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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收到豆瓣发来的一封信。
就豆瓣对小组的处理方式,我个人是很理解的,但始终不能认同。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我不知道哪一条法律规定了不能讨论时政、意识形态。
我只知道下面的这些:
《世界人权宣言》中的第十九条 (wikipedia):
人人有主张及发表自由之权;此项权利包括保持主张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经由任何方法不分国界以寻求、接收并传播消息意见之自由。
中国政府于1998年10月5日在联合国总部签署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十九条(但是党领导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至今仍没有批准该公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