈利·波特》小说旋风果然厉害,只要稍施魔法,就连成绩欠佳的学校也变得进步神速。英国一所中下水平的学校变身真人版“霍格华兹魔法学校”,让学生念咒语、施法术来学习,学生成绩果然突飞猛进。

  魔法学校成为现实

  诺丁汉郡的罗伯特·梅勒斯(Robert Mellors)小学,创意引入“哈利·波特课程”,完全照搬了小说中的模式和内容,学校亦分为葛莱芬多、赫夫帕夫、雷文克劳和史莱哲林四大学院。学生不用穿校服,可自由穿哈利·波特服装上学。教职员工更是扮鬼扮马,戴假发穿戏服,务求令学生愉快学习,投入课堂,改善对学习的态度。

  念咒语、挥法杖学算术

 

 

    2007年7月21日凌晨零时,风靡全球的系列魔幻小说《哈利·波特》第七部出版,世界各地的“哈迷”彻夜守候,只为了一睹他们猜测已久的大结局。因为在此之前很久,《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就已经坚定地表过态:第七本将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本。然而,就在当地时间前日,包括《每日邮报》在内的英国几大媒体都激动地披露:罗琳已经松口,“哈迷”们极有可能盼来第八本《哈利·波特》!

    这一令人激动的消息最早是在罗琳接受美国《时代》周刊专访时透露的,事后那位专访她的记者也说:“这次采访最大的收获就是第八本《哈利·波特》的可能性。”

    自从《哈利·波特》系列进入后几本的创作,“哈迷”们便不断恳求罗琳不要“杀死”哈利,罗琳最终心软,她不仅让哈利活了下去,还让他有了后代。在接受这次《时代》专访时

我心中的英雄(2008-03-22 13:31)
    是他,夺得了第一块亚洲男子获得的奥运田径金牌;是他,打破了尘封13年的男子110米栏世界纪录;是他,成为第一位110米栏大满贯得主。他就是新的世界飞人,我心中的英雄——刘翔。

    在群雄逐鹿的雅典赛场上,刘翔身旁的选手个个眼中充满杀气。刘翔的双眼则紧盯着前方,嘴中还喃喃地说着什么。一声枪响,刘翔如离弦之箭一般飞奔了出去。跨栏、压栏,再跨、再压……一个栏、两个栏,刘翔那坚毅的眼神,一直凝视着终点。他强劲有力的手臂不断挥动,两脚如风驰电掣一般。他舒展的动作是那么轻盈迅速,渐渐地,刘翔和其他选手的距离逐渐拉大,最终,他以排山倒海之势轻松地冲过了终点。12.91秒!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奥运110米栏冠军诞生了,这一成绩平了1993年英国人科林.杰克逊创下的世界纪录,也打破了奥运记录。这是中国田径值得纪念的一天。中国人在希腊创造了自已的神话。

    五星红旗在雅典上空飘荡,刘翔的名字在每一个人心中激起阵阵回响。刘翔身披五星红旗,张开双臂,忘情地环绕着田径场。这一刻,是炎黄子孙的骄傲,是黄种人的自豪。这一刻,刘翔成为许多人心目中的英雄。

 

我翻过了那座山(2008-03-16 15:17)
    未经坎坷泥泞的跋涉,哪能知道阳光的可贵;未经风雨交加的黑暗,哪能体会风和日丽的可爱;未经挫折和磨难的考验,哪能体会到胜利和成功的喜悦。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山。那是什么?是挫折,是困难。对于这座陡峭险峻的高山,很多人望而生畏,退避三舍。因此,他们丧失了扬起理想之帆的勇气,丧失了战胜挫折和困难的信念,丧失了为心中的理想而不懈追求的执着,一辈子只能生活在挫折的阴影中。因此,他们无法欣赏到山那边波澜壮阔的大海,更体会不到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与满足。

    而我还在读小学的时候,就面临一座在我看来高不可攀的山峰——拉二胡。当时,班上好多同学都会拉二胡。每逢学校活动时,他们就手拿二胡,摇头晃脑地演奏。那声音真动听,那样子真神气!我好羡慕,可是同学们都学了几年了,我现在学,能赶得上吗?不久,学校要求我们班的学生都得学二胡。这下想不学都不行了,赶鸭子上架,我无奈地参加了二胡学习。

