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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0月1日中国国庆大阅兵,数十个装备方队以磅颉的气势经过天安门。这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中国军队装备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全景展示。请看一个老外镜头中的震撼场面! 因导播业余水平,生为中国人竟然无法看到,下面是从国外网站下载,与各位分享!!

 卡夫卡在<<审判>>里K的命运就是玉娇的命运,她注定是失败的,因为她的对手是庞大的冷血的官僚机构.

邓玉娇尚未与夏霖律师解除委托协议。巴东政府网上23日高调宣布邓玉娇母亲与两位来自北京的代理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后,律师夏霖说自己“被打了一闷棍”,随后,他24日凌晨5时在博客上发表第二篇声明,称:“无论如何,都将耗在巴东。”

  《广州日报》报道,从23日下午开始,邓玉娇母亲与律师夏霖失去了联系,双方还没有正式办理解除委托关系的手续。近两日,邓玉娇母亲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律师多次联系不上。夏霖表示“从与邓玉娇会见当天中午,我就再没机会与邓玉娇母亲详细面谈过,我们都是在政府网站上看到双方解除委托关系的。我是邓玉娇案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所以没有取证权,只能请求警方协助。我也没有权利看警方在案发现场的询问笔录以及尸检结果。”

  从业20年来第一次哭

  问:5月21日,与邓玉娇会面完毕出来时,为什么哭了?

  夏霖:本来我以为一出拳就可以把案子做实了,你要知道,按当时的情形发展,这案子当天就能破。

  与邓玉娇会面当天

:“邓玉娇案”发生后,把邓玉娇一手带大,还在野三关镇木龙桠村高山上生活的外婆,一直企盼着她的消息。接到外界网友捐款时,她连忙推脱,嘶哑地喊道:“我不要钱,我要我的孙女,你们能不能把我的孙女找回来。”

  《新闻晚报》报道,邓玉娇外婆秦尚菊家住在离公路还有三四公里的高山上,外公张明瑶因严重的类风湿腿脚不方便,已经有7年时间没有下山。

  因邓玉娇一岁多时父母离异,母亲改嫁,她一直和外婆生活,直到小学毕业,后来才到母亲张树梅的新家。她和外婆感情非常深,在秦尚菊家徒四壁的土坯屋里,所有的生活用品和电器几乎都是邓玉娇买回来的。

  秦尚菊说,最后一次见到邓玉娇是在今年4月12日,那天,邓玉娇给外婆买了方便面、肥皂、水瓢,“借了一个背篓背上山的”,没想到“回去就出事了”。邓玉娇买给他们的方便面到现在还没吃完。

  在外婆眼里,邓玉娇是个孝顺、善良的孙女,不喜欢跟人计较。她说,邓玉娇在浙江打工,在箱包厂。工资虽然微薄,也总留下一些给外公、外婆用。有一次,厂里有个同事砸破了啤酒瓶,啤酒瓶的玻璃渣把脸划破了。邓玉娇找他们赔钱,同事不肯赔,邓玉娇也就算了。

 

公安部:

  5月10日晚上,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等三名官员,到当地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要正在休息室洗衣的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还拿出一沓钱拍打邓玉娇的头,炫燿说你怕我们没钱么。邓玉娇表示,自己不提供特殊服务,但被邓贵大两次按倒在沙发上。她于是抓起沙发边的修脚刀刺向对方,结果邓贵大被刺中动脉及肺部,伤重死亡。

  我们怀疑, 很明显邓贵大等三人是要轮奸邓玉娇。三官员同时在场,邓贵大说,你觉得我们没钱么?这里说的是“我们”,包括三个人。关于这一方面公开披露的材料还不多,需要进一步挖掘。希望钧部责成湖北省公安厅就邓贵大等三官员是否构成轮奸,进行重点调查。

  我们认为,巴东县公安局在通报中存在巨大问题。如果把说把邓玉娇说成抑郁症患者,那就是在交易中语言不和引起的纠纷,从而否定三官员轮奸或者强奸。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看到巴东县公安局可能是为了掩盖轮奸的真相。在轮奸、强奸、语言不和三个层次,巴东县公安局试图推到最后的性交易,暗示说,由于邓玉娇有抑郁症,三个官员语言不妥,造成邓玉娇主动攻击,从而抹煞三个官员意图强

 在邓玉娇刺死邓贵大一案被以故意杀人立案后,邓玉娇家属坚持要求对邓玉娇进行精神病鉴定。邓玉娇家属似乎已认为邓玉娇是要被判刑的。他们争取的,是让邓玉娇减轻罪刑。但是,不知他们有没想过,邓贵大原本可以不死的。如果邓贵大没有死,那邓玉娇就没有任何罪可言了

   邓贵大真的可以不死的,如果他不是犯了引伸义的“手足口病”。这个“手足口病”,是指邓贵大当时如果在手、足、口三个方面都没有超乎常规的行为的话,这件事,就不太可能发生了。

  首先说“足”。从警方的两次通报中都可看出,原本和邓玉娇起争吵的不是邓贵大,他是闻声赶过来替兄弟“主持公道”的。

  再说“口”。邓贵大显然比他的兄弟更会骂人,更懂骂人的技巧。他虽然加入了骂战,但是他骂得有理有据。他先摆了事实,那就是他有钱;其次他还讲了“道理”,那就是告诉邓玉娇,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

  最后说最关键的,“手”。在手方面,邓贵大做了两个最关键的动作,第一是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第二个动作,不论是依据警方的第一次通报的“邓贵大将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还是第二次通报的“邓贵大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这

众所周知,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只有遵守程序法,才能保证实体法的正确实施。具体谈到邓玉娇刺死邓贵大一案,湖北省巴东县公安部门显然在办案过程中违反了一条程序,即未经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就把邓玉娇强制投入到湖北省恩施州民政局兴办、恩施州唯一开展精神病业务的医院——恩施州优抚医院,并采取了所谓的“约束性保护”措施,把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制。

  作为一名思维与行动敏捷、意识清醒的涉案当事人,同时也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她尚有关心她的爷爷和母亲在世,巴东公安部门无权将邓玉娇强制送入精神病院,同时精神病院也无权接收邓玉娇。在法治社会,公民权利不容践踏一丝一毫,公民人格尊严不容侮辱一丝一毫。甭说是民政局兴办的精神病院,哪怕是公安机关管理的的精神病院也应该遵守最起码的宪法、法律、部门规章,不可将邓玉娇强制投入到精神病院。

  公安部曾在1988年《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次精神病管治工作会议纪要》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管理的精神病管治院收治精神病人,都应经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这份部门文件虽然年代有些久远,但似乎并未失效,而其中所
星岛环球网消息:邓玉娇案的走向目前受到高度关注,医院并没有正式对邓玉娇的病症展开鉴定。迄今为止,外界没有听到当事人邓玉娇的任何说法,就连在场两名目击服务员的说法也求之不得,更为另人诧异的是:两名目击者如今已“去向不明”。

>>关键证据在邓玉娇内衣裤上 邓玉娇律师发出求救信息 巴东官方称律师严重违规

 

影响案情的几大疑点

  《广州日报》报道,案件的几个疑点对案情的进展产生重大影响,当中包括:邓玉娇的精神病坚定;水果刀的来源;湖北巴东县政府两次有差异的案情通报;邓玉娇一直没有任何说法以及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