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干部工作监督管理制度
一、书记:
1、书记例会每周一次,若无通知则为每周四晚两节课后,若不向团总支请假而旷会的每次扣书记考评分3分,三次以上书记考评分5分外需作出书面检查;五次以上除扣除书记考评分10分外需作出书面检查在班会上当众检查。