    初学二胡,老师要求很严,要熟悉音阶、弓法,要注意姿势……特别是握弓手型特难掌握。我不知因手型不对而挨了父母多少次斥责。而

最美丽的时刻(2008-02-22 20:55)
 

   曾经,在一片森林里,有一些小树苗。这些小树苗一发芽便开始了它们的探索之旅。它们相继把自己的小根扎得深深的,从此来充分汲取水分。它们的周围生活着一些高大的树,小树苗们很爱向大树们提问题。从大树的口中,小树苗们便知道了这一片广阔的区域内全是树木,还有比大树们还要高的参天大树;这片森林的边缘有一群雄伟的高山……小树苗们听得津津有味。但是,在好奇心的影响下,小树苗们又想知道:山的那边又是什么呢?

    大树们这次回答不上来了,毕竟它们没有高大得可以超过一座座山嘛!小树苗们虽然有些失望,可过了不久,也就淡忘了此事。可有一棵树苗却久久忘不了,它急于想知道山那边的景色。

    这棵树苗决定为了能看见山那边而努力长高,它成天汲水,吸收营养物质;它不顾其它树苗在怎样玩耍;它不管天气好坏,都要努力生长……过了十年,这些树苗也成了大树,但当初那棵努力生长的树苗,现在却要比其它树高出许多了,可它却并不满足现状——它还没看见山那边!

    ……又过了四十年,当初的大部分树现在都快干枯无力了,但那棵最高的树却依然昂首挺立在森林当

美,在我身边(2008-02-22 14:03)
 

    我爱运动,尤其是篮球运动。从我认识这项运动起。我就相信,篮球是一种美,而美就在我身边。
    篮球的美体现在很多方面,当我坐在家中,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屏幕中篮球飞人们的精彩表演——花哨的运球过人,飘逸的闪人挑篮,势大力沉的空中灌篮,那是一种美,是运动员将人类体能充分爆发出来的美,是让人们理解的篮球之美。说到底,是表现的美,正是这种美,唤起了我体内对篮球的热情与一试身手的冲动。
    当我奔跑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时,这种美便体现得淋漓尽致,当我投篮成功时,那种完美的投篮动作是一种美;当我用身体挤开对手,抢到篮板,那种力量是一种美;当我用以假乱真的动作闪过一名防守队员时,那种灵巧是一种美。这是身体感受到的篮球之美。同时,在球场上还具备用心感受的美。即使自己体力透支,也要坚持到最后一分钟是一种美;在集体取得胜利,队员间相互以不同方式庆祝时,那种伟大的团队精神更是一种美。说到底,这是一种对抗之美,这种美只属于球场上的我们。

    当我学习遇到困难时,球场上的拼搏精神就会激励着我,让我不要气馁,要坚持到最后

我所崇拜的刘翔(2008-02-22 14:00)
 

    12秒91,你能用它来干什么?有人就用它创造了一个奇迹!这可以说是最短时间内创造的奇迹,因为只用了不到13秒;也可以说是最长时间内创造的奇迹,因为所有黄种人都为之等待了上百年。

    这个创造奇迹的人就是刘翔——一个傲气的大男孩。虽然他没有为新中国的诞生浴血奋战,虽然他没有为“两弹一星”的研究立下汗马功劳,但是他的成就向世人证明了亚洲人一样可以做飞人,他就是我所崇拜的时代英雄。

在“2004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中,刘翔的颁奖词这样写道:
  “12秒91,他实现了一次伟大的跨越,100年来的记录成了身后的历史,十重栏杆不再是东方人的障碍,因为中国有刘翔,亚洲有刘翔!这个风一样的年轻人,他不断超越,永不言败,代表着一个正在加速的民族。

他身披国旗,一跃站在世界面前。”
  “不断超越,永不言败”应是作为一名时代英雄所必备的,也是最基础,最重要的。
  谁不想做时代的英雄,可是谁又能做时代的英雄?我们总是说“超越自我”,可做到的有几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事太多了。等到时代需要英雄时,我们才发现自己根本承担不了时代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